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提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根据《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独立董事候选
人杨川平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现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认真研究和核实了独立董事候选人杨川平先生的相关资料,未发现其
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
且禁入尚未解除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合人选未满两年的现象。
杨川平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
求,有利于公司发展。杨川平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符合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我们同意推荐杨川平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
四川国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16 年 9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