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2016-079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9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 年 9 月 19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 84 号东百大厦 17 楼第二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6 年 9 月 19 日
至 2016 年 9 月 19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
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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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调整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1.01 募集资金用途 √
1.02 发行数量 √
1.03 发行对象的认购数量及认购金额 √
2 关于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
关于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
3 √
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4 关于调整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关于同意公司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
5 √
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收益风险提示(修订
6 √
稿)的议案
(一)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告全文详见 2016 年 9 月 3 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其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资 料 将 于 2016 年 9 月 8 日 全 文 刊 登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二) 特别决议议案:全部
(三)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四)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4、5、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
(五)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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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
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
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
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
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
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
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693 东百集团 2016/9/12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 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需盖公章)、授权委托书(需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和出
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持有委托人亲自签
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以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地点
1. 登记时间:2016 年 9 月 1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2:30—4:30
2. 登记地点:福州市八一七北路 84 号东百大厦 17 层东百集团董事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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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其他事项
(一) 联系人:刘海芬、凌芝君
(二) 联系电话:0591-87660573
传 真:0591-87531804
邮 编:350001
(三)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3 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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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授权委托书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6 年 9 月 19 日召开的贵公
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关于调整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项下议案需逐项表决
1.01 募集资金用途
1.02 发行数量
1.03 发行对象的认购数量及认购金额
关于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2
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
3
行性研究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涉及关联交
4
易的议案
关于同意公司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
5
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收益风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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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修订稿)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
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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