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SICHUAN DATONG GAS DEVELOPMENT Co., LTD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16-056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8 月 31 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 2016 年 9 月 1 日下午 13:
00-15:00 在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向中信银行南昌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
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上饶市大通燃气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饶燃气”)
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含 5,000 万元)
的流动资金贷款综合授信,授信期限为 1 年;并授权上饶燃气董事会与银行机构
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上饶
燃气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的银行授信提供最高额限度为人民币 6,000 万元的信用担保,并授权公司管
理层签署与担保相关的合同等法律文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