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股份: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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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16-083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前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9 月 2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16 年 9 月 2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9 月 1 日 15:00 至 2016 年 9 月 2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淄博市博山区西外环路 333 号公司 2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会议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长杰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共 20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

共 178,161,9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0612%。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

股东 17 人,代表公司股份 178,077,9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0438%;

通过网路投票方式参与表决的股东 3 人,代表公司股份 84,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74%。出席现场会议以及通过网络投票参会的中小股东(除公

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人数为 9 人,代表公司股份 16,873,8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510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

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共有 9 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无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

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8,161,99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6,873,853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78,121,99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775%;反对 0 股;弃权 4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6,833,853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7629%;反对 0 股;弃权 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2371%。

2.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78,121,99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775%;反对 0 股;弃权 4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6,833,853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7629%;反对 0 股;弃权 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2371%。

2.3 发行对象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78,121,99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775%;反对 0 股;弃权 4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6,833,853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7629%;反对 0 股;弃权 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2371%。

2.4 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78,121,99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775%;反对 0 股;弃权 4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6,833,853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7629%;反对 0 股;弃权 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2371%。

2.5 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78,121,99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775%;反对 0 股;弃权 4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6,833,853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7629%;反对 0 股;弃权 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2371%。

2.6 限售期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78,121,99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775%;反对 0 股;弃权 4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6,833,853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7629%;反对 0 股;弃权 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2371%。

2.7 上市地点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78,121,99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775%;反对 0 股;弃权 4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6,833,853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7629%;反对 0 股;弃权 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2371%。

2.8 募集资金投向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78,121,99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775%;反对 0 股;弃权 4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6,833,853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7629%;反对 0 股;弃权 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2371%。

2.9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78,121,99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775%;反对 0 股;弃权 4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6,833,853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7629%;反对 0 股;弃权 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2371%。

2.1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178,121,99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775%;反对 0 股;弃权 40,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6,833,853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7629%;反对 0 股;弃权 4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2371%。

3、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8,161,99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6,873,853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4、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78,161,99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6,873,853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8,161,99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6,873,853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6、审议通过《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78,161,99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6,873,853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7、审议通过《公司未来三年(2016 年—2018 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 178,161,99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6,873,853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

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8,161,99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6,873,853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9、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78,161,99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6,873,853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王盛军、张晓光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

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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