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0 证券简称:五洋科技 公告编号:2016-050
徐州五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16 年 8 月 17 日,徐州五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 年 9 月 2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1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9 月 2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现
场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2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共计 12 人,代表股份数
109,151,01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4.9893%。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
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人,代表股份 8,516,11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5101%。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的委托代理人
共计 9 人,代表股份数 109,107,51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4.9714%。其中,出
席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股份 8,472,613 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 3.4922%。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 名,代表股份数 43,500 股,占公
司总股份的 0.0179%。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
3 人,代表股份 43,5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179%。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侯友夫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
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9,151,01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关联股东刘龙保
回避表决。
其中出席会议的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表决:同意 8,516,113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崔白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如下法律
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五洋科技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五洋科技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徐州五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徐州五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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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徐州五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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