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兴长关于第四十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19 证券简称:岳阳兴长 公告编号:2016-026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十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 年 8 月 30 日,公司董事会发布了《关于召开第四十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详见当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的 2016-025 号公告),定于 2016 年 9 月 20 日召开第四十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6 年 9 月 1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了公司第二大股东湖南长炼兴长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称“兴长集团”)《关于岳阳兴长第四十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审
议<关于承接长岭资产分公司加油站外包业务暨与第一大股东关联方关联交易的议
案>的提案》,内容主要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岳阳兴长石化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第五十五条第三款之规定,经本公司研究,现向贵公司第四十八次
(临时)股东大会提出临时提案:增加审议《关于承接长岭资产分公司加油站外包业
务暨与第一大股东关联方关联交易的议案》,将因承接长岭资产分公司加油站外包
业务与第一大股东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8 月 30 日贵公司刊登
于巨潮资讯网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2016-024 号公告中
与第一大股东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截止 2016 年 9 月 1 日,本公司持有贵公司股份 40,715,580 股,占贵公司总
股本 258,417,239 股的 15.75%。”
董事会对提案进行了审查,认为:提案人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
于提案人的资格要求;提案提出的时间符合“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
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的规定;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
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提案提交
第四十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因此,公司第四十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在原有议案的基础上,增加审议“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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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兴长关于第四十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于承接长岭资产分公司加油站外包业务暨与第一大股东关联方关联交易的议案”
的议案,作为第 2 项议案。
由于股东大会增加上述提案,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具
体情况详见同日《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十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
临时提案后的补充通知》。
本次股东大会除增加审议“关于承接长岭资产分公司加油站外包业务暨与第一
大股东关联方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议案外,其他事项不变,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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