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伦晶体:招商股份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2016年上半年跟踪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01 00:5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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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 2016 年上半年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惠伦晶体

保荐代表人姓名:陈轩壁 联系电话:13923790791

保荐代表人姓名:孙坚 联系电话:13917187577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 0 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

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 是

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

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

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查询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 是

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次

1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无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无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无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无 无

执行

2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未发生变动 无

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无 无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无 无

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2016 年上半年,公司净利润 公司在年度经营计划中拟加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较去年同期有所下滑,主要原 大研发力度,努力开拓国际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因:一是公司产品主要下游应 及国内市场,以技术开发为

大变化情况) 用领域增速放缓,而新市场需 保障,加强成本精细化管理,

求的培育亦受到不利影响;二 做好新产品开发的储备,以

是期间销售费用有所增加。 应对未来市场需求。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

因及解决措施

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赵积清先生承诺: 是 不适用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本人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且在发行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

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

量占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百

分之五十。

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3

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的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改变。”

“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在不违反本人

已作出的相关承诺前提下,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人上

市之日本人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 20%(若公司股票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数量

作相应调整),且股票减持不影响本人对惠伦晶体的控制权;

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 5 个交易

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方式、未来减持计

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公司

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2、发行人控股股东新疆惠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是 不适用

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我公司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我公司直接或者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

行人回购我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

我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

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

月。”

“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在不违反发

行人实际控制人赵积清、监事张金荣、高级管理人员韩巧云、

高级管理人员邢越、高级管理人员王军已作出的相关承诺前

提下,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发行人上市之日登记在本公司

名下股份总数的 20%(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数量作相应调整),

且股票减持不影响实际控制人对惠伦晶体的控制权;

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 5 个交

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方式、未来减持

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公

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3、发行人股东世锦国际、耀晶国际、台湾晶技、香港通盈 是 不适用

和通盈创投承诺: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我公司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我公司直接或者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我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

我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

4

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

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

月。”

发行人股东世锦国际承诺:

“在不违反发行人董事蒋为荦已作出的相关承诺前提下,本

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的 12 个月内,累计减持

股份比例不超过本公司届时所持股份总数的 50%,本公司在

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 24 个月内,累计减持股份

不超过届时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

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 5 个交

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方式、未来减持

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公

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发行人股东耀晶国际承诺:

“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数量不

超过发行人上市之日登记在本公司名下股份总数的 100%

(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的,减持数量作相应调整);

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 5 个交

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方式、未来减持

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公

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发行人股东台湾晶技承诺:

“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数量不

超过发行人上市之日登记在本公司名下股份总数的 20%(若

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的,减持数量作相应调整);

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 5 个交

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方式、未来减持

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公

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发行人股东香港通盈承诺:

“在不违反发行人董事陈俊岭亲属 CHEN Roger 已作出的相

关承诺前提下,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的 12

个月内,累计减持股份比例不超过本公司届时所持股份总数

的 50%,本公司在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 24 个月

内,累计减持股份不超过届时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

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 5 个交

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方式、未来减持

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公

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发行人股东通盈创投承诺:

“在不违反发行人董事陈俊岭已作出的相关承诺前提下,本

5

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的 12 个月内,累计减持

股份比例不超过本公司届时所持股份总数的 50%,本公司在

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 24 个月内,累计减持股份

不超过届时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

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将提前 5 个交

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方式、未来减持

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公

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4、发行人股东暨南投资和恒力达投资承诺: 是 不适用

“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我公司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我公司直接或者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

人回购我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未发生变更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无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6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 2016 年上半年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

陈轩壁

_____________

孙坚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月 日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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