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想你枣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好想你枣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好想你枣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就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1、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是必要的、合理的,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
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有利于维护股东的整体利益。
2、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
3、 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没有超过 6 个月,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4、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内
容及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809.85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 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超过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的 10%,按照《好想你枣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规定,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同时提供网络投票。
2、 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以下条件:
(1)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2)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
正常进行;(3)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没有超过 12 个月。(4)公司
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5)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
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3、 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计划并不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有
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减少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全体股
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4,146.5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的
流动资金。
三、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
事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的使用,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
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本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
了对此议案的表决,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
资银行理财的决定,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关于调增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是在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下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
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对此议案的表决,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五、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增资杭州郝姆斯食品有限公司是基于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事项中关于募集资金安排的
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我们同
意本次增资事项。
独立董事: 朱舫 毕会静
2016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