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45 股票简称:红宇新材 公告编号:(2016)089号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9 月 1 日(星期四)下午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8 月 31 日—2016 年 9 月 1 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8 月 31 日 15:
00 至 2016 年 9 月 1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绿地运营中心会议室(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银
杉路 31 号绿地中央广场 6 栋 31 楼)
4、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4 人,代表股份数 190,970,88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41,295,483 股的 43.2751%。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5 名,代表股份数
182,420,3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3375%;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9名,代表
股份数8,550,5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76%。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红玉女士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三、 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公司实际控制人朱红玉及其一致行动人朱明楚为关联股东(下同),共持
115,511,198 股,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为 75,459,689 股。同意 75,446,98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 12,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弃权 0 股,表
决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541,8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反对 1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弃权 0 股。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为 75,459,689 股。同意 75,446,98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 8,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 4,2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表决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541,87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反对 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10%;弃权 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
2.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为 75,459,689 股。同意 75,446,98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 8,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 4,2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表决通过。
2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541,87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反对 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10%;弃权 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
2.3 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为 75,459,689 股。同意 75,446,98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 8,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 4,2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表决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541,87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反对 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1%;弃权 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
2.4 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为 75,459,689 股。同意 75,445,08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 10,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 4,2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表决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539,97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反对 1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12%;弃权 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
2.5 发行数量、认购方式及限售期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为 75,459,689 股。同意 75,446,98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 8,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 4,2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表决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541,87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反对 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10%;弃权 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
2.6 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
3
数为 75,459,689 股。同意 75,446,98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 8,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 4,2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表决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541,87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反对 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10%;弃权 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
2.7 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为 75,459,689 股。同意 75,446,98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 8,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 4,2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表决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541,87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反对 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10%;弃权 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
2.8 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为 75,459,689 股。同意 75,446,98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 8,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 4,2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表决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541,87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反对 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10%;弃权 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
2.9 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为 75,459,689 股。同意 75,446,98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 8,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 4,2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表决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541,87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反对 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4
持股份的 0.10%;弃权 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为 75,459,689 股。同意 75,446,98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 12,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弃权 0 股,表
决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541,87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反对 1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15%;弃权 0 股。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修
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为 75,459,689 股。同意 75,446,98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 12,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弃权 0 股,表
决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541,87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反对 1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15%;弃权 0 股。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为 75,459,689 股。同意 75,451,18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反对 8,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 0 股,表
决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546,07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反对 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10%;弃权 0 股。
5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为 75,459,689 股。同意 75,451,18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反对 8,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 0 股,表
决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546,07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反对 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10%;弃权 0 股。
(7)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为 75,459,689 股。同意 75,446,98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 12,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弃权 0 股,表
决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541,87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反对 1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15%;弃权 0 股。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90,970,887
股。同意 190,962,38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反对 8,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 0 股,表决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546,07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反对 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10%;弃权 0 股。
(9)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公司采取措施和相关
主体承诺的议案》
6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为 75,459,689 股。同意 75,451,18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反对 8,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 0 股,表
决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546,07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反对 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10%;弃权 0 股。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朱红玉女士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
公司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为 75,459,689 股。同意 75,438,68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反对 8,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 12,7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表决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533,57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反对 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10%;弃权 1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
(1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为 75,459,689 股。同意 75,446,98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 0 股;弃权 12,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表决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541,87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反对 0 股;弃权 12,7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
(12)审议通过《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7
表决结果: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90,970,887
股。同意 190,958,18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反对 0 股;
弃权 12,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表决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541,87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反对 0 股;弃权 12,7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
(13)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90,970,887
股。同意 190,958,18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反对 0 股;
弃权 12,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表决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541,87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反对 0 股;弃权 12,7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邹棒、黄靖珂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关于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
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8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