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宇新材: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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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45 股票简称:红宇新材 公告编号:(2016)089号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9 月 1 日(星期四)下午 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8 月 31 日—2016 年 9 月 1 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8 月 31 日 15:

00 至 2016 年 9 月 1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绿地运营中心会议室(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银

杉路 31 号绿地中央广场 6 栋 31 楼)

4、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4 人,代表股份数 190,970,887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41,295,483 股的 43.2751%。其中: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5 名,代表股份数

182,420,3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3375%;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9名,代表

股份数8,550,5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76%。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朱红玉女士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三、 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公司实际控制人朱红玉及其一致行动人朱明楚为关联股东(下同),共持

115,511,198 股,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为 75,459,689 股。同意 75,446,98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 12,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弃权 0 股,表

决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541,87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反对 1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弃权 0 股。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为 75,459,689 股。同意 75,446,98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 8,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 4,2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表决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541,87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反对 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10%;弃权 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

2.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为 75,459,689 股。同意 75,446,98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 8,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 4,2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表决通过。

2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541,87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反对 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10%;弃权 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

2.3 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为 75,459,689 股。同意 75,446,98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 8,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 4,2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表决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541,87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反对 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1%;弃权 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

2.4 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为 75,459,689 股。同意 75,445,08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 10,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 4,2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表决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539,97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反对 1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12%;弃权 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

2.5 发行数量、认购方式及限售期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为 75,459,689 股。同意 75,446,98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 8,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 4,2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表决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541,87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反对 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10%;弃权 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

2.6 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

3

数为 75,459,689 股。同意 75,446,98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 8,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 4,2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表决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541,87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反对 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10%;弃权 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

2.7 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为 75,459,689 股。同意 75,446,98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 8,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 4,2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表决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541,87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反对 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10%;弃权 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

2.8 发行的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为 75,459,689 股。同意 75,446,98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 8,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 4,2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表决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541,87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反对 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10%;弃权 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

2.9 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为 75,459,689 股。同意 75,446,98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 8,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 4,2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表决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541,87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反对 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4

持股份的 0.10%;弃权 4,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为 75,459,689 股。同意 75,446,98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 12,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弃权 0 股,表

决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541,87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反对 1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15%;弃权 0 股。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修

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为 75,459,689 股。同意 75,446,98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 12,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弃权 0 股,表

决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541,87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反对 1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15%;弃权 0 股。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为 75,459,689 股。同意 75,451,18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反对 8,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 0 股,表

决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546,07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反对 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10%;弃权 0 股。

5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为 75,459,689 股。同意 75,451,18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反对 8,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 0 股,表

决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546,07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反对 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10%;弃权 0 股。

(7)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为 75,459,689 股。同意 75,446,98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 12,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弃权 0 股,表

决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541,87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反对 1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15%;弃权 0 股。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90,970,887

股。同意 190,962,38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反对 8,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 0 股,表决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546,07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反对 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10%;弃权 0 股。

(9)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公司采取措施和相关

主体承诺的议案》

6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为 75,459,689 股。同意 75,451,18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反对 8,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 0 股,表

决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546,07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反对 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10%;弃权 0 股。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朱红玉女士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

公司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为 75,459,689 股。同意 75,438,68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反对 8,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弃权 12,7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表决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533,57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反对 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 0.10%;弃权 12,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

(1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为 75,459,689 股。同意 75,446,98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反对 0 股;弃权 12,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

表决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541,87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反对 0 股;弃权 12,7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

(12)审议通过《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7

表决结果: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90,970,887

股。同意 190,958,18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反对 0 股;

弃权 12,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表决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541,87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反对 0 股;弃权 12,7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

(13)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表决(现场及网络)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90,970,887

股。同意 190,958,18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反对 0 股;

弃权 12,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表决通过。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8,541,87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反对 0 股;弃权 12,7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邹棒、黄靖珂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关于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

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8

湖南红宇耐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日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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