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光电: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01 20: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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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41 证券简称:瑞丰光电 公告编号:2016-100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于 2016 年 8 月 31 日下午 15:00 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寮社区第十

工业区 1 栋六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龚伟斌先生主持,

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名,董事龚伟斌、吴强、胡

建华、张会生、李莉、杨燕风、独立董事叶剑生、王东芹、罗桃均参加了现场会

议,出席人数达到法定要求。公司监事简小花、沈倩倩、丁中渠,高级管理人员

庄继里列席本次会议。至表决截止时间,共有 9 名董事通过现场表决、传真方式

参与会议表决。本次会议召集、召开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

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

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选举龚伟斌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一致。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各委员会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由龚伟斌先生、吴强先生、张会生先生、叶剑生先生、杨燕

风先生五人组成,龚伟斌先生为主任委员。

2、提名委员会由龚伟斌先生、王东芹女士、叶剑生先生三人组成,王东芹

女士为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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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王东芹女士、罗桃女士、吴强先生三人组成,罗桃

女士为主任委员。

4、审计委员会由罗桃女士、吴强先生、叶剑生先生三人组成,罗桃女士为

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聘任龚伟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一致。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龚伟斌先生提议,董事会研究决定,聘任吴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

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一致。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龚伟斌先生提议,董事会研究决定,聘任庄继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

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一致。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聘任吴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一致。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聘任刘雅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一致。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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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一、议案三至六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详见公司于同

日披露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

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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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一、董事长、总经理龚伟斌先生简历

龚伟斌:男,197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国家半导体

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会员、深圳市照明行业协会副理事长、深圳市 LED 产业

联盟副理事。1991 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机械工程系流体传动及控制专业,2004

年 11 月-2006 年 3 月 就读清华大学研究生院高级工商管理精品课程研修班。1991

年-1993 年任杭州锅炉厂助理工程师,1993 年-1997 年任深圳市联宝北路科技有

限公司销售工程师,1997 年-2000 年任深圳市威瑞实业有限公司经理。2000 年

创办深圳市瑞丰光电子有限公司,并一直任执行董事(董事长)、总经理,2010

年 3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龚伟斌先生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73,335,26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52%,

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

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超过 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

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

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并能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

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二、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吴强先生简历

吴强: 男,197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专科学历,工程师。1992

年-1995 年年就读于长沙铁道学院电子工程系电力牵引与传动控制专业,2007 年

-2009 年就读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高级工商管理精品课程研修班,并获得 《企

业经营战略管理》结业证书。1995 年-1998 年任奇品塑料有限公司工程师,1999

年-2000 年任威力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师,2003 年起就职于深圳市瑞丰光电子有限

公司,2009 年 12 月起任深圳市瑞丰光电子有限公司董事,2010 年 3 月至今就职

于瑞丰光电,现任副总经理。

吴强先生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652,31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2%,与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超过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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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

三、财务总监庄继里先生简历

庄继里:男,197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历

任广东肇庆鼎湖酒厂主办会计,广东汕尾市金属材料公司财务经理,康佳集团分

公司财务经理、区域财务经理、事业部计财部副总、集团审计及法务中心副总监。

2009 年 12 月起担任深圳市瑞丰光电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0 年 3 月至今担任

本公司财务总监。2012 年 12 月至 2014 年 5 月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庄继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150,74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8%。庄继里先

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

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

《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规定。

四、证券事务代表刘雅芳女士简历

刘雅芳:女,1989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6 年 7 月至今就职于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 3 月至 2012 年

7 月任公司职工监事,2009 年开始全程参与公司改制及上市工作,2010 年 3 月至

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一职。

刘雅芳女士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44,38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也

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

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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