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元股份: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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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5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6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8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

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董事长具体实施相关事宜。详

细 内 容 请 参 见 公 司 于 2016 年 8 月 27 日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

案》(公告编号 2016-022)。

根据上述决议,2016 年 8 月 31 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中

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认购委托书》,使用人民币 8000 万元的自

有闲置资金购买四份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本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现就相关

事宜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20 天)

1、理财产品代码:CNYAQKFTPO

2、委托认购日:2016 年 8 月 31 日

3、收益起算日:2016 年 8 月 31 日

4、理财本金:3,000 万元

5、收益率:2.5%(扣除理财产品费用后可获得的年化收益率)

6、开放日:2016 年 9 月 20 日

(二)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63 天)

1、理财产品代码:CNYAQKFTPO

2、委托认购日:2016 年 8 月 31 日

3、收益起算日:2016 年 8 月 31 日

4、理财本金:1,000 万元

5、收益率:2.7%(扣除理财产品费用后可获得的年化收益率)

6、开放日:2016 年 11 月 02 日

(三)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91 天)

1、理财产品代码:CNYAQKFTPO

2、委托认购日:2016 年 8 月 31 日

3、收益起算日:2016 年 8 月 31 日

4、理财本金:1,000 万元

5、收益率:2.7%(扣除理财产品费用后可获得的年化收益率)

6、开放日:2016 年 11 月 30 日

(四)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183 天)

1、理财产品代码:CNYAQKFTPO

2、委托认购日:2016 年 8 月 31 日

3、收益起算日:2016 年 8 月 31 日

4、理财本金:3,000 万元

5、收益率:3.0%(扣除理财产品费用后可获得的年化收益率)

6、开放日:2017 年 03 月 02 日

(五)其他相关主要条款

1、提前终止:投资者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无权单方面主动决定提前终止,

只可在各开放日进行赎回。中国银行有权按照本理财产品资金运作的实际情况,

单方面主动决定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2、赎回:投资者有权在开放日赎回本理财产品。

3、理财收益支付和理财本金返还:理财产品提前终止或被投资者赎回时,

中国银行一次性支付投资者所有收益期累计的理财收益并返还全额理财本金,相

应的提前终止日或赎回日即为收益支付日和理财本金返还日。

4、资金来源:自有闲置资金。

5、公司与中国银行无关联关系。

6、理财产品主要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受各种市场因素、宏观政策因素等的影响,本理财产品所

投资的未到期资产的市场价值可能下跌,可能会导致本理财产品提前终止。

(2)流动性风险:本理财产品不提供开放日之外的赎回机制,投资者在理

财期限内没有提前终止权。

(3)信用风险:中国银行发生信用风险如被依法撤销或被申请破产等,将

对本理财产品的本金及理财收益产生影响。

(4)提前终止风险: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中国银行有权单方面主动决定

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可能会导致本理财产品提前终止。

(5)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果国

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的正常运行。

(6)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投资者应根据本理财产品说明

书所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因投资者未及时查

询或由于非中国银行原因的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

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因未及时获知信息而错过资金使用和再投资机会等)全

部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7)其他风险:如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相关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一般高于活期存款及同期定期存款收益

率,投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

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大的投资回报。

三、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

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跟踪管理。

2、财务部相关人员负责做好资金计划,充分预留资金,谨慎确定投资期

限,保障公司正常运营。

3、公司审计部负责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监督和审计,每个季度末

对理财资金的使用和保管进行全面检查,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理财资

金的使用情况。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情况(含本次公告)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总金额共计 8000 万元,即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31 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

理财产品认购委托书》,使用人民币 8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的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见本公告。

五、备查文件

1、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说明书【CNYAQKF】。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总协议书及风险揭示书。

3、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认购委托书。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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