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声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
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山东鲁抗医药股
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
款的关联交易议案》,并就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宜发表如下事前认可
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关联交易
议案》的有关资料,认为本次提供借款事项是为了缓解山东鲁抗医药集团
赛特有限责任公司和山东鲁抗生物农药有限责任公司两家控股子公司流动
资金紧张和满足项目建设的需要,不损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周建平、段继东、王玉强、梁仕念
二 0 一六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