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2 证券简称:富临精工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
交易对方 名称
彭澎、彭澍、彭正国、彭云华、刘智敏、西藏融睿投资有限公司、
醴陵市升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新华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深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圳市达晨创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国泰君安格隆并购股权
买资产的交易对方
投资基金(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高新科技成果转化
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 安治富、丛菱令、苏州厚扬启航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独立财务顾问: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六年九月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公司声明
一、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
确、完整,对报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二、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保证其为公司本次交易事项提供的
有关信息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
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四、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政府机构对本次交易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公司股票的价值
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
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六、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律师、专业会计师或者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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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交易对方声明
一、本人/本单位已向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市公司”)
及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
供了本人/本单位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
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等),本人/本单位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
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
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在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本人/本单位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披露有关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因提供的
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
不转让本人/本单位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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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中介机构承诺
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证
券服务机构承诺:
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本所未
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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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目 录
公司声明........................................................................................................................ 1
交易对方声明................................................................................................................ 2
中介机构承诺................................................................................................................ 3
目 录............................................................................................................................ 4
释 义............................................................................................................................ 9
重大事项提示.............................................................................................................. 14
一、 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 14
二、 本重组报告书与重组草案所披露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 .................... 14
三、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借壳上市 17
四、 本次交易支付方式及募集配套资金安排 ............................................ 18
五、 交易标的估值及定价 ............................................................................ 20
六、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20
七、 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和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 22
八、 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 23
九、 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 27
十、 过渡期安排 ............................................................................................ 33
十一、 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 ............................................................ 34
重大风险提示.............................................................................................................. 35
一、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35
二、标的公司经营相关的风险........................................................................... 38
三、股市波动风险............................................................................................... 41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42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及目的............................................................................... 42
二、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44
三、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45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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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54
一、上市公司概况............................................................................................... 54
二、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动情况........................................................................... 54
三、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67
四、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67
五、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68
六、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69
七、最近三年守法情况....................................................................................... 71
第三节 交易对方及配套融资认购方基本情况........................................................ 72
一、本次交易对方情况....................................................................................... 72
二、配套融资认购方情况................................................................................. 128
三、交易对方关于相关事项的说明................................................................. 138
第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42
一、升华科技概况............................................................................................. 142
二、升华科技历史沿革..................................................................................... 142
三、升华科技产权控制关系............................................................................. 155
四、升华科技的股东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159
五、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主要负债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 160
六、合规情况..................................................................................................... 167
七、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167
八、报告期经审计的财务指标......................................................................... 168
九、最近三年的资产评估、交易、增资及改制情况..................................... 170
十、交易标的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
报批事项............................................................................................................. 176
十一、资产许可使用情况................................................................................. 177
十二、标的公司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177
十三、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178
十四、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216
十五、标的资产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一一股东人数超过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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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等规定的说明
.............................................................................................................. 218
第五节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情况.............................................................................. 219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219
二、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 220
三、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226
第六节 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251
一、交易标的评估基本情况............................................................................. 251
二、收益法评估说明......................................................................................... 253
三、市场法评估说明......................................................................................... 272
四、评估结果差异原因及选择说明................................................................. 278
五、是否引用其他估值机构内容情况............................................................. 278
六、评估特殊处理、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事项......................................... 279
七、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的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评估或估值结果
的影响 .............................................................................................................. 279
八、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标的评估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分析......................... 279
九、董事会对本次股份发行定价合理性的分析............................................. 287
十、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的意见..................................................... 288
第七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290
一、购买资产协议............................................................................................. 290
二、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 297
三、股份认购协议............................................................................................. 300
第八节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305
一、关于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的说明......... 305
二、关于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相关规定的说明..... 309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要求的说明...
.............................................................................................................. 310
四、上市公司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的
非公开发行证券的条件..................................................................................... 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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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五、上市公司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
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 311
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
一条规定............................................................................................................. 312
七、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对本次交易合规性的意见..................................... 313
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5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 315
二、交易标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320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当期每股收益等财
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的分析..................................................................... 372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386
一、标的公司财务报表..................................................................................... 386
二、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备考财务报表................................................. 389
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395
一、标的公司的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395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之间的同业竞争
情况 .............................................................................................................. 397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
情况 .............................................................................................................. 398
第十二节 风险因素.................................................................................................. 401
一、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401
二、标的公司经营相关的风险......................................................................... 404
三、股市波动风险............................................................................................. 407
第十三节 其他重要事项........................................................................................ 408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
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408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 408
三、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发生的资产交易情况......................................... 409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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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五、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 410
六、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416
七、公司股票连续停牌前股价未发生异动说明............................................. 418
八、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之情形......................................................................................... 418
第十四节 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的意见.......................................... 420
一、独立董事意见............................................................................................. 420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421
三、律师意见..................................................................................................... 422
第十五节 本次交易有关中介机构情况.................................................................. 423
一、独立财务顾问............................................................................................. 423
二、法律顾问..................................................................................................... 423
三、审计机构..................................................................................................... 423
四、资产评估机构............................................................................................. 424
第十六节 上市公司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425
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425
二、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425
三、法律顾问声明............................................................................................. 425
四、审计机构声明............................................................................................. 425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425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432
一、备查文件目录............................................................................................. 432
二、备查方式..................................................................................................... 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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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或说明,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
义:
一、一般释义
富临精工、上市公司、本 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指
公司、公司、 上市,股票代码为 300432
升华科技、标的公司、目
指 湖南升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标公司
拟购买资产、标的资产、
指 湖南升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
交易标的
富临精工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购买彭澎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指 等 11 名股东持有的湖南升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
同时募集配套资金
交易对方 指 升华科技彭澎、彭澍等 11 名股东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配
指 安治富、丛菱令、厚扬启航
套融资认购方、认购对象
业绩承诺主体 指 彭澎、彭澍、刘智敏及升华投资
富临集团 指 富临精工控股股东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精工有限 指 富临精工前身绵阳富临精工机械有限公司
成都力通 指 富临精工原股东成都力通机电公司
西藏融睿 指 西藏融睿投资有限公司
升华投资 指 醴陵市升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新华联 指 北京新华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格隆并购股权投资基金(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
国泰君安格隆 指
伙)
达晨创丰 指 深圳市达晨创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高新投资 指 湖南高新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聚禧新能源 指 深圳聚禧新能源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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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厚扬启航 指 苏州厚扬启航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安信乾盛 指 安信乾盛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江西升华 指 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沃特玛 指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
光宇电源 指 哈尔滨光宇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中航锂电 指 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
南都科技 指 杭州南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重组 《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指
报告书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6]
审计报告 指
第 115682 号《审计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6]
备考审计报告 指
第 115678 号《审计报告》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16)
第 249 号”《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评估报告 指
付现金购买资产项目涉及的湖南升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
产评估报告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
法律意见书 指 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法律意见书》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绵阳富临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指 精工机械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富临精工与升华科技全体股东就购买升华科技 100%股权签
购买资产协议 指 订的《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协议》
富临精工与升华科技全体股东就购买升华科技 100%股权签
购买资产补充协议 指 订的《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富临精工与彭澎、彭澍、刘智敏、升华投资等签订的《关于
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 指
湖南升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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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富临精工分别与安治富、丛菱令、厚扬启航签订的《股份认
股份认购协议 指
购协议》
基准日 指 本次交易的审计及评估的基准日,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交易对方将标的资产过户至上市公司
交割日 指
名下之日
报告期、最近两年一期 指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 1-6 月
最近一年 指 2015 年
过渡期 指 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基准日当日)至交割日(含交割日当日)
承诺期 指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独立财务顾问、申万宏源 指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中伦、律师、法律顾问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中同华、评估师、评估机
指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构
立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
《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重组若干规定》 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格式准则第 26 号》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2014 年修订)
《财务顾问业务指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指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规范运作指引》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基金法》 指 《证券投资基金法》
《管理暂行办法》 指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基金备案办法》 指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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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二、行业术语释义
一种可充电电池,以含锂的化合物作正极,一般以石墨为负
极,主要依靠锂离子在正极和负极之间移动来工作。在充放
锂离子电池 指 电过程中,锂离子在两个电极之间往返嵌入和脱嵌:充电时,
锂离子从正极脱嵌,经过电解质嵌入负极,负极处于富锂状
态;放电时则相反
为电动工具、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汽车等装置提供电能的化学
动力电池 指 电源。常用的动力电池包括铅酸电池、镍氢电池、锂离子电
池等
通过串、并联后在较高电压和较大电流的条件下使用的锂离
子电池。具有能量高、电池电压高、工作温度范围宽、贮存
锂离子动力电池 指
寿命长等特点的新型高能电池,广泛应用于电动工具、电动
自行车和电动汽车等领域
锂电正极材料 指 用于锂离子电池正极上的储能材料
锂电负极材料 指 用于锂离子电池负极上的储能材料
一种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主要元素为锂铁磷氧四种元素组
磷酸铁锂 指
成的橄榄石结构材料
化学式为 LiNi1-x-y-zCoxMnyMzO2,是一种层状结构的锂及其
他多种金属的复合氧化物,包括镍钴锰酸锂、镍钴铝酸锂、
多元材料 指
及其它更多种金属的复合氧化物,用作锂离子电池的正极材
料。其既可用于小型锂电,又可用于动力锂电
经溶液过程制备出的多种元素高度均匀分布的中间产物,该
前驱体 指 产物经化学反应可转化为成品,并对成品性能指标具有决定
性作用。
单位体积或单位质量电池所具有的能量,分为体积能量密度
能量密度 指
(Wh/L)和质量能量密度(Wh/kg)
表征二次电池使用寿命的一项指标。电池的循环性能越好,
循环性能 指
电池的使用寿命越长。
表征电池放电能力的一项指标。电池的充放电倍率越高,通
倍率 指
常意味着电池功率越大,充放电速度越快。
1-1-1-12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在储存过程中,非使用状态下,电池的容量会随着存储时
自放电 指 间的延长而衰减的现象。其中所减少的容量与初始容量的
比率,称为自放电率。
电池长期在不完全充放电条件下工作,导致电池容量下降
记忆效应 指
的现象。
说明: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数据计
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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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重大事项提示
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分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配套融资两个部分:富临精工
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彭澎等 11 名股东持有的升华科技 100%股
权,同时向不超过 3 名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的升华科技 100%股权,截至评
估基准日评估值为 211,000 万元。
根据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升华科技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210,000 万元,
其中,交易对价的 73.69%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 26.31%以现金方
式支付。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向配套融资认购方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92,125.01 万元,占
本次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比例不超过 100%。本次所募集的配套资金将用于支
付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和中介机构费用,剩余部分用于“升华科技锂电
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产业化项目”建设。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是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前提条件,
如果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失败,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等自筹方式支付全
部现金对价。
二、本重组报告书与重组草案所披露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
(一)本次方案调整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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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
的交易方案为:本次收购标的升华科技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210,000 万元,
其中 24.01%以现金支付,共计 50,427.00 万元;剩余 75.99%以发行股份方式支
付,共计 159,573.00 万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为 16.68 元/股,共
计应发行 95,667,267 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 150,010.66 万元,发行价格为 16.68
元/股,共计应发行 89,934,446 股。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绵阳富临精工机
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
书(草案)》中的交易方案为:本次收购标的升华科技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210,000 万元,其中 26.31%以现金支付,共计 55,241.18 万元;剩余 73.69%以发
行股份方式支付,共计 154,758.82 万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为
16.46 元/股,共计应发行 94,021,155 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 120,010.66 万元,
发行价格为 16.46 元/股,共计应发行 72,910,484 股。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募集
配套资金具体方案的议案》,审议取消使用 27,885.65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对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后,募集配套资金总
额变更为 92,125.01 万元,发行价格为 16.46 元/股,共计应发行 55,969,020 股。
(二)本次方案调整原因
1、经与交易对方之达晨创丰协商达成一致,并与交易对方签订《购买资产
补充协议》,达晨创丰的交易对价支付方式由“25%现金+75%股份”调整为“100%
现金”。
《购买资产协议》及《股份认购协议》均约定了发行价格调整机制。2016
年 3 月,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以总股本 360,0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2 元(含税),合计人民币 79,200,000 元(含税),并已
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实施完毕。本次发行价格相应调减 0.22 元/股,调整后的发
行价格为 16.46 元/股。
本次方案调整后,交易对方之达晨创丰将全部采用现金对价支付方式,“支
付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增加 4,814.18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减少
1-1-1-15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4,814.18 万元;同时,股票发行价格调整为 16.46 元/股,发行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2、2016 年 8 月 17 日,董事会决议同意调减募集配套资金 30,000 万元,经
配套认购方之聚禧新能源协商达成一致,并与之签订《股份认购终止协议》,聚
禧新能源放弃以 3 亿元认购 18,226,002 股。
本次方案调整后,募集配套资金总额减少 30,000 万元,变更为 120,010.66
万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减少 30,000 万元,变更为 27,885.65 万元。
3、2016 年 9 月 1 日,董事会决议同意再次调减募集配套资金 27,885.65 万
元,经配套认购方之安信乾盛富临众成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协商达成一致,并与之
签 订 《股份认购终止协议》,安信乾盛富临众成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放弃 以
26,454.48 万元认购 16,071,980 股;经与配套认购方之安治富协商达成一致,并
与之签订《股权认购补充协议》,安治富认购金额减少 1,431.17 万元,认购股份
减少 869,484 股。
本次方案调整后,募集配套资金总额减少 27,885.65 万元,变更为 92,125.01
万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全部取消。
(三)本次方案调整不属于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拟对交
易对象、交易标的等作出变更,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履行董事
会、股东大会审议等程序。同时《问答汇编》中对是否构成对重组方案的重大调
整进行了明确:
“1、股东大会作出重大资产重组的决议后,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于如何认定是否构成对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问题,
明确审核要求如下:
(1)关于交易对象
A、拟增加交易对象的,应当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B、拟减少交易对象的,如交易各方同意将该交易对象及其持有的标的资产
份额剔除出重组方案,且剔除相关标的资产后按照下述第 2 条的规定不构成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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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方案重大调整的,可以视为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C、拟调整交易对象所持标的资产份额的,如交易各方同意交易对象之间转
让标的资产份额,且转让份额不超过交易作价 20%的,可以视为不构成重组方案
重大调整。
(2)关于交易标的
拟对标的资产进行变更,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以视为不构成重组方案重
大调整。
A、拟增加或减少的交易标的的交易作价、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入
占原标的资产相应指标总量的比例均不超过 20%;
B、变更标的资产对交易标的的生产经营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包括不影响标
的资产及业务完整性等。
(3)关于配套募集资金
A、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重组委会议可以
审议通过申请人的重组方案,但要求申请人调减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
B、新增配套募集资金,应当视为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2、上市公司公告预案后,对重组方案进行调整达到上述调整范围的,需重
新履行相关程序。”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调整中,向交易对方的对价支付方式发生变化、调
减配套募集资金以及配套募集资金用途结构发生变化,均不构成交易方案的重大
调整。
三、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借壳上市
(一)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购买升华科技 100%股权的成交金额为 210,000 万元,本次标的公
司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与上市公司相应项目比例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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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富临精工 升华科技
(上市公司) (标的公司)
2015 年/2015 2015 年/2015 财务指标
项目
年 12 月 31 日 年 12 月 31 日 标的资产成 占比(%)
选取指标
经审计财务 经审计财务 交金额
指标 指标
资产总额 133,402.87 46,985.59 210,000.00 157.42
资产净额 90,913.46 25,042.04 210,000.00 210,000.00 230.99
营业收入 85,940.78 26,626.27 26,626.27 30.98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行为。同时,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需经中国证监会并购
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配套融资认购方之一安治富为富临精工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
配套融资认购方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上市公
司向收购人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100%以上的重大资产重组,构
成借壳上市。
本次交易前,安治富先生通过富临集团间接控制本公司 39.35%的股份,同
时直接持有本公司 7.70%的股份,合计控制本公司 47.05%的股份,为本公司实
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后(考虑配套募集资金),安治富先生本人及通过富临集团
控制本公司的股份比例将下降至 39.42%,但仍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
次重组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借壳上市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支付方式及募集配套资金安排
(一)本次交易对价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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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次收购标的升华科技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210,000 万元,其中 26.31%
以现金支付,共计 55,241.18 万元;剩余 73.69%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共计
154,758.82 万元。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的 90%,即 16.68 元/股,共计应发行 95,667,267 股;2016 年 3 月,上市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以总股本 360,0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2.2 元(含税),合计人民币 79,200,000 元(含税),并已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实施完毕。本次发行价格相应调减 0.22 元/股,调整后的发行价格为 16.46
元/股,共计应发行 94,021,155 股。
交易对价支付的具体情况如下:
在升华科技的持
交易对方 获得股份(股) 获得现金(元) 现金支付比例
股比例
彭澎 39.33% 37,628,830 206,456,845.00 25.00%
彭澍 22.87% 21,880,424 120,050,595.00 25.00%
升华投资 8.90% 8,516,103 46,725,021.00 25.00%
西藏融睿 8.90% 11,354,805 - 0.00%
刘智敏 7.57% 7,239,966 39,723,278.00 25.00%
新华联 4.96% 4,745,599 26,037,522.00 25.00%
达晨创丰 3.06% - 64,189,048.00 100.00%
国泰君安格隆 1.98% - 41,660,024.00 100.00%
高新投资 1.00% 1,275,820 - 0.00%
彭正国 0.96% 919,739 5,046,300.00 25.00%
彭云华 0.48% 459,869 2,523,150.00 25.00%
合计 100.00% 94,021,155 552,411,783.00 26.31%
(二)募集配套资金安排
本次向配套融资认购方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92,125.01 万元,占
本次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比例不超过 100%。本次所募集的配套资金将用于支
付本次购买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和中介机构费用,剩余部分用于“升华科技锂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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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产业化项目”建设。
五、交易标的估值及定价
根据中同华资产评估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16)第 249 号《资产评估报告》,
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分别采用了市场法和收益法对标的资产进
行了评估,并选取收益法评估作为标的资产的最终评估结论。
截止评估基准日,交易标的(母公司)经审计净资产账面值 25,043.40 万元,
市场法评估值 234,000.00 万元,评估增值 208,956.60 万元,评估增值率 834.38%;
收益法评估值为 211,000.00 万元,评估增值 185,956.60 万元,增值 742.54%。
经交易双方协商,标的资产交易对价最终确定为 210,000.00 万元。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根据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中所发行股份
的价格 16.46 元/股、定向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 16.46 元/股)进行测
算,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前
股东名称 (不考虑配套融资) (考虑配套融资)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富临集团 14,166.95 39.35 14,166.95 31.20 14,166.95 27.78
安治富 2,771.52 7.70 2,771.52 6.10 5,938.29 11.64
彭澎 -- -- 3,762.88 8.29 3,762.88 7.38
彭澍 -- -- 2,188.04 4.82 2,188.04 4.29
升华投资 -- -- 851.61 1.88 851.61 1.67
西藏融睿 -- -- 1,135.48 2.50 1,135.48 2.23
刘智敏 -- -- 724.00 1.59 724.00 1.42
新华联 -- -- 474.56 1.05 474.56 0.93
高新投资 -- -- 127.58 0.28 127.58 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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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彭正国 -- -- 91.97 0.20 91.97 0.18
彭云华 -- -- 45.99 0.10 45.99 0.09
上市公司
19,061.53 52.95 19,061.53 41.98 19,061.53 37.38
其他股东
其他参与认购配
-- -- - - 2,430.13 4.77
套募集资金股东
合计 36,000.00 100.00 45,402.12 100.00 50,999.02 100.00
本次交易前,安治富先生通过富临集团间接控制本公司 39.35%的股份,同
时直接持有本公司 7.70%的股份,合计控制本公司 47.05%的股份,为本公司实
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完成后(考虑配套融资),安治富先生通过富临集团间接控制本公
司 27.78%的股份,同时直接持有本公司 11.64%的股份,合计控制本公司 39.42%
的股份,仍然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完成后,社会公众股东合计持有的股份不会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10%,不会出现导致富临精工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计报告,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因素,本次交
易完成前后富临精工财务数据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增幅 交易前 交易后 增幅
总资产 149,658.73 384,903.39 157.19% 133,402.87 365,346.42 173.87%
所有者权益 94,175.61 247,804.04 163.13% 90,913.46 238,126.96 161.93%
营业收入 55,000.12 81,795.63 48.72% 85,940.78 112,567.06 30.98%
利润总额 13,144.05 20,571.60 56.51% 20,235.02 27,887.78 37.82%
净利润 11,182.15 17,597.08 57.37% 17,370.65 24,049.78 38.45%
基本每股收益
0.31 0.39 25.81% 0.57 0.62 8.07%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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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每股净资产
2.62 5.44 107.89% 2.53 5.23 106.72%
(元/股)
根据上表所列数据,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营业收入、净利润、每股收益
等指标均将得到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
七、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和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和报批程序
1、2016 年 4 月 28 日,升华科技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本次交易事项。
2、2016 年 5 月 17 日,富临精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3、2016 年 6 月 6 日,富临精工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
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4、2016 年 8 月 5 日,富临精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 201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调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数量和发行
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的议案》、
《关于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
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5、2016 年 8 月 17 日,富临精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的议案》。
6、2016 年 9 月 1 日,富临精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的议案》。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未经核准前不得实施。交易方案能否
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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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八、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人 承诺内容
1、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声明与承诺
一、本人/本单位已向富临精工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
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本人/本单位有关本次
交易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
口头证言等),本人/本单位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 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的,该
事、高级管理人员 等文件的签署人业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文件;保证所提供信息
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本人/本单位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依照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富临
精工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和文件,并保证该等信息和文件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三、如因本人/本单位在本次交易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富临精工或其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本人/本单位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本人/单位所提供或披
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
彭澎等 11 名升华科技 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
股东、配套融资认购方 /本单位将不转让在富临精工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
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富临
精工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本单位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
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
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本单位的身份信息
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
送本人/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
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
本人/本单位承诺将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2、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对于本人/本单位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对价股份(包括锁定期
内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衍生取得的股份),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但按照本人/本单位签署的业
彭澎、彭澍及刘智敏等
绩承诺和补偿协议进行回购的股份除外,锁定期满后,本人/本单
3 名升华科技自然人股
位可申请解锁时间及对应的可申请解锁股份数安排如下:
东及升华投资 1 名法人
股东 可申请解锁股
期数 可申请解锁时间
份
下列日期中最晚的日期为可申请解锁时间: 可申请解锁股
第一期
1. 按《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的约定,由具 份=本次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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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承诺人 承诺内容
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 所得对价股份
产补偿期限第一年度(2016 年)期末实际 的 25%—当年
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出 已补偿的股份
具专项审核报告之次日; (如需)
2. 按《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
完毕补偿义务(如需)之次日;
3. 自对价股份上市日起已满十二个月后的次
日。
下列日期中最晚的日期为可申请解锁时间:
1. 按《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的约定,由具 可申请解锁股
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 份=本次发行
产补偿期限第二年度(2017 年)期末实际 所得对价股份
第二期
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出 的 33%—当年
具专项审核报告之次日; 已补偿的股份
2. 按《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 (如需)
完毕补偿义务(如需)之次日。
下列日期中最晚的日期为可申请解锁时间: 可申请解锁股
1. 按《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的约定,由具 份=本次发行
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 所得对价股份
产补偿期限第三年度(2018 年)期末实际 的 42%—当年
第三期
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出 已补偿的股份
具专项审核报告之次日; (如需)—进
2. 按《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 行减值补偿的
完毕补偿义务(如需)之次日。 股份(如需)
对于本人/本公司本次认购的富临精工股份(包括在股份锁定
彭正国、彭云华、西藏 期内因富临精工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衍生取得的股份),
融睿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之后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
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于本单位/本合伙企业本次认购的富临精工股份(包括在股
份锁定期内因富临精工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衍生取得的
新华联、高新投资
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之后根据中国证监会
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我方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富临精工股份,自发行结束之
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36个月后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
配套融资认购方 关规定执行。
若我方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
不相符,我方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承诺人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富临精工股份,自富临精工首次公
富临精工控股股东、实 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届满之日起,延长锁定12个月。
际控制人 在前述股份锁定期内,承诺人因富临精工分配股票股利、资本
公积转增等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前述股份锁定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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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承诺人 承诺内容
3、关于对湖南升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和持股的承诺
一、本人/本单位已经依法履行对升华科技的出资义务,不存
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
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
二、本人/本单位对持有的升华科技股份享有完整的所有权,
该等股份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或者其他任何类似的安排,不存在
质押等任何担保权益,不存在冻结、查封或者其他任何被采取强制
保全措施的情形,亦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该等股份被有关司法机关
或行政机关查封、冻结、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
彭澎等 11 名升华科技
裁以及任何其他行政或司法程序,并保证前述状态持续至本次交易
股东
的标的资产交割之日。
三、鉴于升华科技目前为股份有限公司,本人/本单位同意且
保证配合升华科技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30 日内将升
华科技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保证本人/本单位持有的升华科技股
权届时可以依法转让给富临精工。
四、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单位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
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富临精工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
失。
4、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本人将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与富临精工(包括富临
精工控制的企业,下同)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以避免与富临精工的
生产经营构成可能的直接的或间接的业务竞争;保证将采取合法及
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其他企业(不包括富临精工控
制的企业,下同)不从事或参与与富临精工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富 何活动的业务。
临集团)、实际控制人 2、如本人及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
(安治富) 事或参与任何可能与富临精工的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活动,则立即
将上述商业机会书面通知富临精工,如在书面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
期间内,富临精工书面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则尽
力将该商业机会优先提供给富临精工。
3、如违反以上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
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富临精工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除持有升华科技的股权外,本人
未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与升华科技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2、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将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担任职务、提供服务等)从事与富临精工(包
彭澎、彭澍 括升华科技及富临精工控制的其他企业,下同)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以避免与富临精工的生产经营构成可能的直接的或间接的业务竞
争;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拥有控制权的企业不
从事或参与与富临精工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的业务。
3、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本人或本人拥有控制权的企业有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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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承诺人 承诺内容
何商业机会可从事或参与任何可能与富临精工的生产经营构成竞
争的业务,则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书面通知富临精工,如在书面通
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富临精工书面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
的肯定答复,则应将该商业机会提供给富临精工。
4、如违反以上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
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富临精工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并按本
人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总对价的 25%向富临精工支付违约金。
5、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人将依法行使有关权利和履行有关义务,充分尊重富临
精工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富临精工独立经营、自主决策。本人将
严格按照《公司法》以及富临精工的章程规定,促使经四川富临实
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的富临精工董事依法履行其应尽的忠诚义务
和勤勉义务。
2、保证本人以及本人拥有控制权的企业(不包括富临精工控
制的企业,以下统称“本人的关联企业”)今后原则上不与富临精
工(包括富临精工控制的企业,下同)发生关联交易。
3、如果富临精工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人或本人的关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富 联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
临集团)、实际控制人 家有关法律法规、富临精工的章程和富临精工的有关规定履行有关
(安治富) 程序,与富临精工依法签订协议,及时依法进行信息披露;保证按
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且本人及本人的关联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
受富临精工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
件,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富临精工及富临精工其他股东的合法
权益。
4、本人及本人的关联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富临精工
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人及本人的关联企业将不会向富临精
工谋求任何超出该等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5、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富临精工造成损失,本人将向富临精工
作出赔偿。
1、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以及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
企业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本人的关联企业”)原则上不与富临
精工(包括升华科技及富临精工控制的其他企业,下同)发生关联
交易,对于富临精工能够通过市场与独立第三方之间发生的交易,
将由富临精工与独立第三方进行。
2、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果富临精工在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
彭澎、彭澍 人或本人的关联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将促使此等交
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富临精工章程及有关规定履行有关
程序,并与富临精工依法签订书面协议;保证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
进行,且本人及本人的关联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富临精工给予比
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证不通过关联
交易损害富临精工的合法权益。本人及本人的关联企业将严格履行
其与富临精工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不会向富临精工谋求任何
1-1-1-26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承诺人 承诺内容
超出该等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3、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本人的关联企业将严格避免向
富临精工拆借、占用富临精工资金或采取由富临精工代垫款、代偿
债务等方式侵占富临精工资金。
4、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富临精工造成损失,本人将向富临精工
作出赔偿。
6、关于主体资格等事项的承诺
1、本人/本单位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未涉
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2、本人/本单位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
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彭澎等 11 名升华科技
分的情况。
股东
3、本人/本单位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
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
者立案侦查的情况,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
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九、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已经切实按照《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的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本报告书披露后,上市公
司将继续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公平地向
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与本次
重组的进展情况。
(二)严格履行相关程序
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和披露。本
次交易报告书在提交董事会讨论时,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交
易聘请申万宏源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聘请中伦律
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立信和中同华进行审计和评
估并出具相关报告。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在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
东大会召开前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股东参加审议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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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三)网络投票安排
为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
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
关规定,公司在表决本次交易方案的股东大会中,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表决方式,充分保护中小股东行使投票权的权益。
为给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便利,通过深交所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就本次方案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
(四)盈利预测补偿安排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拟收购资产采用收益法进
行评估并作为定价依据的,上市公司应在重组后 3 年内的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相
关资产的实际盈利数与评估报告中利润预测数的差异情况,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对
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与彭澎、彭澍、刘智敏、升华投资等 4 名交易方签署的《业绩承诺
及补偿协议》,该等 4 名交易方承诺标的资产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实现的
经审计并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1.52 亿元、2 亿元
和 2.61 亿元,三年承诺期累计实现的扣非净利润不低于 6.13 亿元;否则该等 4
名交易方将按照《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的约定对公司予以补偿。
(五)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根据公司与彭澎等 11 位升华科技股东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协议》及补充协议,该等 11 位股东以其持有的升华科技股权认购而取得的富
临精工股份均按《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锁定期安排;
此外,彭澎、彭澍、刘智敏、升华投资等 4 名交易方将按照《业绩承诺及补
偿协议》的约定分三期解锁,具体情况参见“重大事项提示”之“本次交易相关
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此外,公司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该等安排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有利于保护中小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其相关填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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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
(1)本次交易对公司 2015 年每股收益摊薄的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富临精工 2015 年审计报告及最近一年备考审计报
告,公司 2015 年每股收益情况如下:
项 目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733 0.622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733 0.622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497 0.601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497 0.6011
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985 0.543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985 0.543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780 0.52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780 0.5250
注:若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92,125.01 万元并假设股份发行价格为 16.46 元/股,则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
行数量为 5,596.90 万股。
综上,本次交易后公司 2015 年不存在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况。
(2)本次交易对公司 2016 年每股收益摊薄的情况
对于公司 2016 年每股收益的预计,公司采用如下假设:
①假设 2016 年上市公司业绩保持不变,标的公司按承诺业绩计算
根据上述假设,本次交易对公司 2016 年每股收益的影响如下:
项 目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825 0.717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825 0.717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626 0.699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626 0.6994
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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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176 0.638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176 0.638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004 0.62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004 0.6226
注:若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92,125.01 万元并假设股份发行价格为 16.46 元/股,则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
行数量为 5,596.90 万股。
②假设 2016 年上市公司业绩增长 10%,标的公司按承诺业绩计算
根据上述假设,本次交易对公司 2016 年每股收益的影响如下:
项 目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308 0.755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308 0.755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089 0.735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089 0.7358
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594 0.672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594 0.67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404 0.655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404 0.6551
注:若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92,125.01 万元并假设股份发行价格为 16.46 元/股,则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
行数量为 5,596.90 万股。
③假设 2016 年上市公司业绩下降 10%,标的公司按承诺业绩计算
根据上述假设,本次交易对公司 2016 年每股收益的影响如下:
项 目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343 0.679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343 0.679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164 0.662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164 0.6629
1-1-1-30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758 0.604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758 0.604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604 0.590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604 0.5902
注:若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92,125.01 万元并假设股份发行价格为 16.46 元/股,则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
行数量为 5,596.90 万股。
④2016 年 1-6 月,上市公司净利润实际年化增长率为 28.75%,假设 2016 年
全年仍保持这一增长率,标的公司按承诺业绩计算
根据上述假设,本次交易对公司 2016 年每股收益的影响如下:
项 目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212 0.827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212 0.827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957 0.804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957 0.8042
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377 0.736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377 0.736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155 0.715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155 0.7159
注:若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92,125.01 万元并假设股份发行价格为 16.46 元/股,则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
行数量为 5,596.90 万股。
综上,本次交易后预计公司 2016 年不存在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况。
2、填补回报并增强上市公司持续回报能力的具体措施
本次重组实施当年,上市公司若出现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拟采取以下填
补措施,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力:
(1)进一步完善产业平台,提升公司价值
通过收购升华科技,上市公司将从汽车发动机精密零部件业务拓展至新能源
1-1-1-31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汽车领域;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在继续稳步推进传统汽车零部件业务发展的
同时,基于标的公司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领域的业务规模和快速增长,强化公
司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业务布局,提升公司价值,增强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和稳
定性。
(2)加快配套融资项目实施,提高股东回报
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为 92,125.01 万元,除支付本次交易中的现金对
价及相关中介机构费用外,其余募集配套资金将用于升华科技锂电池正极材料磷
酸铁锂产业化项目建设。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为公司持续深化汽车发动机精密零部件及新能源汽车电
池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资金支持,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快速发展,提高公司
未来的回报能力,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回报。
(3)加强募集资金管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已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
更、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以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管
理和使用,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的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上市公司本次配套融资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
事会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由独立财务顾问、银行与上市公司共同对募集资
金进行监管。上市公司将严格遵循集中管理、周密计划、预算控制、规范运作、
公开透明的募集资金使用原则,充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
(4)保持和优化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回报机制
为完善本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推动本公司建立更为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
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
权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制
1-1-1-32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定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了未来三年股东的具体回报计划,建
立了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监督和调整机制。
上市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
做出保证。
3、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
诺
根据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
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要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若本次重组完成当年基本每股收益或稀释每股收益低于上年度,
导致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相
关规定,履行如下承诺,以确保上市公司的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未来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未来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
况相挂钩。
十、过渡期安排
自审计(评估)基准日起至本次标的资产交割日为过渡期。
(一)升华科技公司性质变更
根据已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富临精工取得中国证
监会核准本次交易书面文件后,升华科技应该召开目标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将升
华科技由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并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之日
起三十日内将申请材料提交至主管工商登记主管部门,并及时完成公司章程的修
1-1-1-33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改和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升华科技变更公司形式前后,升华科技全体股东各
自持有升华科技的股权比例不变,本次交易方案依然适用。升华科技全体股东承
诺在升华科技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后,任一股东以其持有的升华科技的股权向上
市公司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期间损益安排
在过渡期内标的资产实现的全部收益由富临精工享有,标的资产出现的亏损
则由转让方以现金方式全额向富临精工弥补,转让方应按《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协议》签署日的持有的升华科技股权比例承担补偿义务。
关于标的资产自审计(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的损益,由上市公司在交
割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对升华科技的期间损
益进行审计,转让方应提供必要的配合并促使升华科技提供必要的配合。各方应
尽量促使审计机构在交割日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目标公司的期间损益出具审计
报告。若经审计,升华科技期间损益为负的,则转让方应在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十个工作日内向富临精工支付应补偿的现金,转让方对此互相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 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
本公司聘请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
顾问,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依法设立,具备保
荐业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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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事项时,除本报告书的其他内容和与本报告书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
还应特别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富临精工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等,
上述审批事项能否顺利完成以及完成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审批风险
(二)交易终止风险
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公司与交易对方在协商确定本次交易
的过程中,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和避免内幕信息的传播。
但仍不排除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关于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可能,
本次交易存在因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暂停、终止或
取消的风险。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生效条件是本次交易获得公司董
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在交易推进过程中,市场环境可
能会发生变化,从而影响本次交易的条件。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可能终止的
风险。
(三)标的资产估值风险
本次交易中评估机构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对升华科技全部权益进行评估,并
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升华科技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定价依据。标的公司于评
估基准日,收益法评估后的净资产价值为 211,000.00 万元,标的公司于评估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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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日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母公司)为 25,043.40 万元,评估增值额为 185,956.60 万
元,增值幅度较大。
虽然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严格按照资产评估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勤勉、尽
职的义务,但由于收益法系对未来的预测,并基于一系列假设,如未来出现预期
之外的重大变化,可能导致资产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形,提请投资者注意本
次标的资产交易定价较账面净资产增值较大及盈利预测不能实现的风险。
(四)交易完成后业务整合及业务转型升级的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升华科技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从上市公司经营和资
源配置等角度出发,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双方的业务分工、管理团队、资金
运用及管理部门等进行优化整合,以提高本次收购的绩效。公司和升华科技在企
业文化、管理制度、业务开拓及销售网络布局等方面存在诸多不同,管理层在人
员构成、知识构成、专业能力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本次交易后的整合能否顺利
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将从汽车
发动机精密零部件业务转型为汽车发动机精密零部件及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正
极材料业务并存,上市公司所面临的市场环境将更加复杂。如果整合无法达到预
期效果或业务转型升级过程中市场环境发生较大的变化,将会影响公司和升华科
技的经营与发展,损害股东的利益。
(五)业绩承诺不能达标的风险
本次拟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承诺在 2016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三年
业绩承诺期间,目标公司每年度实现的经审计并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的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 1.52 亿元、2.0 亿元和 2.61 亿元,三年承诺期累计实现的
扣非净利润不低于 6.13 亿元。
该盈利承诺系基于升华科技目前的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前景做出的综合判
断,最终能否实现将取决于行业发展趋势的变化和升华科技管理团队的经营管理
能力,升华科技存在承诺期内实际净利润达不到承诺金额的风险。
(六)业绩补偿承诺实施的违约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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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尽管公司与业绩承诺主体签订了《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约定的业绩补偿
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但由于市场波动、公司经营及业务整合等风险导
致升华科技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承诺净利润数时,盈利预测补偿责任主体如果无
法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则存在业绩补偿承诺实施的违约风险。
(七)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减值风险
本次交易公司收购升华科技 100%股权,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
据企业会计准则,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
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 184,957.96 万元商誉
(该商誉金额为备考审计报告中模拟的金额,商誉的具体金额待本次收购完成
后,根据经评估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最终确认),该等商誉需要在
未来每个会计年度末进行减值测试。
本次交易最终价格与交易标的账面净资产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本次交易交
割完成后,公司将会确认较大的商誉,若标的公司未来经营中不能较好地实现收
益,那么收购标的资产所形成的商誉将会有减值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
不利影响。
(八)募集配套资金失败风险
本次交易中公司需要通过现金支付的总额为 55,241.18 万元,全部来自募集
的配套资金。如果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失败,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等自
筹方式支付全部现金对价。
综合考虑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的支付安排,以及公司现有货币资金余额、银行
融资能力、未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能力等因素,即便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失败的特殊情形下,公司的现金支付能力也足以保障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支付需
求。但以自有资金或通过银行贷款等自筹方式支付全部现金对价将降低公司的现
金储备和投资能力;同时,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部分资金将导致公司财务费
用增加,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九)交易对方在盈利承诺期限届满前抛售部分比例股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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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根据双方签署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约定,彭澎、彭澍、刘智敏及升华
投资等 4 名业绩承诺主体承诺的标的资产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实现的经
审计并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1.52 亿元、2 亿元和
2.61 亿元,三年承诺期累计实现的扣非净利润不低于 6.13 亿元;同时承诺在本
次交易中取得的全部股份,在本次交易结束 12 个月后分三期解除锁定,股份解
除锁定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五节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情况”之“二、本
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之“(四)股份锁定期安排”。
虽然上述约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但存在
交易对方在盈利承诺期限届满前抛售部分比例股票的风险。
二、标的公司经营相关的风险
(一)主要产品较为集中的风险
升华科技主要从事动力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主要产品为
磷酸铁锂及三元材料。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 1-6 月,升华科技磷酸铁锂系
列产品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7,599.45 万元、23,446.31 万元以及 25,540.69 万元,占
升华科技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1.91%、 88.07%以及 95.32%,公司产品
结构集中度较高。随着本次募投项目“升华科技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产业化
项目”的投产,升华科技磷酸铁锂的生产能力还将进一步提高。
如果未来磷酸铁锂系列产品在行业政策、市场、技术和销售等方面出现不利
情况,将对升华科技的整体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二)技术替代风险
磷酸铁锂由于其电容量高、循环性能好、放电性能稳定、安全性能高等诸多
优势,目前已经被广泛的用作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升华科技磷酸铁锂的生产技术
水平在国内居于领先地位,且相关产品的性能稳定、一致性好。
但是,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速度的加快,相关产品的技术更迭速度也在
进一步提高。一方面,三元材料如果通过技术手段克服其不稳定的缺陷,提升产
品使用的安全性,将会对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产生较大的冲击;另一方面,磷酸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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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锂正极材料产品的能量密度也在不断提高改善中。升华科技如果不能顺应市场变
化,不断更新生产技术,开发性能更好、安全性能更高的正极材料,将影响到公
司经营情况和持续发展能力。
(三)国家产业政策风险
升华科技生产的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制造,国家关于新能
源汽车的行业政策与升华科技的未来发展密切相关。2007 年以来,我国多部委
连续出台了一系列支持、鼓励、规范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的法规、政策,从发展
规划、消费补贴、税收优惠、科研投入、政府采购、标准制定等多个方面,构建
了一整套支持新能源汽车加快发展的政策体系,为升华科技动力电池正极材料业
务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未来,国家宏观政策尤其是新能源汽车行业政策一旦发生重大变化将对升华
科技的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
(四)市场竞争风险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正极材料行业的市场集中度相对较高,2014 年、2015
年,升华科技磷酸铁锂产量分别为 1,025.00 吨及 3,389.00 吨,占我国磷酸铁锂总
产量的比例约为 8.91%及 10.46%,在我国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市场拥有较高的市
场占有率。随着本次募投项目“升华科技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产业化项目”
的投产,升华科技磷酸铁锂的生产能力还将进一步提升,升华科技在磷酸铁锂领
域的市场地位将更加巩固。
但随着升华科技主要竞争对手磷酸铁锂生产线的陆续投产,我国磷酸铁锂产
能将大幅增长,加大磷酸铁锂市场的竞争程度,可能导致磷酸铁锂产品价格的下
降及毛利率的下滑,对升华科技未来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五)主要客户集中的风险
升华科技产品主要客户包括沃特玛、光宇电源、中航锂电以及南都科技,这
些客户已成为公司稳定的客户群。报告期内,升华科技向前五名客户销售金额分
别为 8,069.34 万元、26,188.07 万元以及 26,750.50 万元,占升华科技同期销售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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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额的比重分别为 97.56%、98.35%以及 99.83%。升华科技客户相对比较集中,如
果公司在产品质量控制、及时供应等方面无法满足主要客户的要求,将可能影响
客户订单情况,并进一步影响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成长性。
(六)原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
升华科技磷酸铁锂产品所使用的最主要原材料为碳酸锂,最近两年一期,碳
酸锂占公司原材料成本的比例均超过 25%。2015 年下半年以来,随着新能源汽
车行业的快速发展,碳酸锂的采购价格也呈现持续上涨趋势,导致升华科技碳酸
锂的采购均价从 2014 年的 3.38 万元/吨,上涨至 2015 年的 4.95 万元/吨,涨幅达
46.45%;2016 年 1-6 月进一步上涨至 13.09 万元/吨,涨幅达 164.44%。
虽然,升华科技在产品销售中主要采用成本加成的定价方式,具有一定的价
格转移能力,但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持续大幅上涨,将会给公司的生产成本和经
营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
(七)应收账款增长较快的风险
升华科技 2014 年末、2015 年末及 2016 年 6 月末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
为 8,199.73 万元、12,895.90 万元以及 26,958.23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61.89%、35.60%以及 60.64%,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99.14%、48.43%以及
100.61%。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和新客户的拓展,应收账款余额将会继续增
加。
虽然公司主要客户为行业内知名度较高、信誉良好、资金雄厚、支付能力较
强的公司,但如果未来公司主要客户经营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导致应收账款不能
按合同规定及时收回或发生坏账,将可能出现资金周转困难而影响公司发展以及
应收账款发生坏账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情况。
(八)税收优惠政策调整的风险
升华科技于 2013 年 11 月由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家
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执行所得税率为 15%,有
效期三年。如果未来升华科技不能继续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从而不能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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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5%的优惠税率,将对税后利润产生一定影响。此外,如果未来国家主管税务机
关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作出不利调整,也可能对升华科技的经营业绩
和利润水平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九)资产被抵押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存在部分房屋和土地使用权被抵押用于银行
借款担保的事实。如标的公司不能按相关借款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
上述房屋和土地使用权存在被行使抵押权的风险。为此,标的公司将按照相关借
款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避免房屋和土地使用权被行使抵押权的情况
出现;如需继续抵押用于银行借款担保,则将严格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
内部审议程序。
三、股市波动风险
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公司的盈利水平和
发展前景,也受到市场供求关系、国家相关政策、利率、投资者心理预期等诸多
因素的影响。本次交易需要有关部门审批且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方能完成,在此
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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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及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1、汽车行业整体保持稳定发展
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国务院于 2015 年 5 月 8 日发布了《中国制造
2025》,是我国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第一个十年的行动纲领。该文件体现了政府对
我国传统制造业的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高度重视。汽车产业作为制造业的重要
组成部分和国家的战略性竞争产业,必须加大自主创新能力,早日实现转型升级。
随着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超大规模内需潜力不
断释放,为我国制造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在此背景下,汽车行业将随着我国
制造业的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一同迎来重大机遇。
2、新能源汽车成为汽车行业重要的发展趋势,产业链整体呈现快速发展趋
势
发展低碳环保的新能源汽车在国际上已形成了广泛共识。随着新能源汽车技
术的日趋成熟,产品性能快速提升,产业配套不断完善,新能源汽车产业将进入
高速发展阶段。
中国作为全球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最大的国家之一,早在 2012 年国务院就
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
(2012-2020)》,明确了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
并提出到 2020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 500 万辆的水平。2015 年,国务院
发布《中国制造 2025》,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列为十大支持重点突破发展的领
域之一,提出“推动自主品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同国际先进水平接轨”。2007
年以来,我国多部委连续出台了一系列支持、鼓励、规范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的
法规、政策,从发展规划、消费补贴、税收优惠、科研投入、政府采购、标准制
定等多个方面,构建了一整套支持新能源汽车加快发展的政策体系。通过政策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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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持、财政补贴和税收减免等鼓励措施,中国新能源汽车发展将迎来历史性机遇。
新能源汽车整个产业链中,动力电池是最核心的部件之一,是关系到整个产
业发展的最为关键环节。2014 年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增长迅猛,中国新增各类
新能源汽车车型 688 个(不含铅酸类)。其中,纯电动 483 个(不含铅酸类),
插电式混合动力 204 个,燃料电池 1 个。新增车型总数占历史累计车型的 47.3%;
累计生产各类新能源汽车 8.55 万辆,同比增长近 5 倍,占历史累计产量的 72%。
中国已超过日本成为全球范围内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新能源汽车市场。随着
国家新能源汽车项目支持和政策引导与落实,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从原材料供
应、动力电池、整车控制器等关键零部件研发生产,到整车设计制造,以及充电
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等完整的产业链。预计 2016 年新能源汽车产业将持续保持
高速增长,动力电池也将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推广而呈现爆发之势。
3、升华科技是锂电池正极材料领域的领先企业,契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升华科技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锂电正极材料制造企业,主要
产品为磷酸铁锂和三元材料。经过多年的重点开拓及发展,升华科技已在锂电池
正极材料市场形成较强的竞争优势,成为我国主要锂电池正极材料专业供应商之
一。2014 年、2015 年,升华科技磷酸铁锂产量分别为 1,025.00 吨及 3,389.00 吨,
占我国磷酸铁锂总产量的比例约为 8.91%及 10.46%,在我国磷酸铁锂正极材料
市场拥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1、进军新能源汽车领域,丰富业务结构
2015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进入爆发式增长阶段,动力电池也将随着新
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进入高速增长期,积极发展锂离子电池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和市场发展的趋势。富临精工本次收购升华科技 100%股权是公司新能源领域的
重要战略布局,是上市公司战略布局“传统汽车+新能源汽车”的积极举措。本
次交易的完成将实现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多元化发展。
2、升华科技利用上市公司平台加快发展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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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次交易完成后,升华科技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平台有
助于提升升华科技相关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及企业形象,有利于升华科技抓住新能
源汽车行业快速发展的市场契机,巩固升华科技在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市场的领先
优势。
此外,上市公司多样的融资渠道将协助升华科技加快产品研发及业务扩张的
步伐,同时进一步完善生产工艺,提高生产效率,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3、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本次交易将构建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显著提升公司盈利水平,提升股东回
报。
2014 年、2015 年以及 2016 年 1-6 月,升华科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分别为 1,754.78 万元、6,679.13 万元以及 5,914.93 万元。同时,根据交易对方
的业绩承诺,升华科技 2016-2018 年经审计并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
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1.52 亿元、2.0 亿元和 2.61 亿元,三年承诺期累计实现的扣非
净利润不低于 6.13 亿元。若标的资产盈利承诺顺利实现,本次交易完成后,上
市公司的资产、收入规模将大幅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未
来持续稳定的现金流入亦将加强上市公司财务稳健性,提升上市公司抗风险能
力,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和报批程序
1、2016 年 4 月 28 日,升华科技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本次交易事项。
2、2016 年 5 月 17 日,富临精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3、2016 年 6 月 6 日,富临精工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
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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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6 年 8 月 5 日,富临精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 201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调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数量和发行
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具体方案的议案》、
《关于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
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5、2016 年 8 月 17 日,富临精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的议案》。
6、2016 年 9 月 1 日,富临精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的议案》。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未经核准前不得实施。交易方案能否
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一)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对方为升华科技之全体股东彭澎、彭澍、彭正国、彭云华、刘智
敏、西藏融睿、升华投资、新华联、国泰君安格隆、达晨创丰、高新投资。
本次交易对方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三节 交易对方情况”。
(二)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为升华科技 100%股权。升华科技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
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三)交易标的估值及定价情况
根据中同华资产评估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16)第 249 号《资产评估报告》,
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分别采用了市场法和收益法对标的资产进
行了评估,并选取收益法评估作为标的资产的最终评估结论。
截止评估基准日,交易标的(母公司)经审计净资产账面值 25,043.4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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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法评估值 234,000.00 万元,评估增值 208,956.60 万元,评估增值率 834.38%;
收益法评估值为 211,000.00 万元,评估增值 185,956.60 万元,增值 742.54%。
经交易双方协商,标的资产交易对价最终确定为 210,000.00 万元。
(四)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发行价格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非公开发行股份募
集配套资金两部分。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发行股份的定价及其依据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
议公告日。
通过与交易对方之间的协商,并兼顾各方利益,本次发行价格采用定价基准
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除权除息后)的 90%,即 16.68 元/股(本
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
总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则将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2016 年 3 月,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以总股本 360,000,000 股为基数, 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2 元(含税),合计人民币 79,200,000 元(含税),
并已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实施完毕。本次发行价格相应调减 0.22 元/股,调整后
的发行价格为 16.46 元/股。
2、募集配套资金所涉发行股份的定价、定价依据
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除权除息后)的 90%,即 16.68 元/股;因上市公司于 2016 年 3
月实施现金分红,发行价格调整为 16.46 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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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顾问协商确定。
(五)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中,升华科技 100%股权的交易总价为 210,000 万元,其中 73.69%
以发行股份的形式支付,即发行股份支付对价 154,758.82 万元,根据发行价格
16.46 元/股计算,则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合计 94,021,155 股。
本次交易中,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超过 92,125.01 万元,不
超过本次交易总额的 100%。所募配套资金将用于本次交易现金对价部分的支付、
项目建设以及支付各中介机构费用。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
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除权除息后)的 90%,
即 16.68 元/股;因上市公司于 2016 年 3 月实施现金分红,发行价格调整为 16.46
元/股,以此价格计算,向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发行股份合计 55,969,020 股。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则将对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六)交易对价的支付方式
本次收购标的升华科技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210,000 万元,其中 26.31%
以现金支付,共计 55,241.18 万元;剩余 73.69%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共计
154,758.82 万元。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的 90%,即 16.68 元/股,共计发行 95,667,267 股;2016 年 3 月,上市公
司实施现金分红,以总股本 360,0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2.2 元(含税),合计人民币 79,200,000 元(含税),并已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实施完毕。本次发行价格相应调减 0.22 元/股,调整后的发行价格为 16.46
元/股。
交易对价支付的具体情况如下:
在升华科技的持
交易对方 获得股份(股) 获得现金(元) 现金支付比例
股比例
彭澎 39.33% 37,628,830 206,456,845.00 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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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澍 22.87% 21,880,424 120,050,595.00 25.00%
升华投资 8.90% 8,516,103 46,725,021.00 25.00%
西藏融睿 8.90% 11,354,805 - 0.00%
刘智敏 7.57% 7,239,966 39,723,278.00 25.00%
新华联 4.96% 4,745,599 26,037,522.00 25.00%
达晨创丰 3.06% - 64,189,048.00 100.00%
国泰君安格隆 1.98% - 41,660,024.00 100.00%
高新投资 1.00% 1,275,820 - 0.00%
彭正国 0.96% 919,739 5,046,300.00 25.00%
彭云华 0.48% 459,869 2,523,150.00 25.00%
合计 100.00% 94,021,155 552,411,783.00 26.31%
(七)配套资金用途
本次交易中,公司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92,125.01 万元,将用于支付本次
交易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和中介机构费用,剩余部分用于“升华科技锂电池正极
材料磷酸铁锂产业化项目”建设。
配套投资项目详细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五节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情况”之
“三、募集配套资金情况”之“(四)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投向”。
(八)股份锁定安排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彭澎、彭澍、刘智敏以及升华投资承
诺,其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富临精工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12 个月后分三期解锁。
本次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彭正国、彭云华、西藏融睿承诺,其
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富临精工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
本次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新华联、高新投资承诺,其在本次交
易中认购的富临精工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
2、配套融资认购方股份锁定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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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向其他不超过 3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其认购的股票
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锁定期安排的详细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五节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情
况”之“二、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之“(四)股份锁定期安排”。
3、富临精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富临精工股份的锁
定情况
富临精工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富临集团和安治富(以下合称“承诺人”)
已分别就本次交易前持有的富临精工股份郑重承诺如下:
“1、承诺人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富临精工股份,自富临精工首次公开发行的
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届满之日起,延长锁定 12 个月。
2、在前述股份锁定期内,承诺人因富临精工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
等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前述股份锁定安排。”
(九)业绩补偿及奖励安排
1、业绩补偿安排
根据公司与彭澎、彭澍、刘智敏、升华投资等 4 名交易方签署的《业绩承诺
及补偿协议》,该等 4 名交易方承诺标的资产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实现的
经审计并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1.52 亿元、2 亿元
和 2.61 亿元,三年承诺期累计实现的扣非净利润不低于 6.13 亿元;否则该等 4
名交易方将按照《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的约定对公司予以补偿。
具体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七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之“二、业绩承诺及
补偿协议”。
2、奖励安排
(1)协议约定
如果升华科技在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的净利润超过 6.13 亿元的,超出部
分按一定比例(超出小于 8,000 万的部分奖励 30%,超出大于或等于 8,000 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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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奖励 45%)由富临精工作为奖励支付给业绩承诺主体指定的管理团队,但奖
励总额不应超过本次交易作价的 20%。前述奖励金额为税前金额,接受奖励的人
员应自行按照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或者由支付人依法代扣代缴。
(2)设置业绩奖励的原因、依据及合理性,相关会计处理及对上市公司可
能造成的影响
1)设置业绩奖励的原因
本次交易方案中设置超额业绩奖励,本质上是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管理团队
的激励机制,旨在激发升华科技管理层的积极性,应不仅限于承诺的业绩,进一
步推动公司发展,进而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2)业绩奖励的确定依据及合理性
协议约定的是“超额业绩奖励”,即在三年承诺业绩 1.52 亿、2 亿、2.61 亿
之外,三年累计超过 6.13 亿的部分,按超额累进(超出小于 8000 万的部分奖励
30%,超出大于等于 8000 万的部分奖励 45%)作为奖励,但奖励总额不应超过
本次交易作价的 20%。
上述奖励设置是双方基于公平交易和市场化原则、经过磋商后达成的结果,
符合并购重组业务中的行业惯例,也未超过证监会“业绩奖励安排应基于标的资
产实际盈利数大于预测数的超额部分,奖励总额不应超过其超额业绩部分的
100%,且不超过其交易作价的 20%”的规定,具有合理性。
3)相关会计处理及对上市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
上述超额业绩奖励本质上是薪酬激励措施,且奖励对象是“业绩承诺主体指
定的管理团队”,本次交易对象中的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小股东并不在列,因
此并不构成对本次交易估值和对价的调整。
会计处理原则和方法如下:
①作为标的公司的职工薪酬,计入管理费用;
②鉴于约定的是三年累计超额业绩奖励,即在第三年(2018 年)的年度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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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报表中,根据 2016-2017 年实际业绩情况和 2018 年的预计情况(考虑超额业
绩奖励)、按协议约定的计算方法和比例进行估计,经上市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批准后计提;
③最终实际业绩情况与估计数存在差异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会计
估计变更或前期差错的相关条款。
上述超额业绩奖励不构成对本次合并成本的调整,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
计提计入标的公司的管理费用,并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鉴于其“超额业绩奖
励”的性质,只有在标的公司完成承诺业绩的基础上才会发生上述薪酬费用,因
此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保障上市公司股东权益。
(十)过渡期安排
自审计(评估)基准日起至本次标的资产交割日为过渡期。
1、标的公司性质变更
根据已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富临精工取得中国证
监会核准本次交易书面文件后,升华科技应该召开目标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将升
华科技由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并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之日
起三十日内将申请材料提交至主管工商登记主管部门,并及时完成公司章程的修
改和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升华科技变更公司形式前后,升华科技全体股东各
自持有升华科技的股权比例不变,本次交易方案依然适用。升华科技全体股东承
诺在升华科技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后,任一股东以其持有的升华科技的股权向上
市公司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2、期间损益安排
在过渡期内标的资产实现的全部收益由富临精工享有,标的资产出现的亏损
则由转让方以现金方式全额向富临精工弥补,转让方应按《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协议》签署日持有的升华科技股权比例承担补偿义务。
关于标的资产自审计(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的损益,由上市公司在交
割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对升华科技的期间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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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益进行审计,转让方应提供必要的配合并促使升华科技提供必要的配合。各方应
尽量促使审计机构在交割日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目标公司的期间损益出具审计
报告。若经审计,升华科技期间损益为负的,则转让方应在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十个工作日内向富临精工支付应补偿的现金,转让方对此互相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根据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发行股份及现金购买资产交易中所发行股份的
价格 16.46 元/股以及定向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 16.46 元/股进行测
算,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前
股东名称 (不考虑配套融资) (考虑配套融资)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富临集团 14,166.95 39.35 14,166.95 31.20 14,166.95 27.78
安治富 2,771.52 7.70 2,771.52 6.10 5,938.29 11.64
彭澎 -- -- 3,762.88 8.29 3,762.88 7.38
彭澍 -- -- 2,188.04 4.82 2,188.04 4.29
升华投资 -- -- 851.61 1.88 851.61 1.67
西藏融睿 -- -- 1,135.48 2.50 1,135.48 2.23
刘智敏 -- -- 724.00 1.59 724.00 1.42
新华联 -- -- 474.56 1.05 474.56 0.93
高新投资 -- -- 127.58 0.28 127.58 0.25
彭正国 -- -- 91.97 0.20 91.97 0.18
彭云华 -- -- 45.99 0.10 45.99 0.09
上市公司
19,061.53 52.95 19,061.53 41.98 19,061.53 37.38
其他股东
其他参与认购配
-- -- - - 2,430.13 4.77
套募集资金股东
合计 36,000.00 100.00 45,402.12 100.00 50,999.02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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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次交易前,安治富先生通过富临集团间接控制本公司 39.35%的股份,同
时直接持有本公司 7.70%的股份,合计控制本公司 47.05%的股份,为本公司实
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完成后(考虑配套融资),安治富先生通过富临集团间接控制本公
司 27.78%的股份,同时直接持有本公司 11.64%的股份,合计控制本公司 39.42%
的股份,仍然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完成后,社会公众股东合计持有的股份不会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10%,不会出现导致富临精工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计报告,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因素,本次交
易完成前后富临精工财务数据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增幅 交易前 交易后 增幅
总资产 149,658.73 384,903.39 157.19% 133,402.87 365,346.42 173.87%
所有者权益 94,175.61 247,804.04 163.13% 90,913.46 238,126.96 161.93%
营业收入 55,000.12 81,795.63 48.72% 85,940.78 112,567.06 30.98%
利润总额 13,144.05 20,571.60 56.51% 20,235.02 27,887.78 37.82%
净利润 11,182.15 17,597.08 57.37% 17,370.65 24,049.78 38.45%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1 0.39 25.81% 0.57 0.62 8.07%
股)
每股净资产
2.62 5.44 107.89% 2.53 5.23 106.72%
(元/股)
根据上表所列数据,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营业收入、净利润、每股收益
等指标均将得到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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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 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MIANYANGFULINPRECISIONMACHININGCO.,LTD.
成立日期 1997 年 11 月 10 日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时间 2015 年 3 月 19 日
证券代码 300432
证券简称 富临精工
注册地址 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板桥街 268 号
办公地址 四川省绵阳市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凤凰中路 37 号
注册资本 36,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曹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700708956104R
邮政编码 621000
联系电话 0816-6800673
传真 0816-6800655
研发、制造、销售汽车零部件、机电产品(不含汽车),从事货
经营范围 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需取得许可证后
方可经营)。
二、历史沿革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本变动概况
1.1997 年 11 月,富临集团与成都力通设立精工有限,注册资本 1,020 万元,
分别占比 70%和 30%;
2.1999 年 10 月和 2000 年 4 月,成都力通分别将其持有 306 万元出资额中
的 85.14 万元和 220.86 万元转让给富临集团和自然人江安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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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3.2000 年 5 月,富临集团对精工有限增资 2,000 万元,注册资本增加至 3,020
万元;
4.2004 年 4 月,江安陶将其持有的精工有限 220.86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自然
人安东;
5.2009 年 12 月,富临集团和自然人股东安东分别将其持有的精工有限
1,047.54 万元出资额和 130.26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安治富等 32 名自然人;
6.2010 年 6 月,富临集团、李树春、李勇分别将其持有的精工有限的股权
转让给自然人曹勇、李亿中、汤淑艳、陈瑞峰、潘玉梅、谭建伟、刘利;
7.2010 年 8 月 18 日,精工有限以账面净资产按照 1:0.7437 的比例折股整
体变更为富临精工;
8.2011 年 10 月 10 日,股东汤山莲将其持有的 11.9205 万股股权转让给安治
富。
9.2014 年 3 月 31 日,富临精工向全体股东分配股利,每 10 股送 10 股并派发
现金 2.50 元,总股本由 4,500 万股增加到 9,000 万股。
10.2015 年 3 月 19 日,富临精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3,000 万股,本次发行后,
富临精工总股本由 9,000 万股增加至 12,000 万股
11.2015 年 9 月 18 日,富临精工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0 股。本次转增
后,富临精工总股本由 12,000 万股增加至 36,000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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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二)设立情况
公司前身绵阳富临精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有限”)成立于 1997
年 11 月 10 日。
1997 年 9 月 18 日,富临集团和成都力通机电公司在 1997 年 1 月 1 日签订
的《绵阳富临精工机械有限公司合同》基础上,进一步签订了《关于设立绵阳富
临精工机械有限公司的投资协议》,约定共同出资 1,020 万元设立精工有限,其
中:富临集团以土地使用权、厂房和货币资金等合计出资 714 万元人民币,成都
力通机电公司以机器设备出资 306 万人民币。上述出资已经绵阳市绵州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的绵州会验(97)字第 138 号《验资报告》验证。1997 年 11 月 10 日,
精工有限取得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 5107001800815 号《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
精工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土地、房产 350.00 34.31%
1 富临集团 货币资金 364.00 35.69%
小计 714.00 70.00%
2 成都力通 机器设备 306.00 30.00%
合计 1,020.00 100.00%
(三)设立以来的股本演变情况
1.1999 年 10 月和 2000 年 4 月成都力通转让股权
1999 年,成都力通决定退出精工有限。因此,成都力通分别在 1999 年 10
月和 2000 年 4 月分别向富临集团和江安陶转让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1)1999 年 10 月向富临集团转让 851,395.01 元出资额
1999 年 10 月 14 日,富临集团与成都力通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成都力
通将其在精工有限 851,395.01 元出资额转让给富临集团。考虑到本次股权转让系
成都力通退出精工有限的第一步,因此公司未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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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2000 年 4 月向江安陶转让 2,208,604.99 元出资额
2000 年 4 月 24 日,精工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成都力通向江安陶转让其持
有精工有限的出资额 2,208,604.99 元,并对成都力通于 1999 年 10 月 14 日向富
临集团转让其持有精工有限 851,395.01 元出资额事项进行了确认。
2000 年 4 月 26 日,成都力通与江安陶就上述事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2000 年 5 月,精工有限完成了上述 306 万元出资额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后,精工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比例
1 富临集团 799.139501 78.35%
2 江安陶 220.860499 21.65%
合计 1,020.00 100.00%
(3)成都力通股权转让价格
成都力通向富临集团转让其持有精工有限 851,395.01 元出资额系与其持有
精工有限 223 万元债权一并转让,累计转让价格为 280.70405 万元。成都力通向
江安陶转让股权价格为 0 元。
2.2000 年 5 月富临集团对精工有限增资 2,000 万元
2000 年 5 月 10 日,精工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富临集团向精工有限增资 2,000
万元,注册资本增至 3,020 万元。
2000 年 5 月 22 日,四川中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针对上述增资事项出具
了中平会验(2000)字第 100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00 年 5 月 20 日,精工有
限增加投入资本 2,000 万元,变更后的实收资本为 3,020 万元。
2000 年 5 月 22 日,精工有限在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本
次增资方式及增资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 增资前 出资额 股权
股东名称 增资(万元)
号 (万元) (万元) 比例
1 富临集团 799.139501 货币资金 1,110.785696 2,799.139501 9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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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厂房及综合楼 691.214304
对公司债权 198.00
小计 2,000.00
2 江安陶 220.860499 - - 220.860499 7.31%
合计 1,020.00 - 2,000.00 3,020.00 100.00%
3.2004 年 4 月江安陶向安东转让股权
2004 年 4 月 19 日,精工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江安陶将其持有精工有限股
权转让予自然人安东。
2004 年 6 月 17 日,江安陶与安东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江安陶以
180 万元价格向安东转让其持有精工有限的 220.86 万元出资额。2004 年 7 月 21
日,精工有限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前后,精工有限股权结构如下:
转让前出资额 转让后出资额 转让后
序号 股东名称
(万元) (万元) 股权比例
1 富临集团 2,799.139501 2,799.139501 92.69%
2 江安陶 220.860499 - -
3 安东 - 220.860499 7.31%
合计 3,020.00 3,020.00 100%
4.2009 年富临集团向 32 名自然人转让股权,安东向安治富转让股权
为进一步合理化发行人股权结构、激励富临集团及精工有限部分管理人员,
2009 年 12 月 25 日,精工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富临集团将其持有精工有限的
27,991,395.01 元出资中的 10,475,395.01 元转让给安治富和聂丹等 32 个自然人,
同意安东将其持有精工有限的 2,208,604.99 元出资中的 1,302,604.99 元转让给安
治富。
2009 年 12 月 25 日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间,富临集团与安治富和聂丹等 32
名自然人分别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2009 年 12 月 28 日,安东与安治富签订了
股权转让协议。
根据股权转让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计算出本次股权转让定价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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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15 元/股,高于发行人 2009 年 11 月 30 日扣除拟分配利润后净资产计算的每股
净资产 1.122 元,同时高于四川五岳联合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川五岳评
报字(2009)第 77 号《评估报告》中经评估的 2009 年 11 月 30 日净资产计算的
每股净资产 1.1488 元,股权转让价格公允。
200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办理完成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
权转让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转让前出资额 转让后出资额 转让后股
序号 股东名称 转让/受让金额
(万元) (万元) 权比例
1 富临集团 2,799.14 -1,047.54 1,751.60 58.00%
2 安治富 - 302.00 302.00 10.00%
3 安东 220.86 -130.26 90.60 3.00%
4 谭建伟 - 63.00 63.00 2.09%
5 聂正 - 60.40 60.40 2.00%
6 聂丹 - 60.40 60.40 2.00%
7 曹勇 - 60.00 60.00 1.99%
8 李亿中 - 60.00 60.00 1.99%
9 吕大全 - 60.00 60.00 1.99%
10 谢忠宪 - 40.00 40.00 1.32%
11 阳宇 - 40.00 40.00 1.32%
12 安舟 - 30.20 30.20 1.00%
13 史晓丽 - 30.20 30.20 1.00%
14 段琳 - 30.20 30.20 1.00%
15 许波 - 30.20 30.20 1.00%
16 李严帅 - 28.00 28.00 0.93%
17 彭建生 - 27.00 27.00 0.89%
18 李勇 - 27.00 27.00 0.89%
19 向明朗 - 27.00 27.00 0.89%
20 汪楠 - 26.00 26.00 0.86%
21 蒋东 - 26.00 26.00 0.86%
22 王军 - 26.00 26.00 0.86%
23 范如彬 - 20.00 20.00 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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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4 王朝熙 - 19.60 19.60 0.65%
25 谷巍 - 12.00 12.00 0.40%
26 王志红 - 12.00 12.00 0.40%
27 佘培 - 12.00 12.00 0.40%
28 任云富 - 10.60 10.60 0.35%
29 张益 - 8.00 8.00 0.26%
30 汤山莲 - 8.00 8.00 0.26%
31 卢其勇 - 8.00 8.00 0.26%
32 蒋益兴 - 8.00 8.00 0.26%
33 李君辉 - 4.00 4.00 0.13%
34 李树春 - 2.00 2.00 0.07%
小计 3,020.00 - 3,020.00 100.00%
5.2010 年 6 月股权转让
2010 年 6 月 17 日,精工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富临集团将其持有的 1,751.60
万元出资中的 30 万元转让给曹勇、15 万元转让给李亿中、2 万元转让给汤淑艳、
60 万元转让给陈瑞峰、60 万元转让给潘玉梅;同意李勇将其持有的 27 万元出资
转让给谭建伟;李树春将其持有的 2 万元出资转让给刘利。此次股权转让价格为
1.15 元/股,系参考 2009 年 12 月股权转让价格制定。
2010 年 6 月 21 日,上述股权转让各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
主要目的为对前次股权转让的份额进行调整,另外李勇和李树春离职,将其股权
转出。
2010 年 6 月 25 日,精工有限办理完成了上述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本
次股权转让前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转让前资额 转让/受让金额 转让后金额
序号 股东名称 转让后比例
(万元) (万元) (万元)
1 富临集团 1,751.60 -167.00 1,584.60 52.47%
2 曹勇 60.00 30.00 90.00 2.98%
3 谭建伟 63.00 27.00 90.00 2.98%
4 李亿中 60.00 15.00 75.00 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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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5 陈瑞峰 - 60.00 60.00 1.99%
6 潘玉梅 - 60.00 60.00 1.99%
7 汤淑艳 - 2.00 2.00 0.07%
8 刘利 - 2.00 2.00 0.07%
9 李树春 2.00 -2.00 - 0.00%
10 李勇 27.00 -27.00 - 0.00%
11 其他 28 名自然人 1,056.40 - 1,056.40 34.98%
小计 3,020.00 3,020.00 - 3,020.00
6.2010 年 8 月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
2010 年 8 月 6 日,精工有限全体 36 名股东作为发起人,以公司截至 2010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60,508,442.34 元,按照 1:0.7437 的比例折合 4,5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上述变更业经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0)第 24969 号《验资报告》验证。2010
年 8 月 18 日 , 富 临 精 工 取 得 绵 阳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核 发 的 注 册 号 为
510703000006575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整体变更后,富临精工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元) 持股比例
1 富临集团 23,611,590 52.47%
2 安治富 4,500,000 10.00%
3 安东 1,350,000 3.00%
4 曹勇 1,341,060 2.98%
5 谭建伟 1,341,060 2.98%
6 李亿中 1,117,550 2.48%
7 聂正 900,000 2.00%
8 聂丹 900,000 2.00%
9 吕大全 894,040 1.99%
10 陈瑞峰 894,040 1.99%
11 潘玉梅 894,040 1.99%
12 谢忠宪 596,026 1.32%
13 阳宇 596,026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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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4 安舟 450,000 1.00%
15 许波 450,000 1.00%
16 段琳 450,000 1.00%
17 史晓丽 450,000 1.00%
18 李严帅 417,219 0.93%
19 彭建生 402,318 0.89%
20 向明朗 402,318 0.89%
21 王军 387,417 0.86%
22 蒋东 387,417 0.86%
23 汪楠 387,417 0.86%
24 范如彬 298,013 0.66%
25 王朝熙 292,053 0.65%
26 谷巍 178,808 0.40%
27 王志红 178,808 0.40%
28 佘培 178,808 0.40%
29 任云富 157,947 0.35%
30 卢其勇 119,205 0.26%
31 蒋益兴 119,205 0.26%
32 张益 119,205 0.26%
33 汤山莲 119,205 0.26%
34 李君辉 59,603 0.13%
35 刘利 29,801 0.07%
36 汤淑艳 29,801 0.07%
合计 45,000,000 100%
7.2011 年 9 月股权转让
鉴于其公务员身份,汤山莲决定放弃在富临精工持有股权。因此,2011 年
10 月 10 日,汤山莲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安治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
富临精工 11.9205 万股股权按照 2010 年 12 月 31 日的每股净资产作为参考,以
每股 3 元的价格转让给安治富,股权转让总价款为 35.7615 万元。该次股权转让
款已经足额支付。本次股权转让后,富临精工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元) 持股比例
1-1-1-62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 富临集团 23,611,590 52.47%
2 安治富 4,619,205 10.26%
3 安东 1,350,000 3.00%
4 曹勇 1,341,060 2.98%
5 谭建伟 1,341,060 2.98%
6 李亿中 1,117,550 2.48%
7 聂正 900,000 2.00%
8 聂丹 900,000 2.00%
9 吕大全 894,040 1.99%
10 陈瑞峰 894,040 1.99%
11 潘玉梅 894,040 1.99%
12 谢忠宪 596,026 1.32%
13 阳宇 596,026 1.32%
14 安舟 450,000 1.00%
15 许波 450,000 1.00%
16 段琳 450,000 1.00%
17 史晓丽 450,000 1.00%
18 李严帅 417,219 0.93%
19 彭建生 402,318 0.89%
20 向明朗 402,318 0.89%
21 王军 387,417 0.86%
22 蒋东 387,417 0.86%
23 汪楠 387,417 0.86%
24 范如彬 298,013 0.66%
25 王朝熙 292,053 0.65%
26 谷巍 178,808 0.40%
27 王志红 178,808 0.40%
28 佘培 178,808 0.40%
29 任云富 157,947 0.35%
30 卢其勇 119,205 0.26%
31 蒋益兴 119,205 0.26%
32 张益 119,205 0.26%
33 李君辉 59,603 0.13%
1-1-1-63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34 刘利 29,801 0.07%
35 汤淑艳 29,801 0.07%
合计 45,000,000 100%
8.2014 年 3 月以未分配利润增资
2014 年 3 月 28 日,经富临精工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将
公司 2013 年 12 月 31 日以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中的 5,625.00 万元未分配利润由
本次股票发行前的老股东享有,按持股比例分配给老股东;同意公司向全体股东
分配股利 5,625.00 万元(含税),以 2013 年末总股本 4,50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10 股、派发现金 2.50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 1,125.00 万
元、送红股 4,500 万股。同意公司总股本由 4,500 万股增加到 9,000 万股。2014
年 3 月 31 日,富临精工取得四川省绵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510703000006575 号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后,富临精工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元) 持股比例
1 富临集团 47,223,180 52.47%
2 安治富 9,238,410 10.26%
3 安东 2,700,000 3.00%
4 曹勇 2,682,120 2.98%
5 谭建伟 2,682,120 2.98%
6 李亿中 2,235,100 2.48%
7 聂正 1,800,000 2.00%
8 聂丹 1,800,000 2.00%
9 吕大全 1,788,080 1.99%
10 陈瑞峰 1,788,080 1.99%
11 潘玉梅 1,788,080 1.99%
12 谢忠宪 1,192,052 1.32%
13 阳宇 1,192,052 1.32%
14 安舟 900,000 1.00%
15 许波 900,000 1.00%
16 段琳 900,000 1.00%
1-1-1-64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7 史晓丽 900,000 1.00%
18 李严帅 834,438 0.93%
19 彭建生 804,636 0.89%
20 向明朗 804,636 0.89%
21 王军 774,834 0.86%
22 蒋东 774,834 0.86%
23 汪楠 774,834 0.86%
24 范如彬 596,026 0.66%
25 王朝熙 584,106 0.65%
26 谷巍 357,616 0.40%
27 王志红 357,616 0.40%
28 佘培 357,616 0.40%
29 任云富 315,894 0.35%
30 卢其勇 238,410 0.26%
31 蒋益兴 238,410 0.26%
32 张益 238,410 0.26%
33 李君辉 119,206 0.13%
34 刘利 59,602 0.07%
35 汤淑艳 59,602 0.07%
合计 90,000,000 100%
(四)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及之后的股本变动
1、2015 年 3 月,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并上市
2015 年 2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01 号”文核准,
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
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 万股。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5]103 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
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富临精工”,股票代码“300432”。此次公
开发行的 3000 万股股票于 2015 年 3 月 19 日起上市交易。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
1-1-1-65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况实施了验证,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 111086 号”《验资报告》。
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2,000 万股,股权结构如下:
持股数 占发行后股
类别 股东名称
(股) 本的比例
富临集团 47,223,180 39.35%
安治富 9,238,410 7.70%
安东 2,700,000 2.25%
曹勇 2,682,120 2.24%
谭建伟 2,682,120 2.24%
李亿中 2,235,100 1.86%
聂正 1,800,000 1.50%
聂丹 1,800,000 1.50%
吕大全 1,788,080 1.49%
陈瑞峰 1,788,080 1.49%
潘玉梅 1,788,080 1.49%
谢忠宪 1,192,052 0.99%
首次公开发行 阳宇 1,192,052 0.99%
前已发行股份 安舟 900,000 0.75%
许波 900,000 0.75%
段琳 900,000 0.75%
史晓丽 900,000 0.75%
李严帅 834,438 0.70%
彭建生 804,636 0.67%
向明朗 804,636 0.67%
王军 774,834 0.65%
蒋东 774,834 0.65%
汪楠 774,834 0.65%
范如彬 596,026 0.50%
王朝熙 584,106 0.49%
谷巍 357,616 0.30%
1-1-1-66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王志红 357,616 0.30%
佘培 357,616 0.30%
任云富 315,894 0.26%
卢其勇 238,410 0.20%
蒋益兴 238,410 0.20%
张益 238,410 0.20%
李君辉 119,206 0.10%
刘利 59,602 0.05%
汤淑艳 59,602 0.05%
小计 90,000,000 75.00%
其他社会公众股 30,000,000 25.00%
总计 120,000,000 100.00%
2、2015 年 9 月,转增股本
2015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5 年 9 月 9
日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半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1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以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
股本 12,000 万股为基数,使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0
股,共计转增 24,000 万股,不送股,不派发现金股利,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
至 36,000 万股。
上述股份变动不影响公司各股东的持股比例。
三、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四、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公司专业从事汽车发动机精密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自 1997 年成立
以来,采取“紧随并前瞻性预测汽车发动机市场及技术变化趋势,围绕机电液偶
件副核心技术深入研发,做强、做精、做深精密制造,立足于从自主品牌到合资
品牌及国际知名品牌主机配套市场逐步开拓”的策略,已成为国内具有较高影响
1-1-1-6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力的主要汽车发动机精密零部件供应商之一。
公司目前已在发动机精密零部件领域拥有液压挺柱、机械挺柱、液压张紧器
和摇臂为主的四大成熟产品,销售合计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 70%以上;并陆续
开发了喷嘴、发动机可变气门系统(VVT、VVL 电磁阀)、缸内直喷系统用高压
油泵挺柱及泵壳、自动变速器及燃油喷射器精密零部件等五类新产品系列,其中
发动机可变气门系统(VVT)已经初步形成规模,迎来快速增长期,目前产品收
入超过主营业务收入的 15%,是公司重要的收入和利润增长点之一。
五、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
公司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 1-6 月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如
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资产 108,618.87 95,635.20 50,171.93 37,835.28
非流动资产 41,039.86 37,767.67 26,766.79 21,495.73
资产总计 149,658.73 133,402.87 76,938.72 59,331.02
流动负债 52,070.46 39,396.54 34,643.48 29,997.97
非流动负债 3,412.67 3,092.87 2,244.64 2,035.08
负债合计 55,483.13 42,489.41 36,888.12 32,033.0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94,175.61 90,913.46 39,850.62 27,297.97
所有者权益合计 94,175.61 90,913.46 40,050.59 27,297.97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营业收入 55,000.12 85,940.78 69,957.16 53,605.75
营业利润 13,050.44 19,786.11 15,323.00 10,864.09
利润总额 13,144.05 20,235.02 16,078.71 11,041.70
净利润 11,182.15 17,370.65 13,677.62 9,346.80
1-1-1-68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的净利润 11,182.15 17,370.60 13,677.65 9,346.80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678.19 7,469.60 11,311.48 8,379.8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88.72 -23,866.26 -6,118.92 -7,162.5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42.24 34,093.39 -1,010.29 -1,106.2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928.29 17,852.96 4,312.45 110.12
(四)主要财务指标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每股净资产(元/股) 2.62 2.53 4.43 6.0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1 0.57 1.52 1.04
资产负债率(%) 37.07 31.85 47.94 53.99
毛利率(%) 34.65 34.75 34.72 35.7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1.59 23.33 41.08 41.31
六、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富临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39.35%股份。
富临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 1995 年 12 月 19 日
注册地址 绵阳市安昌路 17 号
办公地址 绵阳市安昌路 17 号
法定代表人 安治富
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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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房地产开发经营(三级),日用百货销售,商品砼、建筑材料生产、
销售,市场开办和管理,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代理,股
权投资。以下经营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住宿,中、西餐制售(含
经营范围
凉菜、裱花蛋糕、沙律,不含刺身、外卖),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不
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酒店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会议、
会展服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富临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姓名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安治富 21,000.00 70.00%
安东 6,000.00 20.00%
聂丹 3,000.00 10.00%
合计 30,000.00 100%
(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安治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7.70%股份,并持有富临集
团 70%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安治富先生,身份证号码 51070219491205****,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住址为四川省绵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普明北路中段,其直接或间接持
有发行人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和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图示如下:
(三)最近三年的控制权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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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以来,公司未发生过控制权变动。
七、最近三年守法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富临精工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最近三年,富临精工也不存在受到行
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富临精工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
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
所公开谴责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富临精工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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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三节 交易对方及配套融资认购方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对方情况
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升华科技之全体股东彭澎、彭澍、彭正国、
彭云华、刘智敏、西藏融睿、升华投资、新华联、国泰君安格隆、达晨创丰、高
新投资。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有关“一致行动人认定”的相关
规定,由于彭澎、彭澍为姐弟关系,而升华投资为彭澎、彭澍控制的公司,因此
彭澎、彭澍及升华投资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一)彭澎
1、基本情况
姓名 彭澎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302191980******63
住所 湖南省醴陵市大桥北路 1 号
通讯地址 湖南省醴陵市陶瓷科技工业园 B 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
无
的居留权
持有升华科技的股权比例 39.33%
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
任职单位 起止日期 职务
产权关系
是(持股比例
湖南升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至今 董事长
39.33%)
2、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除升华科技外,彭澎目前控制的企业为醴陵市升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基
本情况参见本节之“一、本次交易对方情况”之“(七)升华投资”。
彭澎关联企业情况见本报告书“第十一节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之“一、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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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易标的的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二)彭澍
1、基本情况
姓名 彭澍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302191982******13
住所 湖南省醴陵市大桥北路 1 号
通讯地址 湖南省醴陵市陶瓷科技工业园 B 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
无
的居留权
持有升华科技的股权比例 22.87%
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
任职单位 起止日期 职务
在产权关系
是(持股比例
湖南升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8.06 至今 总经理
22.87%)
2、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除升华科技外,彭澍目前控制的企业为醴陵市升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基
本情况参见本节之“一、本次交易对方情况”之“(七)升华投资”。
彭澍关联企业情况见本报告书“第十一节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之“一、交
易标的的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三)彭正国
1、基本情况
姓名 彭正国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302811953******54
住所 湖南省醴陵市大桥北路 1 号
通讯地址 湖南省醴陵市陶瓷科技工业园 B 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
无
的居留权
1-1-1-73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持有升华科技的股权比例 0.96%
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
任职单位 起止日期 职务
产权关系
2008.06-
湖南升华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 是(持股比例 0.96%)
2011.12
湖南升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12 至今 董事 是(持股比例 0.96%)
2、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彭正国目前无控制的其他企业。
彭正国关联企业情况见本报告书“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之“一、
交易标的的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四)彭云华
1、基本情况
姓名 彭云华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302191954******2X
住所 湖南省醴陵市大桥北路 1 号
通讯地址 湖南省醴陵市陶瓷科技工业园 B 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
无
的居留权
持有升华科技的股权比例 0.48%
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
任职单位 起止日期 职务
产权关系
2008.06-
湖南升华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 是(持股比例 0.48%)
2011.12
2011.12- 是(持股比例 0.48%)
湖南升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15.12 是(持股比例 0.48%)
2、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彭云华目前无控制的其他企业。
彭云华关联企业情况见本报告书“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之“一、
1-1-1-74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交易标的的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五)刘智敏
1、基本情况
姓名 刘智敏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323261978******59
住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 932 号
通讯地址 湖南省醴陵市陶瓷科技工业园 B 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
无
的居留权
持有升华科技的股权比例 7.57%
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
任职单位 起止日期 职务
产权关系(持股比例)
湖南升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12 至今 董事 是(持股比例 7.57%)
长沙理工大学 2010.06 至今 -- 否
2、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刘智敏目前无控制的其他企业。
刘智敏关联企业情况见本报告书“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之“一、
交易标的的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六)西藏融睿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西藏融睿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5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2 年 12 月 13 日
营业期限 2042 年 12 月 11 日
注册地 拉萨市金珠西路 158 号阳光新城 B 区 1 幢 2 单元 2-2 号
主要办公地点 拉萨市金珠西路 158 号阳光新城 B 区 1 幢 2 单元 2-2 号
1-1-1-75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法定代表人 颜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400915857899237
对高新技术、旅游业、矿业、房地产、文化产业、商贸及生物科技的
经营范围
投资【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西藏融睿于 2012 年 12 月,由吴向东与颜涛共同出资设立,成立时的注册资
本为 500 万元,其中吴向东以货币资金认缴 450 万元,颜涛以货币资金认缴 50
万元。西藏博瑞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藏博会验字(2012)第 079 号《验资报告》,
经审验,吴向东与颜涛已于 2012 年 12 月 4 日一次性缴足注册资本 500 万元。西
藏融睿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吴向东 450 450 90
2 颜涛 50 50 10
合计 500 500 100
西藏融睿成立后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3、主营业务发展状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西藏融睿主要从事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最近两年一期简要财务报表如下:
单位: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资产总额 967,087,879.66 885,991,815.99 141,252,997.07
负债总额 965,639,202.64 881,384,746.95 136,266,951.00
所有者权益总额 1,448,677.02 4,607,069.04 4,986,046.07
营业收入 - - -
营业利润 -3,158,392.02 -378,877.03 -3,855.40
利润总额 -3,158,392.02 -378,977.03 -3,855.40
净利润 -3,158,392.02 -378,977.03 -3,855.40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1-1-76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4、产权及控制关系
西藏融睿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出资比例
股东 出资方式 资金来源
号 额(万元) 额(万元) (%)
1 吴向东 450 450 90% 货币 自有资金
2 颜涛 50 50 10% 货币 自有资金
合计 500 500 100
5、下属企业情况
除持有升华科技 8.90%股份外,西藏融睿投资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序 注册资本 持股
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
号 (万元) 比例
张家界魅力湘西旅游开发有限责任 旅游景点开发、文化、
1 5,550.00 45%
公司 艺术、表演
2 浏阳市中洲烟花有限公司 3,000.00 31.68% 烟花生产
3 北京初心致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6,050.00 49.59%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4 深圳市伯伦堡科技有限公司 3,000.00 2.5% 科技研发;投资管理
5 北京海洁尼克科技有限公司 583.33 7.15% 快消品 B2B 采购平台
6 凯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000.00 0.4% 环境治理
7 北京饭到爱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00.00 2.4% 餐饮管理
8 湖南东泽牧业有限公司 1,857.14 53.85% 畜禽养殖、加工、销售
9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6,500.00 20.38% 酒类批发零售
(七)升华投资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醴陵市升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4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5 年 5 月 21 日
经营期限 2015 年 5 月 21 日至 2065 年 5 月 20 日
1-1-1-7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注册地 醴陵市陶瓷科技工业园 B 区
办公地点 醴陵市陶瓷科技工业园 B 区
法定代表人 彭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28134484029XL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经营范围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升华投资由彭澎与彭澍于 2015 年 5 月共同出资设立,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400 万元,其中彭澎与彭澍各认缴 200 万元。升华投资设立以来股权结构未发生
变化。
3、主营业务发展状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升华投资主要从事项目投资。升华投资成立于 2015 年,其最近一年一期的
简要财务报表如下:
单位: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资产总额 4,000,000.00 4,000,000.00
负债总额 4,002,000.00 4,002,000.00
所有者权益总额 -2,000.00 -2,000.00
营业收入 - -
营业利润 - -2,000
利润总额 - -2,000
净利润 - -2,000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产权及控制关系
升华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序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出资比例
股东 出资方式 资金来源
号 额(万元) 额(万元) (%)
1-1-1-78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 彭澎 200 0 50 未实缴 未实缴
2 彭澍 200 0 50 未实缴 未实缴
合计 400 0 100
5、下属企业情况
除持有升华科技 8.90%股份外,升华投资未投资其他企业。
(八)新华联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北京新华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7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0 年 07 月 07 日
经营期限 2030 年 07 月 06 日
注册地 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 116 号
主要办公场所 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 116 号
法定代表人 张必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5585697497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技术转让、技术咨询。(“1、未经
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
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
经营范围 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
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1)2010 年 7 月,新华联成立
新华联于 2010 年 7 月由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控股”)与
北京长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石投资”)共同出资设立,设立时的注册
资本为 10,000 万元,其中新华联控股认缴 8,000 万元,长石投资认缴 2,000 万元。
2010 年 7 月 10 日,北京中崇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中崇信验字[2010]第 012
1-1-1-79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0 年 7 月 5 日,新华联已收到新华联控股、长
石投资以货币资金缴纳的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新华联注册资本已全部缴足。
新华联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新华联控股 8,000 8,000 80
2 长石投资 2,000 2,000 20
合计 10,000 10,000 100
(2)2010 年 9 月,第一次增资
2010 年 8 月 28 日,新华联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10,000 万元增
加至 20,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原股东按持股比例缴付。
2010 年 9 月 6 日,北京嘉合广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嘉合广信验字[2010]第
003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0 年 9 月 6 日,新华联已收到新华联控股、
长石投资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新华联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新华联控股 16,000 16,000 80
2 长石投资 4,000 4,000 20
合计 20,000 20,000 100
(3)2011 年 3 月,第二次增资
2011 年 2 月 18 日,新华联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20,000 万元增
加至 30,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原股东按持股比例缴付。
2011 年 3 月 21 日,北京嘉合广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嘉合广信验字[2011]第
103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1 年 3 月 18 日,新华联已收到新华联控
股、长石投资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新华联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1-1-1-80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新华联控股 24,000 24,000 80
2 长石投资 6,000 6,000 20
合计 30,000 30,000 100
(4)2012 年 2 月,第三次增资
2012 年 2 月 8 日,新华联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30,000 万元增
加至 50,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原股东按持股比例缴付。
2012 年 2 月 10 日,北京嘉合广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嘉合广信验字[2012]第
101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2 年 2 月 9 日,新华联已收到新华联控股、
长石投资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新华联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新华联控股 40,000 40,000 80
2 长石投资 10,000 10,000 20
合计 50,000 50,000 100
(5)2012 年 6 月,第四次增资
2012 年 6 月 2 日,新华联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50,000 万元增
加至 70,0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原股东按持股比例缴付。
2012 年 6 月 6 日,北京嘉合广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嘉合广信验字[2012]第
103 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 2012 年 6 月 5 日,新华联已收到新华联控股、
长石投资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新华联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新华联控股 56,000 56,000 80
2 长石投资 14,000 14,000 20
合计 70,000 70,000 100
1-1-1-81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6)2013 年,新华联股东更名
2013 年 6 月,新华联股东北京长石投资有限公司更名为西藏长石投资有限
公司。
2013 年 11 月,新华联股东西藏长石投资有限公司更名为长石投资有限公司。
上述股东更名后,新华联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新华联控股 56,000 56,000 80
2 长石投资有限公司 14,000 14,000 20
合计 70,000 70,000 1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新华联的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3、主营业务发展状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新华联主要从事投资及投资管理。最近两年一期的简要财务报表如下:
单位: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资产总额 886,831,787,38 920,686,030.42 847,738,716.45
负债总额 98,388,947.68 149,992,365.53 87,216,240.43
所有者权益总额 788,442,839.70 770,693,664.89 760,522,476.02
营业收入 - - -
营业利润 19,250,476.09 10,171,188.87 24,435,548.42
利润总额 19,250,193.25 10,171,188.87 24,435,548.42
净利润 17,749,174.81 10,171,188.87 24,435,548.42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产权及控制关系
新华联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股东 出资方式 资金来源
号 (万元) (万元) (%)
1-1-1-82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新华联控股有
1 56,000 56,000 80.00 现金 自有资金
限公司
长石投资
2 14,000 14,000 20.00 现金 自有资金
有限公司
合计 70,000 70,000 100 - -
(1)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股东 出资方式 资金来源
号 (万元) (万元) (%)
长石投资有限
1 60,000 60,000 75.00 现金 自有资金
公司
2 傅军 8,500 8,500 10.625 现金 自有资金
3 杨云华 6,330 6,330 7.9125 现金 自有资金
4 吴向东 4,000 4,000 5.00 现金 自有资金
5 张必书 450 450 0.5625 现金 自有资金
6 肖文慧 320 320 0.40 现金 自有资金
7 冯建军 200 200 0.25 现金 自有资金
8 吴涛 200 200 0.25 现金 自有资金
合计 70,000 70,000 100 - -
○1 长石投资有限公司
长石投资有限公司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股东 出资方式 资金来源
号 (万元) (万元) (%)
1 傅军 2,667.50 2,667.50 53.35 现金 自有资金
2 肖文慧 1,666.50 1,666.50 33.33 现金 自有资金
3 吴涛 166.50 166.50 3.33 现金 自有资金
4 张建 166.50 166.50 3.33 现金 自有资金
5 蒋赛 166.50 166.50 3.33 现金 自有资金
6 刘静 166.50 166.50 3.33 现金 自有资金
1-1-1-83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合计 70,000 70,000 100 - -
(2)长石投资有限公司
长石投资有限公司的出资结构参见上文。
5、下属企业情况
除持有升华科技 4.96%股份外,新华联投资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持股
序号 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
(万元) 比例
河南清水源科技股 水处理剂,化学清洗剂,油田注剂及包装桶的
1 6,670 11.24%
份有限公司 生产销售
新乡拓新生化科技 开发、生产精细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提
2 6,300 14.29%
有限公司 供相关技术服务,销售自产产品。
通讯设备(不含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发、收
设施)、网络设备、计算机软件和硬件、民用雷
达及其配套产品(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消防
湖南华诺星空电子 设备及器材、安全检查防爆器材、安全监视报
3 5,556 10%
技术有限公司 警器材、汽车配件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
及其相关的技术服务;楼宇智能化、安全技术
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维修。(涉及行政许可
的凭许可证经营)
苎麻纺织品制造、销售;麻、棉纱线、化纤纱
线及相应的混纺纱线、坯布、色织布、工业用
布制造、销售;棉花、麻类、纺织原料购销;
湖南广源麻业有限 五金交电、纺织配件销售;地磅服务;工业用
4 6,668 16%
公司 油脂加工;劳保用品、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
险品)购销;道路货物运输;货物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发光二极管的外延材料产品、芯片器件、LED
湘能华磊光电股份 封装及相关应用产品的生产及自产产品的销
5 38,807.7611 12.88%
有限公司 售,承接 LED 照明工程及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
节能服务。
海水养殖(不含国有水域、滩涂养殖)。(国家限
东营东岳盐业有限
6 8,000 40% 制和禁止的除外,涉及法律、法规需经审批的
公司
须凭许可证经营)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国科戎安生物科技
7 5,000 49% 技术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北京)有限公司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1-1-1-84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北京物源股权投资
8 管理企业(有限合 100,000 2.5%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伙)
(九)达晨创丰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深圳市达晨创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
出资额 199,7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3 年 03 月 20 日
合伙期限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
主要经营场所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06546042X5
股权投资业务;创业投资业务;受托管理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
经营范围 的创业投资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
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1)2013 年 3 月,达晨创丰设立
达晨创丰成立于 2013 年 3 月由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
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等 12 名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设立时的认缴出资额为
50,000 万元,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达晨创
丰设立时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所示:
认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 出资比例(%)
(万元)
1 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00 1.60
2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20.00
3 上海歌斐鸿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8,000 16.00
4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00 10.00
5 深圳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5,000 10.00
1-1-1-85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6 湖北世纪英才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3,000 6.00
7 杜志宏 3,200 6.40
8 韩志凌 3,000 6.00
9 张锦华 3,000 6.00
10 徐进 3,000 6.00
11 孟骏翔 3,000 6.00
12 章荷云 3,000 6.00
合计 50,000 100.00
(2)2013 年 6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及第一次增资
2013 年 4 月 25 日,达晨创丰全体合伙人签署《深圳市达晨创丰股权投资企
业(有限合伙)合伙人认缴出资确认书》以及《深圳市达晨创丰股权投资企业(有
限合伙)章程修正案》,同意孟骏翔占有达晨创丰的 6%认缴出资额(3,000 万元
出资额)转让给马卫;同意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从
800 万元增加至 1000 万元。本次变更完成后,达晨创丰的出资额变更为 50,200
万元。
2013 年 6 月,达晨创丰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后,达晨创丰
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所示:
认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 出资比例(%)
(万元)
1 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 1.9919
2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19.9203
3 上海歌斐鸿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8,000 15.9363
4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00 9.9602
5 深圳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5,000 9.9602
6 湖北世纪英才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3,000 5.9761
7 杜志宏 3,200 6.3745
8 韩志凌 3,000 5.9761
9 张锦华 3,000 5.9761
10 徐进 3,000 5.9761
1-1-1-86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1 章荷云 3,000 5.9761
12 马卫 3,000 5.9761
合计 50,200 100.00
(3)2013 年 12 月,第二次增资
2013 年 12 月 15 日,达晨创丰全体合伙人签署《深圳市达晨创丰股权投资
企业(有限合伙)变更决定书》及《深圳市达晨创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人认缴出资确认书》,一致同意达晨创丰新增加蔡家其、陈彦文、山西金泰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陕西易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沈军、孙焕良、徐娟、章建兰、
上海歌斐惟忠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歌斐惟朴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杨汇慧、郑前、泉州市禹道丰侨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周斌等 14 名
有限合伙人,上述 14 名有限合伙人共新增认缴出资额 13.83 亿元。同意深圳市
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从 1,000 万元增加至 2,000 万元。
2013 年 12 月 25 日,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后,达晨创丰的
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所示:
认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 出资比例(%)
(万元)
1 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0 1.0555
2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5.2770
3 上海歌斐鸿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8,000 4.2216
4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00 2.6385
5 深圳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5,000 2.6385
6 湖北世纪英才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3,000 1.5831
7 杜志宏 3,200 1.6887
8 韩志凌 3,000 1.5831
9 张锦华 3,000 1.5831
10 徐进 3,000 1.5831
11 章荷云 3,000 1.5831
12 马卫 3,000 1.5831
1-1-1-8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3 蔡家其 3,000 1.5831
14 陈彦文 3,000 1.5831
15 山西金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000 1.5831
16 陕西易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000 1.5831
17 沈军 3,000 1.5831
18 孙焕良 3,000 1.5831
19 徐娟 3,000 1.5831
20 章建兰 3,000 1.5831
21 上海歌斐惟忠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8,800 25.7520
22 上海歌斐惟朴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6,500 24.5383
23 杨汇慧 3,100 1.6359
24 郑前 3,000 1.5831
25 泉州市禹道丰侨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0,500 5.5409
26 周斌 2,400 1.2665
合计 189,500 100.00
(4)2014 年 11 月,第一次减资
2014 年 7 月 15 日,达晨创丰全体合伙人签署《深圳市达晨创丰股权投资企
业(有限合伙)变更决定书》及《深圳市达晨创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
伙人认缴出资确认书》,一致同意原有限合伙人陕西易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蔡
家其分别将其占有合伙企业 1.5831%(共计人民币 3,000 万元出资额)、1.5831%
(共计人民币 3,000 万元出资额)的认缴出资额退回,合伙人数量从 26 人减少
至 24 人,出资额从 189,500 万元减少至 183,500 万元。
2014 年 11 月,达晨创丰办理完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后,达晨
创丰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所示:
认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 出资比例(%)
(万元)
1 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0 1.0899
2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5.4496
3 上海歌斐鸿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8,000 4.3597
1-1-1-88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4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00 2.7248
5 深圳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5,000 2.7248
6 湖北世纪英才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3,000 1.6349
7 杜志宏 3,200 1.7439
8 韩志凌 3,000 1.6349
9 张锦华 3,000 1.6349
10 徐进 3,000 1.6349
11 章荷云 3,000 1.6349
12 马卫 3,000 1.6349
13 陈彦文 3,000 1.6349
14 山西金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000 1.6349
15 沈军 3,000 1.6349
16 孙焕良 3,000 1.6349
17 徐娟 3,000 1.6349
18 章建兰 3,000 1.6349
19 上海歌斐惟忠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8,800 26.5940
20 上海歌斐惟朴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6,500 25.3406
21 杨汇慧 3,100 1.6894
22 郑前 3,000 1.6349
23 泉州市禹道丰侨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0,500 5.7221
24 周斌 2,400 1.3079
合计 183,500 100.00
(5)2014 年 12 月,第三次增资
2014 年 11 月 17 日,达晨创丰全体合伙人签署《深圳市达晨创丰股权投资
企业(有限合伙)变更决定书》及《深圳市达晨创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人认缴出资确认书》,同意新增陈立英、上海唐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湖州
越球投资有限公司、昆山嘉成晨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 4 名有限合伙人,上
述 4 名有限合伙人共新增认缴出资额 1.62 亿元,达晨创丰合伙人数量从 24 民增
加至 28 名,出资额从 183,500 万元增加至 199,700 万元。
1-1-1-89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14 年 12 月,达晨创丰办理完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后,达晨
创丰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所示:
认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 出资比例(%)
(万元)
1 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0 1.0015
2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5.0075
3 上海歌斐鸿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8,000 4.0060
4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00 2.5038
5 深圳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5,000 2.5038
6 湖北世纪英才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3,000 1.5023
7 杜志宏 3,200 1.6024
8 韩志凌 3,000 1.5023
9 张锦华 3,000 1.5023
10 徐进 3,000 1.5023
11 章荷云 3,000 1.5023
12 马卫 3,000 1.5023
13 陈彦文 3,000 1.5023
14 山西金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000 1.5023
15 沈军 3,000 1.5023
16 孙焕良 3,000 1.5023
17 徐娟 3,000 1.5023
18 章建兰 3,000 1.5023
19 上海歌斐惟忠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8,800 24.4367
20 上海歌斐惟朴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6,500 23.2849
21 杨汇慧 3,100 1.5523
22 郑前 3,000 1.5023
23 泉州市禹道丰侨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0,500 5.2579
24 周斌 2,400 1.2018
25 陈立英 3,000 1.5023
26 上海唐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000 1.5023
1-1-1-90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7 湖州越球投资有限公司 3,000 1.5023
28 昆山嘉成晨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7,200 3.6054
合计 199,700 100.00
(6)2015 年 12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8 月 12 日,达晨创丰全体合伙人签署《深圳市达晨创丰股权投资企
业(有限合伙)变更决定书》及《深圳市达晨创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
伙人认缴出资确认书》,同意韩志凌将其占合伙企业 1.5023%的出资额(3,000 万
元出资额)转让给徐进。
2015 年 12 月,达晨创丰办理完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后,达晨
创丰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所示:
认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 出资比例(%)
(万元)
1 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0 1.0015
2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5.0075
3 上海歌斐鸿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8,000 4.0060
4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00 2.5038
5 深圳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5,000 2.5038
6 湖北世纪英才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3,000 1.5023
7 杜志宏 3,200 1.6024
8 张锦华 3,000 1.5023
9 徐进 6,000 3.0045
10 章荷云 3,000 1.5023
11 马卫 3,000 1.5023
12 陈彦文 3,000 1.5023
13 山西金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3,000 1.5023
14 沈军 3,000 1.5023
15 孙焕良 3,000 1.5023
16 徐娟 3,000 1.5023
17 章建兰 3,000 1.5023
1-1-1-91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8 上海歌斐惟忠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8,800 24.4367
19 上海歌斐惟朴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46,500 23.2849
20 杨汇慧 3,100 1.5523
21 郑前 3,000 1.5023
22 泉州市禹道丰侨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0,500 5.2579
23 周斌 2,400 1.2018
24 陈立英 3,000 1.5023
25 上海唐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000 1.5023
26 湖州越球投资有限公司 3,000 1.5023
27 昆山嘉成晨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7,200 3.6054
合计 199,700 100.00
3、主营业务发展状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达晨创丰主要从事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最近两年一期的简要财务报表如下:
单位: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资产总额 2,056,922,569.16 2,040,597,619.61 823,145,083.08
负债总额 - - -
所有者权益总额 2,056,922,569.16 2,040,597,619.61 823,145,083.08
营业收入 - - -
营业利润 -13,127,798.59 -29,612,249.53 -30.354,208.92
利润总额 -13,127,798.59 -29,612,249.53 -30.354,208.92
净利润 -13,127,798.59 -29,612,249.53 -30.354,208.92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产权及控制关系
达晨创丰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
合伙人 资金来源
号 (万元) (万元) (%) 方式
1-1-1-92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
1 2,000 2,000 1.002 货币 自有资金
资管理有限公司
山西金泰创业投资有限
2 3,000 3,000 1.502 货币 自有资金
公司
3 杜志宏 3,200 3,200 1.602 货币 自有资金
4 徐进 6,000 6,000 3.005 货币 自有资金
5 徐娟 3,000 3,000 1.502 货币 自有资金
6 杨汇慧 3,100 3,100 1.552 货币 自有资金
7 陈立英 3,000 3,000 1.502 货币 自有资金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
8 10,000 10,000 5.008 货币 自有资金
公司
9 郑前 3,000 3,000 1.502 货币 自有资金
10 陈彦文 3,000 3,000 1.502 货币 自有资金
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
11 5,000 5,000 2.504 货币 自有资金
公司
12 孙焕良 3,000 3,000 1.502 货币 自有资金
13 湖州越球投资有限公司 3,000 3,000 1.502 货币 自有资金
泉州市禹道丰侨股权投
14 10,500 10,500 5.258 货币 自有资金
资中心(有限合伙)
昆山嘉成晨丰投资中心
15 7,200 7,200 3.605 货币 自有资金
(有限合伙)
16 周斌 2,400 2,400 1.202 货币 自有资金
17 沈军 3,000 3,000 1.502 货币 自有资金
18 章荷云 3,000 3,000 1.502 货币 自有资金
19 张锦华 3,000 3,000 1.502 货币 自有资金
上海唐盛投资股份有限
20 3,000 3,000 1.502 货币 自有资金
公司
湖北世纪英才文化发展
21 3,000 3,000 1.502 货币 自有资金
有限公司
深圳市创业投资引导基
22 5,000 5,000 2.504 货币 自有资金
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1-1-1-93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3 马卫 3,000 3,000 1.502 货币 自有资金
24 章建兰 3,000 3,000 1.502 货币 自有资金
上海歌斐鸿仑投资中心
25 8,000 8,000 4.006 货币 自有资金
(有限合伙)
上海歌斐惟朴股权投资
26 46,500 46,500 23.285 货币 自有资金
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歌斐惟忠股权投资
27 48,800 48,800 24.437 货币 自有资金
中心(有限合伙)
合计 199,700 199,700 100 - -
(1)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
股东 资金来源
号 (万元) (万元) (%) 方式
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
1 6,534 6,534 55.00 货币 自有资金
公司
2 于志宏 29.7 29.7 0.25 货币 自有资金
3 汤振羽 59.4 59.4 0.50 货币 自有资金
4 刘昼 980.1 980.1 8.25 货币 自有资金
5 肖冰 831.6 831.6 7.00 货币 自有资金
6 邵红霞 297 297 2.50 货币 自有资金
7 胡德华 237.6 237.6 2.00 货币 自有资金
8 刘旭峰 142.56 142.56 1.20 货币 自有资金
9 齐慎 106.92 106.92 0.90 货币 自有资金
10 熊人杰 106.92 106.92 0.90 货币 自有资金
11 傅忠红 118.8 118.8 1.00 货币 自有资金
12 梁国智 59.4 59.4 0.50 货币 自有资金
13 熊维云 59.4 59.4 0.50 货币 自有资金
14 龙秋云 415.8 415.8 3.50 货币 自有资金
15 彭益 237.6 237.6 2.00 货币 自有资金
1-1-1-94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6 袁楚贤 297 297 2.50 货币 自有资金
17 毛小平 178.2 178.2 1.50 货币 自有资金
18 廖朝晖 237.6 237.6 2.00 货币 自有资金
19 尹志科 237.6 237.6 2.00 货币 自有资金
20 曾介忠 118.8 118.8 1.00 货币 自有资金
21 熊云开 118.8 118.8 1.00 货币 自有资金
22 刘沙白 118.8 118.8 1.00 货币 自有资金
23 唐绪兵 118.8 118.8 1.00 货币 自有资金
24 文啸龙 118.8 118.8 1.00 货币 自有资金
25 冯硕 118.8 118.8 1.00 货币 自有资金
合计 11,880 11,800 100 - -
1)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
股东 资金来源
号 (万元) (万元) (%) 方式
1 深圳市荣涵投资有限公司 7,500 7,500 75 货币 自有资金
2 上海锡泉实业有限公司 2,500 2,500 25 货币 自有资金
合计 10,000 10,000 100 - -
①深圳市荣涵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荣涵投资有限公司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
股东 资金来源
号 (万元) (万元) (%) 方式
1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32,000 32,000 96.97 货币 自有资金
2 上海锡泉实业有限公司 1,000 1,000 3.03 货币 自有资金
合计 33,000 33,000 100 - -
a)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
000917。
1-1-1-95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b) 上海锡泉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锡泉实业有限公司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
股东 资金来源
号 (万元) (万元) (%) 方式
1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14,840 14,840 87.60 货币 自有资金
2 深圳市荣涵投资有限公司 2,100 2,100 12.40 货币 自有资金
合计 16,940 16,940 100 - -
深圳市荣涵投资有限公司和上海锡泉实业有限公司互相持有对方股权。
② 上海锡泉实业有限公司
上海锡泉实业有限公司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
股东 资金来源
号 (万元) (万元) (%) 方式
1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14,840 14,840 87.60 货币 自有资金
2 深圳市荣涵投资有限公司 2,100 2,100 12.40 货币 自有资金
合计 16,940 16,940 100 - -
a)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 000917。
b) 深圳市荣涵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荣涵投资有限公司的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 出资方式 资金来源
额(万元) 额(万元) (%)
湖南电广传媒
1 32,000 32,000 96.97 货币 自有资金
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锡泉实业
2 1,000 1,000 3.03 货币 自有资金
有限公司
合计 33,000 33,000 100 - -
(2)山西金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1-1-96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山西金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 出资方式 资金来源
(万元) (万元) (%)
1 裘永清 4,515 4,515 75.25 货币 自有资金
2 裘虔圣 240 240 4.00 货币 自有资金
3 裘永洪 1,245 1,245 20.75 货币 自有资金
合计 6,000 6,000 100 - -
(3)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
000917。
(4)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
000722。
(5)湖州越球投资有限公司
湖州越球投资有限公司的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 出资方式 资金来源
(万元) (万元) (%)
1 冯建国 100 100 10 货币 自有资金
2 邵明元 900 900 90 货币 自有资金
合计 1,000 1,000 100 - -
(6)泉州市禹道丰侨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泉州市禹道丰侨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 出资方式 资金来源
(万元) (万元) (%)
1 陈朝宗 2,900 2,900 27.62 货币 自有资金
2 黄华春 1,300 1,300 12.38 货币 自有资金
3 郭华清 1,200 1,200 11.43 货币 自有资金
4 柯希杰 2,000 2,000 19.05 货币 自有资金
5 周蜜 1,000 1,000 9.52 货币 自有资金
1-1-1-9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6 黄庆荣 1,000 1,000 9.52 货币 自有资金
7 黄英治 1,000 1,000 9.52 货币 自有资金
厦门禹道资产管
8 100 100 0.95 货币 自有资金
理有限公司
合计 10,500 10,500 100 - -
1) 厦门禹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厦门禹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 出资方式 资金来源
(万元) (万元) (%)
1 蒋怡涵 1,020 1,020 51 货币 自有资金
2 陈朝阳 980 980 49 货币 自有资金
合计 2,000 2,000 100 - -
(7)昆山嘉成晨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昆山嘉成晨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 出资方式 资金来源
(万元) (%)
北京盛景嘉成投资
1 100.000 1.4 货币 自有资金
管理有限公司
2 侯惠放 200.000 2.8 货币 自有资金
3 赵凌燕 200.000 2.8 货币 自有资金
4 刘燕静 200.000 2.8 货币 自有资金
5 刘得志 200.000 2.8 货币 自有资金
6 周华刚 300.000 4.2 货币 自有资金
7 李尧 200.000 2.8 货币 自有资金
8 唐轩 200.000 2.8 货币 自有资金
9 郑长玲 200.000 2.8 货币 自有资金
10 费大勇 300.000 4.2 货币 自有资金
11 高文杲 300.000 4.2 货币 自有资金
1-1-1-98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2 莫建平 300.000 4.2 货币 自有资金
13 王光军 200.000 2.8 货币 自有资金
14 魏萍 200.000 2.8 货币 自有资金
15 赵昌健 300.000 4.2 货币 自有资金
16 白天文 200.000 2.8 货币 自有资金
17 许宗奎 300.000 4.2 货币 自有资金
18 宗丽萍 200.000 2.8 货币 自有资金
19 王崴 200.000 2.8 货币 自有资金
20 宁海坤 200.000 2.8 货币 自有资金
21 方美春 200.000 2.8 货币 自有资金
22 张建新 300.000 4.2 货币 自有资金
23 王会明 300.000 4.2 货币 自有资金
24 白春燕 300.000 4.2 货币 自有资金
25 韩因之 200.000 2.8 货币 自有资金
26 尹明发 200.000 2.8 货币 自有资金
27 于迅 200.000 2.8 货币 自有资金
28 罗晓川 200.000 2.8 货币 自有资金
29 杨洁 300.000 4.2 货币 自有资金
30 张洪芝 300.000 4.2 货币 自有资金
31 史风山 200.000 2.8 货币 自有资金
合计 7,200.000 100 - -
1)北京盛景嘉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盛景嘉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
序号 股东 资金来源
(万元) (%) 方式
1 刘燕 1682.9898 27.52% 货币 自有资金
2 彭志强 1682.1823 27.51% 货币 自有资金
北京华清汇金投资中心(有限合
3 403.2860 6.60% 货币 自有资金
伙)
1-1-1-99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海上古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
4 229.1030 3.75% 货币 自有资金
司
深圳市分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5 204.4491 3.34% 货币 自有资金
合伙)
达晨银雷高新(北京)创业投资
6 204.4491 3.34% 货币 自有资金
有限公司
7 池宇峰 137.5073 2.25% 货币 自有资金
8 杨青 136.4503 2.23% 货币 自有资金
9 潘小夏 109.5288 1.79% 货币 自有资金
北京汉能中宏投资中心(有限合
10 102.3201 1.67% 货币 自有资金
伙)
重庆汉能科技创业投资中心(有
11 102.2614 1.67% 货币 自有资金
限合伙)
12 吕众健 86.2656 1.41% 货币 自有资金
13 唐战英 83.5433 1.37% 货币 自有资金
北京融慧鼎智资产管理中心(有
14 75.3655 1.23% 货币 自有资金
限合伙)
北京融慧鼎晟资产管理中心(有
15 74.4779 1.22% 货币 自有资金
限合伙)
马鞍山融慧鼎嘉投资管理中心
16 61.8829 1.01% 货币 自有资金
(有限合伙)
杭州融慧鼎博投资管理合伙企
17 60.3468 0.99% 货币 自有资金
业(有限合伙)
杭州融慧鼎成投资管理合伙企
18 58.8567 0.96% 货币 自有资金
业(有限合伙)
马鞍山融慧鼎联投资管理中心
19 53.8983 0.88% 货币 自有资金
(有限合伙)
马鞍山融慧鼎华投资管理中心
20 52.5662 0.86% 货币 自有资金
(有限合伙)
21 刘昊飞 48.7741 0.80% 货币 自有资金
22 陈勇 47.9689 0.78% 货币 自有资金
1-1-1-100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杭州盛杭景宏投资管理合伙企
23 47.8835 0.78% 货币 自有资金
业(有限合伙)
24 钱越 45.6510 0.75% 货币 自有资金
25 王俊峰 29.0195 0.47% 货币 自有资金
26 晏小平 22.8150 0.37% 货币 自有资金
27 白文涛 22.4975 0.37% 货币 自有资金
28 刘成敏 22.4975 0.37% 货币 自有资金
29 李银峰 21.3052 0.35% 货币 自有资金
30 王湘云 20.9124 0.34% 货币 自有资金
31 王晓辉 18.4751 0.30% 货币 自有资金
32 罗华 17.6843 0.29% 货币 自有资金
33 赵今巍 15.6460 0.26% 货币 自有资金
34 倪子君 15.6332 0.26% 货币 自有资金
35 曹志勇 14.6664 0.24% 货币 自有资金
36 魏玲 14.2870 0.23% 货币 自有资金
37 陈志强 12.7837 0.21% 货币 自有资金
38 乔虹 12.7492 0.21% 货币 自有资金
39 李敏杰 12.0668 0.20% 货币 自有资金
天津融慧鼎泰资产管理中心(有
40 10.6360 0.17% 货币 自有资金
限合伙)
41 张旷 9.4421 0.15% 货币 自有资金
42 朱亮 7.9423 0.13% 货币 自有资金
天津融慧鼎丰资产管理中心(有
43 7.6470 0.13% 货币 自有资金
限合伙)
44 李善友 7.4992 0.12% 货币 自有资金
45 游豪 6.3317 0.10% 货币 自有资金
合计 6,114.545 100 - -
根据达晨创丰提供的资料,北京盛景嘉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穿透信息无法
提供。
(8)上海唐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1-1-101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海唐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
序号 股东 资金来源
(万元) (万元) (%) 方式
上海要弘控股股份有
1 6,200 6,200 91.18 货币 自有资金
限公司
2 郭浩根 340 340 5.00 货币 自有资金
3 顾成标 170 170 2.50 货币 自有资金
4 胡冰汗 30 30 0.44 货币 自有资金
5 孙祖洪 20 20 0.29 货币 自有资金
6 邬晓瑾 20 20 0.29 货币 自有资金
7 吴国庆 20 20 0.29 货币 自有资金
合计 6,800 6,800 100 - -
1) 上海要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要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 出资方式 资金来源
(万元) (万元) (%)
1 郭浩根 5,314.688 5,314.688 51.90 货币 自有资金
2 冯大慈 1,455.392 1,455.392 14.21 货币 自有资金
3 顾成标 928 928 9.06 货币 自有资金
4 邬晓瑾 512 512 5.00 货币 自有资金
上海唐盛投资
5 512 512 5.00 货币 自有资金
发展有限公司
6 孙建刚 320 320 3.13 货币 自有资金
7 张龚 305.6 305.6 2.98 货币 自有资金
8 张 健 288 288 2.81 货币 自有资金
9 沈立兴 256 256 2.50 货币 自有资金
10 谢永霞 104.32 104.32 1.02 货币 自有资金
11 马宏波 48.0 48.0 0.47 货币 自有资金
12 徐继璘 25.6 25.6 0.25 货币 自有资金
1-1-1-102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3 叶建忠 15.2 15.2 0.15 货币 自有资金
14 邱雪峰 13.44 13.44 0.13 货币 自有资金
15 王 伟 11.52 11.52 0.11 货币 自有资金
16 夏广武 11.20 11.20 0.11 货币 自有资金
17 曹敏芝 9.92 9.92 0.10 货币 自有资金
18 陈剑峰 9.60 9.60 0.09 货币 自有资金
19 朱 林 9.60 9.60 0.09 货币 自有资金
20 乐培丽 9.60 9.60 0.09 货币 自有资金
21 章伟娟 6.40 6.40 0.06 货币 自有资金
22 张春荣 6.40 6.40 0.06 货币 自有资金
23 赵 松 6.40 6.40 0.06 货币 自有资金
24 蔡澄琰 6.08 6.08 0.06 货币 自有资金
25 郑燕灵 5.76 5.76 0.06 货币 自有资金
26 范建发 5.12 5.12 0.05 货币 自有资金
27 金 淼 5.12 5.12 0.05 货币 自有资金
28 施 蓉 3.84 3.84 0.04 货币 自有资金
29 谢晨牧 3.20 3.20 0.03 货币 自有资金
30 张 伟 3.20 3.20 0.03 货币 自有资金
31 刘绛烽 3.20 3.20 0.03 货币 自有资金
32 徐志达 3.20 3.20 0.03 货币 自有资金
33 邬 萍 3.20 3.20 0.03 货币 自有资金
34 周厚隆 3.20 3.20 0.03 货币 自有资金
35 陈 辰 3.20 3.20 0.03 货币 自有资金
36 严 融 2.56 2.56 0.03 货币 自有资金
37 李 军 2.048 2.048 0.02 货币 自有资金
38 黄佳伟 2.048 2.048 0.02 货币 自有资金
39 尤伟康 2.048 2.048 0.02 货币 自有资金
40 仇觉华 2.048 2.048 0.02 货币 自有资金
41 朱 炯 2.048 2.048 0.02 货币 自有资金
合计 10,240 10,240 100 - -
1-1-1-103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① 上海唐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唐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出资
序号 股东 资金来源
(万元) (万元) (%) 方式
上海要弘控股股份有
1 6,200 6,200 91.18 货币 自有资金
限公司
2 郭浩根 340 340 5.00 货币 自有资金
3 顾成标 170 170 2.50 货币 自有资金
4 胡冰汗 30 30 0.44 货币 自有资金
5 孙祖洪 20 20 0.29 货币 自有资金
6 邬晓瑾 20 20 0.29 货币 自有资金
7 吴国庆 20 20 0.29 货币 自有资金
合计 6,800 6,800 100.00
上海唐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上海要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互相持有对方股权
(份)。
(9)湖北世纪英才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湖北世纪英才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 出资方式 资金来源
(万元) (万元) (%)
1 詹丞 500 500 50.00 以实物、货币出资 自有资金
2 詹昌斌 358.0468 358.0468 35.80 以实物、货币出资 自有资金
3 詹昌辉 141.9532 141.9532 14.20 以实物、货币出资 自有资金
合计 1,000 1,000 100 - -
(10)深圳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深圳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网站查询,深圳市创业投资
引导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是由深圳市政府出资设立的政策性基金。
(11)上海歌斐鸿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1-1-104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海歌斐鸿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 出资方式 资金来源
(万元) (万元) (%)
歌斐资产管理有
1 1,000 950 4.98 货币 自有资金
限公司
2 周海军 1,000 950 4.98 货币 自有资金
3 陈斗强 1,000 950 4.98 货币 自有资金
4 金周 1,000 950 4.98 货币 自有资金
5 季晓静 1,000 950 4.98 货币 自有资金
6 吴慧蓁 1,000 950 4.98 货币 自有资金
7 王东 1,000 950 4.98 货币 自有资金
8 张彤 1,000 950 4.98 货币 自有资金
9 孔维扬 1,000 950 4.98 货币 自有资金
10 史静华 1,000 950 4.98 货币 自有资金
义乌市风驰电子
11 1,000 950 4.98 货币 自有资金
商务有限公司
12 吴敏 1,000 950 4.98 货币 自有资金
13 汤伟祖 1,100 1,045 5.47 货币 自有资金
14 黄琼雅 1,000 950 4.98 货币 自有资金
15 沈琦 1,000 950 4.98 货币 自有资金
16 黄丛伟 1,000 950 4.98 货币 自有资金
17 戴春英 1,000 950 4.98 货币 自有资金
18 陈康康 1,000 950 4.98 货币 自有资金
19 陶勇 1,000 950 4.98 货币 自有资金
昆山惠又特机电
20 1,000 950 4.98 货币 自有资金
有限公司
合计 20,100 18,145 100 - -
1) 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为上海诺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方式为货
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1-1-1-105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① 上海诺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诺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 出资方式 资金来源
(万元) (万元) (%)
1 韦燕 90 90 3 货币 自有资金
2 殷哲 360 360 12 货币 自有资金
3 严蔷华 300 300 10 货币 自有资金
4 张昕隽 120 120 4 货币 自有资金
5 汪静波 1,380 1,380 46 货币 自有资金
6 何伯权 750 750 25 货币 自有资金
合计 3,000 3,000 100 - -
2)义乌市风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义乌市风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 出资方式 资金来源
(万元) (万元) (%)
1 郭慧 2 2 20 货币 自有资金
2 尹祚芹 8 8 80 货币 自有资金
合计 10 10 100 - -
3)昆山惠又特机电有限公司
昆山惠又特机电有限公司的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 出资方式 资金来源
(万元) (万元) (%)
1 胡春枝 10 10 20 货币 自有资金
2 张元冰 40 40 80 货币 自有资金
合计 50 50 100
(12)上海歌斐惟朴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歌斐惟朴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出资结构如下:
1-1-1-106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 出资方式 资金来源
(万元) (%)
1 上海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0 1.93 货币 自有资金
2 安小冰 1,300 2.51 货币 自有资金
3 白植健 1,000 1.93 货币 自有资金
4 北京中材泛德科技有限公司 1,100 2.12 货币 自有资金
5 陈健 1,400 2.70 货币 自有资金
6 罗邦才 1,000 1.93 货币 自有资金
7 董肖薇 1,000 1.93 货币 自有资金
8 杜万兴 1,500 2.90 货币 自有资金
9 范乐天 1,000 1.93 货币 自有资金
10 付合理 1,000 1.93 货币 自有资金
11 顾佳唯 1,200 2.32 货币 自有资金
12 郭学宝 1,000 1.93 货币 自有资金
扬中市清瑞投资合伙企业(普通
13 1,000 1.93 货币 自有资金
合伙)
14 侯少丹 1,000 1.93 货币 自有资金
15 胡柏青 1,000 1.93 货币 自有资金
16 王英 1,000 1.93 货币 自有资金
17 黎倩嫔 1,000 1.93 货币 自有资金
18 林艳萍 1,000 1.93 货币 自有资金
19 刘志国 1,000 1.93 货币 自有资金
20 卢孟鑫 1,000 1.93 货币 自有资金
21 陆宇 1,000 1.93 货币 自有资金
22 马汉德 1,000 1.93 货币 自有资金
23 卢元兴 1,000 1.93 货币 自有资金
24 缪银 1,000 1.93 货币 自有资金
25 秦素珍 1,000 1.93 货币 自有资金
26 瞿洪龙 1,100 2.12 货币 自有资金
27 上海金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 1.93 货币 自有资金
28 沈建萍 1,000 1.93 货币 自有资金
1-1-1-10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9 石燕萍 1,000 1.93 货币 自有资金
30 汤燕 1,000 1.93 货币 自有资金
31 王建文 1,200 2.32 货币 自有资金
32 王青春 1,000 1.93 货币 自有资金
33 王妍 1,000 1.93 货币 自有资金
34 王燕 1,000 1.93 货币 自有资金
35 翁颖杰 1,000 1.93 货币 自有资金
36 徐菱玲 1,000 1.93 货币 自有资金
37 杨静 1,000 1.93 货币 自有资金
38 袁俊 1,000 1.93 货币 自有资金
39 张爱华 1,000 1.93 货币 自有资金
40 张海峰 1,000 1.93 货币 自有资金
张家港市创基机械设备制造有限
41 1,000 1.93 货币 自有资金
公司
42 杨晓黎 1,000 1.93 货币 自有资金
43 张青 1,000 1.93 货币 自有资金
44 张庶 1,000 1.93 货币 自有资金
45 张翼 1,000 1.93 货币 自有资金
46 郑锋 1,000 1.93 货币 自有资金
47 郑文 1,000 1.93 货币 自有资金
48 郑忠 1,000 1.93 货币 自有资金
49 朱美华 1,000 1.93 货币 自有资金
50 吴忠祥 1,000 1.93 货币 自有资金
合计 51,800 100 - -
1) 上海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为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方式为货
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① 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为上海诺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方式为货
1-1-1-108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a) 上海诺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诺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 出资方式 资金来源
(万元) (万元) (%)
1 韦燕 90 90 3 货币 自有资金
2 殷哲 360 360 12 货币 自有资金
3 严蔷华 300 300 10 货币 自有资金
4 张昕隽 120 120 4 货币 自有资金
5 汪静波 1,380 1,380 46 货币 自有资金
6 何伯权 750 750 25 货币 自有资金
合计 3,000 3,000 100 - -
1) 北京中材泛德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材泛德科技有限公司的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 出资方式 资金来源
(万元) (万元) (%)
非专利技
1 崔德强 800 800 80 自有资金
术出资
非专利技
2 吴海霞 200 200 20 自有资金
术出资
合计 1000 1000 100 - -
2) 扬中市清瑞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扬中市清瑞投资合伙企业(普通合伙)的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 出资方式 资金来源
(万元) (万元) (%)
1 张欣 500 500 50 货币 自有资金
2 倪刚 200 200 20 货币 自有资金
1-1-1-109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3 董月华 200 200 20 货币 自有资金
4 王丽娟 100 100 10 货币 自有资金
合计 1,000 1,000 100 - -
3) 上海金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金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为金葵,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
金。
4) 张家港市创基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张家港市创基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的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 出资方式 资金来源
(万元) (万元) (%)
1 沈兴祥 632 632 79 货币 自有资金
2 邹振兴 168 168 21 货币 自有资金
合计 800 800 100 - -
(13)上海歌斐惟忠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歌斐惟忠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 出资方式 资金来源
(万元) (%)
上海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
1 1,000 1.86 货币 自有资金
司
2 鲍云 1,000 1.86 货币 自有资金
3 曾一红 1,500 2.79 货币 自有资金
4 陈起 1,000 1.86 货币 自有资金
5 顾秀珍 1,000 1.86 货币 自有资金
6 顾正华 1,000 1.86 货币 自有资金
7 洪毅 1,000 1.86 货币 自有资金
8 侯汝成 1,000 1.86 货币 自有资金
9 黄芳 1,500 2.79 货币 自有资金
1-1-1-110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0 黄庆峰 1,000 1.86 货币 自有资金
11 冯志娥 1,000 1.86 货币 自有资金
江苏安融投资担保有限公
12 1,000 1.86 货币 自有资金
司
13 金晖 1,000 1.86 货币 自有资金
14 孔远鸿 1,200 2.23 货币 自有资金
15 匡亚 1,000 1.86 货币 自有资金
16 李吉霞 1,000 1.86 货币 自有资金
17 李树新 1,000 1.86 货币 自有资金
18 刘坚 1,200 2.23 货币 自有资金
19 刘思勃 1,000 1.86 货币 自有资金
20 刘雨珊 1,000 1.86 货币 自有资金
21 刘郁萍 1,000 1.86 货币 自有资金
22 楼江天 1,000 1.86 货币 自有资金
23 陆小萍 1,000 1.86 货币 自有资金
24 吕政 1,000 1.86 货币 自有资金
25 倪成 1,000 1.86 货币 自有资金
26 宁波恩凯控股有限公司 1,200 2.23 货币 自有资金
宁波华商控股集团有限公
27 1,500 2.79 货币 自有资金
司
28 沈成海 1,000 1.86 货币 自有资金
29 沈华宏 1,300 2.42 货币 自有资金
30 施晓平 1,000 1.86 货币 自有资金
31 赵继勇 1,000 1.86 货币 自有资金
32 司马政林 1,000 1.86 货币 自有资金
33 孙利亚 2,000 3.72 货币 自有资金
34 王承 1,000 1.86 货币 自有资金
35 王卫 1,000 1.86 货币 自有资金
36 王扬 1,200 2.23 货币 自有资金
37 王玉梅 2,200 4.09 货币 自有资金
38 王志伟 1,000 1.86 货币 自有资金
1-1-1-111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39 徐洁 1,000 1.86 货币 自有资金
40 严爱华 1,000 1.86 货币 自有资金
41 张素卿 1,000 1.86 货币 自有资金
42 张家强 1,800 3.35 货币 自有资金
43 张贤庆 1,000 1.86 货币 自有资金
44 张兴灿 1,200 2.23 货币 自有资金
45 郑金国 1,000 1.86 货币 自有资金
46 周安静 1,000 1.86 货币 自有资金
47 周国洪 1,000 1.86 货币 自有资金
48 许嵩 1,000 1.86 货币 自有资金
合计 53,800 100 - -
1)上海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为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方式为货
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① 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歌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为上海诺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方式为货
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a) 上海诺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诺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 出资方式 资金来源
(万元) (万元) (%)
1 韦燕 90 90 3 货币 自有资金
2 殷哲 360 360 12 货币 自有资金
3 严蔷华 300 300 10 货币 自有资金
4 张昕隽 120 120 4 货币 自有资金
5 汪静波 1,380 1,380 46 货币 自有资金
6 何伯权 750 750 25 货币 自有资金
合计 3,000 3,000 100 - -
1-1-1-112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江苏安融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江苏安融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 出资方式 资金来源
(万元) (万元) (%)
1 瞿淑芝 900 900 30 货币 自有资金
2 刘衍明 2100 2100 70 货币 自有资金
合计 3,000 3000 100 - -
3)宁波恩凯控股有限公司
宁波恩凯控股有限公司的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 出资方式 资金来源
(万元) (万元) (%)
1 沈功懋 128 128 10 货币 自有资金
2 沈功灿 1152 1152 90 货币 自有资金
合计 1,280 1,280 100 - -
4)宁波华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宁波华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出资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 出资方式 资金来源
(万元) (万元) (%)
1 陈卓均 2088 2088 36 货币 自有资金
2 孔行波 870 870 15 货币 自有资金
3 杜立红 870 870 15 货币 自有资金
4 徐刚明 406 406 7 货币 自有资金
5 黄玉仙 1160 1160 20 货币 自有资金
6 王幼明 406 406 7 货币 自有资金
合计 5,800 5,800 100 - -
5、下属企业情况
除持有升华科技 3.06%股份外,达晨创丰投资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1-1-1-113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单位的持
序号 所投资单位名称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股比例(%)
洛阳佳嘉乐农业产品开发
1 7858 3.63% 食用菌生产
有限公司
上海悠游堂游乐设备股份
2 2727 8.39% 室内亲子游乐园的专业连锁机构
有限公司
汽车电子、汽车诊断检测分析系
3 深圳市道通科技有限公司 40000 3.29%
统
青岛凯妙服饰股份有限公 个性化男士(为主)正装定制服
4 3273 2.22%
司 务
5 勇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12000 8.00% 玉米收获机械
深圳市火乐科技发展有限 家庭智能投影设备的研发、生产、
6 2139 6.99%
公司 销售
北京万象新天网络科技有
7 100 3.06% 时尚服务类商品 APP 推广服务
限公司
天津南大通用数据技术股 国内领先的数据库产品和解决方
8 10900 2.29%
份有限公司 案供应商
武汉宁美互联科技股份有
9 1035.52 19.31% PC 类垂直电商
限公司
中商惠民(北京)电子商务 覆盖全国的社区电子商务服务平
10 3093 7.20%
有限公司 台和城镇微物流平台
广东新大禹环境工程有限 工业污水治理整体解决方案提供
11 6053 11.59%
公司 商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 自动化直角坐标机器人(机械手)
12 5435 3.00%
公司 及行业自动化解决方案
成都锐思环保技术有限责 脱硝还原剂制备。为火电厂提供
13 1738 10.00%
任公司 废水、废气系统解决方案
北京文安科技发展有限公 专业性智能视频分析。智能交通、
14 609 8.04%
司 智能安防、客流统计
无线物联通信模块。无线射频芯
15 天津安普德科技有限公司 1200 14.00%
片、软件协议栈、组网技术
1-1-1-114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深圳市三合通发精密五金
16 1320.6336 7.89% 模具设计、制造、精密金属件
制品有限公司
上海艾游网络科技发展有
17 1764 9.50% 多终端移动游戏媒体互动平台
限公司
西安中科华芯测控有限公 光纤传感器和监测设备的研发、
18 438 14.00%
司 制造、批发、零售及技术服务
四川速宝网络科技有限公 移动互联网端用户的网络管理工
19 353 7.13%
司 具
高端紧固件研发、生产、销售(抽
20 湖北博士隆科技有限公司 2265 18.82%
芯铆钉、拉铆螺母)
昆山市佰奥自动化设备科 汽车、军工、家电、轨道交通行
21 1136 12.00%
技有限公司 业自动化和信息化成套解决方案
成都数联铭品科技有限公
22 737 16.10% 大数据
司
燕南国创科技(北京)有限 指静脉生物识别技术核心产品及
23 109 7.98%
公司 应用方案
汽车零部件表面处理、并延伸覆
杭州莱源环保科技有限公
24 2938 15.00% 盖航空、航天、核电及新材料领
司
域的表面技术开发应用
25 深圳码隆科技有限公司 114 6.00% 视觉决策引擎
深圳市金研微科技有限责 提供平板笔记本定制化产品的方
26 471 17.33%
任公司 案设计、制造和销售
地产商和供应商(如工程商、建
深圳市明源电子商务有限
27 1111 9.00% 材商、设备商)提供电子交易平
公司
台
翱旗创业(北京)科技有限
28 1500 11.63% 结构化数据交互、管理与应用
公司
深圳市欣锐特科技有限公
29 8000 7.04% 新能源汽车车载电源
司
广东朗呈医疗器械科技有
30 1200 7.50% 手持式口腔三维光学取模系统
限公司
1-1-1-115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北京阅微基因技术有限公
31 1159 11.00% 基因检测
司
广州易尊网络科技有限公 电信运营商产品的线上产品分销
32 2000 9.00%
司 平台
北京创业创媒传媒技术有
33 137 14.29% 创业服务及媒体
限公司
杭州晨聚网络科技有限公
34 111 9.00% O2O 社交
司
数据堂(北京)科技股份有
35 1757.2634 6.86% 大数据共享交易平台
限公司
北京云途腾科技有限责任 IAAS(基础设施即服务)云计算
36 130 16.66%
公司 解决方案提供商
江苏中恒宠物用品股份有
37 5400 6.01% 宠物用品设计、生产及销售
限公司
北京天健源达科技有限公 数字化医院建设和区域医疗卫生
38 10328 6.73%
司 信息化建设
北京明朝万达科技股份有 数据安全、移动安全、云安全和
39 6000 2.90%
限公司 内网安全解决方案提供商
厦门南讯软件科技有限公 为零售企业提供数字化、智能化
40 217 5.63%
司 的客户资源系统解决方案
锂电池组 BMS 测试系统、充放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
41 5070 4.06% 电测试系统、电池组工况模拟测
司
试系统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技术有 新药研发,脱环氧埃博霉素
42 2054 8.63%
限公司 (UTD1)
军用激光制导探测器的研发、生
43 重庆鹰谷光电有限公司 2326 10.96%
产、销售
基于虚拟现实新型交互方式,生
上海举佳爽网络科技有限
44 13 13.50% 产、研发内容(游戏)及软硬件
公司
一体化产品
45 东莞市鑫诠光电技术有限 3817 12.23% LED 路灯照明解决方案提供商
1-1-1-116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公司
广东欧工软装配套有限公 软装设计应用软件研发及软装分
46 2273 11.40%
司 销
医疗健康大数据,围绕医疗数据
武汉金豆医疗数据科技有
47 1008 13.50% 提供增值服务、开发运营医院精
限公司
细化管理
卫星通讯和卫星导航、特种装备
西安欣创电子技术有限公
48 3071 6.92% (电子对抗及电子侦查)、航(船)
司
电系统
武汉华康世纪洁净技术工
49 6164 6.41% 洁净技术综合服务
程有限公司
上海悦会信息科技有限公
50 1250 6.67% 中产阶级消费升级的的电商平台
司
郑州科慧科技股份有限公
51 4895 6.13% 机器人智能焊接系统
司
西安美林数据技术股份有
52 2620 4.29% 数据价值挖掘
限公司
深圳市美联教育科技有限
53 2347 1.50% 英语培训
公司
上海艾瑞市场咨询有限公 互联网数据服务、研究报告和咨
54 1000 6.00%
司 询服务
河南鑫安利安全科技股份
55 2240 8.93% 安全技术服务
有限公司
新能源电池高端制造装备、工业
深圳市时代高科技设备股
56 3600 5.56% 自动化高端清洗装备和医疗清洗
份有限公司
装备
57 北京爱游易科技有限公司 126 8.50% 短租在线平台
58 利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1814 7.73% 分离纯化系统
北京六人游国际旅行社有
59 431 9.00% 定制旅游提供商
限公司
60 杭州中奥科技有限公司 1103 4.80% 公安系统跨警种平台的大数据服
1-1-1-11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务
昆仑智汇数据科技(北京) 基于机器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的
61 121 10.00%
有限公司 大数据平台
62 北京洛可可科技有限公司 1087 7.00% 中国工业设计第一品牌
深圳瑞鹏宠物医疗股份有
63 5000 4.00% 国内最大的直营连锁宠物医院
限公司
北京国科环宇空间技术有 提供先进的高可靠电子学产品及
64 632 4.49%
限公司 系统解决方案
湖南升华科技股份有限公
65 7500 3.06% 新能源动力汽车锂电池正极材料
司
江苏多肯新材料有限公司
66 1250 10.80% 再生复合材料
增资协议
杭州端点网络科技有限公 帮助传统企业互联网化转型和升
67 889 4.00%
司 级
众景视界(北京)科技有限
68 145 6.00% 虚拟现实(VR)和增强现实(AR)
公司
深圳市镭神智能系统有限 激光智能避障模块、无人驾驶汽
69 1339 5.67%
公司 车激光雷达
(十)国泰君安格隆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国泰君安格隆并购股权投资基金(上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 25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5 年 4 月 17 日
经营期限 2022 年 4 月 16 日
注册地址 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218 弄 1 号 2-4 层
主要办公地点 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218 弄 1 号 2-4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格隆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3326097449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管理和咨询,创业投资管理和咨询,资产管理和咨询。
1-1-1-118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国泰君安格隆于 2015 年 4 月由上海格隆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国泰君安创新
投资有限公司、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安琪凯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创纪元中小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郭幼全和
孙云宏共同出资设立,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25,000 万元。
国泰君安格隆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 持股比例(%)
(万元) (万元)
1 上海格隆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 1 0.004
2 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9,999 9,999 39.996
3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40
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
4 1,000 1,000 4
公司
北京安琪凯特科技发展有限
5 1,000 1,000 4
公司
北京创纪元中小企业投资管
6 1,000 1,000 4
理有限公司
7 郭幼全 1,000 1,000 4
8 孙云宏 1,000 1,000 4
合计 25,000 25,000 100
国泰君安格隆成立后,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3、主营业务发展状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国泰君安格隆主要从事投资及投资管理。国泰君安格隆成立于 2015 年,其
最近一年一期的简要财务报表如下:
单位: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资产总额 248,622,990.35 247,245,519.19
1-1-1-119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负债总额 2,256,810.60 -
所有者权益总额 246,366,179.75 247,245,519.19
营业收入 1,669,941.26 929,065.48
营业利润 -879,339.44 -2,754,480.81
利润总额 -879,339.44 -2,754,480.81
净利润 -879,339.44 -2,754,480.81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产权及控制关系
国泰君安格隆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伙人 出资方式 资金来源
号 (万元) (万元) (%)
上海格隆创业投资
1 1 1 0.004 货币 自有资金
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创新投资
2 9,999 9,999 39.996 货币 自有资金
有限公司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
3 10,000 10,000 40.000 货币 自有资金
公司
北京绵石投资集团
4 1,000 1,000 4.000 货币 自有资金
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安琪凯特科技
5 1,000 1,000 4.000 货币 自有资金
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创纪元中小企
6 业投资管理有限公 1,000 1,000 4.000 货币 自有资金
司
7 常清 1,000 1,000 4.000 货币 自有资金
8 孙云宏 1,000 1,000 4.000 货币 自有资金
合计 25,000 25,000 100 - -
(1)上海格隆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格隆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为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出资方式
为货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1)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国泰君安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211),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1-1-1-120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国泰君安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1211),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3)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 002112。
(4)北京绵石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绵石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
000609。
(5)北京安琪凯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安琪凯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股东 出资方式 资金来源
号 (万元) (万元) (%)
1 黄乾坤 50 50 50 货币 自有资金
2 黄腾 50 50 50 货币 自有资金
合计 100 100 100
(6)北京创纪元中小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创纪元中小企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股东 出资方式 资金来源
号 (万元) (万元) (%)
北京市商标印
1 9985 9985 99.85 货币 自有资金
刷三厂
2 李建军 10 10 0.10 货币 自有资金
3 刘新明 5 5 0.05 货币 自有资金
合计 10000 10000 100 - -
1)北京市商标印刷三厂
根据北京市商标印刷三厂出具的说明,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无法穿透到自
然人,不能提供每层股东的出资方式及比例、资金来源等信息。
5、下属企业情况
除持有升华科技 1.98%股份外,国泰君安格隆投资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1-1-1-121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注册资本 持股
序号 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
(万元) 比例
主要以大跨度、多层次高端重钢产品为主,产
1 中煤百甲 10,742.86 8.51%
品以设计、加工、安装“一体化“模式完成。
主要从事以“三七”为主要原料的天然植物药
2 维和药业 12,773 1.65%
科研、生产、销售。
是一家多元化动漫文化产业运营机构。经过多
年发展,公司逐渐成为以原创动漫为核心,以
3 神画时代 6,700 6%
动画定制、形象授权、品牌运营、衍生品营销、
虚拟仿真数字技术为主线的企业。
(十一)高新投资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湖南高新科技成果转化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 2515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4 年 12 月 19 日
经营期限 2014 年 12 月 19 日至 2019 年 12 月 18 日
长沙高新开发区麓枫路 69 号晶源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检测中心
注册地点
101 二楼 2042 房
长沙高新开发区麓枫路 69 号晶源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检测中心
主要办公地点
101 二楼 2042 房
执行事务合伙人 湖南高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100325650300C
以自有资产进行实业投资、股权投资、风险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
经营范围 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1)高新投资设立
高新投资于 2014 年 12 月 19 日由湖南省技术产权交易所、湖南高新创业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长沙高新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和湖南高新创业投资管
1-1-1-122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25,150 万元,其中湖南省技术
产权交易所认缴 6,000 万元、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认缴 5,000 万元、
长沙高新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认缴 2,000 万元,湖南高新创业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认缴 12,150 万元。
高新投资成立时各合伙人持有份额如下所示: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 份额比例(%)
(万元) (万元)
1 湖南省技术产权交易所 6,000 - 23.857
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
2 5,000 - 19.881
限公司
长沙高新区创业投资引导
3 2,000 - 7.952
基金有限公司
湖南高新创业投资管理有
4 12,150 - 48.31
限公司
合计 25,150 - 100
(2)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6 年 4 月 22 日,湖南优信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入伙,受让了湖南
高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2,000 万元份额。本次股权转让后,高新投资各合
伙人持有份额如下所示: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 份额比例(%)
(万元) (万元)
1 湖南省技术产权交易所 6,000 - 23.857
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
2 5,000 - 19.881
限公司
长沙高新区创业投资引导
3 2,000 - 7.952
基金有限公司
湖南高新创业投资管理有
4 150 - 0.596
限公司
1-1-1-123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湖南优信创业投资企业(有
5 12000 47.714
限合伙)
合计 25,150 - 100
3、主营业务发展状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高新投资主要从事以自有资产进行实业投资、股权投资、风险投资等业务。
最近两年一期的简要财务报表如下:
单位: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资产总额 80,976,750.66 76,860,336.79 -
负债总额 15,335,000.00 11,236,457.00 -
所有者权益总额 65,641,750.66 65,623,879.79 -
营业收入 - - -
营业利润 5,236.93 623,879.79 -
利润总额 5,236.93 623,879.79 -
净利润 5,236.93 623,879.79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产权控制关系、出资比例及出资来源情况
高新投资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出资比例
合伙人 出资方式 资金来源
号 额(万元) 额(万元) (%)
湖南省技术产权
1 6,000 3,000 23.857 货币 自有资金
交易所
湖南高新创业投
2 5,000 2,500 19.881 货币 自有资金
资集团有限公司
长沙高新区创业
3 投资引导基金有 2,000 1,000 7.952 货币 自有资金
限公司
4 湖南高新创业投 150 0 0.596 货币 自有资金
1-1-1-124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资管理有限公司
湖南优信创业投
5 资企业(有限合 12,000 0 47.714 货币 自有资金
伙)
合计 25,150 6,500 100 - -
(1)湖南省技术产权交易所
湖南省技术产权交易所的股东为湖南省科技交流交易中心,出资方式为货
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2)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为湖南省人民政府,出资方式为货
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3)长沙高新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
长沙高新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的股东为长沙留学人员创业园服务
中心(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来源为
自有资金。
长沙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是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综合服务的公益型事业
单位,隶属于长沙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4)湖南高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湖南高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出资比例
股东 出资方式 资金来源
号 额(万元) 额(万元) (%)
湖南高新创业投
1 1,325 530 26.50 货币 自有资金
资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宝婷投资有
2 1,325 530 26.50 货币 自有资金
限公司
3 湖南金海岸投资 612.5 245 12.25 货币 自有资金
1-1-1-125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有限公司
深圳市鑫点子投
4 612.5 245 12.25 货币 自有资金
资有限公司
湖南君同资本投
5 资管理企业(有 750 300 15 货币 自有资金
限合伙)
湖南红石创新资
6 本投资管理企业 375 150 7.5 货币 自有资金
(有限合伙)
合计 5,000 2,000 100 - -
1)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为湖南省人民政府,出资方式为货
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2)福建宝婷投资有限公司
福建宝婷投资有限公司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出资比例
股东 出资方式 资金来源
号 额(万元) 额(万元) (%)
1 邱宝裕 2,550 2,550 51 货币 自有资金
2 林梦婷 2,450 2,450 49 货币 自有资金
合计 5,000 5,000 100 - -
3)湖南金海岸投资有限公司
湖南金海岸投资有限公司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出资比例
股东 出资方式 资金来源
号 额(万元) 额(万元) (%)
1 何学东 5,700 5,700 92 货币 自有资金
2 袁微 250 250 4 货币 自有资金
3 王晓云 250 250 4 货币 自有资金
1-1-1-126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合计 6,200 6,200 100 - -
4)深圳市鑫点子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鑫点子投资有限公司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出资比例
股东 出资方式 资金来源
号 额(万元) 额(万元) (%)
1 刘桂平 1,600 1,600 80 货币 自有资金
2 唐桂英 400 400 20 货币 自有资金
合计 2,000 2,000 100 - -
5)湖南君同资本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湖南君同资本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出资比例
合伙人 出资方式 资金来源
号 额(万元) 额(万元) (%)
1 刘晓智 240 104.04 24 货币 自有资金
2 潘四平 280 121.38 28 货币 自有资金
3 于丽娟 240 104.04 24 货币 自有资金
4 董晓睿 240 104.04 24 货币 自有资金
合计 1,000 433.5 100 - -
6)湖南红石创新资本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湖南红石创新资本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出资比例
合伙人 出资方式 资金来源
号 额(万元) 额(万元) (%)
1 谢雅静 396 62 39.60 货币 自有资金
2 章涛 10 9.5 1.00 货币 自有资金
3 文杰锋 198 50 19.80 货币 自有资金
4 熊劲 396 28.5 39.60 货币 自有资金
合计 1,000 150 100 - -
(5) 湖南优信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1-1-1-12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湖南优信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出资比例
合伙人 出资方式 资金来源
号 额(万元) 额(万元) (%)
湖南高新创业
1 投资管理有限 9,000 0 75 货币 自有资金
公司
2 李旭 1,000 300 8.33 货币 自有资金
3 沈拥军 1,000 0 8.33 货币 自有资金
4 杨正辉 1,000 625 8.33 货币 自有资金
合计 12,000 925 100 - -
1)湖南高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湖南高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出资结构参见上文“(4)湖南高新创业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
5、下属企业情况
除持有升华科技 1%股份外,高新投资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持股
序号 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
(万元) 比例
通用设备、冶金专用设备、环保设备、电气机
械及器材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及技术服
湖南江冶机电科 务;水污染、大气污染及其他污染的治理;化
1 1200 12.5%
技股份有限公司 工产品、金属材料及矿产品销售;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工程机械、建筑机械、混凝土机械、桩工机械、
电机电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租赁服务;水
湖南奥盛特重工
2 3632.3504 5.88% 泥制品的生产、销售;通信产品的开发及维修
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凭许可证
或审批文件方可经营)
二、配套融资认购方情况
本次交易配套融资认购方为安治富、丛菱令、厚扬启航。
1-1-1-128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一)安治富
1、基本情况
姓名 安治富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51070219491205****
住所 四川省绵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普明北路中段
通讯地址 四川省绵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普明北路中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
无
的居留权
2、最近三年职业和职务及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起止时间 任职单位 职务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2013 年至今 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 控股股东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安治富先生持有富临集团 70%的股份,并通过富临集
团间接控制本公司 39.35%的股份,同时直接持有本公司 7.70%的股份,合计控
制本公司 47.05%的股份。
除富临集团和富临精工外,安治富先生还通过富临集团控制另一家上市公司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此外,富临集团还涉足多个业务板块,其中直
接或间接持股的主要下属公司情况如下:
序
公司名称 富临集团直接或间接持股情况
号
①房地产及相关类业务
1 四川绵阳富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0%
2 四川富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00%
四川富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3 成都皓临置业有限公司
100%
成都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70%、四
4 成都富临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川富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30%
5 四川绵阳富临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80%
6 绵阳富临阳光置业有限公司 65%
1-1-1-129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
公司名称 富临集团直接或间接持股情况
号
7 绵阳市安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6.36%
8 四川绵阳富临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75%
9 成都恒信锦业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80%
②工业类业务
成都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80%、富
1 四川富临集团成都机床有限责任公司
临集团持股 20%
富临集团持股 85%、成都富临实业集团有
2 四川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限公司持股 15%
3 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富临集团持股 99%,安治富持股 1%
4 四川野马汽车绵阳制造有限公司 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5 绵阳川汽动力总成有限公司 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6 四川野马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③运输类业务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富临集团持股 39.86%、安治富持股 11.08%
(富临运业 002357,下属公司不单列)
④酒店类业务
1 绵阳临园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68%
2 法国威尔伯斯酒店 绵阳临园宾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100%
3 威尔伯斯酒店管理(成都)有限公司 法国威尔伯斯酒店持股 100%
绵阳临园宾馆有限责任公司威尔伯斯酒
4 绵阳临园宾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100%
店
⑤金融及投资类业务
1 都江堰蜀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00%
2 四川金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100%
3 四川富临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100%
4 成都富临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5.00%
⑥服务及其他类业务
1 绵阳富临医院 90%
2 成都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95%
富临集团持股 80%、成都富临物业管理有
3 绵阳富临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限责任公司持股 20%
1-1-1-130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
公司名称 富临集团直接或间接持股情况
号
4 成都富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
5 四川富临地产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100%
6 成都长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富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100%
7 上海生旌物流有限公司 成都大西南生旌运业有限公司持股 100%
8 成都大西南生旌运业有限公司 成都富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100%
9 成都长运朗勃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成都富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100%
10 成都市大邑长运物流有限公司 成都富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72%
11 成都贝德地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成都富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100%
12 成都畅运车辆服务有限公司 成都富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100%
13 成都长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成都富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100%
14 成都长运汽车驾驶培训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富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100%
(二)丛菱令
1、基本情况
姓名 丛菱令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101061957******47
住所 上海市长乐路 800 号
通讯地址 上海市长乐路 800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
无
居留权
2、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丛菱令投资控制的企业为上海同源企业管理咨询中心,上海同源企业管理咨
询中心成立于 2016 年 4 月 6 日,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由丛菱令持股 100%。
上海同源企业管理咨询中心的经营范围为企业管理咨询,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房地产咨询,建筑装潢设计及咨询,风景园林建设工程专
项设计,自有房屋租赁,建材、金属材料、工艺礼品销售。
(三)厚扬启航
1-1-1-131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苏州厚扬启航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 2015 年 06 月 10 日
合伙期限 2015 年 06 月 10 日至 2018 年 06 年 04 日
主要经营场所 苏州工业园区普惠路 456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怡扬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代表:苏卉)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94339237103W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1)2015 年 6 月,厚扬启航设立
厚扬启航于 2015 年 6 月由苏州厚扬景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何超出资设立。
设立时的认缴出资额为 5000 万元,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苏州厚扬景桥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厚扬启航设立时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所示: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
(万元) (%)
1 苏州厚扬景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 1.00
2 何超 4,950 99.00
合计 5,000 100.00
(2)2016 年 3 月,第一次增资及股权转让
厚扬启航同意企业普通合伙人由苏州厚扬景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上
海怡扬投资有限公司,并同意苏州厚扬景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所持厚扬启航
5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上海怡扬投资有限公司。
厚扬启航合伙人同意企业认缴出资额由 5,000 万增加到 71,000 万。新增出资
额由上海怡扬投资有限公司及何超认缴。其中,上海怡扬投资有限公司新增认缴
出资额 950 万元,何超新增认缴出资额 65,050 万元。
厚扬启航合伙人一致同意何超将其持有的厚扬启航 67,500 万元出资额转让
给江淦钧 11 名自然人以及烟台华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 2 家合伙企业。
1-1-1-132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厚扬启航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后,厚扬
启航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所示:
序号 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占总出资额比例
1 上海怡扬投资有限公司 1,000 1.41%
2 江淦钧 2,500 3.52%
3 柯建生 2,500 3.52%
4 杨建新 5,000 7.04%
5 王维勇 2,000 2.82%
6 烟台华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000 7.04%
7 烟台华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5,000 21.13%
8 孔熙贤 5,000 7.04%
9 黄今迈 3,000 4.23%
10 黄黎珍 4,000 5.63%
11 陈博 5,000 7.04%
12 苏忠振 11,000 15.49%
13 董继勇 5,000 7.04%
14 何超 2,500 3.52%
15 罗邦毅 2,500 3.52%
合计 71,000 100.00%
(3)2016 年 5 月,第二次增资和转让
2016 年 5 月,厚扬启航全体合伙人签署《苏州厚扬启航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变更决定书》及《苏州厚扬启航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人认缴出资确认
书》,一致同意企业认缴出资由 71,000 万增加到 76,500 万。其中何超认缴出资额
由 2,500 万增加到 8,000 万;其他合伙人认缴额不变。
同意陈博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 5,00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李贵山;同意何超将
1-1-1-133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其持有的合伙企业 2,00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徐延峰;同意何超将其持有的合伙企
业 2,00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陈献开;同意何超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 1500 万元出
资额转让给田永龙;同意罗邦毅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 50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田永
龙;同意罗邦毅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 2,00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马壮。
厚扬启航于 2016 年 5 月 30 日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后,厚扬
启航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所示:
序号 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占总出资额比例
1 上海怡扬投资有限公司 1,000 1.31%
2 江淦钧 2,500 3.27%
3 柯建生 2,500 3.27%
4 杨建新 5,000 6.54%
5 王维勇 2,000 2.61%
6 烟台华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000 6.54%
7 烟台华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5,000 19.61%
8 孔熙贤 5,000 6.54%
9 黄今迈 3,000 3.92%
10 黄黎珍 4,000 5.23%
11 苏忠振 11,000 14.38%
12 董继勇 5,000 6.54%
13 何超 2,500 3.27%
14 李贵山 5,000 6.54%
15 徐延峰 2,000 2.61%
16 陈献开 2,000 2.61%
17 田永龙 2,000 2.61%
18 马壮 2,000 2.61%
合计 76,500 100.00%
3、主营业务发展状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厚扬启航于 2015 年 6 月成立,其最近一年一期的简要财务报表如下:
1-1-1-134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单位: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资产总额 362,271,439.39 265,318,689.51
负债总额 346,537.00 319,866.00
所有者权益总额 361,924,902.39 264,998,823.51
营业收入 - -
营业利润 -273,921.21 -1,176.49
利润总额 -273,921.21 -1,176.49
净利润 -273,921.21 -1,176.49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产权及控制关系
厚扬启航的出资结构如下:
缴出资额(万 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合伙人 出资方式 资金来源
元) (万元) (%)
上海怡扬投资有
1 1,000 0 1.31% 未实缴 未实缴
限公司
2 江淦钧 2,500 1,750 3.27% 货币 自筹资金
3 柯建生 2,500 2,500 3.27% 货币 自筹资金
4 杨建新 5,000 2,000 6.54% 货币 自筹资金
5 王维勇 2,000 1,400 2.61% 货币 自筹资金
烟台华秦投资中
6 5,000 0 6.54% 未实缴 未实缴
心(有限合伙)
烟台华唐投资中
7 15,000 1,050 19.61% 货币 自筹资金
心(有限合伙)
8 孔熙贤 5,000 1,500 6.54% 货币 自筹资金
9 黄今迈 3,000 1,200 3.92% 货币 自筹资金
10 黄黎珍 4,000 3,200 5.23% 货币 自筹资金
11 苏忠振 11,000 4,000 14.38% 货币 自筹资金
1-1-1-135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2 董继勇 5,000 3,500 6.54% 货币 自筹资金
13 何超 2,500 0 3.27% 未实缴 未实缴
14 李贵山 5,000 3,500 6.54% 货币 自筹资金
15 徐延峰 2,000 1,500 2.61% 货币 自筹资金
16 陈献开 2,000 1,500 2.61% 货币 自筹资金
17 田永龙 2,000 1,000 2.61% 货币 自筹资金
18 马壮 2,000 2,000 2.61% 货币 自筹资金
合计 76,500 31,600 100.00
(1)上海怡扬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怡扬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为上海厚扬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方式
为货币,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上海厚扬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厚扬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已挂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证券代
码为 430684。
(2)烟台华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烟台华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出资比例
合伙人 出资方式 资金来源
号 额(万元) 额(万元) (%)
烟台百盛水产品养殖有
1 100 0 50 未实缴 未实缴
限公司
烟台知止投资咨询有限
2 100 0 50 未实缴 未实缴
公司
合计 200 0 100 - -
1)烟台百盛水产品养殖有限公司
烟台百盛水产品养殖有限公司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出资比例
股东 出资方式 资金来源
号 额(万元) 额(万元) (%)
1-1-1-136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 文爱武 10 0 0.99 未实缴 未实缴
2 王敏 1,000 150 99.01 货币 自筹资金
合计 1,010 150 100 - -
2)烟台知止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烟台知止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出资比例
股东 出资方式 资金来源
号 额(万元) 额(万元) (%)
1 于春洋 10 10 100 货币 自筹资金
合计 10 10 100 - -
(3)烟台华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烟台华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出资比例
合伙人 出资方式 资金来源
号 额(万元) 额(万元) (%)
1 烟台百盛水产品养殖有限公司 14,900 14,900 99.33 货币 自筹资金
2 烟台知止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100 0 0.67 货币 自筹资金
合计 15,000 14,900 100 - -
烟台百盛水产品养殖有限公司以及烟台知止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相关情况,
参见前文“(2)烟台华秦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5、下属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厚扬启航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持股
序号 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
比例
北京盖娅互娱网络科技股
1 1.078% 手机游戏开发、运营
份有限公司
云南维和药业股份有限公 集新产品研发、药品生产、药材种植、
2 2.3321%
司 销售于一体的现代化高新技术企业
3 辽宁北旺农牧股份公司 5.12% 畜禽养殖及购销;养殖技术咨询服
1-1-1-13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务;相关经营业务的配套服务。
4 百姓网股份有限公司 0.48% 分类信息类网站的运营
厚扬方夏基金(投资标的:
5 23% 股权投资
百姓网)
厚扬景泰基金(投资标的:
6 35.77% 股权投资
点点互动)
明达盛睿基金(投资标的:
7 28.95% 股权投资
上海普乐师)
6、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2015 年 9 月 29 日,厚扬启航基金管理人上海怡扬投资有限公司取得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核发的 P1023851 号《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书》。
2015 年 8 月 13 日,厚扬启航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登记备案
系统完成备案,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证明》。
三、交易对方关于相关事项的说明
(一)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关联关系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关联方不存在关联
关系。
(二)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
(三)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
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
者仲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已出具承诺
函,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
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形。
1-1-1-138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四)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已出具承诺
函,最近五年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
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五)关于本次交易对方是否属于《基金法》、《管理暂行办法》、《基
金备案办法》所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说明
达晨创丰、国泰君安格隆、高新投资属于《基金法》、《管理暂行办法》、《基
金备案办法》所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上述三家机构的备案情况如下:
1、达晨创丰
2014 年 4 月 22 日,达晨创丰基金管理人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取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核发的 P1000900 号《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
记证明》。
2015 年 3 月 3 日,达晨创丰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登记备案
系统完成备案,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证明》。
2、国泰君安格隆
2015 年 1 月 7 日,国泰君安格隆基金管理人上海格隆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取
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核发的 P1006317 号《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
明》。
2015 年 10 月 29 日,国泰君安格隆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登
记备案系统完成备案,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证明》。
3、高新投资
2015 年 1 月 29 日,高新投资基金管理人高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取得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核发的 P1007434 号《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
2015 年 9 月 17 日,高新投资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私募基金登记备案
系统完成备案,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证明》。
1-1-1-139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六)配套融资认购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说明
1、本次交易配套融资认购方安治富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2、丛菱令、厚扬启航与上市公司无关联关系。
(七)穿透计算后的总人数符合《证券法》第十条发行对象不超过 200 名
的相关规定的说明
1、本次重组发行对象穿透至自然人的数量情况
交易对方之达晨创丰和国泰君安格隆均采用 100%现金对价支付方式,不构
成本次重组的股份发行对象。
本次重组的股份发行对象经穿透直至最终出资主体的数量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穿透至最终出资主体的数量
1 彭澎 1 个自然人
2 彭澍 1 个自然人
3 彭正国 1 个自然人
4 彭云华 1 个自然人
5 刘智敏 1 个自然人
6 西藏融睿 2 个自然人
7 升华投资 0(彭澎、彭澍未重复计算)
10 个自然人(傅军、肖文慧、吴涛、张建、
8 新华联
蒋赛、刘静未重复计算)
18 个自然人、湖南省人民政府、长沙国家高
9 高新投资
新区管委会,合计 20 个主体
合计 37
本次重组的股份发行对象经穿透直至自然人计算后的数量合计为 37 人,符
合《证券法》第十条发行对象不超过 200 名的相关规定。
1-1-1-140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对象穿透至自然人的数量情况
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对象穿透至最终出资的自然人的总数量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穿透至最终出资主体的数量
1 安治富 1 个自然人
2 从菱令 1 个自然人
3 厚扬启航 18 个自然人,1 个新三板公众公司
合计 21
综上,本次配套融资的交易对方经穿透直至自然人计算后的数量合计为 21
人,符合《证券法》第十条发行对象不超过 200 名的相关规定。
1-1-1-141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四节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升华科技概况
公司名称 湖南升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 2008 年 6 月 20 日
注册地址 湖南省醴陵市陶瓷科技工业园 B 区
办公地址 湖南省醴陵市陶瓷科技工业园 B 区
法定代表人 彭澎
注册资本 7,5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20067557933XQ
新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经营范围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升华科技历史沿革
(一)2008 年 6 月,升华科技成立
2008 年 2 月 18 日,彭澎、彭澍、彭正国、彭云华签署《湖南升华科技有限
公司章程》设立升华科技,注册资本为 1,200 万元,由彭澎认缴 582 万元,彭澍
认缴 582 万元,彭正国认缴 24 万元,彭云华认缴 12 万元。
2008 年 6 月 19 日,湖南建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株洲分所出具湘建会株
(2008)验字第 062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8 年 6 月 19 日,升华科技已
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首期出资共计 504 万元,均以货币出资,其中,彭澎缴纳
244.44 万元,彭澍缴纳 244.44 万元,彭正国缴纳 10.08 万元,彭云华缴纳 5.04
万元。
2008 年 6 月 20 日,醴陵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升华科技核发注册号为
430281000007228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升华科技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1-1-142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 彭澎 582.00 244.44 48.50
2 彭澍 582.00 244.44 48.50
3 彭正国 24.00 10.08 2.00
4 彭云华 12.00 5.04 1.00
合计 1200.00 504.00 100.00
(二)2008 年 12 月,缴足注册资本
2008 年 12 月 17 日,升华科技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股东以拥有的房屋、
土地出资 696 万元,其中,彭澎以实物出资 337.56 万元,彭澍以实物出资 337.56
万元,彭正国以实物出资 13.92 万元,彭云华以实物出资 6.96 万元。
2008 年 12 月 10 日,湖南艾普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湘艾普瑞评报字
(2008)第 20 号《彭澎、彭澍、彭正国、彭云华拟进行投资所涉部分资产评估
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确认截至评估基准日 2008 年 12 月 10 日,委评的房屋和构
筑物的评估原值为 2,503,104.09 元,评估净值为 2,747,040.00 元,其中彭澎占有
的房屋及构筑物为 1,332,14.40 元,彭澍占有的房屋及构筑物为 1,332,314.40 元,
彭正国占有的房屋及构筑物为 54,940.80 元,彭云华占有的房屋及构筑物为
27,470.40 元。
2008 年 5 月 24 日,湖南新大地不动产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湖南新大
地[2008]醴(估)字第 012 号《土地估价报告》,估价对象为位于醴陵市陶瓷科
技工业园的一宗工业用地,土地面积为 18,109.7 平方米,总地价 4,219,560 元。
2008 年 12 月 18 日,湖南建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醴陵分所出具湘建会
醴(2008)验字第 3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8 年 12 月 10 日,升华科技已
收到彭澎、彭澍、彭正国、彭云华缴纳的第二期出资共计 696 万元,出资方式为
实物出资 274.044 万元,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出资 421.956 万元。
本次变更后,升华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彭澎 582.00 582.00 48.50
2 彭澍 582.00 582.00 48.50
1-1-1-143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3 彭正国 24.00 24.00 2.00
4 彭云华 12.00 12.00 1.00
合计 1200.00 1200.00 100.00
(三)2009 年 10 月,第一次增资
2009 年 9 月 18 日,升华科技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800
万元,其中,彭澎、彭澍、宁亚松、高景恒、黄桂林各增资 100 万元,刘智敏增
资 300 万元。
2009 年 9 月 18 日,湖南建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醴陵分所出具湘建会醴
(2009)验字第 113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9 年 9 月 18 日,升华科技已
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新增出资 800 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其中,彭澎、彭澍、
宁亚松、高景恒、黄桂林新增出资各 100 万元,刘智敏新增出资 300 万元。
本次变更后,升华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彭澎 682.00 682.00 34.10
2 彭澍 682.00 682.00 34.10
3 彭正国 24.00 24.00 1.20
4 彭云华 12.00 12.00 0.60
5 刘智敏 300.00 300.00 15.00
6 宁亚松 100.00 100.00 5.00
7 高景恒 100.00 100.00 5.00
8 黄桂林 100.00 100.00 5.00
合计 2000.00 2000.00 100.00
根据彭澎与刘智敏于 2009 年 10 月 8 日签订的《股权代持协议》,刘智敏本
次增资 300 万元中的 111.1 万元为其作为名义股东代彭澎持有。
(四)2010 年 9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0 年 9 月 26 日,升华科技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股东黄桂林将其所持有
的公司 5%股权全部转让给股东刘智敏,同意股东高景恒、宁亚松各将其所持有
1-1-1-144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的公司 5%股权全部转让给股东彭澎。同日,上述股权转让双方分别签署了《股
权转让协议》。
本次变更后,升华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彭澎 882.00 882.00 44.10
2 彭澍 682.00 682.00 34.10
3 彭正国 24.00 24.00 1.20
4 彭云华 12.00 12.00 0.60
5 刘智敏 400.00 400.00 20.00
合计 2000.00 2000.00 100.00
根据彭澎与刘智敏于 2010 年 9 月 25 日签订的《股权代持协议》,刘智敏本
次所受让的 100 万元出资系其作为名义股东代彭澎持有。本次股权转让后,刘智
敏对公司的出资中,211.1 万元为代彭澎持有。
(五)2011 年 12 月,第二次增资
2011 年 12 月 1 日,升华科技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 2,222
万元,上海吾同玉凤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吾同玉凤”)
以 2,000 万元的价格认购新增注册资本 222 万元,溢价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2011 年 11 月 3 日,湖南中柱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湘中柱会所(2011)
验字第 150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1 年 11 月 2 日,升华科技已收到吾同玉凤
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222 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
本次变更后,升华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彭澎 882.00 882.00 39.69
2 彭澍 682.00 682.00 30.69
3 彭正国 24.00 24.00 1.08
4 彭云华 12.00 12.00 0.54
1-1-1-145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5 刘智敏 400.00 400.00 18.00
6 吾同玉凤 222.00 222.00 10.00
合计 2222.00 2222.00 100.00
(六)2013 年 10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3 年 10 月 16 日,升华科技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股东刘智敏将其所持
有的公司 4.5%股权无偿转让给股东彭澎。2013 年 10 月 7 日,上述双方签署了《股
权转让协议》。
本次变更后,升华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 实缴出资额(万
序号 股东 持股比例(%)
元) 元)
1 彭澎 982.00 982.00 44.19
2 彭澍 682.00 682.00 30.69
3 彭正国 24.00 24.00 1.08
4 彭云华 12.00 12.00 0.54
5 刘智敏 300.00 300.00 13.50
6 吾同玉凤 222.00 222.00 10.00
合计 2222.00 2222.00 100.00
本次股权转让实际为刘智敏将其作为名义股东代彭澎持有的公司 99.99 万元
出资还原至彭澎名下。本次股权转让后,刘智敏对公司的出资中,仍有 111.11
万元为代彭澎持有,占升华科技出资总额的 5%。
(七)2013 年 12 月,变更出资方式
1、变更出资情况
2013 年 12 月 5 日,升华科技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将公司原土地出资
4,636,083 元变更为货币出资 4,636,083 元,其中,注册资本为 4,219,560 元,资
本公积为 416,523 元。具体由股东彭澎以货币出资置换原出资额中的土地使用权
注册资本 2,046,480 元,彭澍以货币出资置换原出资额中的土地使用权注册资本
2,046,480 元,彭正国以货币出资置换原出资额中的土地使用权注册资本 84,400
1-1-1-146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元,彭云华以货币出资置换原出资额中的土地使用权注册资本 42,200 元。本次
变更出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仍为 2,222 万元,各股东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
2013 年 10 月 10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
(2013)第 750281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3 年 10 月 9 日,升华科技已收
到股东彭澎、彭澍、彭正国、彭云华缴纳的变更出资方式货币资金合计 4,636,083
元,其中,用于变更注册资本的金额为 4,219,560 元,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 2,222
万元,实收资本为 2,222 万元,公司将股东彭澎、彭澍、彭正国、彭云华以土地
使用权出资形式出资的 4,636,083 元做减少实收资本 4,219,560 元,资本公积为
416,523 元并减少无形资产处理;同时本次货币出资的 4,636,083 元做增加实收资
本 4,219,560 元,资本公积为 416,523 元并增加银行存款处理。变更出资方式后,
公司的实收资本仍为 2,222 万元。
本次变更后,升华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万 实缴出资额(万
序号 股东 持股比例(%)
元) 元)
1 彭澎 982.00 982.00 44.19
2 彭澍 682.00 682.00 30.69
3 彭正国 24.00 24.00 1.08
4 彭云华 12.00 12.00 0.54
5 刘智敏 300.00 300.00 13.50
6 吾同玉凤 222.00 222.00 10.00
合计 2222.00 2222.00 100.00
2、变更出资的原因
根据升华科技股东彭澎、彭澍、彭正国和彭云华的确认,该宗土地使用权由
彭澎、彭澍、彭正国和彭云华出资购买,但由于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不能登记
在自然人名下,因此将土地使用权登记在升华科技名下。
2013 年度,为升华科技提供服务的有关中介机构认为彭澎、彭澍、彭正国
和彭云华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合同和相关缴款凭证因遗失无法提供,可能存在被认
定为出资不实的风险。因此,为避免有出资不实的嫌疑,在确保土地使用权继续
1-1-1-14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归升华科技所有的前提下,彭澎、彭澍、彭正国和彭云华自愿作出将该等出资变
更为现金出资的决定。
3、内部程序的履行情况
2013 年 12 月 5 日,升华科技董事会通过决议,同意将升华科技原土地出资
4,636,083 元变更为货币出资 4,636,083 元,其中,注册资本为 4,219,560 元,资
本公积为 416,523 元。具体由股东彭澎以货币出资置换原出资额中的土地使用权
注册资本 2,046,480 元,彭澍以货币出资置换原出资额中的土地使用权注册资本
2,046,480 元,彭正国以货币出资置换原出资额中的土地使用权注册资本 84,400
元,彭云华以货币出资置换原出资额中的土地使用权注册资本 42,200 元。本次
变更出资后升华科技注册资本仍为 2,222 万元,各股东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
2013 年 12 月 5 日,升华科技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将升华科技原土地出资
4,636,083 元变更为货币出资 4,636,083 元,其中,注册资本为 4,219,560 元,资
本公积为 416,523 元。具体由股东彭澎以货币出资置换原出资额中的土地使用权
注册资本 2,046,480 元,彭澍以货币出资置换原出资额中的土地使用权注册资本
2,046,480 元,彭正国以货币出资置换原出资额中的土地使用权注册资本 84,400
元,彭云华以货币出资置换原出资额中的土地使用权注册资本 42,200 元。本次
变更出资后升华科技注册资本仍为 2,222 万元,各股东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
4、变更出资前后的土地使用权权属情况
上述土地使用权在变更出资前后的使用权人均为升华科技,出资方式变更并
未改变土地使用权归属。根据升华科技股东彭澎、彭澍、彭正国和彭云华的确认,
该土地使用权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八)2014 年 12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4 年 11 月 7 日,升华科技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股东吾同玉凤将其所持
有的公司 10%股权转让给股东彭澎。同日,上述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股转转让为吾同玉凤退出升华科技,转让定价为 2,860.93 万元,交易对价为
交易双方根据升华科技 2014 年盈利情况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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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次变更后,升华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 持股比例(%)
(万元) (万元)
1 彭澎 1204.00 1204.00 54.19
2 彭澍 682.00 682.00 30.69
3 彭正国 24.00 24.00 1.08
4 彭云华 12.00 12.00 0.54
5 刘智敏 300.00 300.00 13.50
合计 2222.00 2222.00 100.00
(九)2015 年 3 月,第三次增资
2015 年 3 月 18 日,升华科技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以股本溢价的资本公积
1,778 万元转增实收资本,转增基准日为 2015 年 3 月 18 日,变更后注册资本为
4,000 万元。
2015 年 3 月 18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北分所出具信会
师鄂报字(2015)第 40013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5 年 3 月 18 日,升华
科技已将资本公积 1,778 万元转增资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 4,000 万元,累计实
收资本 4,000 万元。
本次变更后,升华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 持股比例(%)
(万元) (万元)
1 彭澎 2167.42 2167.42 54.19
2 彭澍 1227.72 1227.72 30.69
3 彭正国 43.20 43.20 1.08
4 彭云华 21.60 21.60 0.54
5 刘智敏 540.06 540.06 13.50
合计 4000.00 4000.00 100.00
(十)2015 年 5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1-1-1-149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15 年 5 月 8 日,升华科技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股东彭澎将其所持有的
公司 5%股权转让给西藏融睿。2015 年 5 月 6 日,上述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
议》。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为 1,000 万元,由交易双方根据升华科技的盈利情况协
商确定。
本次变更后,升华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 持股比例(%)
(万元) (万元)
1 彭澎 1967.42 1967.42 49.19
2 彭澍 1227.72 1227.72 30.69
3 彭正国 43.20 43.20 1.08
4 彭云华 21.60 21.60 0.54
5 刘智敏 540.06 540.06 13.50
6 西藏融睿 200.00 200.00 5.00
合计 4000.00 4000.00 100.00
(十一)2015 年 5 月,第五次股权转让
1、股权转让情况
2015 年 5 月 20 日,升华科技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股东刘智敏将其所持有
的公司 5%股权无偿转让给彭澎。同日,上述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变更后,升华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 持股比例(%)
(万元) (万元)
1 彭澎 2167.42 2167.42 54.19
2 彭澍 1227.72 1227.72 30.69
3 彭正国 43.20 43.20 1.08
4 彭云华 21.60 21.60 0.54
5 刘智敏 340.06 340.06 8.50
6 西藏融睿 200.00 200.00 5.00
1-1-1-150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合计 4000.00 4000.00 100.00
本次股权转让实际为刘智敏将其作为名义股东代彭澎持有的公司 5%股权还
原至彭澎名下。
根据刘智敏和彭澎的确认,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双方的股权代持关系解除;
刘智敏代彭澎持有升华科技股权之事宜真实、有效,双方对此不存在任何争议和
纠纷,也不存在任何潜在的争议和纠纷。
2、股权代持形成的原因
(1)股权代持关系的建立和解除
2009 年 10 月 8 日,刘智敏和彭澎签署《股权代持协议》,彭澎在升华科技
增资扩股中增资入股 111.1 万元,并委托刘智敏代其持有,该股权登记在刘智敏
名下。在彭澎及升华科技未来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时,根据彭澎要求将股权转让给
激励员工或者还原给彭澎持有。
2010 年 9 月 25 日,刘智敏和彭澎签订《股权代持协议》,彭澎拟受让升华
科技股东黄桂林转让的 100 万元出资,彭澎将该等股权委托刘智敏代其持有,该
股权登记在刘智敏名下。在彭澎及升华科技未来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时,根据彭澎
要求将股权转让给激励员工或者还原给彭澎持有。
2013 年 10 月 7 日,刘智敏和彭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按照彭澎的指示
将代彭澎持有的 100 万元股权通过转让的方式还原至彭澎名下。至此,刘智敏对
升华科技的出资中,仍有 111.1 万元为代彭澎持有。
2015 年 5 月 20 日,刘智敏和彭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按照彭澎的指示
将代彭澎持有的 5%股权通过转让的方式还原至彭澎名下。至此,刘智敏与彭澎
之间关于代持升华科技股权的关系解除。
(2)股权代持形成的原因
根据彭澎与刘智敏于 2009 年 10 月 8 日、2010 年 9 月 25 日签订的《股权代
持协议》,彭澎与刘智敏就所持升华科技股权建立代持关系的原因为考虑到公司
未来发展壮大后实施员工股权激励的需要,因此彭澎委托刘智敏代其持有股权。
1-1-1-151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3、股权代持关系已彻底解除,不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
根据 2016 年 5 月 13 日彭澎、刘智敏签署的《确认书》,刘智敏与彭澎之间
关于代持升华科技股权的关系已解除。彭澎作为上述代持股权的实际出资者,对
代持股权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刘智敏仅以自身名义
代彭澎持有代持股权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
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
在股权代持期间,有关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提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行使表决权)的行使均是刘智敏严格按照彭澎的指示进行。刘智敏代彭澎持有升
华科技股权之事宜自愿、真实、有效,不存在任何争议和纠纷,也不存在任何潜
在的争议和纠纷。
(十二)2015 年 5 月,第六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5 月 26 日,升华科技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股东彭澎将其所持有的
公司 5%股权转让给西藏融睿。2015 年 5 月 25 日,上述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
协议》。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为 1,000 万元,由交易双方根据升华科技的盈利情况
协商确定。
本次变更后,升华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 持股比例(%)
(万元) (万元)
1 彭澎 1967.42 1967.42 49.19
2 彭澍 1227.72 1227.72 30.69
3 彭正国 43.20 43.20 1.08
4 彭云华 21.60 21.60 0.54
5 刘智敏 340.06 340.06 8.50
6 西藏融睿 400.00 400.00 10.00
合计 4000.00 4000.00 100.00
(十三)2015 年 5 月,第七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5 月 27 日,升华科技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股东彭澎将其所持有的
1-1-1-152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公司 5%股权以 1 元/股价格转让给升华投资,股东彭澍将其所持有的公司 5%股
权以 1 元/股价格转让给升华投资。同日,上述股权转让双方分别签署了《股权
转让协议》。
本次变更后,升华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序号 股东 持股比例(%)
(万元) (万元)
1 彭澎 1767.42 1767.42 44.19
2 彭澍 1027.72 1027.72 25.69
3 彭正国 43.20 43.20 1.08
4 彭云华 21.60 21.60 0.54
5 刘智敏 340.06 340.06 8.50
6 西藏融睿 400.00 400.00 10.00
7 升华投资 400.00 400.00 10.00
合计 4000.00 4000.00 100.00
(十四)2015 年 10 月,整体变更
2015 年 6 月 16 日,升华科技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变更公司类型为股份有
限公司,以截止 2015 年 3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基数,按一定比例折为股份
有限公司的股本。升华科技的股东作为整体变更后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
2015 年 9 月 14 日,升华科技召开发起人会议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整体变更方案的议案》、《关于<湖南升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议案》等议案,决定以升华科技截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净资产 100,028,773.21 元为基数,按照 1:0.3999 的比
例将有限公司净资产中的 40,000,000 元折合成股份公司的总股本 40,000,000 股,
其余的 60,028,773.21 元净资产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
2015 年 10 月 8 日,株洲市工商局向升华科技换发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后,升华科技股份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1-1-153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 彭澎 17,674,200 44.19
2 彭澍 10,277,200 25.69
3 彭正国 432,000 1.08
4 彭云华 216,000 0.54
5 刘智敏 3,400,600 8.50
6 西藏融睿 4,000,000 10.00
7 升华投资 4,000,000 10.00
合计 40,000,000 100.00
(十五)2015 年 11 月,第四次增资
2015 年 11 月 28 日,升华科技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注册
资本由 4,000 万元增加至 4,494.38 万元。其中,新华联以 55,725,000 元认购
2,229,000 股,每股价格为 25 元,国泰君安格隆以 22,290,000 元认购 891,600 股,
每股价格为 25 元,高新投资以 11,235,950 元认购 449,438 股,每股价格为 25 元,
达晨创丰以 34,344,050 元认购 1,373,762 股,每股价格为 25 元。
本次变更后,升华科技股份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彭澎 17,674,200 39.33
2 彭澍 10,277,200 22.87
3 彭正国 432,000 0.96
4 彭云华 216,000 0.48
5 刘智敏 3,400,600 7.57
6 西藏融睿 4,000,000 8.90
7 升华投资 4,000,000 8.90
8 新华联 2,229,000 4.96
9 国泰君安格隆 891,600 1.98
10 高新投资 449,438 1.00
11 达晨创丰 1,373,762 3.06
合计 44,943,800 100.00
1-1-1-154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十六)2015 年 12 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5 年 12 月 26 日,升华科技召开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注册
资本由 44,943,800 元增加至 75,000,000 元,公司以股票溢价发行所形成的资本公
积中的 30,056,200 元转增注册资本 30,056,200 元。
2015 年 12 月 26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
(2015)第 750666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15 年 12 月 26 日,升华科技已
将资本公积 30,056,200 元转增股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7,500 万元,股本为
7,500 万元。
本次变更后,升华科技股份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彭澎 29,493,835 39.33
2 彭澍 17,150,085 22.87
3 彭正国 720,900 0.96
4 彭云华 360,450 0.48
5 刘智敏 5,674,754 7.57
6 西藏融睿 6,675,003 8.90
7 升华投资 6,675,003 8.90
8 新华联 3,719,646 4.96
9 国泰君安格隆 1,487,858 1.98
10 高新投资 750,000 1.00
11 达晨创丰 2,292,466 3.06
合计 75,000,000 100.00
升华科技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增资中的价格情况及与本次评估价格的差异详
见本节“九、最近三年的资产评估、交易、增资及改制情况”。
三、升华科技产权控制关系
(一)股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升华科技的股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1-1-1-155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其他企业情况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彭澎、彭澍姐弟直接或通过升华投资间接持有升华科
技 71.10%的股权,为升华科技的实际控制人。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升华科技外,彭澎、彭澍姐弟控制的其他企业为升
华投资,其基本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三节 交易对方”之“一、本次交易对方
情况”之“(七)升华投资”。
(三)升华科技下属公司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升华科技拥有江西升华 1 家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概况
公司名称 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15 年 7 月 23 日
注册地址 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办公地址 江西省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1-1-1-156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法定代表人 彭澎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注册号 360900210031415
组织机构代码 35132499-8
税务登记证号 360906351324998
新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经营范围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升华科技持有 100%股份
2、历史沿革
(1)2015 年 7 月,江西升华成立
2015 年 7 月 17 日,江西升华取得宜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赣宜)
登记内名预核字[2015]第 004171 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预先核准名
称为“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2015 年 7 月 21 日,江西升华投资人升华有限签署《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
司章程》,约定江西升华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由升华有限以货币资金认缴。
2015 年 7 月 23 日,江西升华在江西省宜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领
取了注册号为 360900210031415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为:新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西升华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1 升华有限 2,000 - 100.00%
合计 2,000 - 100.00%
(2)2015 年 10 月,变更股东名称
2015 年 10 月,江西升华股东升华有限整体变更为湖南升华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详见本节“二、升华科技历史沿革”。江西升华股东变更为升华科技。
1-1-1-15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此次变更后,江西升华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1 升华科技 2,000 - 100.00%
合计 2,000 - 100.00%
(3)2015 年 12 月,缴足注册资本
2015 年 12 月,升华科技缴足 2,000 万元注册资本,江西升华于 2015 年 12
月 17 日在宜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备案。本次变更后,江西升华的股权结
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1 升华科技 2,000 2,000 100.00%
合计 2,000 2,000 100.00%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江西升华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3、江西升华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江西升华为升华科技全资子公司。
4、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主要负债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
(1)主要资产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江西升华总资产为 4,682.21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1,373.80 万元,非流动资产 3,308.40 万元,江西升华资产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占比(%)
货币资金 97.69 2.09
预付账款 1,267.81 27.08
其他应收款 7.39 0.16
流动资产合计 1,373.80 29.34
1-1-1-158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在建工程 3,105.03 66.32
非流动资产合计 3,308.40 70.66
资产合计 4,682.21 100.00
(2)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江西升华主要负债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占比(%)
其他应付款 2,670.26 99.32
流动负债合计 2,688.47 1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负债合计 2,688.47 100.00
江西升华还未开展实际经营,目前所有负债均为其他应付款。
(3)资产抵押、质押及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江西升华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江西升华的主要资
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担保等权利受到限制的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司
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5、合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江西升华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6、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江西升华成立于 2015 年 7 月,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江西升华首批生产线
已开始调试,尚未正式生产经营。
四、升华科技的股东出资及合法存续情况
升华科技历次出资经验资机构验资及工商主管部门核准,不存在出资不实或
其他影响合法存续的情况,也未出现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应予终
止的情形。
升华科技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1-1-1-159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证监会调查的情况,亦未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升华科技于 2015 年 10 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所持公司股份一
年内不得转让。升华科技及其股东已承诺,若本次资产重组取得证监会的批文,
则升华科技将变更为有限公司,并完成相关资产交割。
本次交易对方持有的升华科技股权合法、完整、有效,可依法有权处置所持
股权。本次交易对方持有的升华科技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设置抵押、质押、查
封等权利限制的情形,不存在权益纠纷,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
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形。
升华科技《公司章程》中不存在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相关投资协议、高级
管理人员的安排,亦不存在影响升华科技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升华科技股东会已审议通过全部股东向富临精工转让其合计持有的升华科
技 100%股权。
五、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主要负债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
(一)主要资产的权属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升华科技
总资产为 59,786.69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 45,655.55 万元、非流动资产 14,131.14
万元。非流动资产中,固定资产 8,956.28 万元、在建工程 3,105.03 万元、无形
资产 1,402.61 万元。
1、固定资产
根据升华科技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升华科技固定资
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 3,793.53 3,384.30 89.21%
运输设备 304.12 99.02 32.56%
机器设备 6,533.05 5,424.61 83.03%
1-1-1-160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电子设备 114.65 36.56 31.89%
其他设备 51.65 11.79 22.83%
合计 10,797.00 8,956.28 -
升华科技的机器设备主要包括:①窑炉、电阻炉、循环炉等烧结设施;②搅
拌机、粉碎机、干燥机、制氮机、锅炉等辅助设施;③废气、废水处理等环保设
施;④其他小型设施。由于烧结设施是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制作最为关键的设施,
且辅助设施等其他设施可以各生产线联合使用,因此本报告书所述生产线主要是
指窑炉、电阻炉等烧结设施,烧结设施根据其长度、参数、质量、功率、生产工
艺等不同而价值各异,升华科技采购的烧结设施价格从 110 余万元到 300 余万元
不等。
2、无形资产
(1)商标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升华科技拥有注册商标 1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商标内容 权利人 注册号 有效期至 类别
1 升华科技 8600752 2021.09.06 9
(2)专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升华科技拥有发明专利 2 项、实用新型 3 项,具体情
况如下: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申请日
一种磷酸亚铁锂正极复
1 升华科技 2009100430066 发明 2009.04.01
合材料的制备方法
尖晶石型锰酸锂制备方
2 升华科技 法及由其制得的锰酸锂 2011102805340 发明 2011.09.20
和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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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一种真空干燥机过滤网
3 升华科技 快速清理装置以及过滤 201620116883.7 实用新型 2016.02.05
装置
一种涂布测试磷酸铁锂
4 升华科技 201620124542.4 实用新型 2016.02.17
材料压实密度的装置
加装有固定通道的推板
5 升华科技 201620129826.2 实用新型 2016.02.19
窑
(3)非专利技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升华科技拥有 7 项非专利技术,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研究时间 主要研究成果
锂电正极材料在
解决正极材料在高低温环境中的不可逆容量和循环
1 恶劣工况下的使 2013 年
性能问题,达到车用恶劣工况下的使用要求
用性能研究
解决汽车电池,尤其是混合动力车用电池对高功率
磷酸铁锂材料高
2 2014 年 特性的要求,材料在大电流下充放电有较高的可逆
倍率特性的研发
容量和循环寿命
高比重球形锂电 采用金属离子掺杂技术、一次粒子细化技术、球形
3 正极材料材料的 2014 年 化技术改善正极材料的物理特性,使其具备高的振
开发 实比重,应用于电池获得高的体积能量密度
制备纳米级粉体
4 材料研磨及分散 2014 年 获得纳米磷酸铁锂颗粒,改善材料的低温性能
技术的开发
密闭保护气氛低
采用新型动态煅烧技术设计磷酸铁锂专用窑炉,使
5 能耗连续烧结炉 2015 年
窑炉具备高产能低能耗特性,有效降低生产成本
的设计和制造
改善高镍锂三元
研究常温和高温条件下材料的劣化机理,获得解决
6 材料循环性能的 2015 年
相关问题的掺杂和包覆技术
研发
(4)特许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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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升华科技不存在特许经营权。
(5)房屋所有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升华科技拥有的房屋所有权情况如下:
序 建筑面积 是否
座落 用途 产权证书
号 (㎡) 抵押
醴陵市陶瓷科技工业园 湘 2016 醴陵市不动
1 1,706.26 工厂厂房 否
101 产权第 0000058 号
湘 2016 醴陵市不动
2 醴陵市陶瓷科技工业园 6,013.93 工厂厂房 否
产权第 0000054 号
湘 2016 醴陵市不动
3 醴陵市陶瓷工业园 1,797.32 集体宿舍 否
产权第 0000060 号
醴陵市陶瓷科技工业园 湘 2016 醴陵市不动
4 3,472.4 工厂厂房 否
101 产权第 0000059 号
醴陵市经济开发区华塘 醴房权证国瓷字第
5 2,556.56 工厂厂房 是
村 101 716002685 号
醴陵市经济开发区华塘 醴房权证国瓷字第
6 12,764.48 工厂厂房 是
村 716002684 号
(6)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升华科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序 是否抵
座落 面积(㎡) 用途 类型 终止日期 产权证书
号 押
醴陵市陶 醴国用
国有
1 瓷科技工 18,091.8 工业用地 2058.08.07 (2008)第 否
出让
业园 9198 号
醴陵市经 醴国用
国有
2 济开发区 31,072 工业用地 2063.08.25 (2016)第 是
出让
华塘村 0268 号
3 宜春市经 169,694.18 工业用地 国有 2067.0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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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济开发区 出让
注:该土地系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宜春国土资源局于 2016 年 6 月 20 日签订出让
合同取得,相关产权证书正在办理中。
(7)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升华科技
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情况如下所示:
项目 金额(万元) 占比
土地使用权 1,399.71 99.79%
电脑软件 2.90 0.21%
合计 1,402.61 100.00%
(二)主要负债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升华科技
主要负债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占比(%)
短期借款 2,200.00 7.63
应付票据 4,733.97 16.42
应付账款 4,473.45 15.52
应付职工薪酬 97.79 0.34
应交税费 1,457.26 5.05
应付利息 3.46 0.01
其他应付款 14,804.06 51.35
流动负债合计 27,769.99 96.32
递延收益 1,059.73 3.68
非流动负债合计 1,059.73 3.68
负债合计 28,829.72 100.00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升华科技的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流动负债占当期
期末负债总额的比例为 96.32%。流动负债主要由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交税
1-1-1-164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费及其他应付款等构成。
(三)资产抵押、质押及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升华科技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
升华科技已抵押的资产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对应房屋或土地 占总资产的比
序号 抵押房产的产权证号
的账面价值 例
1 醴房权证国瓷字第 716002684 号 1,908.00 3.19%
2 醴房权证国瓷字第 716002685 号 651.57 1.09%
3 醴国用(2016)第 0268 号 1,000.72 1.67%
合计 3,560.29 5.95%
注:抵押资产账面价值及升华科技总资产均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金额。
除上述已抵押资产外,升华科技的以下不动产正在办理抵押手续:
单位:万元
正在办理抵押手续的 对应房屋或土地 占总资产的比
序号
房产产权证号 的账面净值 例
1 湘 2016 醴陵市不动产权第 0000058 号 127.20 0.21%
2 湘 2016 醴陵市不动产权第 0000054 号 245.25 0.41%
3 湘 2016 醴陵市不动产权第 0000059 号 191.79 0.32%
4 湘 2016 醴陵市不动产权第 0000060 号 125.55 0.21%
合计 689.78 1.15%
注:(1)正在办理抵押手续的资产账面价值及升华科技总资产均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金额。
(2)该抵押登记手续的办理日期为 2016 年 8 月 10 日之后,因此在 8 月 10 日申报相关资料时,并未
对该事项进行披露
从上述表格可以看出,升华科技已抵押以及正在办理抵押手续的房屋、土地
占升华科技总资产的比例仅为 7.10%,占比较小。
1-1-1-165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除上述房产、土地抵押情形外,升华科技的房产、土地不存在其他抵押、留
置或任何其他第三方权利或限制。
升华科技抵押资产所担保的债权情况
升华科技已抵押资产所担保的债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抵押房产产权证号 抵押权人 担保的贷款金额 贷款偿还时间
醴房权证国瓷字第
1
716002684 号 湖南醴陵农村
1,340.00 2017.05.11
醴房权证国瓷字第 商业银行股份
2
716002685 号 有限公司
3 醴国用(2016)第 0268 号 860.00 2017.05.11
合计 2,200.00 -
除上述已抵押资产外,升华科技正在办理抵押的资产拟担保的债权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序 拟担保的 贷款偿还
抵押房产产权证号 抵押权人
号 贷款金额 时间
1 湘 2016 醴陵市不动产权第 0000058 号 中国银行醴陵市支行
2 湘 2016 醴陵市不动产权第 0000054 号 中国银行醴陵市支行 贷款期限
1,200.00
3 湘 2016 醴陵市不动产权第 0000059 号 中国银行醴陵市支行 1年
4 湘 2016 醴陵市不动产权第 0000060 号 中国银行醴陵市支行
注:上述抵押、贷款相关手续正在办理。
已抵押以及正在办理抵押手续的房屋、土地所担保贷款金额合计为 3,400 万
元,占升华科技 2016 年 6 月 30 日净资产的比例为 10.98%,占比较小。
动力锂电池正极材料行业正处于成长期,报告期内升华科技产销规模快速增
长,营业收入分别为 8,270.75 万元、26,626.27 万元和 26,795.52 万元,净利润分
1-1-1-166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别为 1,754.78 万元、6,679.13 万元以及 5,914.93 万元,升华科技经营情况良好。
报告期内,升华科技净资产分别为 6,003.40 万元、25,042.04 万元以及
30,956.97 万元,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 2,802.04 万元、8,874.39 万元以及
7,640.81,公司净资产规模逐年增长、利息支付能力逐年提升。
上述以自有资产抵押取得的银行借款均为公司正常经营过程中的融资行为,
相关借款及抵押合同均处于有效期内,升华科技历史上也未曾出现逾期未偿还乃
至抵押资产被执行的情形。
升华科技的经营及资金情况良好,上述抵押借款是其为应对资金需求主动实
施的市场化行为,不会对升华科技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目前,上述
抵押的资产均在升华科技正常使用,资产抵押不影响升华科技的正常生产经营。
贷款到期后,升华科技将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选择进行续贷或偿还相
应贷款,不会对升华科技的正常经营及抵押资产产生不利影响。
若升华科技无力偿还相应贷款,升华科技大股东彭澎女士承诺:“本人将促
使升华科技根据相关借款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避免房产和土地使用
权被行使抵押权的情况出现。如因该等事项导致升华科技遭受任何损失的,本人
将及时、足额地向升华科技作出赔偿或补偿。”
六、合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升华科技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七、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升华科技的主营业务属于新能源材料领域,主要从事磷酸铁锂、三元材料两
大类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是国内领先的锂电正极材料
专业供应商。升华科技的客户主要包括沃特玛、光宇电源以及中航锂电等国内大
型锂离子电池生产企业。2014 年、2015 年以及 2016 年 1-6 月升华科技主营业务
收入分别为 8,268.70 万元、26,622.22 万元以及 26,793.58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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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最近三年,升华科技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升华科技主营业务情况参见本节“十三、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八、报告期经审计的财务指标
升华科技最近两年及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44,455.55 36,220.57 13,248.66
非流动资产 15,331.14 10,765.02 4,174.97
资产总计 59,786.69 46,985.59 17,423.63
流动负债 27,769.99 20,828.29 2,785.27
非流动负债 1,059.73 1,115.26 8,634.96
负债合计 28,829.72 21,943.55 11,420.2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30,956.97 25,042.04 6,003.40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 59,786.69 46,985.59 17,423.63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营业收入 26,795.52 26,626.27 8,270.75
营业利润 6,792.84 7,547.78 1,837.64
利润总额 6,927.55 7,652.75 2,008.34
净利润 5,914.93 6,679.13 1,754.7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5,800.43 6,577.15 1,609.6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914.93 6,679.13 1,754.7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
5,800.43 6,577.15 1,609.69
所有者的净利润
报告期内,升华科技非经常性损主要系政府补助,且金额较小。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增长速度较快,非经常性损益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较低。
1-1-1-168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升华科技经营情况分析详见本报告书“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
“二、交易标的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四)盈利能力分
析”。
(三)主要财务指标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资产负债率(合并、%) 48.22 46.70 65.54
流动比率(倍) 1.60 1.74 4.76
速动比率(倍) 1.43 1.57 3.46
毛利率(%) 36.77 42.13 44.01
(四)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
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 159.07 116.10 170.87
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
- - -
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
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 - - -
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
- - -
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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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
- - -
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
- - -
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
- - -
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
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
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 - - -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5.00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
- - -
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
- - -
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4.36 -11.12 -0.1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所得税影响额 20.21 18.00 25.6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 -
合 计 114.50 101.98 145.09
九、最近三年的资产评估、交易、增资及改制情况
(一)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增资及改制情况
最近三年,升华科技发生的股权转让、增资及改制事项如下:
时间 事项 交易概要
2013 年 10 月 股权转让 股东刘智敏将其所持有的升华科技 4.5%股权无偿转让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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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股东彭澎;本次股权转让实际为刘智敏将其作为名义股东
代彭澎持有的公司 100 万元出资还原至彭澎名下
彭澎、彭澍、彭正国以及彭云华将原土地使用权出资
2013 年 12 月 变更出资方式
4,636,083 元变更为现金出资
股东上海吾同玉凤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
其所持有的升华科技 10%股权转让给股东彭澎,本次股转
2014 年 12 月 股权转让 转让为吾同玉凤退出升华科技,转让定价为 2,860.9315 万
元,交易对价为交易双方根据升华科技 2014 年盈利情况
协商确定
将资本公积 1,778 万元转增资本,变更后的注册资本 4,000
2015 年 3 月 增资
万元
1、2015 年 5 月 8 日,股东彭澎将其所持有的公司 5%股权
转让给西藏融睿,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为 1,000 万元,由交
易双方根据升华科技的盈利情况协商确定;
2、2015 年 5 月 20 日,股东刘智敏将其所持有的公司 5%
股权转让给彭澎,本次股权转让实际为刘智敏将其作为名
义股东代彭澎持有的公司 5%股权还原至彭澎名下;
3、2015 年 5 月 26 日,股东彭澎将其所持有的公司 5%股
权转让给西藏融睿,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为 1,000 万元,由
2015 年 5 月 股权转让
交易双方根据升华科技的盈利情况协商确定;
4、2015 年 5 月 27 日,股东彭澎将其所持有的公司 5%股
权转让给升华投资,股东彭澍将其所持有的公司 5%股权
转让给升华投资。鉴于升华投资系股东彭澎、彭澍投资成
立,合计持有其 100%股权(二人各持有 50%),本次股权
转让实质系股东彭澎、彭澍改变各自直接持有的 5%股权
的持股方式,以将来用于股权激励,不涉及对外转让,因
此,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确定为 1 元/股。
升华科技截至 2015 年 5 月 31 日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净资产 100,028,773.21 元为基数,按
2015 年 10 月 整体变更 照 1:0.3999 的比例将有限公司净资产中的 40,000,000 元折
合 成 股 份 公 司 的 总 股 本 40,000,000 股 , 其 余 的
60,028,773.21 元净资产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
升华科技股本由 4,000 万元增加至 4,494.38 万元。其中,
北京新华以 55,725,000 元认购 2,229,000 股,每股价格为
25 元,国泰君安以 22,290,000 元认购 891,600 股,每股价
2015 年 11 月 增资
格为 25 元,高新投资以 11,235,950 元认购 449,438 股,每
股价格为 25 元,达晨创丰以 34,344,050 元认购 1,373,762
股,每股价格为 2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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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升华科技股本由 44,943,800 元增加至 75,000,000 元,公司
资本公积转增
2015 年 12 月 以股票溢价发行所形成的资本公积中的 30,056,200 元转增
股本
股本 30,056,200 元。
本次交易中升华科技对应估值为 211,000 万元,与上述转让或增资对应的估
值差异均较大,主要系本次交易在以下方面存在显著不同:
1、控制权转让
本次方案为富临精工收购升华科技 100%股权,升华科技控制权发生了变化。
由于升华科技转让了控制权,其对企业的估值与引入财务投资者时的估值不完全
一致。
2、锁定期
由于本次交易后升华科技的实际控制人彭澎、彭澍所取得的富临精工股票有
较长的锁定期,与 2015 年 11 月升华科技引入财务投资者时的情形不完全一致,
因此本次交易的定价将高于 2015 年 11 月增资时的水平。
锁定期的具体承诺的详细情况参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七、本次
交易相对方做出的重要承诺”。
3、业绩承诺及补偿
本次重组,升华科技实际控制人彭澎、彭澍及其控制的升华投资在合理估计
未来收益的基础之上,承诺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实现的经审计并扣除非
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1.52 亿元、2 亿元和 2.61 亿元,
否则将通过股权及现金方式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相关业绩承诺主体对升华科技未来三年的盈利能力进行承诺后,将降低收购
方风险(业绩下降风险将通过业绩承诺主体股权及现金方式进行对冲),因此本
次标的公司的估值将高于 2015 年 11 月引入财务投资者时的估值。
4、竞业禁止
升华科技实际控制人彭澎、彭澍承诺不再从事与富临精工生产经营相竞争的
任何活动的业务,因此为补偿上述人员的相关机会成本,本次重组的定价水平将
1-1-1-172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高于 2015 年 11 月引入财务投资者时的水平。
竞业禁止承诺的详细情况参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七、本次交易
相对方做出的重要承诺”。
5、磷酸铁锂行业前景更加明朗
2016 年 1 月,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共有 247
款车型进入此次目录,同时工信部做出“暂停三元锂电池客车列入新能源汽车推
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决定。进入此次目录的新能源客车共计 194 款,占推荐
车型的比重为 78.54%。
与乘用车相比,新能源客车由于行驶线路与距离较为固定,适合初期充电站
设施的布局,因此是新能源汽车推广的先驱,也是我国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
中最重要的环节。此次工信部暂停将三元锂电池客车列入推荐目录,主要是考虑
到新能源客车由于其使用领域的特殊性,对安全性的要求较高,而三元锂电虽然
能量密度较高,但由于其发展刚起步,相关产品用于客车的安全性验证还有待进
一步评估,而磷酸铁锂的相关技术较为成熟,安全性能高,且其能量密度较低的
劣势对于体积庞大的客车而言,并不会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出于安全性的
考虑,现阶段及未来很长一段时间,磷酸铁锂依然是新能源客车动力电池首选的
正极材料。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于 2016 年 1 月出台后,磷酸铁锂行
业前景更加明朗,从而提升了以磷酸铁锂作为主要产品的升华科技的估值。
6、本次交易估值与前次交易的作价依据不同
2015 年 5 月,升华科技通过股权转让,引入西藏融睿作为新进股东;2015
年 11 月,升华科技进行增资,引入北京新华等 4 家机构投资者。其交易作价均
以标的公司截至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依据,并参考标的公司 2014 年度净利润、
2015 年度预期净利润而协商确定。
本次交易发生在 2016 上半年,评估基准日为 2015 年 12 月 31 日,作价以收
益法评估结果为基础,并参考了标的公司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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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净利润而确定的,充分考虑了标的公司未来的持续盈利能力。
(1)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及净资产增长情况
升华科技 2014 年度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分别为 8,270.75 万元、1,754.78 万元,
2015 年度分别为 26,626.27 万元、6,679.13 万元,增幅分别达 321.93%、380.63%;
升华科技 2016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分别为 26,795.51 万元、5,914.93 万元,
基本达到 2015 年全年的水平,业务规模和业绩水平增长迅速。
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升华科技江西生产基地的投产、升华科技
品牌知名度的不断提升、下游客户的不断拓展,预计升华科技未来经营业务和经
营业绩仍将保持快速发展势头。本次交易中,升华科技对未来三年的经营业绩做
出了业绩承诺:2016 年度至 2018 年度,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15,200 万元、20,000
万元及 26,100 万元。而根据中同华所出具的评估报告,业绩预测期中 2016 年、
2017 年和 2018 年升华科技预测的净利润分别 15,140.47 万元、19,872.11 万元和
26,056.75 万元,增长率分别为 126.68%、31.25%、31.12%。升华科技的业绩承
诺具备可实现性,本次交易定价具有合理性。
(2)标的公司市盈率比较
本次交易升华科技 100%股权的交易金额所对应的市盈率和升华科技 2015
年机构投资者增资入股所对应的市盈率分别如下:
1-1-1-174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15 年 5 月引 2015 年 11 月引
项 目 本次交易
入外部投资人 入外部投资人
交易金额(万元) 2,000 12,359.5 210,000
对应 2014 年净利润的市盈率(倍) 11.40 -- --
对应 2015 年净利润的市盈率(倍) -- 16.82 --
对应 2016 年承诺净利润的市盈率(倍) -- -- 13.82
对应 2017 年承诺净利润的市盈率(倍) -- -- 10.5
对应 2018 年承诺净利润的市盈率(倍) -- -- 8.05
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升华科技在本次交易中的参考市盈率与 2015 年两次
增资入股时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次作价具有合理性。
(二)最近三年的资产评估情况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15 年 5 月 31 日为基准日,对升华科技净资产进
行了资产评估,其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升华科技在评估基准日的净资产账面
价值为 10,002.88 万元,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0,734.45 万元,增值额为
731.57 万元,增值率为 7.31%。
本次评估较 2015 年评估高,主要系两次评估在评估方法、控制权转让、股
份锁定、业绩承诺、利润补偿、竞业禁止承诺等多方面存在明显区别:
项目 本次交易 2015 年评估
评估方法 收益法 资产基础法
为本次市场化并购交易行为提供
评估目的 整体变更
定价参考
控制权是否转让 控制权变更为上市公司 不涉及控制权变更
交易对方取得的富临精工股票设
锁定期 不涉及锁定期
置了锁定期
交易对方彭澎、彭澍、彭正国、
彭云华、刘智敏、升华投资对标
业绩承诺 无业绩承诺
的资产未来三年盈利情况作出了
承诺
1-1-1-175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制定了合理的盈利补偿机制,交
业绩补偿 无业绩补偿
易对方承担了盈利补偿风险
交易对方对竞业禁止进行了相应
竞业禁止 无竞业禁止
承诺
十、交易标的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
设等有关报批事项
(一)交易标的现有生产线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
建设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交易标的湖南生产基地(即升华科技母公司)已取得
生产所需的所有报批批复,具体如下:
1、环境保护批复
(1)年产 800 吨磷酸铁锂生产线的环境保护批复
升华科技于 2013 年 12 月 27 日取得了醴陵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醴环评表
(2013)18 号环评审批表,同意升华科技老厂区在原有 2 条生产线的基础上,
扩建 6 条磷酸铁锂生产线,以达到年产磷酸铁锂正极材料 800 吨。该扩建项目于
2013 年 12 月 28 日,取得醴陵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株环验[2013]216 号验收意见。
(2)年产 5200 吨磷酸铁锂生产线的环境保护批复
升华科技于 2012 年 9 月 27 日,取得了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出具的湘环评
[2012]307 号《关于同意升华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4500 吨动力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
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同意按照申报方案在拟选地址新建设 4500
吨磷酸铁锂生产线。
2016 年 5 月 11 日,株洲市环境保护局出具株环评[2016]16 号《关于湖南升
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4500 吨动力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建设项目建设内容
二次变更环境影响说明的批复》,同意升华科技磷酸铁锂生产线产量由 4500 吨变
更为 5200 吨。
2016 年 8 月 8 日,株洲市环境保护局出具株环评[2016]20 号《负责验收环
1-1-1-176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意见》,同意升华科技 5200 吨动力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
锂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综上,升华科技目前年产 6000 吨的磷酸铁锂生产线,已全部取得所需的环
境保护批复。
2、排污许可证
升华科技已于 2014 年 1 月 10 日取得了醴陵市环境保护局核发的编号为湘环
(株醴)字第(04)号《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3、土地使用权证
升华科技已取得湖南生产基地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详见本节
“五、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主要负债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之“(一)主要资
产的权属情况”。
(二)交易标的拟建设项目的立项、环保、用地、规划及施工建设情况
升华科技子公司江西升华新建 5 万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工程已
于 2015 年 10 月 13 日取得了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关于江西升华新
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 5 万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工程建设项目备案
的通知》(宜区经发字[2015]107 号),于 2015 年 10 月 13 日取得了宜春经济技术
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关于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 5 万吨新能源汽车动
力电池正极材料工程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的批复》(宜区经发字[2015]108
号),于 2016 年 8 月 5 日取得了宜春市环保局《关于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新
建年产 50000 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
批复》(宜环评字[2016]62 号)。
十一、资产许可使用情况
升华科技不涉及许可他人使用自有资产的情况。
十二、标的公司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
1-1-1-17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十三、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营业务情况
升华科技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锂电正极材料制造企业,主要
产品为磷酸铁锂和三元材料。经过多年的重点开拓及发展,升华科技已在锂电正
极材料市场形成较强的竞争优势,成为我国主要锂电正极材料专业供应商之一。
2014 年、2015 年,升华科技磷酸铁锂产量分别为 1,025.00 吨及 3,389.00 吨,占
我国磷酸铁锂总产量的比例约为 8.91%及 10.46%1,在我国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市
场拥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升华科技先后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湖南省新材料企业等,最近三年,升华
科技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主要产品和服务用途
升华科技主要产品为磷酸铁锂和三元材料,产品主要作为正极材料应用于新
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生产,具体情况如下所:
序号 产品名称 SEM 图 产品特性及用途
升华科技生产的磷酸铁锂系列产品具
磷酸铁锂系列 有电化学性能优良、加工性能出色、
1
(LFP) 产品品质稳定等特点,被广泛的应用
于新能源车动力电池的生产
升华科技主要生产与销售 111 比例以
三元材料系列 及 523 比例两种规格的三元材料,该
2 (锂镍钴锰氧化 产品具有高容量、高压实、加工性能
物/NCM) 优异等特点。相关产品被广泛的应用
于新能源乘用车动力电池的生产
(三)标的公司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升华科技主要从事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主要产品
为磷酸铁锂、三元材料两大类,相关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行业。根据《上
1
根据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统计的我国磷酸铁锂 2014 年、2015 年总产量计算
1-1-1-178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升华科技所处行业为电器机械和器材制
造业(C38),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其所处细分行业为
锂离子电池制造行业(C3841)。
1、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升华科技所处行业为锂离子电池制造行业,细分行业为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
制造行业。目前,行业主管部门为工信部,自律性管理机构为中国化学与物理电
源行业协会。
主管部门 监管性质 监管方式及主要职能
制定并组织实施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提出
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法律
工信部 政府主管单位 法草案,制定规章,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
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指导整个行
业的协同有序发展。
主要负责行业协调、自律性管理、开展本行业的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 统计与分析工作、协助政府组织编制行业发展规
行业自律组织
源行业协会 划和产业政策以及代表会员单位向政府部门提出
产业发展建议和意见等
2、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近几年,我国国务院、发改委、工信部、交通运输部、财政部、科技部、国
家税务总局、交通部等部委出台了一系列推动新能源汽车应用、普及的政策,大
力支持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及其上下游行业的发展。
最近三年,对升华科技影响较大的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如下表所示:
发布时间 政策名称 发布单位 主要内容
锂离子动力电池、储能用锂离子电池、锂离
产业结构调整指
子电池用磷酸铁锂等正极材料和锂离子电池
2013.02 导目录(2011 年 发改委
自动化生产成套装备制造均列为产业结构调
本)(修正)
整指导目录中的鼓励类别。
2013.09 关于继续开展新 财政部、科技部、 继续依托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推广应用新能
1-1-1-179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发布时间 政策名称 发布单位 主要内容
能源汽车推广应 工信部、发改委 源汽车。补助标准依据新能源汽车与同类传
用工作的通知 统汽车的基础差价确定,并考虑规模效应、
技术进步等因素逐年退坡。
关于支持沈阳、 支持沈阳、长春等 12 个城市或区域开展新能
长春等城市或区 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
财政部、科技部、
2014.01 域开展新能源汽
工信部、发改委
车推广应用工作
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
财政部、科技部、 对补贴标准进行调整,并明确补贴推广政策
2014.01 新能源汽车推广
工信部、发改委 到期后,中央财政将继续实施补贴政策。
应用工作的通知
2014 年至 2016 年,中央国家机关以及纳入
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备案范围
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政府机关及公
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
国家机关事务管 量的比例不低于 30%,以后逐年提高。除上
政府机关及公共
理局、财政部、 述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外,各省(区、市)
2014.06 机构购买新能源
科技部、工信部、 其他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2014 年购买的新
汽车实施方案
发改委 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总量的比例不低于
10%(其中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细微颗
粒物治理任务较重区域的政府机关及公共机
构购买比例不低于 15%);2015 年不低于
20%;2016 年不低于 30%,以后逐年提高。
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战略取
向;2014 年 9 月 1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
对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
于加快新能源汽
2014.07 国务院 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进
车推广应用的指
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及其
导意见
实施条例,研究完善节约能源和新能源汽车
车船税优惠政策,并做好车船税减免工作。
1-1-1-180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发布时间 政策名称 发布单位 主要内容
继续落实好汽车消费税政策,发挥税收政策
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的作用。
为保持政策连续性,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加
关于 2016-2020
快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
年新能源汽车推
财政部、科技部、 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4〕
2014.12 广应用财政支持
工信部、发改委 35 号)等文件要求,财政部、科技部、工信
政策的通知(征
部、发改委将在 2016-2020 年继续实施新能
求意见稿)
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政策。
国家重点研发计
划新能源汽车重 计划到 2020 年,建立起完善的电动汽车动力
2015.02 科技部
点专项实施方案 系统科技体系和产业链。
(征求意见稿)
城市公交车、出租汽车运营权优先授予新能
关于加快推进新 源汽车,并向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程度高的
能源汽车在交通 交通运输企业倾斜或成立专门的新能源汽车
2015.03 交通部
运输行业推广应 运输企业。争取当地人民政府支持,对新能
用的实施意见 源汽车不限行、不限购,对新能源出租汽车
的运营权指标适当放宽。
对汽车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的法人资格、安
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消防等方面提出
了明确的要求,同时提出锂离子动力蓄电池
汽车动力蓄电池 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得低于 2 亿 Wh,金属
2015.03 工信部
行业规范条件 氢化物镍动力蓄电池单体企业年产能力不得
低于 1kWh 时,超级电容器单体企业年产能
力不得低于 500Wh。系统企业年产能力不得
低于 10,000 套或 2 亿瓦时等等。
关于 2016-2020 2017-2020 年除燃料电池汽车外其他车型补
年新能源汽车推 财政部、科技部、 助标准适当退坡,其中:2017-2018 年补助标
2015.04
广应用财政支持 工信部、发改委 准在 2016 年基础上下降 20%,2019-2020 年
政策的通知 补助标准在 2016 年基础上下降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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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发布时间 政策名称 发布单位 主要内容
关于节约能源使
用新能源车船车 财政部、国家税 5 月 7 日起,对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对
2015.05
船税优惠政策的 务总局和工信部 节能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
通知
关于完善城市公
交车成品油价格
财政部、工信部、 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助中的涨价补助数
2015.05 补助政策加快新
交通部 额与新能源公交车推广数量挂钩。
能源汽车推广应
用的通知
“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作为重点发展领域,
明确了继续支持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发
2015.05 中国制造 2025 国务院
展,掌握汽车低碳化、信息化、智能化核心
技术等的发展战略。
国家机关事务管
政府机关及公共
理局、财政部、 明确了政府机关和公共机构公务用车“新能
2015.07 机构购买新能源
科技部、工信部、 源化”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汽车实施方案
发改委
关于加快电动汽 到 2020 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
2015.10 车充电基础设施 国务院 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满足超过 500
建设的指导意见 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新能源公交车推
交通部、财政部、 2016 年至 2020 年,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
2015.11 广应用考核办法
工信部 考核工作每年按程序进行一次。
(试行)
电动汽车充电基 到 2020 年,全国将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 1.2
2015.11 础设施发展指南 发改委 万座,分散式充电桩 480 万个,以满足全国
(2015-2020 年) 500 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近年来,我国石油依赖导致的能源危机日益严峻,同时环境污染问题愈发突
出,在能源危机与环境问题双重压力下,我国经济转型与产业升级受到了较大制
约。新能源汽车产业作为一种低碳和环境友好的行业,将随着我国能源结构调整
与环境污染治理而快速发展。
1-1-1-182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07 年以来,我国多部委连续出台了一系列支持、鼓励、规范新能源汽车
行业发展的法规、政策,从发展规划、消费补贴、税收优惠、科研投入、政府采
购、标准制定等多个方面,构建了一整套支持新能源汽车加快发展的政策体系。
培育与发展新能源汽车行业,一方面将有效缓解环境污染问题、降低对石油等能
源的依赖,另一方面将进一步推动我国汽车产业的转型与升级,从而带动相关附
属行业的产业结构调整,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并且由于新能源汽车行业在全
球范围而言均属于较为新兴的行业,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还将提升
我国制造行业的全球竞争力,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
由于新能源汽车行业仍处于高速发展期,政府监管及行业规范还不成熟,导
致新能源汽车行业呈现出“散、小、乱”的行业竞争格局。为加强锂离子电池行
业管理,引导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锂离子电池产业健
康发展,工信部分别于 2015 年 3 月及 2015 年 9 月出台了《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
规范条件》及《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对新能源汽车产业所涉及的正极材
料、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等领域的项目立项、生产规模、工艺技术、产品质
量、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范。其中,对正极材料生产企业,要求
其年产量不低于 2,000 吨,磷酸铁锂比容量应大于等于 140Ah/kg,循环寿命不低
于 800 次且容量保持率应达到 80%,三元材料比容量不低于 150Ah/kg,磁性不
纯物含量不超过 100ppb,循环寿命 300 次且容量保持率应保持在 80%及以上。
相关规范条件的出台,有利于新能源汽车行业的产业整合,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
和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可将资源、资金、政策向技术含量高、生产工艺先进、自
动化程度高、研发能力强的新能源汽车企业倾斜,提高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的整
体竞争力。随着相关行业规范政策的出台,拥有先进生产工艺、技术水平先进、
市场竞争力强的新能源汽车和动力电池企业将迎来整合现有市场、提高市场占有
率的发展机遇。
2016 年 1 月,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共有 247
款车型进入此次目录,同时工信部做出“暂停三元锂电池客车列入新能源汽车推
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决定。进入此次目录的新能源客车共计 194 款,占推荐
车型的比重为 78.54%。与乘用车相比,新能源客车由于行驶线路与距离较为固
1-1-1-183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定,适合初期充电站设施的布局,因此是新能源汽车推广的先驱,也是我国大力
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中最重要的环节。此次工信部暂停将三元锂电池客车列入推
荐目录,主要是考虑到新能源客车由于其使用领域的特殊性,对安全性的要求较
高,而三元锂电虽然能量密度较高,但由于其发展刚起步,相关产品用于客车的
安全性验证还有待进一步评估,而磷酸铁锂的相关技术较为成熟,安全性能高,
且其能量密度较低的劣势对于体积庞大的客车而言,并不会产生较大的负面影
响,因此出于安全性的考虑,现阶段及未来很长一段时间,磷酸铁锂依然是新能
源客车动力电池首选的正极材料。升华科技的主要产品为磷酸铁锂以及三元材
料,2015 年升华科技磷酸铁锂的销售收入为 22,172.04 万元,占其营业收入的比
例为 87.47%。因此三元锂电客车暂停列入推荐目录,将有利于升华科技磷酸铁
锂系列产品的发展。
2016 年 1 月,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能源局联合下发了《关
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
知》,2016~2020 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安排资金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给予奖
补。
综上所述,新能源汽车和动力电池产业作为我国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
业,产业政策的支持具有持续性。目前,新能源汽车和动力电池行业正处于高速
发展的关键时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逐步规
范化及市场化,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未来将具有良好的盈利空间。升华科技在新
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正极材料方面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其主要产品磷酸铁锂及
三元材料在未来较长的时间里依然是动力电池的主要正极材料,随着研发投入的
不断加大以及新生产线的逐步投产,升华科技相关产品在生产工艺及比容量等方
面还将持续提升,未来升华科技依然能保持持续快速发展。
(四)工艺流程
1、磷酸铁锂
升华科技磷酸铁锂生产工艺主要包括了配料、球磨干燥、高温烧结、粉碎分
级、包装五个工序步骤,具体工艺流程图如下所示:
1-1-1-184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工序段 说明
配料 按照设计的配比,将铁原料、磷原料、锂原料、碳源按比例进行称重计量。
将称量好的原料加入到球磨机中,同时加入固定量的酒精(采用酒精作为球磨介质),
球磨干燥
球磨规定的时间后,用浆料泵打入到真空干燥机中,进行干燥处理。
将干燥后的物料加入窑炉中,经过 10-20 小时高温烧结反应,合成磷酸铁锂半成品。
烧结窑炉采用电加热形式,烧结过程中连续通入氮气作为保护气体。氮气从窑炉进
高温烧结 气口进入,从排气筒排出。窑炉其他部分密闭,防止外界其他气体进入。烧结过程
中产生废气由废气管道引出,进入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经 25m 高排气筒排出。在
窑炉尾部收料(磷酸铁锂),完成烧结工序
烧结出来的磷酸铁锂材料是结块成团,需要粉碎成微米级小颗粒。处理过程为先放
粉碎分级
入破碎机中破碎,再进入粉碎机中进行粉碎处理,粉碎后的物料在旋风和布袋类捕
工序
集器中收集。
包装 粉碎后的物料经批次混合,完成合批作业后,在控制温湿度的密闭包装间进行包装
1-1-1-185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工序段 说明
作业,包装的产品放入成品仓库,检测合格后方可出货
2、三元材料
升华科技三元材料生产工艺主要包括配料、混合、高温烧结、粉碎工序、过
筛混合包装五个工序步骤,具体工艺流程图如下所示:
工序段 说明
配料 按照设计的配比,将三元前驱体、碳酸锂、添加剂按比例进行称重计量。
将称量好的原料按配比重量投入入到高效混合机中,混合规定时间达到
混合
各原料均匀混合后,从混合机中卸料,完成原料混合作业。
将混合后的物料加入窑炉中,经过 20-30 小时高温烧结反应,合成三元材
高温烧结
料半成品。烧结窑炉采用电加热形式,烧结过程中连续通入空气或氧气
1-1-1-186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工序段 说明
确保反应完全充分。空气从窑炉进气口进入,从排气筒排出。
烧结出来的三元材料为团聚态,需要粉碎细化为微米级小颗粒。先在破
粉碎工序 碎机中粗碎,再进入粉碎机中进行粉碎,粉碎后的物料通过旋风+布袋捕
集器收集。
粉碎后的物料经批次混合,完成合批作业后,在控制温湿度的密闭包装
筛分混合包装
间进行包装作业,包装的产品放入成品仓库,检测合格后方可出货。
(五)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升华科技在原材料采购方面严格遵循采购流程,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供货
能力、服务能力、价格进行综合考量,经过小规模试用采购后与合格供应商签订
长期供货合同。
(1)采购管理程序
升华科技采购部建立了包括供应商开发程序、物料采购程序、不合格供应商
淘汰程序、不合格品处理程序等在内的一套严格的采购管理程序。
①供应商开发程序
升华科技实行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供应商开发流程主要用于选择、评估、
认可及管理满足公司原材料采购需求的供应商,通过初步筛选、现场考察、试加
工与试采购等环节,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供货能力、服务能力、价格进行综合
考量。供应商通过公司考核后被确定为合格供应商,并在 ERP 系统中予以记录。
供应商开发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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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获取供应商基本信息 初步确认符合要求 试加工、试采购
不符合基本要求
符合基本要求
筛选、现场
考察
不通过
审批、产品检验
不能
通过
能
建立供应商档案 确定为合格供应商 能否继续供货
②物料采购程序
物料采购程序规定了从采购计划到原材料入库的完整制度。升华科技根据产
品订单对原材料的需求,结合原材料库存情况制定采购计划。根据各供应商的供
货能力及交货周期,从合格供应商名录中选择相应供应商,制定采购订单经审批
后发送至供应商,供应商根据采购订单的交货时间交付原材料,收到原材料时检
验合格入库。
公司物料采购流程如下:
制定采购计划 选择供应商
不通过
审批 制定采购订单
通过
采购订单下发至供应商
不通过
不合格品
收货 检验
处理程序
通过
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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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③不合格供应商淘汰程序
升华科技每个季度或定时对已合作的供应商进行考核,由采购部根据供应商
各方面的综合考评进行等级划分,升华科技将评级标准与对供应商的评级结果发
布到供应商处,由供应商按照公司所评等级的标准进行改善,经过规定时间改善
后,若供应商满足升华科技的标准要求,可继续合作,若供应商无法达到升华科
技的标准要求,则升华科技与该等供应商停止合作,经审批后升华科技将该等供
应商从 ERP 系统中移除。
④不合格品处理程序
升华科技在采购原材料入库检验中发现原材料品质不符合升华科技的采购
要求,则进入不合格品处理程序:升华科技品质部与技术部对原材料品质进行分
析确认,采购部确认该等不良品后通知供应商处理,对已退回供应商的不良品要
求供应商及时维修或换货,新交付的原材料检验合格后入库。对接连出现不合格
品的供应商,将转入不合格供应商淘汰流程。
(2)原材料采购价格
升华科技与供应商在《采购合作框架协议》中一般约定采购价格依据双方协
商确定的产品价格为准,具体价格体现在《采购订单》中。《采购订单》中的原
材料价格为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
2、生产模式
升华科技采取的是以市场为导向的按需生产方式,即升华科技采取以销定产
的方式,由销售部统一接受订单后,编制发货计划,传递给生产部,生产部制定
生产计划,统筹产品生产。品质部对原料、产成品进行检验和监督。财务部负责
成本核算,指导生产车间统计工作,监督库存盘点,每月成本核算分析。生产流
程如下图所示:
1-1-1-189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生产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配料 球磨 干燥 窑炉烧结 粉碎 包装
整个生产流程中,耗时最长、工艺要求最高、最能影响产能规模的是窑炉烧
结环节。因此通常以窑炉作为生产线的标识,一个窑炉对应一条生产线。
相关生产线投产的具体时间、内容及相应产能的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吨
生产线 单线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产品类别 投产时间
-窑炉 月产能 月份 产能 月份 产能 月份 产能
1# 2013 前 25 6 150 12 300 12 300
三元材料 11#12# 2015.7 12.5 6 150 6 150
小计 300 450 300
2-3#、
2013 前 16.5 6 594 12 1,188 12 1,188
5-8#
磷酸铁锂 9#10# 2014.10 16.5 6 198 12 396 3 87
13#14# 2015.2 21 6 252 11 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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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5#16# 2015.4 21 6 252 9 378
17#18# 2015.7 21 6 252 6 252
19-21# 2015.9 54 6 972 4 648
22#23# 2015.12 54 6 648 1 96
小计 3,168 3,420 1,275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通过扩大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断提升和完善产能配置,
报告期内固定资产与产能的匹配关系如下:
产能(吨/年) 固定资产 其中,机器 每吨产能
会计期间 项目 原值 设备 所需设备
磷酸铁锂 三元材料
(万元) (万元) (万元)
2013 年度 期末 1,188 300 2,959.25 1,658.89 1.11
本期新增 396 0 266.96 218.54
2014 年度
期末 1,584 300 3,226.21 1,877.42 1.00
本期新增 4,608 300 7,244.84 4,489.07
2015 年度
期末 6,192 600 10,471.05 6,366.49 0.94
本期新增 0 0 325.95 166.56
2016 年 1-6 月
期末 6,192 600 10,797.00 6,533.05 0.96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产能增长趋势及幅度与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基本一致,每吨
产能所需的固定资产投资、尤其是机器设备投资金额基本保持稳定。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方式全部为直销。公司销售部门与锂离子电池电芯制造商初步确定
合作意向后,即向客户送样检测。接着,客户会对公司产品质量、生产能力等多
方面进行考察,如果合格就将公司认定为合格供应商。然后公司和客户签订销售
合同或订单,根据客户需求来制定公司的出货计划。发货后,公司始终以客户为
中心,做好和客户之间的信息沟通,为客户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工作。此外,公
司也很注重挖掘客户的需求,通过不断的技术创新以及生产工艺的调整,提高产
品性能,不断开拓市场。公司发货后,客户收到货物并签收确认单,公司即确认
收入。客户支付货款的方式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等。财务部每月
1-1-1-191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统计到期应收账款,制作对账单与客户对账,拟定当月回款目标并制定回款方案,
由销售人员向客户进行催收。
目前,升华科技已经与沃特玛、光宇电源、中航锂电、南都科技等新能源领
域大型企业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4、盈利模式和结算模式
升华科技属于锂电正极材料制造企业,盈利来源于生产、销售产品的价差收
入。报告期内,升华科技分别与供应商、客户约定不同的的结算模式,具体如下:
(1)升华科技与供应商的结算模式
升华科技与供应商的结算方式,根据采购品种、金额大小以及与供应商的合
作关系,分为现结、30 天结算、60 天结算以及 90 天结算等不同方式进行,主要
采用银行存款、银行承兑汇票与支票等方式支付。
(2)升华科技与客户的结算模式
升华科技与客户的结算模式主要采用赊销方式进行,根据合作期限、采购数
量等区别,升华科技一般给予客户 3-6 个月的信用期。
(六)销售情况
1、报告期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
产品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年产能(吨) 3,168.00 3,420.00 1,275.00
产量(吨) 2,999.00 3,389.00 1,025.00
磷酸铁锂系列 销量(吨) 2,884.02 3,292.49 1,111.00
产能利用率 94.67% 99.09% 80.39%
产销率 96.17% 97.15% 108.39%
年产能(吨) 300.00 450.00 300.00
产量(吨) 103.38 316.00 91.00
三元材料
销量(吨) 98.90 298.00 69.00
产能利用率 34.46% 70.22% 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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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产销率 95.66% 94.30% 75.82%
注:三元材料含有 111 比例以及 523 比例两种型号的产品;
主要产品磷酸铁锂及三元材料主要用作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正极材料,主要
客户为动力锂电池生产企业。2015 年以来,受新能源汽车行业快速发展的影响,
升华科技主导产品磷酸铁锂的产能利用率及产销率均保持较高的水平。
2、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产品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磷酸铁锂系列 25,540.69 95.32 23,446.31 88.07 7,599.45 91.91
三元材料 1,252.89 4.68 3,175.91 11.93 669.25 8.09
合计 26,793.58 100.00 26,622.22 100.00 8,268.70 100.00
报告期内,升华科技产品为磷酸铁锂系列正极材料以及三元正极材料,其中
磷酸铁锂系列产品是升华科技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 1-6 月,磷酸铁锂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7,599.45 万元、23,446.31 万元及 25,540.69
万元,占升华科技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1.91%、88.07%及 95.32%,占比
均较高。
3、前五名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升华科技向前五名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2016 年 1-6 月
序号 客户名称 金额(万元)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 19,673.50 73.42
2 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 3,279.83 12.24
3 杭州南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1,712.67 6.39
4 哈尔滨光宇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1,239.20 4.62
5 河南新太行电源有限公司 845.30 3.15
合计 26,750.50 99.83
2015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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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序号 客户名称 金额(万元)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 13,621.57 51.16
2 哈尔滨光宇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5,350.88 20.10
3 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 3,671.77 13.79
4 杭州南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2,298.56 8.63
5 河南新太行电源有限公司 1,245.29 4.68
合计 26,188.07 98.35
2014 年度
序号 客户名称 金额(万元) 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 7,316.74 88.47
2 哈尔滨光宇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335.09 4.05
3 深圳市山木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160.68 1.94
4 河南新太行电源有限公司 160.68 1.94
5 东莞天裕辰电池有限公司 96.15 1.16
合计 8,069.34 97.56
除上述情况外,报告期内,升华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
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升华科技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前五名客户不占有
权益。
(1)升华科技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较为集中
报告期内,升华科技对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较高,主要原因主要包括:
①整个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行业正处于快速增长期,正极材料作为锂电池
的主要材料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升华科技在产能有限的情况下,优先选择具备
先发优势的优质客户,从而使得销售集中度较高。
②作为产业链的上游公司,与大型锂电池生产企业建立的合作关系可提升升
华科技产品的市场认可度,有利于升华科技相关产品的市场开拓、提升市场份额。
公司主要客户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客户简称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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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国内最早成功研发磷酸铁锂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汽车启动电源、储能
1 沃特玛 系统解决方案,并率先实现规模化生产和批量应用的企业之一,在新能
源客车动力电池市场的占有率较高
光宇国际集团科技(01043.HK)的全资子公司,是专业从事镍氢电池、
2 光宇电源
锂离子电池、电源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
中航工业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共同投资组建,成飞集成控股的专业从事
3 中航锂电
锂离子动力电池、电池管理系统研发及生产的高科技新能源公司
南都电源(SZ.300068)全资子公司,主营锂离子电池和阀控密封电池,
4 南都科技
主要应用于通信行业、电动汽车、储能行业及数字移动设备等
(2)升华科技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具有可持续性
升华科技主要客户均为动力锂电池行业具备先发优势的优质企业,市场占有
率较高,具备较强的持续经营能力。同时,升华科技产品进入上述公司的供应商
体系均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工艺认证,一旦升华科技成为其供应商,下游企业通
常情况下不会轻易更换,并且随着升华科技产能规模的扩大双方将进一步巩固和
强化合作关系。
综上,升华科技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具有可持续性。
(3)升华科技对单一客户不存在重大依赖
报告期内,升华科技对沃特玛的销售占比较高,但不存在重大依赖。报告期
内,沃特玛占升华科技收入的比例较高,主要原因包括:①沃特玛在磷酸铁锂动
力电池领域拥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2014 年、2015 年沃特玛电池产量分别达
28,348 万 wh 及 140,259 万 wh,其产品已广泛的应用于东风特汽、一汽解放、珠
海银隆、江苏九龙、厦门金旅、奇瑞万达、南京金龙、中国重汽豪沃、长安客车、
成都雅骏、大运汽车、力帆汽车等;②升华科技与沃特玛已保持了超过 5 年的合
作关系,时间较长,在生产量有限的情况下产品销售向沃特玛倾斜符合一般商业
规律。
随着产能规模的扩张,升华科技的销售规模快速增长的同时,客户群体也相
应扩大, 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 1-6 月对沃特玛的销售占收入总额比分别
为 88.47%、51.16%和 71.34%,2015 年一度大幅下降,2016 年上半年随着标的
1-1-1-195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公司产能迅速释放、供应能力增强而有所回升,但同时对其他客户的销售规模也
快速增长。
另一方面,随着与沃特玛合作的持续开展,升华科技在动力电池正极材料领
域的知名度逐年上升,2014 年开始,升华科技加大了产品市场推广力度,与光
宇电源、中航锂电、南都科技等国内著名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未
来,随着升华科技销售渠道的拓展、生产及销售规模的扩大,单一客户的收入占
比将进一步降低。
4、主要产品的销售单价情况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名称 单位
均价 均价 均价
磷酸铁锂 万元/吨(不含税) 8.86 7.12 6.84
三元材料 万元/吨(不含税) 12.67 10.66 9.70
报告期内,升华科技主要产品的销售单价均呈现上升趋势,主要系随着新能
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动力电池的产量急剧上升,从而带动了上游原材料价格
的提升。2015 年 11 月以来,国内碳酸锂的主要供应商提高了相关原材料的供应
价格,从而促使锂电正极材料销售价格的进一步提升。
(七)采购情况
1、主要原材料供应情况
升华科技的主要原材料为碳酸锂、草酸亚铁、磷酸一铵、镍钴锰氢氧化物等,
主要能源为电。
(1)主要原材料和能源占生产成本的比重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原材料 14,074.49 78.25% 10,341.58 65.54% 2,918.04 61.83%
能源 1,358.02 7.55% 1,825.76 11.57% 673.95 14.28%
合计 15,432.51 85.80% 12,167.34 77.12% 3,591.99 7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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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16 年 1-6 月成本结构中,原材料成本占比明显提升,生产工艺未发生明显
变更的情况下,主要系碳酸锂价格涨幅较大所致。
(2)主要原材料和能源采购价格波动情况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名称 单位
均价 均价 均价
碳酸锂 万元/吨 13.09 4.95 3.38
草酸亚铁 万元/吨 0.91 0.89 0.80
磷酸一铵 万元/吨 0.53 0.54 0.55
镍钴锰氢氧化物 万元/吨 6.08 6.41 6.06
水 元/吨 2.67 2.06 2.68
电 元/度 0.63 0.66 0.67
天然气 元/立方米 2.66 3.12 2.80
报告期内,升华科技主要原材料碳酸锂的市场价格持续上升,导致升华科技
碳酸锂的采购均价从 2014 年的 3.38 万元/吨,增长至 2015 年的 4.95 万元/吨,涨
幅达 46.45%;2016 年 1-6 月增长至 13.09 万元/吨,较 2015 年涨幅达 164.44%。
目前,升华科技已积极寻求与天齐锂业之外的其他碳酸锂供应商合作,保证
碳酸锂供应稳定性的同时,降低采购集中度过高的风险。与此同时,升华科技磷
酸铁锂等产品主导定价时以保持单位产品毛利额稳定为基本原则,能将原材料价
格上涨的风险转移至下游动力电池制造企业,保证公司盈利的持续性及稳定性。
2、前五名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升华科技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2016 年 1-6 月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金额(万元) 占采购总额的比例(%)
新余锂科贸易有限公司
1 3,887.18 20.85
北京智锂新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 湖南升美合科技有限公司 2,788.46 14.96
3 成都天齐锂业有限公司 2,759.83 1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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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4 合肥亚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484.75 7.96
5 赤峰开瑞科技有限公司 1,405.05 7.54
合计 12,325.27 66.11
2015 年度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金额(万元) 占采购总额的比例(%)
1 成都天齐锂业有限公司 4,457.26 27.07
2 合肥亚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498.72 15.18
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3 1,826.74 11.10
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4 湖南省电力公司株州电业局 1,826.54 11.09
5 广汉雅和化工有限公司 1,354.52 8.23
合计 11,963.78 72.67
2014 年度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金额(万元) 占采购总额的比例(%)
1 合肥亚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935.08 20.59
2 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923.25 20.33
3 湖南省电力公司株州电业局 675.05 14.87
4 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671.69 14.79
5 广汉雅和化工有限公司 288.09 6.34
合计 3,493.16 76.92
注:新余锂科贸易有限公司和北京智锂新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系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的公司;广东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和湖南邦普循环科技有限公司系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的公司,采购金额合并披露。
报告期内,升华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
方或持有升华科技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前五名供应商不占有权益。
报告期内,升华科技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 50%或严重
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况。
报告期内,主要原材料之碳酸锂的采购情况: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总额比 采购金额 占总额比 采购金额 占总额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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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四川天齐锂业股
份有限公司
2,759.83 25.90% 4,457.26 91.84% 923.25 96.44%
成都天齐锂业有
限公司
湖南升美合科技
2,788.46 26.17% 273.20 5.63% - -
有限公司
新余锂科贸易有
限公司
3,887.18 36.48% 111.11 2.29% 31.60 3.30%
北京智锂新能国
际贸易有限公司
小计 9,435.47 88.55% 4,841.58 99.76% 954.85 99.74%
总额 10,656.02 4,853.03 957.33
注:成都天齐锂业有限公司系由四川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8 月新设的全资
子公司。
2014-2015 年,碳酸锂主要向天齐锂业采购,2016 年 1-6 月,随着碳酸锂的
价格持续快速增长,公司积极寻求与其他供应商的合作,采购集中度明显下降,
有效控制了依赖少数供应商可能产生的风险。
报告期内,原材料之草酸亚铁的采购情况: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总额比 采购金额 占总额比 采购金额 占总额比
合肥亚龙化工有
1,484.75 50.45% 2,498.72 71.35% 935.08 100.00%
限责任公司
赤峰开瑞科技有
1,405.05 47.75% 595.20 16.99% - -
限公司
小计 2,889.80 98.20% 3,093.91 88.34% 935.08 100.00%
总额 2,942.81 3,502.25 935.08
同碳酸锂,草酸亚铁在报告期前期的采购集中度较高,后明显下降。
报告期内,原材料之磷酸一铵的采购情况: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总额比 采购金额 占总额比 采购金额 占总额比
广汉雅和化工有
1,192.55 99.13% 1,354.52 96.49% 288.09 64.33%
限公司
武汉市浚通实业 - - 49.23 3.51% 159.66 35.65%
1-1-1-199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有限公司
小计 1,192.55 99.13% 1,403.75 100.00% 447.75 99.98%
总额 1,202.96 1,403.75 447.84
报告期内,原材料之镍钴锰氢氧化物的采购情况: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供应商名称
采购金额 占总额比 采购金额 占总额比 采购金额 占总额比
佛山三水邦普资
527.73 99.93% 134.77 6.87% - -
源循环有限公司
广东邦普循环科
技有限公司
0.06 0.01% 1,826.74 93.13% 671.69 99.80%
湖南邦普循环科
技有限公司
小计 527.79 99.94% 1,961.51 100.00% 671.69 99.80%
总额 528.09 1,961.51 673.07
在上述原材料中,作为标的公司主要产品磷酸铁锂的主要成本构成的碳酸
锂,其主要成分是锂矿,该行业的资源壁垒较高,全球范围内的市场集中度都非
常高,国内市场整体呈现供不应求的状态。标的公司在报告期前期主要向天齐锂
业采购,至 2016 年,碳酸锂的市场价格快速提升,公司为降低采购集中度过高
可能导致的风险,积极需求与其他供应商的合作,增加新余锂科贸易有限公司和
北京智锂新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以及湖南升美合科技
有限公司。
相较于碳酸锂,草酸亚铁、磷酸一铵和镍钴锰氢氧化物等原材料市场交易量
较大,报告期内的采购价格也较为稳定,公司更倾向于保持供应商的稳定,但市
场上的同类供应商较多,可选择余地较大,该等原材料的采购集中度较高并不必
然意味着形成重大依赖。
(八)境外经营和境外资产情况
升华科技未在境外进行生产经营,也未在境外拥有资产。
(九)安全生产和环保情况
1、安全生产情况
1-1-1-200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升华科技按照国家相关安全生产规范及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
生产经营,制定了一系列操作规程,员工经三级安全培训后考试上岗。完善的安
全生产责任制度保证了升华科技的安全生产有序进行。报告期内,升华科技未出
现较大、重大安全事故、消防事故,重伤、伤亡事故为零。
2、环保情况
升华科技坚持重视环保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设置了专门的管
理机构:安全环保部,配备了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制订了严格的环境保护管理
制度及相关措施,配备了相应的环保设备,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粉尘及废
水等进行处理,使其排放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升华科技已于 2014 年 1 月
10 日取得了醴陵市环境保护局核发的编号为湘环(株醴)字第(04)号《排放
污染物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废气
升华科技正极材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 NH3 以及 CO。针对 NH3
升华科技主要采取稀硫酸吸收、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并达到《恶臭污染物
排放标准》后,经过 25 米高排气筒排放。对于 CO,升华科技主要采用集中燃
烧方式进行处理,达到《固定污染源一氧化碳排放标准》二级标准后,经过 25
米高排气筒排放。
(2)粉尘
升华科技正极材料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粉尘,目前,升华科技在破碎、粉碎等
工序采取密闭装置,出料口采取布袋收集除尘措施进行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
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后排放。
(3)废水
升华科技生产过程中不会产生污水,仅会在生活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污水。
相关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道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升华科技污水排放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
3、升华科技近 3 年环保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1-1-1-201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根据醴陵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证明函》,升华科技能够遵守相关环境保护
法律、法规和制度,并及时足额缴纳排污费;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至今,该企业
未受到过任何环保行政处罚。
根据株洲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证明函》,升华科技已按规定依时足额缴纳
排污费,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至今,没有受到环境行政处罚。
4、升华科技现有生产条件及拟投资项目的环保审批情况
(1)升华科技现有生产项目环保审批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升华科技完工项目均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取得了环
评批复文件,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 环评批复文件
年产 800 吨磷
1 醴陵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审批意见》(醴环评表[2013]18 号)
酸铁锂生产线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出具的《关于湖南升华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4500
吨动力电池正级材料磷酸铁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湘环评函[2012]307 号)
年产 5200 吨动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出具的《关于湖南升华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4500
力电池正极材
2 吨动力电池正级材料磷酸铁锂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变更环境影响说
料磷酸铁锂建
明批复意见的函》(湘环评函[2015]29 号)
设项目
株洲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湖南升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4500 吨动力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二次变更环
境影响说明的批复》(株环评[2016]16 号)
醴陵市环保局出具的《关于湖南升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600 吨
年产 600 吨三 三元层状锂镍钴锰氧化物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
元层状锂镍钴 见函》
3
锰氧化物材料 株洲市环保局出具的《关于湖南升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600 吨
建设项目 三元层状锂镍钴锰氧化物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株环评[2016]12 号)
(2)升华科技拟投资项目环保审批情况
1-1-1-202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升华科技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产业化项目已取得宜春市环保局《关于江
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 50000 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工程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宜环评字[2016]62 号)。
5、升华科技排污许可证到期后办理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升华科技于 2014 年 1 月 10 日取得醴陵市环境保护局核发的编号为湘环(株
醴)字第 04 号的《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排污许可证续期标准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发布的《关于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排
污单位需要延续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期限届满 30 日前,向原
发证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延续申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满后,不予延续:
①生产能力、工艺、设备、产品被列入淘汰目录,属于强制淘汰范围的;
②污染物排放超过许可证规定的浓度或总量控制指标,经限制生产、停产整
治,逾期不能达标排放的;
③排污者生产经营所在地的环境功能经过调整,不适宜在该区域继续排放污
染物的;
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升华科技符合排污许可证续期的标准
升华科技不存在生产能力、工艺、设备、产品被列入淘汰目录,属于强制淘
汰范围;污染物排放超过许可证规定的浓度或总量控制指标,经限制生产、停产
整治,逾期不能达标排放;排污者生产经营所在地的环境功能经过调整,不适宜
在该区域继续排放污染物以及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续期排污许可证的情
形。
根据醴陵市环境保护局 2016 年 7 月 7 日出具的《证明函》,升华科技的《排
放污染物许可证》目前在有效期内,正常运营到期后可续期。
1-1-1-203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十)质量控制情况
升华科技确立了“坚持在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营销、服务全过程中
持续改进,以一流的绿色产品不断满足法律法规和顾客需求”的质量控制方针,
建立健全了由品质部门主导,由品质部、技术部、销售部、采购部、财务部以及
人事行政部门共同参与的质量控制体系,对升华科技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产
品出货、客户服务等环节的质量控制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1、原材料采购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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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产品生产环节
3、产品出货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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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4、客户服务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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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报告期内,升华科技未出现产品质量纠纷和用户不良反应情形。
(十一)技术与研发情况
1、核心技术情况
升华科技创立之初便致力于开发高性能锂离子动力电池正极材料,通过不断
的研发投入,目前商业化应用的几种主要动力锂电池正极材料,升华科技都拥有
行业领先的核心制备技术,且各核心技术均达到成熟应用阶段及批量生产阶段,
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各项技术的核心内容如下:
序号 技术名称 技术来源 对应的专利及非专利技术
高容量磷酸铁锂生产 专利:一种磷酸亚铁锂正极复合材料的制
1 自主研发
指标技术 备方法(CN2009100430066)
高温型锰酸锂合成技 专利:尖晶石型锰酸锂制备方法及由其制
2 自主研发
术 得的锰酸锂和电池(CN2011102805340)
非专利技术,技术内容:采用共沉淀法合
三元复合材料锂镍钴 成的镍钴锰氢氧化物前驱体,在一定气氛
3 自主研发
锰氧化物合成技术 条件下高温固相合成锂镍钴锰氧化物三元
材料,通过掺杂和包覆改性方案,改善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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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元材料循环衰减,提升安全性能。
经过长期的生产经验积累,升华科技掌握了成熟、具有创新性的先进生产工
艺,公司其他非专利技术研发成果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研究时间 主要研究成果
锂电正极材料在
解决正极材料在高低温环境中的不可逆容量和循环
1 恶劣工况下的使 2013 年
性能问题,达到车用恶劣工况下的使用要求
用性能研究
解决汽车电池,尤其是混合动力车用电池对高功率
磷酸铁锂材料高
2 2014 年 特性的要求,材料在大电流下充放电有较高的可逆
倍率特性的研发
容量和循环寿命
高比重球形锂电 采用金属离子掺杂技术、一次粒子细化技术、球形
3 正极材料材料的 2014 年 化技术改善正极材料的物理特性,使其具备高的振
开发 实比重,应用于电池获得高的体积能量密度
制备纳米级粉体
4 材料研磨及分散 2014 年 获得纳米磷酸铁锂颗粒,改善材料的低温性能
技术的开发
密闭保护气氛低
采用新型动态煅烧技术设计磷酸铁锂专用窑炉,使
5 能耗连续烧结炉 2015 年
窑炉具备高产能低能耗特性,有效降低生产成本
的设计和制造
改善高镍锂三元
研究常温和高温条件下材料的劣化机理,获得解决
6 材料循环性能的 2015 年
相关问题的掺杂和包覆技术
研发
2、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姓名 学历 职位 简历
1980 年出生,2003 年在中南大学信息管理系毕业,
2002 至 2004 年在英国诺丁汉大学就读硕士研究生,
2004 年回国创业,现任湖南省人大代表,湖南省“百
彭澎 硕士研究生 董事长
人计划”专家,湖南省十佳留学人员,湖湘青年英
才。2008 年创办升华科技,现任公司董事长,任江
西升华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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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978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2009 年毕业于中南
刘智敏 博士研究生 董事 大学有色冶金工程专业,获博士学位,2010 年 6 月
至今就职于长沙理工大学,现任升华科技董事。
1980 年出生,本科学历。曾在湖南升华实业有限公
司任开发中心主任。2009 年 7 月至今就职于升华科
陈海林 本科 副总经理
技,长期从事磷酸铁锂产业化技术的开发和生产实
践,2015 年 9 月开始任升华科技副总经理。
报告期内,升华科技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3、研发情况
(1)升华科技研发体系建设情况
升华科技已建立了由自有研发体系与合作研发体系共同构成的动力电池正
极材料研发体系。其中自有研发体系主要进行生产工艺技术、新配方的探索、验
证与改进研究,合作研发体系主要进行新能源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前沿项目及产业
化研究。升华科技的研发体系形成了从前沿技术到产业化、从实验产品到量产加
工、从工艺升级到配方优化的完整闭环。
1)升华科技自有研发体系
华科技建立了完善的研发技术体系,搭建了小试、中试、量产试验平台,可
实现正极材料新产品从小试、中试、量产全流程的研发,同时购置了各类正极材
料检测仪器,可对各开发阶段的样品进行准确的性能评测,实现新产品高效研发。
公司设有研发中心和技术工程部,研发中心负责新产品的工艺技术路线探索及产
品制备工艺条件开发,技术工程部负责解决新产品在量产过程中的工程技术问
题,并针对现有产品开展节能降耗等技术革新工作。
升华科技设有研发中心及技术部门等研发部门,主要是针对现有的产品进行
改性以及对工艺流程进行改进研发等工作。相关研发部门与升华科技生产部门相
互配合,可随时监控升华科技产品的性能动向,并可对新配方、新工艺进行验证
与改进,能有效满足客户对产品的需求。
2)升华科技合作研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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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同时,为保证公司产品技术的持续领先性,升华科技与中南大学共同设立了
大型锂离子动力电池正极材料湖南省工程中心,该中心已于 2014 年 12 月取得湖
南省发改委同意建设的批复(湘发改高技[2014]1156 号)。根据升华科技与中南
大学签署的《合作建立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的协议书》,升华科技作为组建单位,
中南大学为参建单位,由升华科技提供全额经费的项目,升华科技拥有项目的全
部成果。
中南大学长期致力于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领域的研究,在锂离子电池材料,
太阳能电池和风能资源开发等领域有一大批的教授和博士团队,形成多项科技成
果。湖南升华科技与中南大学以产学研结合的方式建立了长期稳定合作关系,依
托高校的优势配套资源,在项目前期研发,战略产品开发,技术人员培养和检测
配套方面给予了升华科技公司的大力协助,形成了各自的优势互补。从而有效保
证升华科技在动力电池正极材料领域的技术领先性。
(2)升华科技的研发支出情况
锂电池正极材料作为技术密集型行业,研究开发能力构成企业核心竞争力的
基础。升华科技素来重视对研究开发的投入,并逐渐形成和建立在产品性能和客
户质量等方面的优势。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研究开发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研究开发费 1,032.75 1,012.08 430.51
营业收入 26,795.52 26,626.27 8,270.75
占比 3.85% 3.80% 5.21%
报告期内,升华科技研发投入呈快速增长趋势,与升华科技经营规模的快速
扩大情况一致。
升华科技研究开发费占营业收入比与同行业上市/挂牌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卓能材料 - 5.95% 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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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杉杉能源 - 3.52% 3.34%
当升科技 - 3.82% 3.35%
国轩高科 - 4.93% 4.46%
平均值 - 4.55% 4.51%
升华科技 3.85% 3.80% 5.21%
报告期内,升华科技与同行业公司的研发费用投入比例基本一致,均处于较
高的水平。
综上,专业、高效的研发团队与持续增长的研发投入,巩固了升华科技在新
能源动力电池正极材料领域,特别是磷酸铁锂行业领域的领先地位,为升华科技
业务的增长提供了稳固的技术支撑,保证了升华科技的持续盈利能力。
(十二)经营资质
1、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升华科技于 2013 年 11 月 1 日取得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
省国家税务局以及湖南省地方税务局核发的编号为 GR201244200676 的《高新技
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2、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升华科技于 2014 年 1 月 10 日取得醴陵市环境保护局核发的编号为湘环(株
醴)字第 04 号的《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升华科技现持有北京航协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23 日核发
的编号为 03414Q22144ROM 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三年。
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升华科技现持有北京航协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23 日核发
的编号为 03414E10485ROM 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三年。
5、NSF ISR 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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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升华科技于 2015 年 10 月 29 日取得 NSF International Strategic Registrations
核发的编号为 0222589 的《NSF ISR 认证证书》,有效期至 2018 年 9 月 14 日。
(十三)重要经营资质续期情况
1、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升华科技于 2013 年 11 月 1 日取得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
省国家税务局以及湖南省地方税务局核发的编号为 GR201244200676 的《高新技
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
(1)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 号)的规定、《高
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 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标准如下:
1) 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
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该知识产权须在中国境
内授权或审批审定,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请企
业;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
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
例不低于 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
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①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 5,000 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5%;
②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5,000 万元至 2 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4%;
③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 2 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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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
比例不低于 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
行为。
(2)升华科技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升华科技持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符合高新技
术企业的认定标准,具体对比情况如下:
1)成立时间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升华科技成立时间超过一年,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
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2)自主知识产权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升华科技拥有 1 项注册商标权、5 项专利,
对其主要产品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拥有所有权,且上述知识产
权均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符合《高新技
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之规定。
3)产品服务
升华科技的主营业务属于新能源材料领域,主要从事磷酸铁锂、三元材料两
大类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
技术领域》中的“四、新材料”中的“8、超导、高效能电池等其它新材料制备
与应用技术”中的“高功率、高储能、高效能动力电池、轻质固态燃料电池、高
效二次电池用新型隔膜、载体”等领域,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
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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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4)人员
升华科技 2016 年 1-6 月职工总数为 261 人,其中科技人员 28 人,占员工总
数的 10.72%,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款之规定。
5)研发投入
升华科技在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研发费用合计为 1,846.54 万元,销售
收入合计为 39,468.00 万元,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为 4.68%,
不低于 3%;2016 年 1-6 月研发费用为 1,032.75 万元,销售收入为 26,795.52 万
元,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为 3.85%;且研发费用全部发生在中国境内,
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款之规定。
6)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升华科技最近一年的总收入为 26,626.27 万元,均为高新技术产品(服务)
收入,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款之规定。
2、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升华科技于 2014 年 1 月 10 日取得醴陵市环境保护局核发的编号为湘环(株
醴)字第 04 号的《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排污许可证续期标准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发布的《关于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排
污单位需要延续排污许可证的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期限届满 30 日前,向原
发证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延续申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满后,不予延续:
1)生产能力、工艺、设备、产品被列入淘汰目录,属于强制淘汰范围的;
2)污染物排放超过许可证规定的浓度或总量控制指标,经限制生产、停产
整治,逾期不能达标排放的;
3)排污者生产经营所在地的环境功能经过调整,不适宜在该区域继续排放
污染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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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升华科技符合排污许可证续期的标准
湖南华科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5 月 5 日出具华科检测字环
质(2016)05-019 号《检测报告》。
根据升华科技出具的承诺,将按照相关规定聘请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
出具环境监测报告,其不存在生产能力、工艺、设备、产品被列入淘汰目录,属
于强制淘汰范围;污染物排放超过许可证规定的浓度或总量控制指标,经限制生
产、停产整治,逾期不能达标排放;排污者生产经营所在地的环境功能经过调整,
不适宜在该区域继续排放污染物以及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续期排污许可证
的情形。
综上,升华科技目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高新技术
企业认定标准,其持有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届满后,在该公司仍满足《高
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的前提下,取得高新技
术企业资格不存在重大障碍;升华科技目前符合《关于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
的通知》所规定的排污许可证续期标准,其持有的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在
该公司仍满足《关于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的排污许可证续期标
准的前提下,取得排污许可证资格不存在重大障碍。
3、公司经营资质无法续办对升华科技经营和估值的影响
公司各经营资质若无法续办对升华科技经营及估值的影响如下所示:
无法续办对升华科技的影响
证书名称 到期时间
对经营的影响 对估值的影响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017.10.22 无影响 无影响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2017.10.22 无影响 无影响
NSF ISR 认证 2018.9.14 无影响 无影响
将降低估值 3300 万元,即升华
无法取得所得
高新技术企业 2016.10.30 科技估值变为 207,700 万元,估
税优惠
值降低 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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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排放污物许可证 2016.12.31 停止生产 无可持续经营状态下的价值
升华科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后续展不存在法律障碍,享受税收优惠具有
可持续性;评估报告中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假设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对
本次交易评估值影响较小。
(十四)人员构成情况
升华科技 2014 年末、2015 年末、2016 年 6 月末员工人数分别为 112 人、252
人、278 人,员工人数随产销规模增长而增加。
截止报告期末,升华科技员工专业结构情况如下:
专业属性 人数 占比
生产人员 191 68.71%
研发人员 30 10.79%
管理人员 57 20.50%
合 计 278 100.00%
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6 月升华科技的职工薪酬总额分别为 398.68
万元、901.90 万元以及 793.56 万元。
十四、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收入成本的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1、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一般原则:
(1)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本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
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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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具体原则
产品发出,财务部收到客户签收的收货单后,确认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
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确认销售收入。
(二)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公司之间的差异情况
升华科技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报
告书签署日,升华科技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变更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不存在重
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差异或变更对其利润产生影响的情况。
(三)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差异情况
升华科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差异。
(四)升华科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止,升华科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是否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子公司名称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5 年 9 月 30 日后不
湖南晟华科技有限公司 否 是
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 是 是 否
报告期内,升华科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的原因如下:
1、升华科技全资子公司湖南晟华科技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12 日完成了
工商注销登记手续,因此从 2015 年 9 月 30 日后不再纳入升华科技合并报表范围。
2、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23 日,投资设立了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具体
情况参见本节“三、升华科技产权控制关系”之“(三)升华科技下属公司情况”。
(五)资产转移剥离调整
报告期内,升华科技不存在资产转移剥离调整。
(六)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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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升华科技所处行业不存在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十五、标的资产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一一股东人数
超过200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
引》等规定的说明
截至本回复签署日,升华科技的直接股东为 11 人,未超过 200 人。
根据升华科技的工商登记资料及升华科技各股东的确认,截至本回复签署
日,升华科技的股权结构中不存在工会代持、职工持股会代持、委托持股或信托
持股等股份代持关系。
西藏融睿、新华联、国泰君安格隆、高新投资和达晨创丰除持有升华科技股
份外,同时也持有其他公司的股权,其并非单纯以持有升华科技股权为目的的持
股主体,且其中国泰君安格隆、高新投资、达晨创丰为私募投资基金,均已完成
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综上,升华科技不属于《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一一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中规定的 200
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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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五节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情况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中,富临精工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彭澎、彭澍、彭
正国、彭云华、刘智敏、西藏融睿、升华投资、新华联、国泰君安格隆、达晨创
丰、高新投资持有的升华科技合计 100%的股权;同时拟向安治富、丛菱令、厚
扬启航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本次收购标的升华科技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210,000 万元,其中 26.31%
以现金支付,共计 55,241.18 万元;剩余 73.69%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共计
154,758.82 万元。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的 90%,即 16.68 元/股,共计发行 95,667,267 股;2016 年 3 月,上市公
司实施现金分红,以总股本 360,0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2.2 元(含税),合计人民币 79,200,000 元(含税),并已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实施完毕。本次发行价格相应调减 0.22 元/股,调整后的发行价格为 16.46
元/股,调整后共计发行 94,021,155 股。
交易对价支付的具体情况如下:
在升华科技的持
交易对方 获得股份(股) 获得现金(元) 现金支付比例
股比例
彭澎 39.33% 37,628,830 206,456,845.00 25.00%
彭澍 22.87% 21,880,424 120,050,595.00 25.00%
升华投资 8.90% 8,516,103 46,725,021.00 25.00%
西藏融睿 8.90% 11,354,805 - 0.00%
刘智敏 7.57% 7,239,966 39,723,278.00 25.00%
新华联 4.96% 4,745,599 26,037,522.00 25.00%
达晨创丰 3.06% - 64,189,048.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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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国泰君安格隆 1.98% - 41,660,024.00 100.00%
高新投资 1.00% 1,275,820 - 0.00%
彭正国 0.96% 919,739 5,046,300.00 25.00%
彭云华 0.48% 459,869 2,523,150.00 25.00%
合计 100.00% 94,021,155 552,411,783.00 26.31%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拟向安治富、丛菱令、厚扬启航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92,125.01
万元,且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2 号》(2015 年 4 月
24 日发布)所规定的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本次配套募集资金
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和中介机构费用,剩余部分用于“升华
科技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产业化项目”建设。
本次配套融资以本次重组的实施为前提条件,但本次配套融资成功与否不影
响本次重组的实施。
二、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股份的价格、定价原则及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发行价格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非公开发行股份募
集配套资金两部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
准日均为富临精工审议本次资产收购相关事宜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
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
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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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
议公告日,通过与交易对方之间的协商,本次发行价格采用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除权除息后)作为市场参考价,双方友好协商后最终
确定为 16.68 元/股,不低于前述市场参考价的 90%。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及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情况如下表所示:
考虑除权除息因素后的市场参考价(元/股)
前 20 个交易日 18.53
前 60 个交易日 22.48
前 120 个交易日 23.31
本次交易选择以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市场参考
价,系交易双方基于上市公司近年来的盈利现状、停牌前的股价走势、定价基准
日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情况比较等多方面因素,在兼顾交易双方利益的基础上综
合协商确定,有利于双方合作共赢和本次重组的成功实施。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则将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2016 年 3 月,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以总股本 360,000,000 股为基数, 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2 元(含税),合计人民币 79,200,000 元(含税),
并已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实施完毕。本次发行价格相应调减 0.22 元/股,调整后
的发行价格为 16.46 元/股。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向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
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根据前述公式
计算,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价为 18.53 元/股。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16.68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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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则将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2016 年 3
月,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发行价格调整为 16.46 元/股。
(三)发行数量
本次交易中,升华科技 100%股权的交易总价为 210,000 万元,其中 73.69%
以发行股份的形式支付,即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支付对价 154,758.82 万元,根据发
行价格 16.46 元/股计算,则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合计 94,021,155 股。
本次交易中,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超过 92,125.01 万元,根
据发行价格 16.46 元/股计算,则向配套融资认购方发行的股份不超过 55,969,020
股。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合计发行 149,990,175 股股份,占交易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的 29.41%,具体如下:
类型 发行对象/认购人 发行数量(股)
彭澎 37,628,830
彭澍 21,880,424
升华投资 8,516,103
西藏融睿 11,354,805
刘智敏 7,239,966
新华联 4,745,599
交易对方
达晨创丰 -
国泰君安格隆 -
高新投资 1,275,820
彭正国 919,739
彭云华 459,869
小计 94,021,155
安治富 31,667,684
配套融资认购方 丛菱令 12,150,668
厚扬启航 12,150,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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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小计 55,969,020
合计 149,990,175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则将对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
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四)股份锁定期安排
1、交易对方股份锁定安排
(1)本次交易对方彭澎、彭澍、刘智敏以及升华投资承诺:
对于本人/本单位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对价股份(包括锁定期内因上市公司
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衍生取得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
不转让,但按照本人/本单位签署的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进行回购的股份除外,
锁定期满后,本人/本单位可申请解锁时间及对应的可申请解锁股份数安排如下:
期数 可申请解锁时间 可申请解锁股份
下列日期中最晚的日期为可申请解锁时间:
1、按《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的约定,由具有证券业务
可申请解锁股份=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补偿期限第一年度(2016
本次发行所得对
年)期末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出具
第一期 价股份的 25%—当
专项审核报告之次日;
年已补偿的股份
2、按《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完毕补偿义
(如需)
务(如需)之次日;
3、自对价股份上市日起已满十二个月后的次日。
下列日期中最晚的日期为可申请解锁时间:
1、按《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的约定,由具有证券业务 可申请解锁股份=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补偿期限第二年度(2017 本次发行所得对
第二期 年)期末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出具 价股份的 33%—当
专项审核报告之次日; 年已补偿的股份
2、按《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完毕补偿义 (如需)
务(如需)之次日。
下列日期中最晚的日期为可申请解锁时间: 可申请解锁股份=
第三期 1、按《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的约定,由具有证券业务 本次发行所得对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补偿期限第三年度(2018 价股份的 42%—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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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年)期末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出具 年已补偿的股份
专项审核报告之次日; (如需)—进行减
2、按《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完毕补偿义 值补偿的股份(如
务(如需)之次日。 需)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特定对象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
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36 个月内不得转
让:(一)特定对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二)
特定对象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三)特定对象
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 12
个月。
承诺方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的三种情形之一。
上述锁定安排是上市公司与承诺方根据市场化原则反复多次协商谈判、充分博弈
产生的结果,也是合法合理的,不存在特殊利益安排。
(2)本次交易对方彭正国、彭云华、西藏融睿承诺:
“对于本人/本单位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对价股份(包括锁定期内因上市公司
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衍生取得的股份),自股份上市日起 12 个月内不
进行转让,之后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3)本次交易对方新华联、高新投资承诺:
“对于本单位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对价股份(包括锁定期内因上市公司分配
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衍生取得的股份),自股份上市日起 36 个月内不进行
转让,之后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2、配套资金认购方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交易配套资金认购方安治富、丛菱令、厚扬启航承诺:
“我方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富临精工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
内不进行转让,36 个月后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若我方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我方将
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3、富临精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股份锁定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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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富临精工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富临集团和安治富(以下合称“承诺人”)
已分别就本次交易前持有的富临精工股份郑重承诺如下:
“1、承诺人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富临精工股份,自富临精工首次公开发行的
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届满之日起,延长锁定 12 个月。
2、在前述股份锁定期内,承诺人因富临精工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
等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前述股份锁定安排。”
(五)发行股份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根据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发行股份及现金购买资产交易中所发行股份的
价格 16.46 元/股以及定向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 16.46 元/股进行测
算,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前
股东名称 (不考虑配套融资) (考虑配套融资)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富临集团 14,166.95 39.35 14,166.95 31.20 14,166.95 27.78
安治富 2,771.52 7.70 2,771.52 6.10 5,938.29 11.64
彭澎 -- -- 3,762.88 8.29 3,762.88 7.38
彭澍 -- -- 2,188.04 4.82 2,188.04 4.29
升华投资 -- -- 851.61 1.88 851.61 1.67
西藏融睿 -- -- 1,135.48 2.50 1,135.48 2.23
刘智敏 -- -- 724.00 1.59 724.00 1.42
新华联 -- -- 474.56 1.05 474.56 0.93
高新投资 -- -- 127.58 0.28 127.58 0.25
彭正国 -- -- 91.97 0.20 91.97 0.18
彭云华 -- -- 45.99 0.10 45.99 0.09
上市公司
19,061.53 52.95 19,061.53 41.98 19,061.53 37.38
其他股东
其他参与认购配
-- -- - - 2,430.13 4.77
套募集资金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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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合计 36,000.00 100.00 45,402.12 100.00 50,999.02 100.00
本次交易前,安治富先生通过富临集团间接控制本公司 39.35%的股份,同
时直接持有本公司 7.70%的股份,合计控制本公司 47.05%的股份,为本公司实
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完成后(考虑配套融资),安治富先生通过富临集团间接控制本公
司 27.78%的股份,同时直接持有本公司 11.64%的股份,合计控制本公司 39.42%
的股份,仍然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完成后,社会公众股东合计持有的股份不会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
10%,不会出现导致富临精工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
(六)发行股份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的影响
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计报告,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因素,本次交
易完成前后富临精工财务数据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增幅 交易前 交易后 增幅
总资产 149,658.73 384,903.39 157.19% 133,402.87 365,346.42 173.87%
所有者权益 94,175.61 247,804.04 163.13% 90,913.46 238,126.96 161.93%
营业收入 55,000.12 81,795.63 48.72% 85,940.78 112,567.06 30.98%
利润总额 13,144.05 20,571.60 56.51% 20,235.02 27,887.78 37.82%
净利润 11,182.15 17,597.08 57.37% 17,370.65 24,049.78 38.45%
基本每股收益
0.31 0.39 25.81% 0.57 0.62 8.07%
(元/股)
每股净资产
2.62 5.44 107.89% 2.53 5.23 106.72%
(元/股)
根据上表所列数据,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营业收入、净利润、每股收益
等指标均将得到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一)募集配套资金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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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为提高本次重组绩效,增强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
力,本次交易拟向安治富、丛菱令、厚扬启航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配
套资金总额不超过92,125.01万元,占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43.87%,不超过
100%,其中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为零。配套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重组管理
办法》及相关问题解答的规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的55,241.18万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部分,剩
余部分配套资金将用于标的公司项目、偿还贷款和中介机构费用等用途。本次募
集配套资金具体用途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配套资金用途 本次配套资金投入金额
1 支付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 55,241.18
2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 4,280.00
3 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产业化项目 32,603.83
合计 92,125.01
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对升华科技先期投入进行置换,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
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二)上市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金额、使用效率及截至目前剩余情况
(1)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301 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15年3月11日
成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30,000,000 股,扣除承销保荐费
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76,922,132.06元,存放于公司开设的
募集资金专户中进行管理。
(2)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效益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编制的《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 年
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已累
计使用募集资金34,238.87万元,募集资金余额3,453.34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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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3,633.74万元,差异180.4万元系募集资金账户收取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
额。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37,692.21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4,019.29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34,238.8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和效益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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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 是否 项目可行
承诺投资项目 项目达到预定 截至报告期末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报告期投 截至期末累计 投资进度 本报告期实 达到 性是否发
和超募资金投 可使用状态日 累计实现的效
(含部分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投入金额(2) (3)= 现的效益 预计 生重大变
向 期 益
变更) (2)/(1) 效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 1,500 万支
否 8,762.00 8,762.00 661.98 7,887.86 90.02% 2016/12/31 日 1,352.04 8,013.62 是 否
液压挺柱项目
年产 180 万套可
变气门系统项
否 17,844.00 17,844.00 2,844.46 18,822.93 105.49% 2016/12/31 日 5,150.89 14,690.86 是 否
目(一期和二
期)
年产 200 万只
汽车动力总成
否 8,112.00 8,112.00 44.73 6,089.67 75.07% 2016/12/31 日 1,077.41 2,289.80 是 否
精密零部件项
目
发动机精密零
部件研发中心 否 2,974.21 2,974.21 468.12 1,438.41 48.36% 2016/12/31 日 - 是 否
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
37,692.21 37,692.21 4,019.29 34,238.87 -- 7,580.34 24,994.28
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无
合计 37,692.21 37,692.21 4,019.29 34,238.87 7,580.34 24,99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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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3)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4,238.87 万元,募集资
金余额 3,453.34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633.74 万元。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四个
募投项目总投资规模 37,692.21 万元,已投入 34,238.87 万元,总体投资进度为
90.84%,还需投入 3,453.34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与尚需投入金额基本一致。
综上,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基本使用完毕,剩余前次募集资金远远低于本次
交易所需,因此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对促成本次交易具有重要意义。
(三)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合理性分析
1、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可利用的授信额度、其他融资渠道不能满足本次交
易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及中介费用支付的需求
(1)上市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及用途
1)上市公司货币资金余额概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上市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30,764.14 万元,其中,
库存现金 1.87 万元,银行存款 28,212.44 万元,其他货币资金 2,549.83 万元,其
他货币资金皆为票据保证金,用途受到限制。因此,目前上市公司可使用的货币
资金余额仅为 28,214.31 万元。
2)货币资金用途及未来支出计划
目前,上市公司货币资金主要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经营周转及未来
的研发和生产投入,具体如下:
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日常经营活动周转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3,453.33 万元,该部
分资金将专项用于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同时,上市公司未偿还短期借款余额为
2,600.00 万元,应付票据余额为 9,998.51 万元、未偿还应付账款余额为 24,950.81
万元。
② 未来的研发和生产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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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根据上市公司未来研发计划和发展战略,以及与主要客户签署的研发协议和
意向合同,上市公司未来三年拟开展的研发投资项目及所需资金如下:
序号 产品板块 主要客户 计划投资金额(万元)
1 电磁阀 上海通用、大众、奇瑞、上汽股份 3,150
2 中置式 VVT 上汽通用、航天三菱、广汽乘用车 12,436
3 中间锁止式 VVT 东安动力 1,100
4 VVL 上汽股份、吉利汽车 7,900
合计 24,586
综上,目前上市公司货币资金需求合计 65,588.65 万元,可使用货币资金余
额 28,214.31 万元,货币资金缺口 37,374.34 万元。因此,上市公司可用货币资
金余额不能满足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及中介费用的支付需求。
(2)上市公司可利用的授信额度、其他融资渠道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上市公司共获得绵阳市商业银行授信额度 2,600 万
元,短期借款 2,600 万元,尚未使用的授信额度为零。上述银行借款和授信额度
较小,且属于短期流动资金用途,难以满足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及中介
费用的支付的需求。
综上,上市公司目前自有资金以及可利用的授信额度将优先用于上市公司自
身的正常经营与外延式拓展。随着公司首次发行股份募集项目在 2016 年末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未来公司经营规模将进一步扩展,而且公司新开发项目 VVT、
喷嘴亦正处于增量上升期,未来公司营业资金需求不断增加,公司需保留相当资
金保证公司的持续经营。
公司在注重主营业务内生性增长的同时,也需要采取通过兼并收购等方式实
现外延式发展。未来上市公司将继续寻找优质的并购标的进行收购,保留一部分
可用于并购或吸收优秀行业人才资源的资金,对于上市公司实现外延式的发展战
略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为 55,241.18 万元、中介费用为 4,280 万元,
上述费用合计为 59,521.18 万元,支付金额较高,上市公司现有货币资金、可利
1-1-1-231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用的授信额度、其他融资渠道不能满足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及中介费用
的支付需求。
2、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产业化项目配套募集资金的必要性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本项目属于国家高新技术项目中功能性能源材料的开发,是国家“863”计
划、“973”计划和“十二五”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重点支持的领域,属于采用
动力锂离子电池替代镉镍电池关键技术及产品。
按照目前新能源汽车市场情况,以及国务院《汽车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
划(2012-2020)》提出的 2015 年和 2020 年新能源汽车累计销量达 50 万和 500
万的目标,我国 2015 年新能源汽车产量有望达到 25 万辆,新能源汽车及其核心
材料之一的锂电正极材料将迎来巨大的市场空间。随着车用动力锂电正极材料需
求的不断增长,2016 年升华科技动力锂离子电池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的产能将整
体出现较大缺口。本次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产业化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升华
科技抓住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历史机遇,实现升华科技全面向动力锂电的战略转
型。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产业化项目建设是升华科技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继续
保持行业领先地位的关键,是升华科技适应市场变化、延伸公司竞争优势和提高
升华科技未来盈利能力的必然选择。
(2)项目配套募集资金的必要性
1)升华科技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公司对比情况
升华科技与锂电池行业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对比情况如下:
资产负债率(%) 流动比率 速动比率
公司简称
2015.12.31 2014.12.31 2015.12.31 2014.12.31 2015.12.31 2014.12.31
国轩高科 54.69% 58.73% 1.66 1.11 1.48 0.90
骆驼股份 28.94% 30.05% 3.95 3.85 3.18 2.98
欣旺达 66.11% 67.44% 1.20 1.28 1.00 0.99
南都电源 51.53% 39.09% 1.29 2.05 0.94 1.51
亿纬锂能 28.71% 39.28% 2.33 1.91 1.91 1.35
1-1-1-232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圣阳股份 37.31% 48.11% 2.62 1.89 2.22 1.43
平均值 44.55% 47.12% 2.18 2.02 1.79 1.53
升华科技 46.70% 65.54% 1.74 4.76 1.57 3.46
升华科技资产负债率为 46.70%,略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 44.55%;而
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平均值分别为 1.74、1.57,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升华科技偿
债能力还有待提高。
2)升华科技业务发展较快,营运资金需求较高
按照目前新能源汽车市场情况,以及国务院《汽车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
划(2012-2020)》提出的 2015 年和 2020 年新能源汽车累计销量达 50 万和 500
万的目标,新能源汽车及其核心材料之一的锂电正极材料将迎来巨大的市场空
间。
升华科技业务发展速度较快,2014 年度、2015 年以及 2016 年 1-6 月,升华
科技营业收入分别为 7,599.45 万元、23,446.31 万元以及 25,540.69 万元。根据中
同华出具的《评估报告》,升华科技 2017 年、2018 年以及 2019 年收入分别为
100,157.49 万元、135,794.35 万元以及 150,568.28 万元,未来发展速度较快,营
运资金需求较高,从而增加了升华科技的资金压力。
3)升华科技未来拟投资项目较多,资金压力较大
本次募投项目“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产业化项目”(年产 1 万吨磷酸铁
锂)为标的公司新建 5 万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工程的一期工程。目前,
标的公司年产 5 万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工程建设项目已经过相关主
管部门审批同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备案程序,具体如下:
序号 文件名称 发文单位 文号
关于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 5 万吨
宜春经济技术开 宜区经发字
1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工程建设项目
发区经济发展局 [2015]107 号
备案的通知
关于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 5 万吨 宜春经济技术开 宜区经发字
2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工程建设项目 发区经济发展局 [2015]108 号
1-1-1-233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节能评估和审查的批复
关于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 50000
宜环评字
3 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工程建设项 宜春市环保局
[2016]62 号
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根据标的公司的建设计划,除一期工程 1 万吨生产线已经开始建设并计划在
2016 年底前分批建成投产,加上老厂区共可形成 16000 吨磷酸铁锂产能外,后
续 4 万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工程将于 2017 年开始陆续开工建设,其
中 2017 年完成新增 10000 吨产能建设并投产,2018 年开始 20000 吨产能建设,
计划在 2019 年投产。根据标的公司《年产 5 万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正极材料
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以及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关于江西升华
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 5 万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工程建设项目备
案的通知》,整个 5 万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工程建设项目预计投资总
额为 101,203.21 万元,扣除本次募投项目投入的一期工程投资额 32,603.83 万元,
未来 3 年内,升华科技还将有近 70,000 万元的资本性支出用于项目建设。升华
科技资金压力较大。
综上,若升华科技采用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投入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产
业化项目建设,则会导致升华科技资金压力进一步加大,且将影响升华科技未来
业务发展速度及投资能力,从而影响升华科技的盈利能力及市场地位。因此,本
次配套募集资金用于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产业化项目建设是必要、迫切的。
3、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上市公司及标的资产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
况相匹配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上市公司和升华科技的净资产分别为 94,175.61 万
元、30,956.97 万元,上市公司备考合并净资产为 247,804.04 万元。本次交易募
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92,125.01 万元,占上市公司备考合并净资产的比例为 37.18%。
上述募集配套资金与本次交易需求、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的经营情况匹配:
1、募集资金中的 55,241.18 万元用于支付本次交易费用和现金对价,与交易
的实际现金支付需求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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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募集资金中的 32,603.83 万元用于升华科技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产业
化项目,与该项目一期工程年产 10,000 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的建设规划一致;
(四)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投向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和中介机构费
用,剩余部分用于升华科技“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产业化项目”。
1、支付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升华科技 100%股权,交易总价为 210,000 万元,其
中需支付现金对价 55,241.18 万元,现金对价部分全部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支付。
2、支付中介机构费用
本次交易中发生的审计、评估、律师、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的服务费用,
合计约为 4,280 万元,该部分费用全部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支付。
3、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产业化项目建设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升华科技“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产业化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省宜春经济开发区
项目总投资 32,603.83 万元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32,603.83 万元
项目占地面积 26,200.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32,400.00 平方米,
项目规模及内容 其中包括磷酸铁锂厂房 24000 平方米、宿舍 4000 平方米、食
堂 1200 平方米及办公楼 3200 平方米等各种配套设施和建筑。
本项目为江西升华新建 5 万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工
该项目的产能规模 程的一期工程,设计磷酸铁锂产能为 1 万吨/年,其中第一批年
产 4000 吨/年磷酸铁锂的生产线将于 2016 年 7 月投产。
(2)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产业化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本项目属于国家高新技术项目中功能性能源材料的开发,是国家“863”计划、
“973”计划和“十二五”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重点支持的领域,属于采用动力锂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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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子电池替代镉镍电池关键技术及产品。
按照目前新能源汽车市场情况,以及国务院《汽车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
划(2012-2020)》提出的 2015 年和 2020 年新能源汽车累计销量达 50 万和 500
万的目标,我国 2015 年新能源汽车产量有望达到 25 万辆,新能源汽车及其核心
材料之一的锂电正极材料将迎来巨大的市场空间。随着车用动力锂电正极材料需
求的不断增长,2016 年升华科技动力锂离子电池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的产能将整
体出现较大缺口。本次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产业化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升华
科技抓住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历史机遇,实现升华科技全面向动力锂电的战略转
型。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产业化项目建设是升华科技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继续
保持行业领先地位的关键,是升华科技适应市场变化、延伸公司竞争优势和提高
升华科技未来盈利能力的必然选择。
(3)项目的具体投向、资金使用安排、使用计划进度及预期收益
升华科技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产业化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 32,603.83 万
元,具体投向和资金使用安排如下:
序号 投资内容 投资金额(万元) 投资比例(%)
一 建设投资合计 23,040.36 70.67
(一) 工程费用 21,741.69 66.68
1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6,108.00 18.73
1.1 厂房 3,996.00 12.26
1.2 宿舍 762 2.34
1.3 食堂 202.8 0.62
1.4 办公楼 1,147.20 3.52
2 设备费用 15,633.69 47.95
2.1 设备购置费用 15,478.90 47.48
2.2 设备安装工程费用 154.79 0.47
(二)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627.59 1.92
(三) 预备费 671.08 2.06
1 基本预备费 671.08 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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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二 流动资金 6,063.47 18.60
1 铺底流动资金 6,063.47 18.60
三 土地使用权 3,500.00 10.73
四 总投资 32,603.83 100.00
上述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中,土地使用权费用预计在 2016 年缴纳土地出让金
时使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在 2016
年至 2017 年两年建设期内随建设进度逐步投入。
该项目拟在江西建设磷酸铁锂生产基地,一期工程规划产能为 1 万吨/年,
第一批年产 4,000 吨磷酸铁锂生产线于 2016 年 7 月开始生产调试,未来预期收
益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年份 2016(9-12) 2017 2018 2019 2020
一、营业收入 10,852.93 40,045.06 74,765.04 89,538.96 89,538.96
二、营业总成本 8,057.17 30,256.50 55,742.49 67,160.05 68,439.54
三、营业利润 2,795.77 9,788.55 19,022.54 22,378.90 21,099.42
四、利润总额 2,795.77 9,788.55 19,022.54 22,378.90 21,099.42
五、净利润 2,187.01 7,604.24 14,735.33 17,357.74 16,464.92
(4)募集配套资金投入对升华科技业绩承诺期财务费用及承诺业绩实现情
况的影响
本次收益法评估中,考虑江西升华建设资金使用成本(一年期贷款利率),
如果江西升华使用配套募集资金,财务费用 2016 年至 2018 年将分别减少 234.26
万元、1253.32 万元、1253.32 万元;分别增加净利润 175.70 万元、939.99 万元、
939.99 万元。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预测财务费用(不考虑使用募集资金) 301.59 1,493.28 1,692.66
预测财务费用(考虑使用募集资金) 67.32 239.96 439.35
预测财务费用减少额 234.26 1,253.32 1,253.32
承诺利润 15,200.00 20,000.00 26,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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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预测净利润(不考虑募集资金) 15,140.47 19,872.11 26,056.75
考虑募集资金后的预测净利润 15,316.17 20,812.10 26,996.74
预测净利润的变化额 175.70 939.99 939.99
标的公司主要股东承诺升华科技未来三年的业绩分别为 1.52 亿元、2 亿元、
和 2.61 亿元,该等业绩承诺的实现,是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锂电池正极
材料磷酸铁锂产业化项目”的顺利实施为前提。因此,该等业绩承诺中包括了升
华科技因使用募集资金而需向上市公司支付的相关利息。
(5)项目主管部门批复情况
升华科技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产业化项目已取得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经济发展局《关于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5万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
正极材料工程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宜区经发字[2015]107号)、宜春经济技术
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关于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5万吨新能源汽车动
力电池正极材料工程建设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的批复》(宜区经发字[2015]108
号)、宜春市环保局《关于江西升华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50000吨新能源汽车
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宜环评字[2016]62
号)。除上述已履行的备案程序外,上述项目建设目前无需履行其他政府审批程
序。(五)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采用锁价方式发行
1、选取锁价方式发行的原因
(1)支持公司发展,确保本次交易完成
在成功收购升华科技100%股权后,公司产品线将得到扩充,盈利能力亦将
大幅提高,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并为公司未来资本运作和实现可持续良性发展
奠定坚实基础,因此本次交易能否成功对公司未来发展意义重大。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210,000 万元,其中现金对价部分 55,241.18
万元需用配套融资解决。考虑到募集配套资金金额较大,特别是在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29 日停牌后至今,资本市场出现较大波动,如果采取通过询价方式向不
超过 3 名符合条件的投资者非公开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方案,则很可能面临
发行失败导致本次交易无法进行的局面。因此,为支持公司发展,最大限度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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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因募集资金无法募足而导致交易失败的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安治富以锁价方式认
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的股份 31,667,684 股,认购总金额 52,125.0153,556.18
万元,占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 44.6356.58%。
(2)确保实际控制人的控制地位
本次交易前,安治富先生通过富临集团间接控制本公司39.35%的股份,同时
直接持有本公司7.70%的股份,合计控制本公司47.05%的股份,为本公司实际控
制人。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不参与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的股份,
则本次交易完成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将下降至33.21%,实际控制
人的控股比例将受到较大稀释。因此,为确保实际控制人的控制地位,公司控股
股东安治富以锁价方式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的部分股份。
(3)看好公司发展前景,增强投资者信心
公司控股股东通过锁价方式认购本次配套融资发行的部分股份,其认购的股
份限售期为36个月。虽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将承担较大的投资风险和付出较
大的机会成本,但也显示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有足够的信心带领上市公司在
未来获得良好的发展,也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信心。
2、锁价发行对象与上市公司、标的资产之间的关系
本次配套融资锁价发行对象系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安治富及特定投资者丛
菱令、厚扬启航,上述锁价发行对象与上市公司、标的资产的关联关系如下所示:
(1)本次交易配套融资认购方安治富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2)丛菱令、厚扬启航与上市公司无关联关系。
3、锁价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资金来源
本次配套融资锁价发行对象安治富、丛菱令、厚扬启航承诺其参与认购的资
金均为自有资金或合法筹集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
1、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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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同时募集的部分配套资金,所配套资金比例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 100%
的,一并由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超过 100%的,一并由发行审核委员
会予以审核。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升华科技
100%的股权,交易价格为 210,000 万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92,125.01 万
元,不超过本次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
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的规定。
2、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等问题与
解答》规定
(1)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等问题与解答》规定:“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应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考虑到并购重
组的特殊性,募集配套资金还可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中的现金对价;支付本
次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等。募
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比例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的 50%;并购重组
方案构成借壳上市的,比例不超过 30%。”
本次交易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92,125.01 万元,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
标的资产的现金对价和中介机构费用,剩余部分用于升华科技锂电池正极材料磷
酸铁锂产业化项目,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2)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等问题与解答》规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应当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募集配套资金部分应当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募集配套资金部分与购买资产部分应当分别定价,视为两次发行。具有保荐人资
格的独立财务顾问可以兼任保荐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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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方法、锁定期等符合《创业板发行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且本次交易独立财务顾问为申万宏源,具有保荐人资格。
(3)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等问题与解答》规定:“上市公司在披露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时,应结合以下
方面进行说明:上市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金额、使用进度、效益及剩余资金安排;
上市公司、标的资产报告期末货币资金金额及用途;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等财务
状况与同行业的比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金额是否与上市公司及标的资产现有生
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相匹配等。”
本节“(三)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合理性分析”已结合上述方面对
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必要性进行了分析。
(4)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等问题与解答》规定:“募集配套资金采取锁价方式发行的,上市公司还应披露
选取锁价方式的原因,锁价发行对象与上市公司、标的资产之间的关系,锁价发
行对象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资金来源。”
本节“五、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采用锁价方式发行”已对上述问题进行披露。
(七)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使用的分
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募集资金存储、使用、
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部分重要条款如下:
1、募集资金的存储
“第五条公司应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
户”),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
或用作其它用途。设置多个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司应当说明原因并提出保证高效
使用募集资金、有效控制募集资金安全的措施。同一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在同一专
户存储,募集资金专户数量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个数。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独立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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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公司因募投项目个数过少等原因拟增加募集资金专户数量的,应事先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申请并征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第六条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
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包
括以下内容:
(一)募集资金专户账号、该专户涉及的募集资金项目、存放金额和期限;
(二)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该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该
专户总额的5%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三)公司每月向商业银行获取银行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四)保荐机构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专户资料;
(五)保荐机构每季度对公司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
况;
(六)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向保荐机构出具银行对账单或通知专户大额支取
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保荐机构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保荐机构或者公司
均可单方面终止协议,公司可在终止协议后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
(七)保荐机构的督导职责、商业银行的告知、配合职责、保荐机构和商业
银行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方式;
(八)公司、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的权利和义务;
(九)公司、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的违约责任。
公司在上述协议签订后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协议主要内容。上
述协议在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的,公司自协议终止之日起一个月内与相关当事
人签订新的协议,并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后公告。”
2、募集资金使用
“第七条 公司应按照招股说明书或募集说明书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使用募集资金。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公司应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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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第八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
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
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进行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投资。
第九条 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审批、执行权限和程序规定如下:
(一)募集资金使用的依据是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方案;
(二)在决定召开股东大会之前,公司应通过有效的法人治理程序,拟订投
资项目和资金筹集计划。
1、公司管理部门会同保荐机构编制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方案;
2、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方案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的,公司董事会应听取保荐机构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对投资项目、资金筹集计
划提出的意见,充分讨论形成决议,并由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
3、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方案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须提交股东大会讨论
并形成决议的,论证及决定过程应有明确的责任人和必要的原始记录。
(三)公司总经理负责按照批准的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方案组织实施。使用
募集资金时,由总经理批准,财务中心负责执行。
公司应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募集资金被关联人占用或
挪用,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关联人利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条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
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前次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当年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过30%的,公司应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并在定期报
告中披露前次募集资金年度投资计划、目前实际投资进度、调整后预计分年度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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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资计划以及投资计划变化的原因等。
第十一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以下情形的,公司应对该项目的可行性、
预计收益等进行重新评估或估算,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并在最近一期定期
报告中披露项目的进展情况、出现异常的原因以及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
(三)超过前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
关计划金额50%;
(四)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的情形。
第十二条 公司决定终止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应尽快科学、审慎地选择
新的投资项目。
第十三条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的,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
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履行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
到账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发行申请文件已披露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且预先投入金
额确定的除外。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但应当符合以下条
件:
(一)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二)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三)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四)单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得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
(五)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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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须单独出具明确同意的意见。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
用,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
司债券等的交易。
第十五条 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并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以下内容: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包括募集资金的时间、金额及投资计划等;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四)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资金
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
正常进行的措施;
(五)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六)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超过本次募集资金金额10%以上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时,须经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应当在
2个交易日内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3、募集资金投向变更
“第十六条 公司存在以下情形的,视为募集资金投向变更:
(一)取消原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新项目;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五)实际投资金额与计划投资金额的差额超过计划金额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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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六)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条 公司应当经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变更募集资金投向。
公司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向原则上应当投资于主营业务。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审慎地进行拟变更后的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
行性分析,确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十九条 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应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
内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以下内容:
(一)原项目基本情况及变更的具体原因;
(二)新项目的基本情况、可行性分析、经济效益分析和风险提示;
(三)新项目的投资计划;
(四)新项目已经取得或尚待有关部门审批的说明(如适用);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意见;
(六)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
(七)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新项目涉及关联交易、购买资产、对外投资的,还应当比照相关规则的规定
进行披露。
第二十条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为合资经营的方式实施的,应当
在充分了解合资方基本情况的基础上,慎重考虑合资的必要性,并且公司应当建
立有效的控制制度。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用于收购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资产
(包括权益)的,应当确保在收购后能够有效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
公司应当披露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进行交易的原因、关联交易的定价政
策及定价依据、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以及相关问题的解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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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4、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五条 公司财务中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具体反映募
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
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
结果。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违规情形的,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公告内容
包括募集资金管理存在的违规情形、已经或可能导致的后果及已经或拟采取的措
施。
第二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包括闲置募
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和效果出具专项说明,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出具专项审核报告,专项审核报告应当在年度
报告中披露。
专项审核报告中应当对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使用情况与董事会的专项说
明内容是否相符出具明确的审核意见。如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核意见为“基
本不相符”或“完全不相符”的,公司董事会应当说明差异原因及整改措施并在
年度报告中披露。保荐人应当在专项审核报告披露后的10个交易日内对年度募集
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出具专项核查报告,核查报告应认真分析
注册会计师提出上述审核意见的原因,并提出明确的核查意见。公司应当在收到
核查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第二十七条 独立董事应当关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是否存在重大差异。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可以聘请会计师事
务所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公司应当全力配合专项审计工作,并承
担必要的审计费用。”
5、发行股份涉及收购资产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八条 公司以发行证券作为支付方式向特定对象购买资产的,应当
确保在新增股份上市前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产的所有权转移手续,公司聘请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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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师事务所应该就资产转移手续完成情况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第二十九条 公司以发行证券作为支付方式向特定对象购买资产或募集资金
用于收购资产的,相关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和履行涉及收购资产的相关承诺,包
括但不限于实现该项资产的盈利预测以及募集资产后公司的盈利预测。
第三十条 公司拟出售上述资产的,应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的相关规定,此外,董事会应当充分说明出售的原因以及对公司的影响,独
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就该事项发表明确表示同意的意见。
第三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说明报告期内涉及上述收购资产
的相关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若公司该项资产的利润实现数低于盈利预测的百分之十,应当在年度报告中
披露未达到盈利预测的原因,同时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及出具盈利预
测审核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就该事项作出专项说明;若公司该项资产的利润
实现数未达到盈利预测的百分之八十,除因不可抗力外,公司法定代表人、盈利
预测审核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相关股东(该项资产的原所有人)应当在股东大
会公开解释、道歉并公告。”
(八)本次配套融资失败的补救措施
1、本次配套融资失败的可能性较小
本次交易中,拟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92,125.01万元,安治富、丛菱令、厚扬
启航已与公司分别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以锁价方式认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
发行的股份,安治富、丛菱令、厚扬启航亦具备缴纳认购款项的能力,因此,本
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失败风险较小。
2、配套融资失败的补救措施
如果募集配套资金出现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情形,上市公司将根
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采用银行贷款、发行债券等多种方式解决资金需求。
(九)标的资产收益法评估是否考虑了募集配套资金投入带来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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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交易标的收益法评估没有考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投入对交易标的价值的影
响。
本次交易中升华科技估值、业绩承诺、业绩承诺考核时对配套募集资金使用
以及相关利息费用安排的情况如下:
1、升华科技估值的情况
由于本次重组交易并不以配套募集资金项目为前提。因此评估师采用收益法
对升华科技进行估值时,不能假设升华科技相关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于本次配套
募集资金,否则若本次配套募集资金项目募集失败,则会对升华科技未来现金流
量产生影响,从而影响估值的合理性。
因此,评估师对升华科技未来现金流量进行预测时,假设升华科技拟建设项
目及后续经营的资金来源于其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并对相关银行借款的利息支
出情况进行了测算,并记入升华科技评估价值中。
所以,升华科技估值时,并未考虑使用配套募集资金的情况,该假设是合理、
谨慎的。
2、业绩承诺的情况
升华科技相关业绩承诺主体承诺标的公司每年度实现的经审计并扣除非经
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 1.52 亿元、2.0 亿元和 2.61 亿元,
三年承诺期累计实现的扣非净利润不低于 6.13 亿元。
该业绩承诺的出具也未考虑使用配套募集资金的影响,而同样假设升华科技
未来所需建设、营运资金来源于升华科技自有资金或银行借款。其原因与估值未
考虑配套募集资金使用的原因一致,即由于本次重组交易并不以配套募集资金项
目为前提。若本次配套募集资金项目募集失败,升华科技业绩承诺主体仍应履行
相关承诺。
3、业绩承诺考核时的情况
若本次配套募集资金项目募集成功,根据富临精工配套募集资金用途,其中
32,603.83 万元将用于升华科技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产业化项目的建设。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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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临精工在对升华科技未来三年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考核时,将考虑上述资金使用
成本,即升华科技使用上述资金时需支付利息,并据此测算升华科技业绩完成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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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六节 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一、交易标的评估基本情况
(一)评估结论
根据中同华出具的《评估报告》,升华科技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后账面净资产(母公司)合计为 25,043.40 万元,收益法评估值为 211,000.00 万
元,评估增值 185,956.60 万元,增值 742.54%;市场法评估值 234,000.00 万元,
评估增值 208,956.60 万元,评估增值率 834.38%。
本次评估以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的评估结论,标的资产股东全部权益
评估结果为 211,000.00 万元。
(二)评估方法的选择及其合理性分析
1、评估方法的种类及适用条件
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包括收益法、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
收益法适用的前提条件是:(1)被评估对象的未来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可
以用货币衡量;(2)资产拥有者获得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也可以预测并可以
用货币衡量;(3)被评估对象预期获利年限可以预测。
市场法适用的前提条件是:(1)存在一个活跃的公开市场且市场数据比较
充分;(2)公开市场上有可比的交易案例。
资产基础法适用的前提条件是:(1)被评估对象处于继续使用状态或被假
定处于继续使用状态;(2)能够确定被评估对象具有预期获利潜力;(3)具备
可利用的历史资料。
2、评估方法的选取
升华科技经营业务主要是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
考虑到被评估企业所属行业特性,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无法涵盖诸如客户资源、
商誉、人力资源、技术业务能力等无形资产的价值,不能全面、合理的体现企业
的整体价值,收益法和市场法则可以相对全面、合理的体现企业的整体价值。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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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司经过几年的发展,已具有一定规模,拥有一定的获利能力,其管理层能够对未
来年度的盈利状况进行预测,具备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评估的条件。因此,本次
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
3、评估结论确定的方法
收益法是从未来收益的角度出发,以被评估单位现实资产未来可以产生的收
益,经过风险折现后的现值和作为被评估企业股权的评估价值。市场法则是根据
与被评估单位相同或相似的对比公司近期交易的成交价格,通过分析对比公司与
被评估单位各自特点分析确定被评估单位的股权评估价值,市场法的理论基础是
同类、同经营规模并具有相同获利能力的企业其市场价值是相同的(或相似的)。
收益法与市场法评估结果均涵盖了诸如客户资源、商誉、人力资源、技术业务能
力等无形资产的价值,但市场法对企业预期收益仅考虑了增长率等有限因素对企
业未来价值的影响,并且其价值乘数受股市波动的影响较大。
因此,本次评估确定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作为升华科技最终评估价值。
(三)评估增值原因分析
升华科技属于化工产品制造公司,目前的净资产值仅反映现有业务的已经投
入的资产数,而收益法是从未来收益的角度出发,以被评估企业现实资产未来可
以产生的收益,经过风险折现后的现值作为被评估企业股权的评估价值,净资产
是按资产的历史成本为基础计价,难以客观合理地反映被评估企业所拥有的技
术、商誉、品牌、市场和客户资源、人力资源、特殊的管理模式和管理方式等在
内的企业整体价值,因此评估增值,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技术与行业经验优势
升华科技掌握磷酸铁锂正极复合材料制备的核心技术,并申请了专利保护,
该技术生产的产品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竞争力。同时,升华科技从事锂电池正极材
料行业时间较长,积累了一定的行业经验,具备一定的竞争优势。
(2)优质的客户资源
升华科技多年来服务于锂电池制造企业,积累了一定的客户资源,建立了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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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入的合作关系。
二、收益法评估说明
(一)收益法估值模型
收益法是基于一种普遍接受的原则。该原则认为一个企业的整体价值可以用
企业未来现金流的现值来衡量。收益法评估中最常用的为折现现金流模型,该模
型将资产经营产生的现金流用一个适当的折现率折为现值。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通过将被评估企业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
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收益法的基本公式为:
E BD
式中:E 为被评估企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D 为评估对象的付息债务价值;
B 为被评估企业的企业价值:
B P Ci
式中:ΣCi 为被评估企业基准日存在的长期投资、其他非经营性或溢余性资
产的价值;P 为被评估企业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n
R Pn
P i (1 ir )i
1
(1 r )n
式中:Ri:被评估企业未来第 i 年的预期收益(自由现金流量);r:折现率
(WACC,加权平均资本成本);Pn:终值;n:未来预测期。
(二)评估假设前提
本次评估是建立在一系列假设前提基础上的。下面是其中一些主要的假设前
提:
1、持续经营假设。持续经营在此是指升华科技的生产经营业务可以按其现
状持续经营下去,并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发生重大改变。
2、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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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
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
场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础。
3、在本次评估假设前提下,依据本次评估目的,确定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
为市场价值,不考虑本次评估目的所涉及的经济行为对企业经营情况的影响。
4、本次评估基于现有的国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以及金融政策,不考虑
评估基准日后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
5、本次评估基于升华科技未来的经营管理团队尽职,并继续保持现有的经
营管理模式经营,升华科技的经营活动和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各种
经营活动合法,并在未来可预见的时间内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6、本次评估预测是基于现有市场情况对未来的合理预测,不考虑今后市场
发生目前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和波动。如政治动乱、经济危机、恶性通货膨胀等。
7、本次评估假设升华科技提供的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8、本次评估假设股东所控制被评估企业现金流于年度内均匀流入或流出。
当上述条件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三)财务报表的审查与调整
财务报表的审查与调整是指评估人员对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财务报表进行必
要的审查,对其资产和收益项目根据评估的需要进行必要的分类或调整。
1、非经营性资产
非经营性资产在这里是指对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没有直接“贡献”的资产。
非经营性资产的另一种形态为暂时不能为主营业务贡献的资产或对企业主营业
务没有直接影响的资产,如在建工程、超常持有的现金和等价证券、长期闲置资
产等。经核查,升华科技存的非经营性资产为其他应付款 0.2 万元。
2、负息负债
负息负债是指那些需要支付利息的负债,包括银行借款、发行的债券等。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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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息负债还应包括其他一些融资资本,这些资本本应该支付利息,但由于是关联方
或由于其他方面的原因而没有支付利息等。经核查,升华科技的付息负债共计
6,132.86 万元。
(四)收益法具体评估过程
1、收益预测说明
对未来五年及以后年度收益的预测是由升华科技管理当局提供的。评估人员
分析了管理当局提出的预测数据并与管理当局讨论了有关预测的假设、前提及预
测过程,基本采纳了管理当局的预测。
主要项目预测情况如下:
(1)营业收入的预测
母公司及其子公司-江西升华营业收入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为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和三元材料的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为原材料废弃包装物的销售。
1)磷酸铁锂的预测
①从磷酸铁锂的市场需求来看,行业发展速度较快,市场需求强劲。
升华科技的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生产。2007 年以来,随
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相关政策的逐步落实,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均大幅增长,
2015 年产量达 37.90 万辆,同比增长 351.73%,占全球新能源汽车总产量的比重
由 2014 年的 24.01%增长至 54.77%,我国成为了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车产销国。
另外,根据国务院印发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
年)》,到2020年,我国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生产能力达200万辆、
累计产销量超过500万辆。因此可以合理预期,未来5年(2016-2020年),我国新
能源汽车产量依然将保持快速增长,从而将带动动力锂电池以及动力电池正极材
料的需求量快速增长。
综上,未来几年,新能源汽车行业将保持持续快速的增长趋势,从而带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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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正极材料产业快速发展,为升华科技的快速发展以及盈利水平
的持续快速增长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
②在行业快速发展的带动下,升华科技下游客户目前均处于快速扩张状态,
对磷酸铁锂的需求持续上升
根据升华科技的统计和分析,主要客户未来三年的扩展需求计划情况如下:
2016 年月 2017 年月 2018 年月
序号 客户 扩展计划 投资地 需求量(吨 需求量(吨 需求量(吨
/月) /月) /月)
投资 125 亿,锂电
1 中航锂电 池 2015-2017 分三 常州金坛 800 1,500 5,000
期建设
2 南都电源 500 500 500
4 月份新余投产,8 深圳、新余、
3 沃特玛 3,000 3,000 3,000
月份渭南投产 东莞
4 新太行 6 月份新乡投产 新乡 120 120 120
合 计 4,420 5,120 8,620
目前升华科技磷酸铁锂年产能仅约 6,100 吨,子公司江西升华首批生产线投
产后也仅为 4,000 吨,结合上述主要客户的需求,可预见升华科技的主要产品未
来一定时间内将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
③升华科技根据市场情况稳步提升产能
升华科技产能的扩产是实现业绩承诺的重要基础与保障,升华科技根据市场
需求情况逐步扩张产能:通过江西生产基地建设,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将磷酸铁锂
设计生产能力从 2015 年的 6,100 吨/年逐步提升至 16,100 吨/年。
Ⅰ.湖南醴陵(即母公司所在地)生产基地已于 2015 年 12 月全部投产,未
来几年,磷酸铁锂及三元材料的产能约分别为 6100 吨/年以及 600 吨/年。
Ⅱ.江西宜春生产线目前已开工建设,设计磷酸铁锂产能为 1 万吨/年,其中
第一批年产 4000 吨/年磷酸铁锂的生产线将于 2016 年 9 月正式生产,全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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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预计于 2017 年全部投产,产能将逐年释放。
④升华科技正在执行的订单情况
截止 2016 年 6 月末,升华科技框架协议及正在执行的订单情况如下所示:
Ⅰ销售框架合同
升华科技与沃特玛签订了《年度采购合同》,约定沃特玛 2016 年度磷酸铁锂
年度采购总量为 5,000 吨,具体规格、数量及价格等信息以采购订单为准。
升华科技于中航锂电签订了《中航锂电 2016 年采购框架协议》,约定中航锂
电 2016 年度磷酸铁锂的最低总用量为 2,000 吨。
Ⅱ正在执行的订单情况
单位:吨
客户名称 产品名称 合同数量 未发货数量
河南新太行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磷酸铁锂 90.00 10.00
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 磷酸铁锂 560.00 196.00
深圳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 磷酸铁锂 2,102.00 456.00
深圳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 磷酸铁锂 1,347.00 630.00
综上,升华科技正在执行的销售订单、已签订框架协议的订货量已超过升华
科技现有产能,呈现供不应求的情况。随着本次募投项目“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
铁锂产业化项目”(即江西生产线)的投产,公司产能逐步释放,现有订单和合
同逐步执行,将有力保证升华科技承诺业绩的实现。
2)三元材料的预测
虽然目前三元材料在升华科技的占比较小,且盈利水平较磷酸铁锂偏低,但
其仍为重要的锂电池正极材料之一。升华科技正在着力提升产品性能,为今后大
规模高性能后三元材料量产做好充分准备。故预测中仅考虑了现有 600 吨/年的
产能,预计 2018 年后全部达产。
磷酸铁锂和三元材料 2016 年至 2020 年的收入预测情况如下:
1-1-1-25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单位:吨、万元
预测数据
项目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产能 6,100.00 6,100.00 6,100.00 6,100.00 6,100.00
产量 6,000.00 6,000.00 6,000.00 6,000.00 6,000.00
母
产能利用率 98.36% 98.36% 98.36% 98.36% 98.36%
公
销量 6,000.00 6,000.00 6,000.00 6,000.00 6,000.00
司
磷 产销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酸 收入 54,256.41 53,985.13 53,715.20 53,715.20 53,715.20
铁 产能 4,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10,000.00
锂 江 产量 1,200.00 4,450.00 8,350.00 10,000.00 10,000.00
西 产能利用率 30.00% 44.50% 83.50% 100.00% 100.00%
升 销量 1,200.00 4,450.00 8,350.00 10,000.00 10,000.00
华 产销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收入 10,851.28 40,038.97 74,753.66 89,525.34 89,525.34
产能 600.00 600.00 600.00 600.00 600.00
三 产量 400.00 500.00 600.00 600.00 600.00
母
元 产能利用率 66.67% 83.33% 100.00% 100.00% 100.00%
公
材 销量 400.00 500.00 600.00 600.00 600.00
司
料 产销率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收入 4,918.02 6,116.78 7,303.44 7,303.44 7,303.44
主营业务收入
70,025.71 100,140.88 135,772.30 150,543.98 150,543.98
预测总额
3)原材料废弃包装物评估预测依据
升华科技的其他业务收入为处理原材料废弃包装物的收入。
原材料废弃包装物使用量与原材料使用量呈正相关关系,而原材料使用量又
与销售收入呈正相关关系,因此母公司预测期处理原材料废弃包装物的收入,采
用 2014 年、2015 年原材料废弃包装物与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乘以预测期产品销
售收入得出。同时,子公司截止评估基准日尚处于建设期,鉴于其将由同一团队
管理,生产工艺相同,子公司预测期原材料废弃包装物收入以母公司相关比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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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预测依据。
其他业务收入预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金额 12.00 16.61 22.05 24.30 24.30
其他业务收入的规模及占总额比均较小。
升华科技合并营业收入预测情况如下:
未来预测数据
序号 产品名称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一 主营业务收入
1 磷酸铁锂 65,107.69 94,024.10 128,468.86 143,240.54 143,240.54
2 三元材料 4,918.02 6,116.78 7,303.44 7,303.44 7,303.44
小计 70,025.71 100,140.88 135,772.30 150,543.98 150,543.98
二 其他业务收入
1 废弃包装物 12.00 16.61 22.05 24.30 24.30
总计 70,037.71 100,157.49 135,794.35 150,568.28 150,568.28
4)工信部做出“暂停三元锂电池客车列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
录”的决定对三元材料收入预测准确性的影响
①工信部相关决定将降低三元材料作为动力电池材料的总体市场需求
由于我国在三元材料领域的研发起步较晚,用于客车的安全性开发和验证还
不够,出于安全性问题的考虑,2016 年 1 月,工信部做出“暂停三元锂电池客
车列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决定。
该决定一定程度上会减少三元锂电池的总体市场需求量,进而影响到三元材
料。但锂电池市场的整体市场需求强劲,三元材料的市场需求会转化为其他类型
材料,其中主要是磷酸铁锂。三元锂电客车暂停列入推荐目录,反而将有利于磷
酸铁锂系列产品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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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②三元材料在整个行业及升华科技的占比均较小
根据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发布的《动力锂离子电池行业研究年度报
告(2015)》,2015 年国内车用动力电池三元材料占比仅约 15%,三元材料在整
个行业使用量占比较小。
三元材料仅按升华科技目前已有产能配置预测,预测销售量与预测销售收入
占比均较小。
2016-2020 年预测情况如下:
预测数据
产品 项目 单位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磷酸 销量 吨 7,200.00 10,450.00 14,350.00 16,000.00 16,000.00
铁锂 收入 万元 65,107.69 94,024.10 128,468.86 143,240.54 143,240.54
三元 销量 吨 400.00 500.00 600.00 600.00 600.00
材料 收入 万元 4,918.02 6,116.78 7,303.44 7,303.44 7,303.44
销量 吨 7,600.00 10,950.00 14,950.00 16,600.00 16,600.00
总计
收入 万元 70,025.71 100,140.88 135,772.30 150,543.98 150,543.98
三元 销量 5.26% 4.57% 4.01% 3.61% 3.61%
材料
占比 收入 7.02% 6.11% 5.38% 4.85% 4.85%
③升华科技的三元材料拥有稳定客户,且最终客户及产品不在暂停之列
目前升华科技的三元材料主要销售给光宇电源,经实地走访,确认其采购三
元材料后主要应用于乘用车的生产,而工信部的相关决定主要针对“三元锂电池
客车”,因此标的公司三元材料的最终客户及产品不在暂停之列,不受工信部相
关决定的影响。
报告期内,升华科技销售至光宇电源的三元材料及占总额比情况如下: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总销售量(吨) 98.90 298.00 69.00
其中 ,销售给光宇电源(吨) 97.40 292.75 42.00
占比 98.49% 98.24% 6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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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综上,工信部做出“暂停三元锂电池客车列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
目录”的决定,将对三元材料作为锂电池正极材料的总体市场需求产生一定影响,
但三元材料在目前整个新能动力电池行业及升华科技的占比均较小,对目前升华
科技业绩实现的准确性没有实质性影响。
此外,升华科技目前正加紧开展对三元材料安全性能的研究,并做好了量产
的准备,工信部对其进入新能源客车政策放开后,三元材料也将成为未来正极材
料需求的另一个主要方向,升华科技为此也规划并预留了未来三元材料大规模量
产的产能配置。
(2)营业成本的预测
分磷酸铁锂、三元产品分别预测。各产品的生产成本按材料费、燃料动力费、
人工费、制造费用进行预测,其预测思路如下。
1)材料费
分主要材料和辅料分别预测,主要原材料耗量根据吨产品耗量乘以产品生产
量得出,原材料耗量乘以原材料单价得出原材料金额。原材料吨产品耗量参考历
史年数生产数据确定,原材料单价根据目前市场价确定,并考虑未来年度一定的
上涨幅度。
辅料,通过吨产品耗费金额乘以生产量来进行预测,吨产品耗费金额考虑一
定的上涨。
2)燃料动力费
燃料动力费包括电力、燃气费。电力、燃气费,通过预测吨产品耗量,乘以
预测年度的产品生产量得出年度总耗量,年度总耗量乘以预测单价得出年度总燃
料动力费。电力、燃气单价在历史年度的基础考虑一定的上涨。
3)人工费
人工费中的工资通过预测生产工人的人数乘以工人年薪得出,五险一金等工
资附加费,公司根据当地缴费基数乘以政府规定的缴费标准进行预测。工人年薪
及未来年度缴费基准在目前的基础上考虑一定的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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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4)制造费用
主要包括生产辅助车间的人工费、办公费、低值易耗品、水费、福利费、运
输费、维修费等。生产辅助车间的人工工资根据生产车间人数乘以人工平均工资
得出,五险一金等工资附加费,公司根据当地缴费基数乘以政府规定的缴费标准
进行预测。工人年薪及未来年度缴费基准在目前的基础上考虑一定的上涨。
办公费、低值易耗品、水费运输费等根据历史年度与销售收入的比例乘以预
测年度的销售收入进行预测。
综上,合并营业成本预测情况如下:
未来预测数据
序号 产品名称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一 主营业务成本
1 磷酸铁锂 41,144.83 59,826.04 81,942.01 91,519.33 92,011.23
2 三元材料 4,384.30 5,535.13 6,712.26 6,782.12 6,797.04
二 其他业务成本
营业成本合计 45,529.13 65,361.16 88,654.28 98,301.45 98,808.27
(3)营业税金及附加预测
营业税金及附加主要包括城建税、教育费及(缴纳依据为应缴增值税),本
次按统一预测,即税率分别为 7%、5%。
项目 计税依据 税率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增值税 7%
教育费附加 应纳增值税 3%
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纳增值税 2%
(4)销售费用、管理费用预测
销售费用主要包括销售人员工资及附加、差旅费、广告宣传费、业务招待
费、交通费、展览费、折旧费、运输费、物料消耗、福利费等。
管理费用主要包括工资及附加、办公费、通讯费、差旅费、保险费、招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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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费、交通费、水电费、费用性税金、折旧费、审计评估费、物料消耗、研发费
用、无形资产摊销、福利费、维修费环保污染费、律师诉讼费等等。
母公司的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依据 2014 年及 2015 年实际发生额,考虑业
务收入的增长和物价因素进行预测。子公司的管理费用参照母公司历史年度实
际发生额进行预测。
(5)财务费用预测
升华科技的财务费用主要为利息和手续费。银行利息,主要根据企业的投
资扩产计划借款额乘以借款利率进行预测,票据利息根据母公司历史数据,结
合企业的计划生产量,进行预测。手续费考虑业务收入的增长,进行预测。
(6)所得税预测
升华科技,2013 年 11 月 1 日取得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
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编号 GF201343000088,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升华科技未来年度所
得税率按 15%预测,江西升华所得税率按 25%预测。
(7)折旧/摊销
本次评估根据升华科技资产具体特点及折旧年限确定未来的折旧/摊销额。
(8)资本性支出预测
资本性支出是企业生产经营正常发展的情况下,企业每年需要进行的资本性
支出。本次评估评估师采用如下方式预测资本性支出:
正常固定资产的更新:本次评估评估师采用局部设备更新的方法预测,参照
设备、其他无形资产的年折旧额考虑更新性支出。
对于扩产性支出:评估师根据管理层确定的投资计划进行预测。
升华科技 2016 年、2017 年资本性支出分别为 14,449.23 万元和 10,949. 23
万元(不含增值税),考虑增值税后 2016 年、2017 年资本性支出分别为 15,680.18
万元和 12,180.18 万元。母子公司的资本性支出情况如下:
1-1-1-263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①母公司的资本性支出预测
截止评估基准日,升华科技母公司磷酸铁锂的年产能为 6,100 吨,三元材料
为 600 吨。根据规划,母公司将维持目前产能,子公司江西升华作为主要扩产基
地,故母公司的资本性支出主要系固定资产的维护更新支出。
母公司 2016 年及 2017 年资本性支出预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预测数据
项 目
2016 年 2017 年
机械设备 512.82 512.82
电子设备 29.91 29.91
运输设备 17.09 17.09
软件支出 5.00 5.00
合 计 564.83 564.83
母公司的资本性支出预测,考虑了维持现有产能所需固定资产的更新性支
出,与现有固定资产的规模相匹配。
②子公司江西升华资本性支出预测
江西升华仍处于建设过程中,资本性支出主要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预
测。根据该报告,首期为四条生产线,设计产能 4,000 吨/年,计划于 2016 年 9
月正式投产,投产后开始实施剩余生产线的建设。2016 年至 2017 年,资本性支
出预计主要包括全部土地使用期,首期的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并预计将于两
年内均匀支出:
单位:万元
预测数据
项 目
2016 年 2017 年
机械设备 6,531.49 6,531.49
电子设备 64.10 64.10
运输设备 85.47 85.47
1-1-1-264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房屋建筑物 3,703.34 3,703.34
土地使用权 3,500.00 -
合 计 13,884.40 10,384.40
2、企业自由现金流的预测
企业自由现金流 = 净利润+利息支出×(1-所得税率)+折旧及摊销-年
资本性支出-年营运资金增加额
(1)净利润的预测
根据以上各收益指标的预测值,可以直接求得未来每年的净利润。
净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所得税。
(2)营运资金增加预测
营运资金的预测,通过分析企业历史年度流动资产及流动负债各项目周转
率,同时考虑未来年度企业预计的账期,在历史水平基础上结合企业目前及未来
发展进行相应调整,通过计算一个资金周转周期内所需的资金,确定每年企业营
运资金需求量。
(3)终值预测
终值是企业在 2020 年预测经营期之后的价值。假定企业的经营在 2020 年后
每年的经营情况趋于稳定。
(4)现金流预测结果
1)毛现金流情况
单位:万元
未来预测
项目名称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稳定期
营业收入 70,037.71 100,157.49 135,794.35 150,568.28 150,568.28 150,568.28
营业收入增长率 163.04% 43.01% 35.58% 10.88% 0.00% 0.00%
1-1-1-265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营业成本 45,529.13 65,361.16 88,654.28 98,301.45 98,808.27 98,808.27
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65.01% 65.26% 65.29% 65.29% 65.62% 65.62%
营业税金及附加 399.77 452.95 842.74 927.06 907.96 907.96
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收入 0.57% 0.45% 0.62% 0.62% 0.60% 0.60%
毛利润 24,108.81 34,343.37 46,297.33 51,339.78 50,852.05 50,852.05
销售费用: 1,564.01 2,552.08 3,869.16 4,676.59 5,009.41 5,009.41
销售费用/营业收入 2.23% 2.55% 2.85% 3.11% 3.33% 3.33%
管理费用 3,834.43 5,856.38 8,171.94 9,322.80 10,049.40 10,049.40
管理费用/营业收入 5.47% 5.85% 6.02% 6.19% 6.67% 6.67%
财务费用 813.72 1,853.92 2,058.57 2,153.41 2,153.41 2,153.41
财务费用/营业收入 1.16% 1.85% 1.52% 1.43% 1.43% 1.43%
资产减值损失 -- -- -- -- -- --
投资收益 -- -- -- -- -- --
营业利润 17,896.65 24,081.00 32,197.67 35,186.98 33,639.83 33,639.83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 25.55% 24.04% 23.71% 23.37% 22.34% 22.34%
营业外收入 -- -- -- -- -- --
营业外支出 -- -- -- -- -- --
利润总额 17,896.65 24,081.00 32,197.67 35,186.98 33,639.83 33,639.83
应交所得税 2,756.17 4,208.88 6,140.92 6,819.22 6,391.80 7,563.32
税后收益 15,140.47 19,872.11 26,056.75 28,367.76 27,248.04 26,076.51
加:利息支出*(1-所得税率) 645.00 1,406.25 1,560.27 1,623.90 1,623.90 1,588.81
折旧/摊销 1,294.72 2,377.12 2,814.25 2,875.04 2,905.80 2,698.09
毛现金流 17,080.20 23,655.48 30,431.27 32,866.69 31,777.74 30,363.41
毛现金流(调整后) 16,986.12 23,655.48 30,431.27 32,866.69 31,777.74 30,363.41
2)净现金流情况
单位:万元
未来预测数据
项目名称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终值
毛现金流 (1) 16,986.12 23,655.48 30,431.27 32,866.69 31,777.74 30,363.41
1-1-1-266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减:资本性支出 (2) 14,449.23 10,949.23 564.83 564.83 564.83 859.80
营运资金增加
(3) 3,300.89 10,873.56 13,101.73 5,317.01 117.17 0.00
(减少)
净现金流 (4)=(1)-(2)-(3) -764.00 1,832.69 16,764.71 26,984.85 31,095.74 266,133.88
3、折现率的预测
折现率,又称期望投资回报率,是基于收益法确定评估价值的重要参数。由
于被评估单位不是上市公司,其折现率不能直接计算获得。因此本次评估采用选
取对比公司进行分析计算的方法估算被评估单位期望投资回报率。为此,第一步,
首先在上市公司中选取对比公司,然后估算对比公司的系统性风险系数 β
(Levered Beta);第二步,根据对比公司资本结构、对比公司β 以及被评估单
位资本结构估算被评估单位的期望投资回报率,并以此作为折现率。
(1)对比公司的选取
由于本次评估的被评估企业为盈利企业,并且在基准日前三年连续盈利,并
且主营业务为动力电池正极材料的生产、销售,因此在本次评估中,评估师初步
采用以下基本标准作为筛选对比公司的选择标准:
对比公司近一年经营为盈利公司;
对比公司必须为至少有两年上市历史;
对比公司只发行人民币 A 股;
对比公司所从事的行业或其主营业务为锂电池原材料生产或者受相同经
济因素的影响,并且主营该行业历史不少于2年。
根据上述四项原则,评估师利用 Wind 数据系统进行筛选,最终选取了以下
3 家上市公司作为对比公司: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及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加权资金成本的确定(WACC)
WACC(Weighted Average Cost of Capital)代表期望的总投资回报率。它是
期望的股权回报率和所得税调整后的债权回报率的加权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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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在计算总投资回报率时,第一步需要计算,截至评估基准日,股权资金回报
率和利用公开的市场数据计算债权资金回报率。第二步,计算加权平均股权回报
率和债权回报率。
1)股权回报率的确定
为了确定股权回报率,评估师利用资本定价模型(Capital Asset Pricing Model
or “CAPM”)。CAPM 是通常估算投资者收益要求并进而求取公司股权收益率
的方法。它可以用下列公式表述:
Re=Rf+β×ERP+Rs
其中:Re 为股权回报率;Rf 为无风险回报率;β 为风险系数;ERP 为市场风
险超额回报率;Rs 为公司特有风险超额回报率
①确定无风险收益率
国债收益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因为持有该债权到期不能兑付的风险很
小,可以忽略不计。
评估师在沪、深两市选择从评估基准日到国债到期日剩余期限超过 10 年期
的国债,并计算其到期收益率,取所有国债到期收益率的平均值 4.12%作为本次
评估无风险收益率。
②确定股权风险收益率
股权风险收益率是投资者投资股票市场所期望的超过无风险收益率的部分。
评估师采用 2005-2014 年的沪深 300 指数成份股收益的几何平均值,计算加权平
均的市场股权超额收益率为 8.21%。
③确定对比公司相对于股票市场风险系数β (Levered β )
目前中国国内 Wind 资讯公司是一家从事于 β 的研究并给出计算 β 值的计算
公式的公司。本次评估评估师是选取该公司公布的 β 计算器计算对比公司的 β
值,股票市场指数选择的是沪深 300 指数,选择沪深 300 指数主要是考虑该指数
是国内沪深两市第一个跨市场指数,并且组成该指数的成份股是各行业内股票交
易活跃的领头股票。选择该指数最重要的一个原因是评估师在估算国内股票市场
1-1-1-268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ERP 时采用的是沪深 300 指数的成份股,因此在估算 β 值时需要与 ERP 相匹配,
因此应该选择沪深 300 指数。
④计算对比公司 Unlevered β 和估算被评估单位 Unlevered β
根据以下公式,评估师可以分别计算对比公司的 Unlevered β:
Unleveredβ=Leveredβ/[1+(1-T)×D/E]
式中: D-债权价值;E-股权价值;T-适用所得税率。
将对比公司的 Unleveredβ 计算出来后,取其平均值作为被评估单位的
Unleveredβ。
⑤确定被评估单位的资本结构比率
在确定被评估企业目标资本结构时评估师参考了以下两个指标:
A、对比公司资本结构平均值;
B、被评估企业自身账面价值计算的资本结构。
最后选择对比公司资本结构平均值作为被评估企业目标资本结构。
⑥估算被评估单位在上述确定的资本结构比率下的 Levered β
评估师将已经确定的被评估单位资本结构比率代入到如下公式中,计算被评
估单位 Leveredβ:
Leveredβ= Unleveredβ×[1+(1-T)×D/E]
式中:D-债权价值;E-股权价值;T:适用所得税率;
⑦估算公司特有风险收益率 Rs
采用资本定价模型一般被认为是估算一个投资组合(Portfolio)的组合投资
回报率,资本定价模型不能直接估算单个公司的投资回报率,一般认为单个公司
的投资风险要高于一个投资组合的投资风险,因此,在考虑一个单个公司或股票
的投资收益时应该考虑该公司的针对投资组合所具有的全部特有风险所产生的
超额回报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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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目前国际上将公司全部特有风险超额收益率进一步细化为公司规模溢价
(Size Premium)RPs 和特别风险溢价 RPu,即:
Rs = RPs RPu
其中公司规模溢价 RPs 为公司规模大小所产生的溢价,主要针对小公司相
对大公司而言,由于其规模较小,因此对于投资者而言其投资风险相对较高。除
规模风险外,公司具有的一些非系统的特有因素所产生风险的风险溢价或折价
RPu,主要包括客户集中度过高的风险以及磷酸铁锂动力电池制造技术被新技术
代替的风险等,综合考虑,公司特有风险超额收益率按 3%预测。
⑧ 计算现行股权收益率
将恰当的数据代入 CAPM 公式中,评估师就可以计算出对被评估单位的股
权期望回报率。
2)债权回报率的确定
评估师结合近期一年期贷款利率和企业融资能力因素,评估师采用 4.35%作
为债权年期望回报率。
3)被评估企业折现率的确定
股权期望回报率和债权回报率可以用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总资本加权平均
回报率。权重评估对象实际股权、债权结构比例。总资本加权平均回报率利用以
下公式计算:
E D
WACC Re Rd (1 T )
DE DE
其中: WACC 为加权平均总资本回报率;E 为股权价值;Re 为期望股本回
报率;D 为付息债权价值;Rd 为债权期望回报率;T 为企业所得税率。
考虑到合并口径,未来预测年度的综合所得税率不同,参考 2016 年至 2017
年以及 2018 年至 2020 年综合所得税率平均值,2016 年至 2017 年取 16.44%为计
算 WACC 综合所得税率;2018 年至 2020 年取 19.15%为计算 WACC 综合所得税
率;2020 年后取 22.48%为计算 WACC 综合所得税率。
1-1-1-270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根据上述计算得到被评估单位总资本加权平均回报率为 2016 年至 2017 年为
11.13%,2018 年至 2020 年总资本加权平均回报率为 11.11%,2020 年后总资本
加权平均回报率为 11.09%。评估师以这三个平均回报率作为被评估公司的折现
率。
(3)折现率预测的合理性
1)升华科技收益法评估中折现率取值在合理范围内
收益法评估过程中,2016 年至 2017 年折现率为 11.13%,2018 年至 2020 年
折现率为 11.11%,永续期折现率 11.09%。
与近年可比交易案例的折现率对比情况如下:
标的企业净
序 证券 证券 评估
标的企业 资产账面值 收益法折现率
号 代码 简称 基准日
(万元)
1 002356 浩宁达 义腾新能源 2014.9.30 23,366.45 12.22%、12.23%、12.25%
2 000023 深天地 A 科隆新能源 2014.7.31 23,903.06 9.37%、10.41%、10.42%
3 002709 天赐材料 凯欣电池 2014.8.31 3,154.18 13.39%
4 300097 智云股份 吉阳自动化 2014.11.30 662.56 公开资料未见披露
5 300116 坚瑞消防 沃特玛 2015.12.31 91,968.05 13.10%
平均值 11.68%
与近期可比交易案例相比,本次收益法评估折现率介于可比交易案例折现率
9.37%至 13.39%之间,略低于可比交易案例均值 11.68%,与相关产业的回报率
基本一致。
2)期望报酬率有所下降
随着经济增速下降,我国进入降息通道,2015 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先后 8
次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存款利率或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降息、
降准”后,资金使用成本降低,企业期望报酬率下降。
在上述可比交易案例中,本次交易与浩宁达收购义腾新能源、深天地 A 收
购科隆新能源,在标的企业规模、产品结构等方面可比性更强,本次评估采用的
折现率与这两个案例也更为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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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综上,升华科技收益法评估中折现率的取值具备合理性。
4、收益法评估结果
经评估,截止评估基准日,升华科技的股东全部权益,在持续经营条件下收
益法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211,000.00 万元。
三、市场法评估说明
(一)市场法简介
市场法是根据与被评估单位相同或相似的对比公司近期交易的成交价格,通
过分析对比公司与被评估单位各自特点分析确定被评估单位的股权评估价值,市
场法的理论基础是同类、同经营规模并具有相同获利能力的企业其市场价值是相
同的(或相似的)。市场法中常用的两种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方法和交易案例比
较法。
上市公司比较法是指通过对资本市场上与被评估企业处于同一或类似行业
的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进行分析,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或经济指标,在与
被评估企业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得出评估对象价值的方法。
交易案例比较法是指通过分析与被评估企业处于同一或类似行业的公司的
买卖、收购及合并案例,获取并分析这些交易案例的数据资料,计算适当的价值
比率或经济指标,在与被评估企业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得出评估对象价值的方法。
本次评估采用上市公司比较法。
(二)市场法适用条件
运用市场法,是将评估对象置于一个完整、现实的经营过程和市场环境中,
评估基础是要有产权交易、证券交易市场,因此运用市场法评估整体资产必须具
备以下前提条件:
1、产权交易市场、证券交易市场成熟、活跃,相关交易资料公开、完整;
2、可以找到适当数量的案例与评估对象在交易对象性质、处置方式、市场
条件等方面相似的参照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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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3、评估对象与参照物在资产评估的要素方面、技术方面可分解为因素差异,
并且这些差异可以量化。
考虑到交易案例比较法由于受数据信息收集的限制而无法充分考虑评估对
象与交易案例的差异因素对股权价值的影响,另一方面与证券市场上存在一定数
量的与被评估企业类似的上市公司,且交易活跃,交易及财务数据公开,信息充
分,故本次市场法评估采用上市公司比较法。
(三)评估假设
1、持续经营假设。持续经营在此是指升华科技的生产经营业务可以按其现
状持续经营下去,并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发生重大改变。
2、公开市场假设,是假定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
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
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公开市场假设以资产在市
场上可以公开买卖为基础。
3、在本次评估假设前提下,依据本次评估目的,确定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
为市场价值,不考虑本次评估目的所涉及的经济行为对企业经营情况的影响。
4、本次评估基于现有的国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以及金融政策,不考虑
评估基准日后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
5、本次评估基于升华科技未来的经营管理团队尽职,并继续保持现有的经
营管理模式经营,升华科技的经营活动和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各种
经营活动合法,并在未来可预见的时间内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6、本次评估预测是基于现有市场情况对未来的合理预测,不考虑今后市场
发生目前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和波动。
7、本次评估假设升华科技提供的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8、升华科技目前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将于 2016 年 11 月 1 日到期,假设到期
后,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能够获得续期。
当上述条件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一般会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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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四)评估测算过程
市场法中的对比公司方式是通过比较与被评估单位处于同一行业的上市公
司的公允市场价值来确定委估企业的公允市场价。这种方式一般是首先选择与被
评估单位处于同一行业的并且股票交易活跃的上市公司作为对比公司,然后通过
交易股价计算对比公司的市场价值。另一方面,再选择对比公司的一个或几个收
益性和/或资产类参数,如 EBIT,EBITDA 或总资产、净资产等作为“分析参数”,
最后计算对比公司市场价值与所选择分析参数之间的比例关系---称之为比率乘
数(Multiples),将上述比率乘数应用到被评估单位的相应的分析参数中从而得
到委估对象的市场价值。
通过计算对比公司的市场价值和分析参数,评估师可以得到其收益类比率乘
数和资产类比率乘数。但上述比率乘数在应用到被评估单位相应分析参数中前还
需要进行必要的调整,以反映对比公司与被评估单位之间的差异。
1、比率乘数的选择
市场比较法要求通过分析对比公司股权(所有者权益)和/或全部投资资本
市场价值与收益性参数、资产类参数或现金流比率参数之间的比率乘数来确定被
评估单位的比率乘数,然后,根据委估企业的收益能力、资产类参数来估算其股
权和/或全投资资本的价值。因此采用市场法评估的一个重要步骤是分析确定、
计算比率乘数。比率乘数一般可以分为三类,分别为收益类比率乘数、资产类比
率乘数和现金流比率乘数。本次评估,选用如下比率乘数:
(1)EBIT 比率乘数
全投资资本的市场价值和税息前收益指标计算的比率乘数最大限度地减少
了由于资本结构影响,但该指标无法区分企业折旧/摊销政策不同所产生的影响。
(2)EBITDA 比率乘数
全投资资本市场价值和税息折旧摊销前收益可以在减少资本结构影响的基
础上最大限度地减少由于企业折旧/摊销政策不同所可能带来的影响。
(3)NOIAT 比率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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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税后现金流不但可以减少由于资本结构和折旧/摊销政策可能产生的可比性
差异,还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由于企业不同折现率及税率等对价值的影响。
2、比率乘数的计算时间
根据以往的评估经验,本次评估评估师采用最近一年的比率乘数。
3、比率乘数的调整
由于被评估单位与对比公司之间存在经营风险的差异,包括公司特有风险
等,因此需要进行必要的修正。评估师以折现率参数作为被评估单位与对比公司
经营风险的反映因素。
另一方面,被评估单位与对比公司可能处于企业发展的不同期间,对于相对
稳定期的企业未来发展相对比较平缓,对于处于发展初期的企业可能会有一段发
展相对较高的时期。另外,企业的经营能力也会对未来预期增长率产生影响,因
此需要进行预期增长率差异的相关修正。
本次评估分别对 NOIAT、EBIT、EBITDA 和总资产比率乘数进行了估算和
修正。
4、缺少流通折扣的估算
股权的自由流通性是对其价值有重要影响的。由于本次评估的企业是非上市
公司,其股权是不可以在股票交易市场上交易的,这种不可流通性对其价值是有
影响的。
通过借鉴国际上定量研究缺少流通折扣率的方式,本次评估结合国内实际情
况采用非上市公司购并市盈率与上市公司市盈率对比方式估算缺少流通折扣率。
采用非上市公司购并市盈率与上市公司市盈率对比方式估算缺少流通折扣
率的基本思路是收集分析非上市公司并购案例的市盈率(P/E),然后与同期的
上市公司的市盈率(P/E)进行对比分析,通过上述两类市盈率的差异来估算缺
少流通折扣率。
评估师通过收集和分析发生在 2014 年的非上市公司少数股权交易并购案
例和截止于 2014 年底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数据,采用平均值 42.2%作为最后采用
1-1-1-275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的缺少流通折扣率。
5、非经营性资产净值和负息负债
根据企业提供的评估基准日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评估师对被评估单位提供
的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审查,对其资产和收益项目根据评估的需要进行必要的分
类或调整。
6、上市公司比较法评估结论的分析确定
(1)关于比率乘数种类的确定
EBIT 比率乘数、EBITDA 比率乘数和 NOIAT 都是反映企业获利能力与全投
资市场价值之间关系的比率乘数,这种比率乘数直接反映了获利能力和价值之间
的关系,其中 EBIT 比率乘数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由于债务结构和所得税造成的影
响,EBITDA 比率乘数在 EBIT 比率乘数的基础上又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由于企
业折旧/摊销政策不同所可能带来的税收等方面的影响,NOIAT 比率乘数在
EBITDA 比率乘数的基础上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由于企业不同折现率及税率等
方面的影响。因此评估师最后确定采用计算的 NOIAT 比率乘数、EBIT 比率乘数
和 EBITDA 比率乘数的分别计算企业全投资市场价值。具体计算采用如下公式:
被评估单位比率乘数=对比公司比率乘数×修正系数
(2)评估结果计算
根据上述被评估单位比率乘数通过如下方式计算被评估单位全投资市场价
值:
被评估单位全投资市场价值=被评估单位比率乘数×被评估企业参数
(EBIT、EBITDA、NOIAT)
根据上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全投资市场价值后,通过如下方式得到股权的
评估价值: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全投资市场价值-负息负债)×(1-不可流通折扣率)
+非经营性资产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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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根据以上分析及计算,通过 EBIT 比率乘数、EBITDA 比率乘数和 NOIAT
比率乘数分别得到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最终取 3 种比率乘数结论的平均值
作为市场法评估结果。具体计算结果如下表:
NOIAT 比例乘数计算表
对比公 目标公 比率 比率
对比公 目标公 风险 增长 比率
对比公司名 司 司 乘数 乘数
司折现 司折现 因素 率修 乘数
称 NOIAT NOIAT 修正 修正
率 率 修正 正 取值
增长率 增长率 前 后
亿纬锂能 13.30% 14.86% 13.54% 15.04% 1.56% -1.50% 55.28 54.48
新宙邦 13.77% 15.31% 13.57% 15.04% 1.53% -1.47% 56.69 55.70 47.61
赣锋锂业 14.77% 16.35% 15.93% 15.04% 1.58% 0.89% 109.38 32.63
EBIT 比例乘数计算表
目标 对比公 目标公 比率 比率
对比公 风险 增长 比率
对比公 NOIAT/ 公司 司 司 乘数 乘数
司折现 因素 率修 乘数
司名称 EBIT(λ) 折现 EBIT EBIT 修正 修正
率 修正 正 取值
率 增长率 增长率 前 后
亿纬锂能 128.1% 20.20% 18.6% 20.40% 18.79% -1.62% 1.62% 70.80 69.99
新宙邦 122.5% 19.74% 19.1% 19.56% 18.79% -0.66% 0.78% 69.45 64.60 57.00
赣锋锂业 130.9% 23.58% 20.2% 24.53% 18.79% -3.35% 5.74% 143.14 36.42
EBITDA 比例乘数计算表
目标 对比公 目标公 比率 比率
对比公 风险 增长 比率
对比公司 NOIAT/ 公司 司 司 乘数 乘数
司折现 因素 率修 乘数
名称 EBITDA(δ) 折现 EBITDA EBITDA 修正 修正
率 修正 正 取值
率 增长率 增长率 前 后
亿纬锂能 93.4% 14.62% 17.4% 14.89% 17.63% 2.79% -2.74% 51.66 51.79
新宙邦 89.8% 14.57% 17.9% 14.34% 17.63% 3.37% -3.29% 50.91 50.56 43.83
赣锋锂业 88.8% 15.33% 19.1% 16.64% 17.63% 3.82% -0.99% 97.10 29.16
市场法评估汇总表
NOIAT EBIT EBITDA
序号 企业名称
比率乘数 比率乘数 比率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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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 被评估公司比率乘数取值 47.61 57.00 43.83
2 被评估公司对应参数(万元) 7,773.56 8,298.35 8,844.02
3 被评估公司全投资计算价值(万元) 370,063.40 473,023.25 387,677.45
4 被评估公司负息负债(万元) 6,132.86 6,132.86 6,132.86
5 不可流通折扣率 42.2% 42.2% 42.2%
6 非经营性资产净值(万元) 0.20 0.20 0.20
7 被评估公司股权市场价值(万元) 210,000.00 270,000.00 221,000.00
8 归属母公司的权益(取整) (万元) 234,000.00
经评估,截止评估基准日,升华科技股东全部权益在持续经营条件下市场法
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 234,000.00 万元。
四、评估结果差异原因及选择说明
升华科技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两种方法得出的评估结果分别为:
收益法的评估值为 211,000.00 万元;市场法的评估值为 234,000.00 万元,两
种方法的评估结果差异 23,000.00 万元,差异率 10.90%。
收益法是从未来收益的角度出发,以被评估单位现实资产未来可以产生的收
益,经过风险折现后的现值和作为被评估企业股权的评估价值。市场法则是根据
与被评估单位相同或相似的对比公司近期交易的成交价格,通过分析对比公司与
被评估单位各自特点分析确定被评估单位的股权评估价值,市场法的理论基础是
同类、同经营规模并具有相同获利能力的企业其市场价值是相同的(或相似的)。
收益法与市场法评估结果均涵盖了诸如客户资源、商誉、人力资源、技术业务能
力等无形资产的价值,但市场法对企业预期收益仅考虑了增长率等有限因素对企
业未来价值的影响,并且其价值乘数受股市波动的影响较大。
根据以上分析,评估师认为,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结论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比
较合理。因此于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在持续经营的假设条件下,升
华科技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为人民币 211,000.00 万元。
五、是否引用其他估值机构内容情况
本次评估未引用其他估值机构报告内容、特殊类别资产相关第三方专业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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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等估值资料。
六、评估特殊处理、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事项
本次评估不存在评估特殊处理、或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七、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的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评估或
估值结果的影响
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未发生对评估或估值结果有重要影响的变化
事项。
八、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标的评估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分析
(一)对资产评估机构或估值机构的独立性、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或
估值方法与目的的相关性发表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
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发表意见如下:
1、中同华为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除为本次交易提供资产评
估服务的业务关系外,中同华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及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不存
在其他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具
有独立性。
2、中同华为本次交易出具的相关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执行,遵循了市场通行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
前提具有合理性。
3、中同华在评估过程中采取了与评估目的及目标资产状况相关的评估方法,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实
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目标资产采取的评估方法合理,与本次评估的评估目的
具有相关性。
4、中同华采用收益法对本次交易目标资产进行评估,评估时的评估价值分
析原理、采用的模型、选取的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符合相关公司实际情况,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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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期未来各年度收益、现金流量等重要评估依据及评估结论合理。
综上所述,公司为本次交易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
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机
构选择的重要评估参数、预期未来各年度收益、现金流量等重要评估依据及评估
结论具有合理性,评估定价公允。
(二)交易标的评估的合理性分析
本次评估中评估机构采用了国际通行的 WACC 模型对折现率进行测算,测
算过程中评估机构对相关参数选取合理。
本次评估中对预测期收入、毛利率、期间费用和净利润等相关参数的估算主
要根据升华科技历史经营数据以及评估机构对其未来成长的判断进行测算的,评
估机构使用的预测期收益参数正确、引用的历史经营数据真实准确、对升华科技
的成长预测合理、测算金额符合升华科技的实际经营情况。
本次评估业绩预测期中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升华科技预测的净利润
分别为 15,140.47 万元、19,872.11 万元和 26,056.75 万元,增长率分别为 126.68%、
31.25%、31.12%,与升华科技预期未来业绩增长情况基本相符。报告期内升华
科技主营业务实现了较快发展,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实现了快速增长。2014 年
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6 月升华科技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
为 1,754.78 万元、6,679.13 万元和 5,914.93 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609.69 万元、6,577.15 万元和 5,800.43 万元,
呈现较快增长趋势。2014 年度、2015 年度及 2016 年 1-6 月毛利率分别为 44.01%、
42.13%、36.77%,净利率分别为 21.22%、25.08%、22.07%,均保持较高水平。
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升华科技江西生产基地的投产、升华科技品牌
知名度的不断提升、下游客户的不断拓展,预计升华科技未来经营业务和经营业
绩仍将保持快速发展势头。相比报告期的业绩增速,升华科技评估预测期的业绩
增速已有所放缓,体现了盈利预测的谨慎性原则。上述 2016 年至 2018 年度期间
的盈利预测已得到交易对方的承诺,系升华科技管理层基于目前的销售情况以及
对未来市场发展前景做出的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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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综上所述,本次评估参数选择合理,评估依据是充分和合理的。
(三)对升华科技后续经营过程中政策、宏观环境等方面的变化趋势及应
对措施及其对评估或估值的影响
1、未来政策、宏观环境等变化对估值的影响
本次评估基于现有的国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以及金融政策,新能源汽车
制造行业及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制造行业仍属于国家政策鼓励和支持发展的行业。
同时,本次评估预测是基于现有市场情况对未来的合理预测,未考虑日后不可预
测的重大变化和波动。新能源汽车制造行业将在宏观经济持续稳定发展、行业政
策推动、环保观念转变、行业技术快速更新等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实现较为快速
的发展,市场规模将实现较大增长。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市场也将随着新能源汽车
制造工业的发展进入快速增长期。本次评估已充分考虑未来政策、宏观环境、技
术及行业的发展,未来宏观环境及行业的正常发展变化,不会影响本次标的资产
估值的准确性。
2、董事会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升华科技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一方面,上市公
司将按《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严格管理标的公司,
确保升华科技经营的合规性。同时,富临精工将利用自身上市公司的平台优势、
品牌优势,进一步推动标的公司的发展。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引入升华科技
团队的优秀人才,构建更为完善的人才培养体系,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四)评估结果的敏感性分析
报告期,标的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动力电池正极材料的制造与销售。未
来,标的公司在保持已有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在市场领先地位的同时,将不断研发
与生产性能更佳、稳定性与一致性更好的动力电池正极材料。
1、未来主营业务销售收入的变化对本次交易评估值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标的资产评估值 标的公司收入 按变化后的收入 差异 差异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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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变化率 预测的评估值
5% 261,000.00 50,000.00 23.70%
2% 231,000.00 20,000.00 9.48%
211,000
-2% 191,000.00 -20,000.00 -9.48%
-5% 161,000.00 -50,000.00 -23.70%
2、未来原材料价格的变化对本次交易评估值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标的公司主要材 按变化后的主要
标的资产评估值 料采购价格变化 材料采购价格预 差异 差异率
率 测的评估值
5% 185,000 -26,000 -12.32%
2% 201,000 -10,000 -4.74%
211,000
-2% 221,000 10,000 4.74%
-5% 237,000 26,000 12.32%
(五)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协同效应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纳入上市公司的发展战略,上市公司将在目前
汽车发动机精密零部件相关业务的基础之上,增加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正极材料
业务,从而从“传统汽车领域”向新能源汽车领域发展,增强公司在汽车领域的
核心竞争力,实现快速发展。同时,通过本次交易,升华科技将成为上市公司全
资子公司,借助资本市场平台,规范公司治理,提升管理水平。具体参见本报告
书“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
能力影响的分析”。
双方虽同属汽车这一大行业,但在供销渠道、技术研发和生产工艺等方面均
存在明显差异,且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仍将独立运营,其主营业务不会发
生重大变化,双方不存在显著可量化的协同效应,因此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协同
效应的影响。
(六)交易标的定价公允性分析
1、从相对估值角度定量分析标的资产的定价公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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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本次交易作价市盈率、市净率
本次交易升华科技 100%股权作价 210,000 万元。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的《模拟审计报告》和中同华评 估出具的《评估报告》,升华科技 2014 年、
2015 年实现净利润、2016 年-2018 年预测净利润,升华科技的相对估值水平如下:
实际 预测
项目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净利润(万元) 1,754.78 6,679.13 15,140 19,872 26,057
交易作价(万元) 210,000.00
市盈率(倍) 119.67 31.44 13.87 10.57 8.06
注:1、净利润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市盈率=标的公司 100%股权作价/净利润;
3、市净率=标的公司 100%股权作价/2015 年 12 月 31 日标的公司(合并口径)归
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从上表可知,与升华科技历史市盈率情况相比,随着升华科技未来三年盈利
能力的持续增强,市盈率水平将相应的下降。
(2)上市公司发行价格市盈率与标的公司市盈率的对比
上市公司 标的公司
发行价格(元/股) 16.68 交易作价(万元) 210,000.00
2015 年每股收益(元/股) 0.5733 2015 年净利润(万元) 6,679.13
2015 年市盈率 29.09 2015 年静态市盈率 31.44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专业从事汽车发动机精密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为传统的汽车零部件行业;标的公司主要从事磷酸铁锂、三元材料两大类锂离子
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是国内领先的锂电正极材料专业供应商,
属于新能源电池领域。相较上市公司,标的公司为处于成长期的新兴行业,市盈
率略高,符合一般经济规律。
(3)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市净率
升华科技主要从事动力电池正极材料的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磷酸铁锂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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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三元材料。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升华科技所处行业
为电器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
其所处细分行业为锂离子电池制造行业(C3841)。因此,选择 A 股创业板锂电
池制造行业相关上市公司,同时剔除市盈率为负值的公司进行比较分析。可比上
市公司估值情况对比如下:
市盈率 市净率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主营业务
(倍) (倍)
锂电池、镍氢电池、镍镉电池、锌
1 300014.SZ 亿纬锂能 86.37 8.20
锰电池、纳米新材料的生产、销售
铝电解电容器、锂离子二级电池专
2 300037.SZ 新宙邦 81.25 5.45
用电子化学材料的开发和产销
高性能全密封蓄电池、燃料电池、
锂离子电池、镍氢电池、太阳能电
3 300068.SZ 南都电源 58.35 3.94
池及其他储能环保电池、高性能电
极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
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锂离子电池
4 300073.SZ 当升科技 正极材料、电子粉体材料和新型金 495.91 5.72
属材料、非金属材料及其他新材料
太阳能晶硅片切割刃料、半导体切
5 300080.SZ 易成新能 割刃料、废砂浆回收利用、金刚线、 848.03 1.68
锂电池负极材料
锂离子电池、镍氢电池、锂铁电池
6 300207.SZ 欣旺达 53.02 10.10
及锂锰电池
锂离子电池、镍氢电池、锂铁电池
7 300438.SZ 鹏辉能源 110.18 12.63
及锂锰电池
锂离子电池自动化生产设备的研
8 300457.SZ 赢合科技 116.67 15.05
发、设计、制造、销售与服务
各种深加工锂产品的研究、开发、
9 002460 赣锋锂业 185.09 12.64
生产与销售
中位数 - 110.18 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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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平均数 - 226.10 8.38
注:1、市盈率=股价/每股收益,市净率=股价/每股净资产;
2、股价数据取自 2015 年 12 月 31 日收盘价(即距评估基准日最近的一个交易日);
由上表可见,本次交易市盈率远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和中位数。交易市
净率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和中位数,主要原因系上市公司在上市时都通过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了资金,且部分公司后续还进行了再融资或资产重组,净资产相
对较大。
2、盈利能力和财务稳健性角度的定性分析
在相对估值角度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升华科技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对本次
交易定价简要分析如下:
凭借在动力电池正极材料产品上的专注和坚持,以及对销售渠道的深耕和拓
展,升华科技已在动力电池正极材料领域尤其是磷酸铁锂产品领域形成较强的竞
争优势,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升华科技所处的锂离子电池制造行业、新能源汽
车行业和该公司本身均处于快速发展期,具备良好的发展势头;其财务状况良好,
资产负债率处于合理水平,截至基准日不存在现实或预期的可能对估值造成影响
的重大经营风险或财务风险。
从定性角度,升华科技在盈利能力、财务稳健性等方面没有出现导致其实际
价值低于评估值的重大瑕疵,依据评估值作价具备合理性。
3、从同类收购兼并的估值水平分析标的资产的定价公允性
从业务和交易相似性的角度,选取最近两年交易标的属于动力电池制造业的
收购案例作为升华科技的可比交易案例,其估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相对交易
交易当年
评估 当年承诺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标的企业 承诺净利
基准日 净利润的
润
PE
1 002356 浩宁达 义腾新能源 2014.9.30 8,000.00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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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 000023 深天地 A 科隆新能源 2014.7.31 4,000.00 13.75
3 002709 天赐材料 凯欣电池 2014.8.31 1,400.00 14.01
4 300097 智云股份 吉阳自动化 2014.11.30 1,000.00 7.20
5 300116 坚瑞消防 沃特玛 2015.12.31 40,350 12.89
平均值 10,950.00 11.85
最近两年同类收购兼并案例未来三年承诺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交易第 交易第
交易当年 交易第二 交易第三
标的 评估 二年净 三年净
序号 承诺净利 年承诺净 年承诺净
企业 基准日 利增长 利增长
润 利润 利润
率 率
1 义腾新能源 2014.9.30 8,000.00 10,400.00 13,520.00 30.00% 30.00%
2 科隆新能源 2014.7.31 4,000.00 - - - -
3 凯欣电池 2014.8.31 1,400.00 1,680.00 2,016.00 20.00% 20.00%
4 吉阳自动化 2014.11.30 1,000.00 1,250.00 1,563.00 25.00% 25.04%
5 沃特玛 2015.12.31 40,350 50,550 60,900 25.28% 20.47%
平均值 10,950.00 15,970.00 19,499.75 25.07% 23.88%
升华科技相对交易当期承诺净利润的市盈率为 13.87,高于最近两年同类收
购兼并案例平均市盈率 11.85,若剔除智云股份收购吉阳自动化的极端值 7.20,
可比交易案例均值为 13.01,与本次交易市盈率基本处于同一水平。
同时注意到,升华科技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承诺净利润分别为 1.52
亿元、2.00 亿元、2.61 亿元元,2017 年、2018 年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为 31.58%、
30.50%;最近两年类收购兼并案例交易第二年、交易第三年承诺净利润平均增长
率分别为 25.07%、23.88%;升华科技交易第二年、交易第三年承诺净利润增长
率均高于同类收购兼并案例平均增长率。因此,在升华科技承诺利润增长率大于
同类收购兼并案例的情况下,本次重组升华科技估值水平与同类收购兼并相比是
合理的。
此外,升华科技主营的动力电池正极材料是整个动力电池产业链的核心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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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节,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所需固定资产投资不高,且存货周转速度快,标的公
司以相对较低的资产规模实现可观的盈利,现有净资产较低使得增值率显得较
高。
升华科技从事锂电池正极材料行业时间较长,积累了一定的行业经验,具备
一定的竞争优势,2014 年、2015 年,升华科技磷酸铁锂产量占我国磷酸铁锂总
产量的比例约为 8.91%及 10.46%(根据升华科技及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
统计的我国磷酸铁锂 2014 年、2015 年总产量计算),在业内具备一定的行业地
位,标的公司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评估增值率较高,具备合理性。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作价合理、公允,充分保护了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评估师经核查后认为:通过与同行业创业板上市公司、同类收购兼并案例
估值的对比,本次重组对升华科技的估值是相对合理和公允的。
(七)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交易标的发生的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
交易对价的影响
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披露日,升华科技未发生影响交易对价的重要变化事
项。
(八)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的差异说明
升华科技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211,000 万元,根据评估结果并经交易各方
充分协商,升华科技 100%股权的整体价值确定为 210,000 万元。本次交易的交
易定价与评估结果不存在较大差异。
九、董事会对本次股份发行定价合理性的分析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本次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
的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富临精工审议本次资产收购相关事宜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日。经富临精工与交易各方协商并兼顾各方利益,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
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16.68 元/股,本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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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16.68 元/股。
2016 年 3 月,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以总股本 360,000,000 股为基数, 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2 元(含税),合计人民币 79,200,000 元(含税),
并已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实施完毕。本次发行价格相应调减 0.22 元/股,调整后
的发行价格为 16.46 元/股。
本次交易将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本次交易前,富临精
工 2015 年基本每股收益为 0.5733 元。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富临精工最
近一年备考审计报告,假设本次交易在 2015 年期初完成,富临精工 2015 年实现
的基本每股收益为 0.6222 元(未考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影响),基本
每股收益上升 0.0489 元。
因此,公司本次交易所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定价合理,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相关评估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 公司本次交易聘请的审计机构与评估机构具有相关资格证书与从事相关
工作的专业资质;该等机构与公司及公司本次交易对方之间除正常的业务往来关
系外,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该等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与评估报告符合客观、独
立、公正、科学的原则;
2. 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过程所采用的假设前提参照了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综合考虑了市场评估过程中通用的惯例或准则,其假设符合标的资产
的实际情况,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机构在评估方法选取方面,综合考虑了标的资
产行业特点和资产的实际状况,评估方法选择恰当、合理;
3. 公司本次拟购买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依据,由各方在公平、
自愿的原则下协商确定,资产定价具有公允性、合理性,不会损害中小投资者利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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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
估方法选取得当,评估方法和目的具有相关性,评估定价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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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七节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一、购买资产协议
富临精工已与彭澎等 11 名升华科技股东签订了《购买资产协议》,拟以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升华科技 100%股权。《购买资产协议》
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1、合同主体
(1)甲方(股权购买方):富临精工
(2)乙方(股权出售方):彭澎、彭澍、彭正国、彭云华、刘智敏、西藏融
睿、升华投资、新华联、国泰君安格隆、达晨创丰、高新投资
2、签订时间
2016 年 5 月 17 日,富临精工与彭澎等 11 名升华科技股东签订了《购买资
产协议》。
2016 年 8 月 5 日,富临精工与彭澎等 11 名升华科技股东签订了《购买资产
补充协议》。
(二)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拟购买资产升华科技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211,000.00 万元,交
易各方参考上述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协商确定拟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为 210,000
万元。
(三)支付方式
升华科技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2,100,000,000 元,其中:上市公司需支付
股 份 对 价 1,547,588,217.00 元 , 占 交 易 价 格 的 73.69% ; 需 支 付 现 金 对 价
552,411,783.00 元,占交易价格的 2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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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股份支付方式
(1)发行方案:富临精工拟以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方式支付股份对价
1,547,588,217.00 元,占交易价格的 73.69%。
(2)发行种类和面值:富临精工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在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
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3)发行方式:本次发行将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
(4)发行对象:发行对象为乙方(即彭澎、彭澍、彭正国、彭云华、刘智
敏、西藏融睿、升华投资、新华联、国泰君安格隆、达晨创丰、高新投资),乙
方以其届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 75.99%股权作为对价认购向其非公开发行的股
票。
(5)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甲方首次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董事会(即第二
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项
下发行股份的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16.68
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尚需经富临精工股东大会批准。若上市公司在定价基准日
至发行日期间有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应对
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016 年 3 月,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以总股本 360,000,000 股为基数, 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2 元(含税),合计人民币 79,200,000 元(含税),
并已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实施完毕。本次发行价格相应调减 0.22 元/股,调整后
的发行价格为 16.46 元/股。
(6)发行数量:
根据本次交易对价中发行股份部分的金额除以本次发行的每股发行价格确
定,发行股份的数量为 94,021,155 股,乙方同意,富临精工向其发行的股份数量
乘以发行价格加上现金支付数额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对价的差额部分,视为其无偿
赠予富临精工。最终发行股数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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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7)发行价格和数量的调整:若富临精工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
实施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应做相应调整。
(8)上市地点:本次发行的股份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9)股份锁定安排: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经各方同意并
确认,乙方全体分别对其本次交易项下取得的上市公司对价股份,作出如下承诺:
①彭澎、彭澍、刘智敏、升华投资承诺:
对于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对价股份(包括锁定期内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
利、资本公积转增等衍生取得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但
按照其签署的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进行回购的股份除外,锁定期满后,其可申请
解锁时间及对应的可申请解锁股份数安排如下:
期数 可申请解锁时间 可申请解锁股份
下列日期中最晚的日期为可申请解锁时间:
1、按《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的约定,由具有证券业务
可申请解锁股份=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补偿期限第一年度(2016
本次发行所得对
年)期末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出具
第一期 价股份的 25%—当
专项审核报告之次日;
年已补偿的股份
2、按《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完毕补偿义
(如需)
务(如需)之次日;
3、自对价股份上市日起已满十二个月后的次日。
下列日期中最晚的日期为可申请解锁时间:
1、按《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的约定,由具有证券业务 可申请解锁股份=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补偿期限第二年度(2017 本次发行所得对
第二期 年)期末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出具 价股份的 33%—当
专项审核报告之次日; 年已补偿的股份
2、按《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完毕补偿义 (如需)
务(如需)之次日。
下列日期中最晚的日期为可申请解锁时间: 可申请解锁股份=
1、按《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的约定,由具有证券业务 本次发行所得对
第三期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补偿期限第三年度(2018 价股份的 42%—当
年)期末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出具 年已补偿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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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专项审核报告之次日; (如需)—进行减
2、按《业绩承诺和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完毕补偿义 值补偿的股份(如
务(如需)之次日。 需)
②彭正国、彭云华、西藏融睿承诺:
对于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对价股份(包括锁定期内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
利、资本公积转增等衍生取得的股份),自股份上市日起 12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之后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③新华联、高新投资承诺:
对于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对价股份(包括锁定期内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
利、资本公积转增等衍生取得的股份),自股份上市日起 36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之后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中国证监会对以上锁定义务的条款提出反馈意见,要求修改的,各方再行协
商确定,以最终中国证监会确认条款为准。
(10)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本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
老股东利益,由富临精工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2、现金支付方式
升华科技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2,100,000,000 元,其中上市公司需支付现
金对价 552,411,783.00 元,占交易价格的 23.61%。
截止购买资产协议签署日,上市公司已向升华科技指定的以下账户支付
10,000 万元作为实施本次交易的定金。
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本次交易终止的,则目标公司不予退还本协议约定的定
金;如因目标公司及乙方的原因造成本次交易终止的,则目标公司应向甲方双倍
返还本协议约定的定金,且彭澎、彭澍应对目标公司的返还义务承担无限连带责
任。
如因本次交易未获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核准或同意导致
本次交易终止的,目标公司应向甲方返还本协议约定的定金及利息(自定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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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之日起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定金返还之日)。
(四)资产交割安排
甲方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书面文件后,乙方应该召开目标公司股东
大会,决议将目标公司由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并在中国证监会核
准本次交易之日起三十日内将申请材料提交至主管工商登记主管部门,同时促使
目标公司办理标的资产的股东变更为甲方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将乙方所
持目标公司股份过户至甲方名下。标的资产的股东变更为甲方的工商变更登记、
备案手续完成之日为标的资产交割日。
自标的资产交割日起,甲方即依据本协议成为标的资产的合法所有者,对标
的资产依法享有完整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自标的资产交割日起,乙方不再享有与标的资产有关的任何权利,但应按照
本协议约定承担相关责任、风险及义务,且不受标的资产交割的影响。
为办理标的资产的股东变更为甲方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之需要,交易
双方可按照登记部门的要求另行签署关于目标公司股份的转让协议,该等另行签
署的协议内容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五)过渡期间损益的归属
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至交割日(含当日)期间,目标公司盈利的,盈
利部分归甲方享有,标的资产亏损的,亏损部分由乙方按照其向甲方转让的目标
公司股份比例以现金方式向甲方补偿。
甲方应在交割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对目
标公司的期间损益进行审计,乙方应提供必要的配合并促使目标公司提供必要的
配合。各方应尽量促使审计机构在交割日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目标公司的期间损
益出具审计报告。
若经审计,目标公司期间损益为负的,则乙方应在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十个
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应补偿的现金,乙方对此互相承担连带责任。
(六) 过渡期安排及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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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至交割日为本次交易的过渡期。过渡期内,除非本协议另
有规定或甲方以书面同意,乙方保证:
1、 目标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
2、 不以标的资产及目标公司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3、 不将其所持目标公司股份转让给甲方以外的第三方。
4、 不以增资或其他方式向目标公司引入除甲方以外的投资者或股东。
5、 目标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以正常方式经营,处于良好的经营状态。
6、 目标公司保持其现有的内部治理结构、高级管理人员不变,继续维持与
供应商和客户的良好合作关系,以保证目标公司交割完成后的经营不受到重大不
利影响。
7、 不进行任何正常经营活动以外的异常交易或引致异常债务。
8、 及时履行与目标公司业务有关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件(本协议另有规
定的除外)。
9、 以惯常方式保存财务账册和记录。
10、 遵守应适用于其财产、资产或业务的法律、法规。
11、 及时将有关对标的资产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变化或导致不利于
交割的任何事件、事实、条件、变化或其他情况书面通知甲方。
12、 目标公司不进行非法转移、隐匿资产等行为。
13、 目标公司不得开展对外投资。
14、 除正常经营活动外,目标公司不得处置价值超过 5 万元以上的资产。
15、 目标公司不得转让其专利及其他无形资产。
16、 保证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促使目标公司符合以上保证的相关要求。
(七)与资产相关的人员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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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乙方中的彭澎、彭澍、刘智敏将在本协议签署之同时签署书面的持续任职承
诺函,承诺自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对价股份全部解锁完毕之日起在目标公司持
续任职不得少于 2(贰)年(不足一年的应任职满一年),且在目标公司及相关
业务存续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甲方、目标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
务,若违反该等承诺,则应按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总对价的 25%向甲方支付违
约金。该等承诺函的具体内容以彭澎、彭澍、刘智敏签署的持续任职承诺函为准。
为进一步明确,各方确认,上款关于持续任职的承诺,是基于本次交易而作
出的,而不是基于彭澎、彭澍、刘智敏和目标公司存在劳动合同关系而作出的。
彭澎、彭澍、刘智敏不得以本款约定与《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不
一致、相冲突等为由,而主张其所作出的承诺无效、可撤销或者变更。
彭澎、彭澍、刘智敏承诺,将在本协议签署之同时,按照甲方要求签署关于
规范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该等承诺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自签署
之日起对承诺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各方同意,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的业务经营仍由彭澎、彭澍和原管理
团队负责,目标公司的管理层直接对甲方董事会负责。甲方有权向目标公司委派
财务负责人 1 名,副总经理 1 名。
各方同意,本次交易完成后,乙方有权向甲方董事会提名非独立董事 2 名(由
彭澎、彭澍担任)、副总经理 1 名(由彭澍担任),彭澎担任甲方的副董事长。
甲方将通过其董事会对目标公司进行考核和管理。
为保证目标公司持续发展和竞争优势,乙方应尽力促使目标公司的核心管理
人员自交割日起 3(叁)年内,在目标公司持续任职。
(八)合同的成立时间和生效条件
1、成立时间
本协议于各方签字盖章后自签署之日起成立。
2、生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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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协议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1)甲方董事会同意本次交易;
(2)甲方股东大会同意本次交易;
(3)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九)违约责任条款
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或在本协议中所
作的保证与事实不符或有遗漏,即构成违约。
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要求违约方
赔偿损失。
违约方应依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其
违约行为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包括为避免损失而支出的合理费用)。本协议其他条
款对违约责任作出规定的,优先适用本协议关于违约责任的其他条款。
二、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
富临精工已与彭澎、彭澍、刘智敏、升华投资等升华科技 4 名股东签订了《业
绩承诺及补偿协议》,该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 业绩承诺情况
乙方同意并承诺,升华科技在利润承诺期限内(2016 年-2018 年)实现的净
利润不低于下表所列明的相应年度的净利润: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承诺净利润(万元) 15,200 20,000 26,100
(二)低于承诺业绩的补偿安排
甲方应在利润承诺期限内各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标的资产实际实现的净利
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并由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
此出具专项审核报告。升华科技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额应根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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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确定。
若经审计,升华科技在利润承诺期限内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未能达到当年承诺
净利润,甲方将在其年度报告披露后的 5 个交易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 90 日内以下述方式补足上述承诺净利润与实际
净利润的差额:
甲方将以总价人民币 1 元的价格按照乙方各自的补偿责任承担比例定向回
购乙方持有的一定数量甲方股份并予以注销,乙方当年应当补偿股份数量按照以
下公式进行计算:
当期应当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当补偿金额/本次交易中的股份发行价格
当期应当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
实现净利润数)÷承诺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资产交易作价-累
积已补偿金额
乙方的补偿责任承担比例为:
序号 补偿责任承担方 承担比例
1 彭澎 50.00%
2 彭澍 29.07%
3 刘智敏 9.62%
4 升华投资 11.31%
合计 100%
如乙方应补偿股份时实际持有的甲方股份数量不足应当补偿的股份数量的,
乙方应按照各自的补偿责任承担比例以现金方式向甲方补偿,乙方应当支付的现
金补偿按照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当期应补偿的现金金额=(当期应当补偿股份数-实际补偿股份数)×本次
交易中的股份发行价格
如果升华科技在利润承诺期限内累计实现的净利润超过 6.13 亿元的,超出
部分按一定比例(超出小于 8000 万的部分奖励 30%,超出大于等于 8000 万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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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分奖励 45%)由甲方作为奖励支付给乙方指定的管理团队,但奖励总额不应超过
本次交易作价的 20%。前述奖励金额为税前金额,接受奖励的人员应自行按照相
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或者由支付人依法代扣代缴。
上述公式运用中,应遵循:
(1)前述净利润数均应当以升华科技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税后净利润数确定;
(2)补偿股份数量不超过乙方在本次交易中各自认购的甲方股份的总量。
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在各年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经
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3)如甲方在补偿期限内实施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则在计算“当期
应当补偿股份数量”时,应将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行权时乙方获得的股份
数包括在内。
乙方保证目标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前后(包括利润承诺期限)的财务数据、
凭证等财务资料以及向甲方提供的目标公司财务资料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减值测试和补偿
本协议约定的利润承诺期限届满后的 3 个月内,甲方应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并出具减值测试结果
的专项审核报告。标的资产减值情况应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确
定。
若经审计,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交易中
认购股份的发行价格+补偿期内已经补偿的现金总额,则乙方应就前述差额部分
(以下简称“应补偿金额”)按照本协议约定对甲方进行补偿。
前述资产减值差额应扣除在利润承诺期限内标的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
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甲方将在减值测试结果的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的 5 个交易日内以书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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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 90 日内按照本款约定的方式对甲方进补
偿:
甲方将以总价人民币 1 元的价格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乙方补偿责任承担比例
定向回购乙方持有的一定数量甲方股份并予以注销,乙方应当补偿股份数量按照
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应当补偿股份数量=应补偿金额/本次交易中的股份发行价格
如乙方应补偿股份时实际持有的甲方股份数量不足应当补偿的股份数量的,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乙方补偿责任承担比例以现金方式向甲方补偿,乙方应
当支付的现金补偿按照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当期应补偿的现金金额=(应当补偿股份数-实际补偿股份数)×本次交易
中的股份发行价格
上述公式运用中,应遵循:
(1)补偿股份数量不超过乙方在本次交易中各自认购的甲方股份的总量。
(2)如甲方在补偿期限内实施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则在计算“应当
补偿股份数量”时,应将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行权时乙方获得的股份数包
括在内。
(四)协议效力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
本协议作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组成部分,与《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有约定的,以本协议为准;
本协议未有约定的,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为准。
本协议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同时生效。
三、股份认购协议
富临精工已分别与配套融资认购方安治富、丛菱令、厚扬启航分别签订了《股
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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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一)本次募资发行具体方案
(1)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富临精工本次拟向安治富、丛菱令、厚扬启航发行的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
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2)发行价格
本次配套融资的股份发行价格不低于富临精工审议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
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 90%。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
本次配套融资的股份发行价格为 16.68 元/股。
在本次配套融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富临精工如有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配套融资的股份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2016 年 3 月,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以总股本 360,000,000 股为基数, 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2 元(含税),合计人民币 79,200,000 元(含税),
并已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实施完毕。本次发行价格相应调减 0.22 元/股,调整后
的发行价格为 16.46 元/股。
(3)认缴金额
安治富同意以现金 52,125.01 万元人民币认购甲方本次配套融资所发行的股
份 31,667,684 股。
丛菱令同意以现金 20,000.00 万元人民币认购甲方本次配套融资所发行的股
份 12,150,668 股。
厚扬启航同意以现金 20,000.00 万元人民币认购甲方本次配套融资所发行的
股份 12,150,668 股。
安治富、丛菱令、厚扬启航确认,认购不足 1 股的认购资金将捐赠予富临精
工。
(4)新增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乙方同意并承诺,其认购的甲方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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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转让,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乙方应于股份发行结
束后及时办理相关股份锁定事宜。
(5)定金
本合同成立之日起 3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认购款项的 5%作为认购甲方
本次配套融资发行股份的定金。
定金支付后,乙方未履行(包括乙方在本合同正式生效前即放弃认购或拒不
配合甲方、中介机构工作的情形)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的(包括因认购资金未及
时到位而导致无法足额认购本次配套融资发行的股份),则甲方不再返还定金,
且乙方应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若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则甲方应
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本次配套融资发行股份未获中国证监会批准或其他非因乙方原因导致本次
配套融资发行股份不能实现,甲方应于未获批准或其他事项公告日 3 个工作日
内将该等定金返还给乙方。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认购价款时,其已向甲方支付的定
金可抵扣其应支付的认购价款中的同等金额。
(6)违约责任
如守约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蒙受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和/或发生任
何费用(包括利息、合理的法律服务费和其它专家费用),则违约方应全额赔偿
守约方。
甲方本次交易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如期履行
交付认购价款的义务的,即构成违约,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认购资格,并要求乙
方承担相当于其在本协议项下全部认购价款 10%的违约金(含按照本协议约定不
再返还的定金,即乙方支付认购价款的 5%)。
(二)缴款、验资及股份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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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或主承销商发出的
《缴款通知书》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将全部认购价款划入主
承销商为本次配套融资专门开立的银行账户,待主承销商扣除相关费用后再划入
甲方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经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配套融资进行验资后,甲
方应根据本次配套融资的情况及时修改其现行的公司章程,在相关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并及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理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事项。
(三)认购方的陈述和保证
本协议双方彼此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拥有签署及履行本协议的充分的权利、权限和授权,除尚须取得甲方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批准外,双方已全面履行内部决策程序或其他相关批准程序
或取得全面授权;
2、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即构成对其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并可对其
强制执行;
3、其应采取一切必要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本次配套融资所需的文件、
资料等,签署一切必要法律文件及履行必要的法律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尽力取得
中国证监会的核准等),以适当履行本协议;
4、其已经向另一方充分披露了与本协议有关的重要信息,该等信息均为真
实、完整、有效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乙方保证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认购甲方本次配套
融资所发行股份的全部条件。
(四)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双方同意,本协议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和加盖公章,且经
乙方正式签署后成立,并于下列条件均得到满足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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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
2、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
双方同意,本协议自以下任一情形发生之日起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
2、甲方根据其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认为本次交易已不能达到交易目
的,而主动向中国证监会撤回申请材料;
3、中国证监会决定不予核准本次交易;
4、依据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应终止本协议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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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八节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一、关于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相关规定的说明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
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升华科技主要从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正极材料的生产、销售业务。2007
年以来,我国多部委连续出台了一系列支持、鼓励、规范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的
法规、政策,从发展规划、消费补贴、税收优惠、科研投入、政府采购、标准制
定等多个方面,构建了一整套支持新能源汽车加快发展的政策体系。培育与发展
新能源汽车行业,一方面将有效缓解环境污染问题、降低对石油等能源的依赖,
另一方面将进一步推动我国汽车产业的转型与升级,从而带动相关附属行业的产
业结构调整,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并且由于新能源汽车行业在全球范围而言
均属于较为新兴的行业,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还将提升我国制造行
业的全球竞争力,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
新能源汽车行业相关产业政策的完善,将促进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而锂
电正极材料作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核心材料,也将受益于相关产业政策,从
而拥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在原有汽车发动机精密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业务的基础之上,增加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
业务拓展将进一步降低上市公司经营风险,且符合我国汽车行业的发展趋势,满
足我国的相关产业政策。
2、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
定
升华科技湖南生产基地已取得相关排污许可证及土地使用权证,报告期内未
因所从事的业务受到环境保护部门的行政处罚,亦不存在与其从事业务相关的环
境相关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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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升华科技在其所属行业不存在垄断行为;本次交易完
成后,上市公司从事的各项业务均不构成垄断行为。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中国
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及其他反垄断行政法规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根据《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的要求“股权分布发生变化不再具
备上市条件:指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公司股本总额超
过 4 亿元的,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10%。”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本次购买资产交易拟发行股份 94,021,155 股,本次募集
配套资金拟发行股份 55,969,020 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50,999.02 万股,其社会公众股比例占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10%,
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
(三)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
权益的情形
1、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本次拟购买的资产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
估报告之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
本次交易依法进行,由本公司董事会提出方案,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法律顾问和独立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关报告,并
按程序报送有关监管部门审批。本次交易涉及的关联交易的处理秉承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并履行合法程序,关联董事已在董事会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也将在股
东大会回避表决,以充分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公司独立董
事也对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性分析,
参见报告书“第六节 交易标的评估情况”之“八、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标的评估
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分析”。
因此,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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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益的情形。
2、发行股份的定价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低于市场参
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
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
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根据上述规定,本公司考虑了公司股价和证券市场的变动情况,为减少股价
短期波动对交易对价的影响,兼顾各方利益,确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
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确定为 16.68 元/股。
2016 年 3 月,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以总股本 360,000,000 股为基数, 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2 元(含税),合计人民币 79,200,000 元(含税),
并已于 2016 年 3 月 31 日实施完毕。本次发行价格相应调减 0.22 元/股,调整后
的发行价格为 16.46 元/股。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中国证监会《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向
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 90%。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为 16.68 元/股,不低于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2016 年 3 月,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发行价格调整为 16.46 元/股。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及股份发行的定价情况符合《重组管理办
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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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
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各交易对方合法拥有的升华科技 100%股权,升华科
技是依法设立和存续的股份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形。
根据各交易对方提供的资料及相关承诺,交易对方所拥有的上述标的资产权
属清晰、完整,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等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交易标的及
其股东已经承诺待本次资产重组获得证监会审批通过后,将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
并按照交易合同约定进行交割过户,不存在法律障碍。
综上,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不涉及相关债权债务处理的问题。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
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扩展产品线,丰富产品种类的同时增强
公司的市场竞争力,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本次交易的方式为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不存在资产出售或资产置换,不会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
体经营业务。
综上,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
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六)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主要
股东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经营能力得到
提高,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公司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继续
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七)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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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深
圳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并制定相应的议
事规则,具有健全的组织结构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本次交易拟重组资产升华
科技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管理
制度,形成了较为规范的公司运作体系。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将
保持其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因此,本次交易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继续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二、关于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相关规定的说明
(一)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
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将构建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显著提升公司盈利水平,提升股东回
报。本次交易完成后,升华科技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014 年、2015 年以及 2016 年 1-6 月,升华科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
别为 1,754.78 万元、6,679.13 万元以及 5,914.93 万元。同时,根据交易对方的业
绩承诺,升华科技 2016-2018 年经审计并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
润分别不低于 1.52 亿元、2 亿元和 2.61 亿元,三年承诺期累计实现的扣非净利
润不低于 6.13 亿元。若标的资产盈利承诺顺利实现,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
司的盈利能力将大幅提升,竞争实力显著增强,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本次交易可以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
盈利能力。
(二)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
性
本次交易实施前,升华科技与上市公司不构成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关联交易
情形。本次交易完成后,升华科技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和升华科技实际控制人分别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
承诺函》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详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
“八、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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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通过以上措施,将有效避免和规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之间
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本次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三)上市公司最近一年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市公司 2015 年的财务报表进行了
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0515 号)。
(四)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而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富临精工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而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五)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的资产,应当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
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各交易对方持有的升华科技100%股权。根据升华科
技的工商登记资料及交易对方的承诺,以上资产为权属清晰的资产,不存在质押、
抵押、担保、查封或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亦不存在出资不实或影响其合法存续
的情况。升华科技股东已经承诺待本次资产重组获得证监会审批通过后,将变更
为有限责任公司并按照交易合同约定进行交割过户,不存在权利瑕疵和其他影响
过户的情况,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要求的
说明
《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同时募集的部分配套资金,所配套资金比例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 100%
的,一并由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超过 100%的,一并由发行审核委员
会予以审核。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升华科技
100%的股权,交易价格为 210,000 万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92,125.01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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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元,不超过本次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
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的规定。
四、上市公司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
规定的非公开发行证券的条件
富临精工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的以下
内容:
(一)最近二年盈利,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经营成果真实。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
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以及营运的效率与效
果;
(三)最近二年按照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现金分红;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
业务独立,能够自主经营管理。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
保或者资金被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
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综上,上市公司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
的非公开发行证券的情形。
五、上市公司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
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
富临精工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情
形:
1、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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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
3、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
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
的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4、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因违反证券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刑事处罚;
5、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行为,或者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
罚、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6、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
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
六、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
法》第十一条规定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且使用进度和效果与披露情况基本一致;
2、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
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
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4、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产生同业竞争
或者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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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截至2016年6月30日,上市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均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安
排了明确用途;前次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34,238.87万元,占前次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的90.84%,其余募集资金正在按照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用途按期陆续支
出。因此,上市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基本使用完毕,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披露了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效果,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1项的规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现金
对价和中介机构费用,剩余部分将用于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产业化项目,符
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2项、第3项和第4项的
规定。
综上,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
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对本次交易合规性的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申万宏源认为:
1、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股票仍具备上市的条件;
3、本次交易价格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并经交
易各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平、合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股
份发行定价符合《创业板发行管理暂行办法》、《重组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涉及资产评估的评
估假设前提合理,方法选择适当,结论公允、合理,有效地保证了交易价格的公
平性;
4、在相关各方充分履行其承诺和义务的情况下,本次交易不会损害非关联
股东的利益;
5、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将得到明显的改善,盈利能力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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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以显著提升,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6、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7、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各项合同及程序合理合法,在交易各方履行本次交易
的相关协议的情况下,不存在上市公司交付资产后不能及时获得相应对价情形。
本次交易遵守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
符合《重组管理办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中伦律师认为:本次交易在相关各方承诺得以切实履行的情况下,符合《重
组管理办法》、《创业板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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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
上市公司 2014 年、2015 年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一)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及其变化分析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 6 月末,公司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108,618.87 72.58 95,635.20 71.69 50,171.93 65.21
非流动资产 41,039.86 27.42 37,767.67 28.31 26,766.79 34.79
资产总额 149,658.73 100.00 133,402.87 100.00 76,938.72 100.00
注:上述数据均是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数据,以下分析如无特殊说明,均是以合并财务报
表数据为基础进行分析。
近两年一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大幅增加。主要系,一方面公司于 2015 年 3
月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取得 3.77 亿元募集资金;另一方面公司产销规模延
续了上市前的增长态势,应收账款、存货等亦相应增长。
资产结构方面,流动资产占比明显高于非流动资产,与公司将占用较多固定
资产的前端毛坯成型与粗加工工序采用外协生产的模式相宜。流动资产增幅更
大,主要系至 2015 年末部分募投项目仍处于实施过程中,且发行完成后公司对
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进行置换,使得流动资金余额较大。
(1)流动资产构成分析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 6 月末,公司流动资产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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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货币资金 30,764.14 28.32 27,606.02 28.87 10,513.76 20.96
应收票据 29,749.54 27.39 19,995.86 20.91 14,681.31 29.26
应收账款 22,192.58 20.43 18,612.85 19.46 14,574.07 29.05
预付款项 1,668.71 1.54 1,805.00 1.89 1,055.05 2.10
其他应收款 9,983.43 9.19 237.49 0.25 160.72 0.32
存货 14,143.83 13.02 14,314.01 14.97 9,187.02 18.31
其他流动资产 116.64 0.11 13,063.98 13.66 - -
流动资产合计 108,618.87 100.00 95,635.20 100.00 50,171.93 100.00
2015 年末较 2014 年末,流动资产增长 45,463.27 万元,增幅达 90.61%。
其中,货币资金和其他流动资产合计增加 30,156.24 万元,主要系公司于 2015
年 3 月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取得募集资金 37,692.21 万元,2015 年 4 月置换已
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 18,398.00,至 2015 年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7,624.86 万元。
同时,公司加大新产品开发和市场开拓、产销规模持续增长,应收票据、应
收账款和存货合计增长 14,480.32 万元。
2016 年 6 月末较 2015 年末,流动资产增长 12,983.67 万元,增幅为 13.58%。
其中,货币资金和其他流动资产合计减少 9,789.22 万元、其他应收款增加
9,745.94,主要公司支付 1 亿元定金给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升华科技;公司产销
规模持续扩张,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计增长 13,333.41 万元。
(2)非流动资产构成分析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 6 月末,公司非流动资产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固定资产 32,835.07 80.01 28,935.91 76.62 19,011.95 71.03
在建工程 28.55 0.07 - - 3,083.43 11.52
无形资产 2,366.96 5.77 2,353.66 6.23 2,412.38 9.01
长期待摊费用 68.23 0.17 91.28 0.24 78.05 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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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递延所得税资产 969.37 2.36 921.27 2.44 645.72 2.41
其他非流动资产 4,771.68 11.63 5,465.55 14.47 1,535.26 5.74
非流动资产合计 41,039.86 100.00 37,767.67 100.00 26,766.79 100.00
近两年一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增幅小于流动资产,一方面系募投项目的实
施需要一定的时间,另一方面公司已于上市前以自有资金完成了相关土地的购
置。随着募投项目的实施,相关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陆续到位,以及预付设
备购置款项增加,2015 年末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其他非流动资产合计增加
10,770.82 万元,2016 年 6 月末小幅增加 3,233.84 万元。
2、负债结构及其变化分析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 6 月末,公司负债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52,070.46 93.85 39,396.54 92.72 34,643.48 93.92
非流动负债 3,412.67 6.15 3,092.87 7.28 2,244.64 6.08
负债总额 55,483.13 100.00 42,489.41 100.00 36,888.12 100.00
公司负债主要由流动负债构成且比例相对稳定,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 6 月末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93.92%、92.72%和 93.85%。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2,600.00 4.69 3,600.00 8.47 3,400.00 9.22
应付票据 9,998.51 18.02 8,148.00 19.18 10,367.59 28.11
应付账款 24,950.81 44.97 21,280.38 50.08 15,711.63 42.59
预收款项 914.70 1.65 1,458.81 3.43 292.66 0.79
应付职工薪酬 2,557.78 4.61 2,644.81 6.22 2,388.59 6.48
应交税费 1,617.25 2.91 1,054.84 2.48 1,315.62 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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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其他应付款 9,431.41 17.00 1,209.70 2.85 1,167.39 3.16
流动负债合计 52,070.46 93.85 39,396.54 92.72 34,643.48 93.92
预计负债 1,384.67 2.50 1,096.87 2.58 782.64 2.12
递延收益 2,028.00 3.66 1,996.00 4.70 1,462.00 3.96
非流动负债合计 3,412.67 6.15 3,092.87 7.28 2,244.64 6.08
负债合计 55,483.13 100.00 42,489.41 100.00 36,888.12 100.00
公司负债以经营负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为主,对短期借款等金融负债依赖
较小。
2015 年末较 2014 年末,公司负债总额仅增长 5,601.29 万元,主要系应付账
款随产销规模增长及募投项目实施而增加 5,568.75 万元,其他负债项目变动较
小。
2016 年 6 月末较 2015 年末,公司负债总额增长 12,993.72 万元,其中,应
付账款进一步增加 3,670.43 万元,同时其他应付大幅增加 8,221.71 万元,主要系
收到本次交易中配套融资方缴纳的保证金。
3、偿债能力分析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 6 月末,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负债率(%) 37.07 31.85 47.94
流动比率(倍) 2.09 2.43 1.45
速动比率(倍) 1.78 2.02 1.15
注: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预付款项-存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不含理
财产品))÷流动负债
上市前公司依靠累计盈利将资产负债率降至 50%以下,上市当年更是低至
31.85%;上市前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仅略低于同业上市平均水平或基本相当,上
市后随着货币资金、其他流动资产的大幅增加而明显提升。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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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票,公司的短期、长期偿债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
2016 年 6 月末随着其他应付款的大幅增加,资产负债率有所上升。
4、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总资产周转率 0.39 0.82 1.03
存货周转率 2.45 4.65 5.14
应收账款周转率 2.56 4.92 4.71
注: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2]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账面余额+期末存货账面余额)÷2]
近两年一期公司总资产周转率略有下降,主要系公司于 2015 年 3 月完成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资产规模大幅增长所致。
存货周转率亦略有下降,主要系公司加大了对新产品的开发和市场开拓的力
度,产销规模大幅增长的同时,随着客户数量的增加,由产品和行业特征决定的
公司需保有的存货明显增加,且增幅大于营业成本,但周转速度仍快于同业上市
公司平均水平。
应收账款周转率略有上升,主要系公司销售规模增长的同时,仍保持了较为
稳定的客户集中度,而主要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稳定,使得总体应收账款增幅略
小于营业收入。
(二)经营成果分析
1、利润构成分析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报告期内利润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营业收入 55,000.12 85,940.78 69,95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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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营业成本 35,939.97 56,075.89 45,665.54
营业利润 13,050.44 19,786.11 15,323.00
利润总额 13,144.05 20,235.02 16,078.71
净利润 11,182.15 17,370.65 13,677.6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182.15 17,370.60 13,677.65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延续了上市前的增长趋势。主要系,一方面传统四
大产品液压挺柱、机械挺柱、液压张紧器和摇臂的收入保持稳定,2015 年较 2014
年增长 3,083.12 万元,增幅为 5.90%;另一方面加大新产品的投入和市场开拓力
度,可变气门系统成为新的收入和利润增长点,2015 年较 2014 年增长 9,715.06
万元,增幅达 42.35%。
收入大幅增长的同时,毛利率和期间费用率基本保持稳定,利润总额、净利
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稳步增长。
2、盈利能力分析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报告期内盈利能力情况如下: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综合毛利率 34.65% 34.75% 34.72%
销售净利率 20.33% 20.21% 19.55%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售价及成本未出现明显波动,综合毛利率保持稳定;同时
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占收入比未见明显增长,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项目的变动
影响较小,销售净利率亦保持稳定。
二、交易标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升华科技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磷酸铁锂和三元材料的生产和销售。根据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升华科技所处行业为电器机械和器
材制造业(C38),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其所处细分行
业为锂离子电池制造行业(C3841)。
(一)行业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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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升华科技从事的锂电正极材料业务,属于锂电池的上游行业,其相关产品主
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的生产,因此升华科技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
与锂电池及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状况密切相关。
锂电池是电池的一种,电池按照工作性质可分为一次电池与二次电池。一次
电池,是指放电后不能再充电使其复原的电池,即不能循环使用的电池,如碱锰
电池、锌锰电池等。二次电池又称为充电电池或蓄电池,指在电池放电后可通过
充电的方式使活性物质激活而继续使用的电池,如铅酸电池、镍镉电池、镍氢电
池和锂电池,二次电池的特点为可循环使用,较一次电池更为环保。锂电池即为
目前最为先进的二次电池。
1、二次电池概况
二次电池从发展历程而言,主要经历了铅酸电池、镍镉电池、镍氢电池以及
锂电池等几个阶段,各类型二次电池的对比情况如下所示
电池类型 简述 特性
寿命:较短
铅酸电池是最早出现的二次电池,目前主要应用于电动
充放电性能:一般
铅酸电池 车及大型固定储能电源。由于含有重金属铅,在环保意
能量密度:较低
识逐渐增强的现在,铅酸电池的市场份额整逐步减小
环境友好性:较差
镍镉电池是较早出现的二次电池,技术较为成熟、价格 寿命:一般
便宜且充电速度快,但由于其具有较强的“记忆效应” 充放电性能:一般
镍镉电池
且由于金属镉具有较强的毒性,目前仅在低端市场使用 能量密度:较低
环境友好性:较差
镍氢电池的出现时间较晚,其特性与镍镉电池较为接 寿命:一般
近,但比镍镉电池的重量轻、电量储存比高、使用寿命 充放电性能:较好
镍氢电池
更长且“记忆效应”更弱。但由于其充放电效率较低而 能量密度:一般
价格较高,导致其在电池行业的市场份额较小 环境友好性:一般
锂电池是 20 世纪 90 年代开发的绿色二次电池,与之前 寿命:较长
出现的二次电池相比,锂电池具有能量密度高、循环寿 充放电性能:较好
锂电池
命长、自放电率小、无记忆效应以及绿色环保等突出优 能量密度:较高
势。在二次电池领域占据了最大的市场份额 环境友好性: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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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锂电池及正极材料发展概况
锂电池主要由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电池隔膜以及电解液等材料构成,其中
正极材料是锂电池的核心关键材料,占锂电池总成本的比例超过 40%,并且直接
影响锂电池的各项指标与性能,所以锂电正极材料占锂电池中占据核心地位。
锂电池结构组成及成本比例情况
正极材料>40% 负极材料<15%
钴酸锂
锰酸锂
电解液 10%~15%
磷酸铁锂
三元材料
隔膜 20%~30%
资料来源:中国产业信息
(1)锂电池主要正极材料情况
锂电池由于其具有能量密度高、循环寿命长、自放电率小、无记忆效应以及
绿色环保等突出优势,自其商业化以来呈现快速发展趋势。随着锂电池技术的进
步及应用领域的扩展,锂电池正极材料从单一的钴酸锂材料,发展到钴酸锂、三
元材料、锰酸锂以及磷酸铁锂并存的情况。
1)钴酸锂(LiCoO2)是最早应用于锂电池生产的正极材料。其具有能量密
度高、充放电电压平稳、生产工艺简单等特点,主要应用于小型锂电池。其缺点
是生产成本高、抗过充性能差且具有污染性。
2)三元材料是近几年发展起来的新型锂电池正极材料,具有容量高、放电
性能稳定、循环性能好等特点,在小型锂电池中逐步占据了一定的市场份额,并
且在动力电池领域具有较好的发展空间。其缺点为制作用金属材料钴较为稀缺,
且具有一定的环境污染性。目前主流的三元材料为镍钴锰三元材料(NCM)以
及镍钴铝三元材料(NCA),其中镍钴锰三元材料根据三种元素比例,可分为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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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523、811 等多种型号。
3)锰酸锂(LiMn2O4)是研究较早的锂电池正极材料,其具有成本低廉、
容易制备、安全性能高等优势。但其在充放电过程中结构会逐渐发生变化,导致
容量衰减、寿命降低。锰酸锂在小型电池、储能电池以及动力电池领域均占有一
定的市场份额。
4)磷酸铁锂(LiFePO4)是动力电池最主要的正极材料之一。其具有稳定性
能好、安全性能高、循环新能优良、制作成本低等优势。但其能量密度较三元材
料低,因此磷酸铁锂目前更多的应用于对动力电池体积不敏感的商用汽车动力电
池领域。
上述锂电池正极材料的主要特性如下所示:
性能 钴酸锂 镍钴锰 111 镍钴锰 523 镍钴铝 锰酸锂 磷酸铁锂
晶体密度(g/cm3) 5.05 4.77 4.77 4.8 4.18 3.6
压实密度(g/cm3) 4.1 3.5~3.6 3.5~3.6 3.4~3.6 2.9 2.6
振实密度 (g/cm3) 2.4~2.8 2.0~2.3 2.0~2.3 2.2~2.6 2.2~2.4 1.0~1.5
实际克量(mAh/g) ~140 140~145 150~160 180~190 90~11 100~130
电压平台/V 3.6 3.5 3.5 3.5 3.7 3.2
常温循环性能
≥500 ≥80 ≥500 ≥500 ≥300 ≥2000
(次)
热稳定性 差 较好 较好 较差 良好 优秀
原料成本 很高 高 较高 较高 低廉 低廉
原料资源 钴贫乏 钴贫乏 钴贫乏 钴贫乏 丰富 非常丰富
高能量
优点 高能量密度、成本相对较低 成本低 循环性好
密度
高温循环性 能量密度低,
易吸潮、高温易胀气、循
缺点 成本高 高温易胀气 差,能量密度 批次稳定性
环性差
低 差
资料来源:天拓咨询、平安证券研究所
目前,主要锂电池正极材料的应用领域分化较为明显,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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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应用领域 应用举例 应用要求 主要正极材料选择
能量密度高、循环性能一般、 钴酸锂、三元材料、
小型锂电 传统 3C 领域
安全性好、成本一般 锰酸锂
电动工具、电动自行车和电动 安全性好、能量密度高、循 磷酸铁锂、三元材料、
动力锂电
汽车领域 环性能好、成本低 锰酸锂
基站和数据中心储能、家庭储 循环性能好、安全性好、能 磷酸铁锂、三元材料、
储能锂电
能、风光电储能等领域 量密度一般、成本低 锰酸锂
资料来源:天拓咨询
(2)锂电池行业发展情况
1)锂电池行业发展现状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能源依赖以及环境保护问题成为了制约我国经济
转型以及产业结构调整最主要的问题。
在能源依赖及环境保护双重压力下,最近几年,我国国务院及各部委连续出
台了一系列推广新能源汽车普及、应用的政策,刺激了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高
速发展,从而间接推动了动力锂电池行业。2015 年我国锂电池整体产量为
47.13Gwh,同比大幅度增长 54.78%,占全球锂离子电池产量的比重上升至
46.78%,成为全球最大的锂离子电池生产国。
数据来源:中国电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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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从锂电池类型而言,动力电池在整个锂电池中的比重快速上升,由 2014 年
的 19.38%上升至 2015 年的 36.07%,动力锂电池成为了推动锂电池产量快速增
长最重要的原因,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与普及,动力电池占锂电池整体产量的
比重还将进一步增加。
数据来源:中国电池网
2)锂电池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的前景
随着锂电池综合性能不断提升、技术日趋成熟及成本持续下降,锂离子电池
是现阶段新能源汽车用动力电池的主流选择。目前,锂电池已经普遍应用于电动
汽车、储能等领域。对比现有铅酸、镍镉、镍氢等传统化学储能电池,锂离子电
池在体积、电性能、能量密度和可靠性等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锂离子电池替代
铅酸、镍镉、镍氢等电池的趋势将难以逆转。
3)动力锂电池需求情况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 年)》,
要求到 2020 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生产能力达 200 万辆、累计
产销量超过 500 万辆。依据国务院对 2020 年新能源汽车累计产销量的相关要求
以及截至 2015 年新能源汽车累计产销情况(我国 2015 年新能源汽车产量为 37.90
万元、2014 年为 8.39 万辆),可以合理预测未来 5 年(2016-2020 年),我国新能
源汽车产量将保持快速增长,并带动动力锂电池的需求量快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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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数据来源:九州证券、《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 年)》
近年来,我国石油依赖导致的能源危机逐渐严峻,以石油为燃料的传统的汽
车工业,在为人们提供快捷、舒适的交通工具的同时,增加了国民经济对石油能
源的依赖,加深了能源生产与消费之间的矛盾。同时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2013
年国务院印发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多污
染物排放。在能源危机与环境问题双重压力下,我国经济转型与产业升级受到了
较大制约。新能源汽车产业作为一种低碳和环境友好的行业,将随着我国能源结
构调整与环境污染治理而快速发展,从而带动动力锂电池产业发快速发展。
根据国泰君安研究所的预测,我国到 2020 年电动汽车对整个汽车产业的渗
透率仅 10%,未来仍具备较大的增长空间。从动力锂电池长期需求来看,现有产
能将不能满足未来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
(3)锂电池主要正极材料发展情况
锂电池正极材料主要包括了钴酸锂、三元材料、锰酸锂以及磷酸铁锂。随着
三元材料及磷酸铁锂生产工艺的改进以及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作为新能源汽
车最主要正极材料的磷酸铁锂以及三元材料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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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数据来源:GGII、中国电池网
2015 年我国磷酸铁锂以及镍钴锰三元材料的产量分别为 3.24 万吨以及 3.65
万吨,同比增长 181.70%以及 55.30%。2015 年我国正极材料产量为 10.65 万吨,
占全球正极材料产量的 48.84%,我国成为全球最大的正极材料生产国。随着新
能源汽车在全球范围内的推广,动力电池最主要正极材料的磷酸铁锂及三元材料
未来发展空间巨大。
3、新能源汽车行业概况
升华科技所生产的磷酸铁锂以及三元材料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
的生产,因此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将对升华科技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工信部 2009 年 6 月发布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
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非常规的车用燃料作为动力来源(或使用常规的车用燃料、
采用新型车载动力装置),综合车辆的动力控制和驱动方面的先进技术,形成的
技术原理先进、具有新技术、新结构的汽车。
(1)新能源汽车分类情况
目前,根据动力来源及动力装置的差异,新能源汽车可分为纯电动汽车、混
合动力汽车以及燃料电池汽车,其中混合动力汽车又可分为普通混合动力汽车、
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以及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各类型新能源汽车的具体情况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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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所示:
1)纯电动汽车
纯电动汽车是指纯粹依靠电能驱动的车辆,而不需要汽油、柴油等其他燃料。
纯电动汽车主要通过家用电源、专用充电桩或者其他特定的充电场所进行充电。
纯动力汽车全部依靠电能驱动,且其电动机运转时的噪声较小,因此纯动力
汽车可将噪声及废气污染降低到极低的水平,是环境友好度极高的新能源汽车。
但是由于其动力装置的特殊性,纯动力汽车的发展高度依赖于动力电池的能量储
存性能及外接充电设施的建设。
2015 年 10 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
意见》,指出到 2020 年,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
施体系,满足超过 500 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随着相关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
完善,纯动力汽车未来的发展空间将进一步提升。
2)混合动力汽车
由于目前纯动力汽车的发展还受制于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因此目前市场上
占有率最高的新能源汽车为混合动力汽车。混合动力汽车是指车辆驱动系统由两
个或多个能同时运转的单个驱动系统联合组成的车辆,车辆的行驶功率依据实际
的车辆行驶状态由单个驱动系统单独或共同提供。目前,主要的混合动力汽车可
分为普通混合动力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以及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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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普通混合动力汽车
普通混合动力汽车在正常行驶过程中,主要依靠发动机驱动。而在电量充足
的条件下,车辆在启动或低速行驶时,完全依靠电动机驱动,随着车速提高,发
动机开始驱动车辆行驶。普通混合动力汽车可有效降低低速情况下,发动机能量
浪费的问题,减少油耗,降低环境污染。
普通混合动力汽车的电池容量一般较小,在纯电模式下续航里程较短(一般
仅几公里),其一般通过刹车时回收动能为动力电池充电,或者利用车辆在行驶
时发动机的多余功率驱动发电机充电,因此在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还未完善的时
候,普通混合动力汽车凭借其省油的特性,市场占有率较高。
②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
与普通混合动力汽车相比,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可外接充电,动力电池容量
较普通混合动力汽车更大,纯电模式下续航里程较长(一般为 50 公里以上),其
对动力电池容量的要求更高。
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与纯电动汽车类似,同样面临着充电基础设施不足的问
题。其较纯电动汽车而言,在电力不足的情况下,仍可依靠传统能源进行能量输
出,使用的灵活性较高,但环境友好度比纯电动汽车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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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
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是指用发动机进行发电,电动机进行驱动的车辆。当电
池组电量充足时采用纯电动模式行驶,而当电量不足时,车内发动机启动,带动
发电机为动力电池充电,提供电动机运行的电力。
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由于具备外接电源的优势,续航能力较强,并且由于发
动机仅用于为动力电池充电,始终处于高效转区,因此其能源使用效率较高,起
到一定的节能作用,但与纯电动汽车相比,其环境污染程度更高。
3)燃料电池汽车
燃料电池汽车是指通过氢气和氧气的化学作用,产生的电能驱动车辆行驶的
汽车。它也是电动汽车的一种,不过与纯电动汽车不同,燃料电池汽车需要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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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氢气作为燃料。
燃料电池汽车在氢气燃烧后只产生水,是最为环保的新能源汽车,且其续航
里程与传统汽车无异。但目前,氢气的生产与存储技术并不理想,其生产成本远
高于目前的汽油,而且如何高压储存氢气也是亟需解决的问题。同时,建设加氢
站的成本也远高于充电设施。因此,燃料电池汽车虽然是未来新能源汽车的一个
重要发展方向,但由于技术与成本的局限性,在未来可以预见的一段时期内,还
不会成为最主要的新能源汽车。
综上所述,目前以及未来一段时间内将会占据新能源汽车市场主导的为纯电
动汽车以及混合动力汽车,而这两类汽车对于动力电池的依赖均较高。因此,动
力电池的储能情况、充放电效率以及最为重要的安全性将直接决定了新能源汽车
的发展。
(2)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情况
1)新能源汽车发展现状
①全球新能源汽车迅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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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数据来源:工信部、中国电池网
2007 年以来,包括中国、美国、日本、韩国、欧盟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相继
出台了新能源汽车支持政策,从税收优惠、研发补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等多个
方面全面支持新能源汽车的推广、普及。最近几年,随着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的
逐渐成熟以及配套充电基础设施的完善,全球新能源汽车产量呈现快速增长的态
势。2015 年全球新能源汽车实现产量 69.19 万辆,同比增长 97.90%。
②我国成为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车产销国
数据来源:工信部、中国电池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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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能源依赖、环境污染以及经济转型问题更为突出。
推动和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一方面将有效缓解环境污染问题、降低对石油等能
源的依赖,另一方面将进一步推动我国汽车产业的转型与升级,从而带动相关附
属行业的产业结构调整,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并且由于新能源汽车行业在全
球范围而言均属于较为新兴的行业,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还将提升
我国制造行业的全球竞争力,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
因此,2007 年以来,我国多部委连续出台了一系列支持、鼓励、规范新能
源汽车行业发展的法规、政策,从发展规划、消费补贴、税收优惠、科研投入、
政府采购、标准制定等多个方面,构建了一整套支持新能源汽车加快发展的政策
体系。
随着相关政策的逐步落实,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量及销量均大幅增长,2015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量达 37.90 万辆,同比增长 351.73%,占全球新能源汽车总
产量的比重由 2014 年的 24.01%增长至 54.77%,我国成为了全球最大的新能源
汽车产销国。
③最近两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品类型占比情况
数据来源:工信部
2015 年度,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量达 37.90 万辆,同比增长 351.73%,其中纯
电动商用车生产 14.79 万辆,同比增长 842.04%,是我国 2015 年度增长最为迅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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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的新能源车型。
④2016 年 1-5 月,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持快速发展势头
据中汽协统计, 2016 年 1 月至 5 月,新能源汽车生产 13.2 万辆,销售 12.6
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 131.4%和 134.1%。其中纯电动汽车产销分别完成 9.9
万辆和 9.2 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 175.1%和 176.2%;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
产销分别完成 3.3 万辆和 3.4 万辆,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 55.8%和 65.0%,新能
源汽车仍然保持较高的增长趋势。
2)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前景
①相关产业政策继续完善,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速发展
2016 年 1 月 20 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以及能源局联合发布
了《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
用的通知》,指出 2016~2020 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安排资金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运营给予奖补,同时明确了各省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奖励标准。具体的标准如下:
大气污染治理重点省市 中部省市(含福建) 其他地区
奖励门槛 奖励门槛 奖励门槛
年份 奖励标准 奖励标准 奖励标准
(标准车 (标准车 (标准车
(万元) (万元) (万元)
推广量) 推广量) 推广量)
2016 30,000 9,000 18,000 5,400 10,000 3,000
2017 35,000 9,450 22,000 5,940 12,000 3,240
2018 43,000 10,320 28,000 6,720 15,000 3,600
2019 55,000 11,550 38,000 7,980 20,000 4,200
2020 70,000 12,600 50,000 9,000 30,000 5,400
其中,各类型新能源汽车与标准车的折算比例如下所示:
车型 与标准车折算比例
纯电动乘用车(续驶里程<150km) 0.8:1
纯电动乘用车(续驶里程≥150km) 1:1
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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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电动客车 12:1
钛酸锂等纯电动快充客车 20:1
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 5:1
燃料电池乘用车 30:1
燃料电池客车 50:1
最大设计总质量≥3500kg 3:1
纯电动专用车
最大设计总质量<3500kg 1.5:1
插电式混合动力专用车 0.6:1
良好的政策扶持及发展预期,将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持续、快速发展。从标
准车折算比例可以看出,由于运行线路较为固定,建立充电基础设施相对容易,
新能源客车是我国大力推广的新能源车型之一。而新能源客车由于运输对象的特
殊性,其对动力电池安全性的要求极高。因此,目前我国新能源客车主要采用安
全性能最高的磷酸铁锂作为其动力电池的正极材料,新能源客车的大力推广,将
对磷酸铁锂行业的发展启动积极的推动作用。
②新能源汽车产量及动力电池需求预测情况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 年)》,
要求到 2020 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生产能力达 200 万辆、累计
产销量超过 500 万辆。依据国务院对 2020 年新能源汽车累计产销量的相关要求
以及截至 2015 年新能源汽车累计产销情况(我国 2015 年新能源汽车产量为 37.90
万元、2014 年为 8.39 万辆),可以合理预测未来 5 年(2016-2020 年),我国新能
源汽车产量将保持快速增长,从而将带动动力锂电池的需求量快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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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九州证券、《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 年)》
4、所处行业的上下游情况
升华科技所处锂离子电池行业涉及到一个完整而复杂的产业链,包括上游的
锂资源开采、中段的锂离子电池材料制造和锂离子电池制造以及下游的锂离子电
池应用等。
(1)上游行业
升华科技的上游行业主要是钴盐、镍盐、锰盐、其他金属盐以及碳酸锂、氢
氧化锂生产企业。上游原材料在动力电池产品生产成本中所占比例高达 80%以
上,因此上游原材料的供求变化和相关产品价格波动将对动力电池行业的原材料
成本产生一定影响。通过与上游原材料行业建立较为紧密的合作关系,可以在一
定程度上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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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下游行业
升华科技的下游行业主要是锂电池生产企业,下游行业和本行业的关联性更
为密切。锂电池对锂电正极材料的比容量、压实密度、循环寿命、安全性和成本
等方面的要求不断提高,从而推动了锂电池正极材料相关技术的不断提升。随着
新能源汽车在全球范围内的快速发展,锂电正极材料将会迎来更为广阔的发展空
间。
5、所处行业竞争格局
(1)中国动力锂电池发展迅猛
中国、韩国、日本三国在动力锂电池方面展开激烈的市场竞争,形成了各自
的优势。其中,日本是锂离子电池最早产业化的国家之一,在核心技术方面较之
其他国家仍然有明显的优势,其锂离子电池原料的优异性能和电池制造设备的自
动化、高精度、高可靠性处于领先地位。韩国则是借助 IT 终端产品的高速发展,
积累了较为领先锂电池技术。
与上述两国相比,中国具有资源优势、市场优势、成本优势,最近几年随着
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动力锂电池的产品与技术也得到大幅提升,目
前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产业链条,在动力锂电池的市场占有率逐年提高,但是,
我国在锂电池生产工艺和材料技术研究等方面与日韩相比还有一定的距离。
(2)动力锂电池正极材料竞争激烈
动力锂电池正极材料决定着动力锂电池的能量密度、循环次数以及安全性
能,是动力锂电池最为核心的材料。目前,由于动力锂电池的发展刚起步,在正
极材料的使用与研发方面还呈现多样化态势。其中,以特斯拉为代表的高技术新
能源汽车由于拥有良好电池管理系统,选择了能量密度较好的镍钴铝三元材料
(NCA)作为其动力电池正极材料。而我国则呈现磷酸铁锂(LFP)与镍钴锰三
元材料(NCM)两种正极材料相互竞争的格局,其中 NCM 能量密度较高,但镍、
钴两种元素的成本昂贵且我国储量较少,因此更多的应用在对动力电池体积较为
敏感的乘用车上。而 LFP 虽然能力密度相对较低,但我国磷酸盐资源丰富,相
关技术较为完善,且安全性能好,因此在我国动力锂电池领域也将长期占据一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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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之地,目前 LFP 被广泛的用作商用车,特别是对安全性能要求极高的新能源客
车动力电池的正极材料。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各类型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将
共存,且呈现激励的竞争态势。
6、所处行业的进入壁垒
(1)技术和研发壁垒
锂电正极材料行业涉及高温固相合成技术、粉体精细加工与控制工程、无机
非金属材料与电化学等多个技术领域和学科。产品生产工艺技术复杂,过程控制
严格,研发难度大、周期长。随着新的应用需求不断出现,下游产业对锂电性能、
寿命和电池一致性要求越来越高,这对锂电正极材料生产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研发
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大幅提高了进入锂电正极行业的技术门槛。
(2)资金壁垒
锂电正极材料一方面需要高端人才和技术,另一方面需要先进的生产设备,
无论是引进高端人才或技术,还是购买先进的生产设备,都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
同时,随着环保治理以及下游行业对正极材料相关性能需求的提高,锂电正极材
料制作企业还需投入较大资金进行环保治理及产品研发。因此锂电正极材料行业
具有一定的资金壁垒。
(3)人力资源壁垒
人力资源壁垒主要体现在锂电池正极材料制造过程中对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和销售人员的素质要求较高。锂离子电池材料的制造,各工序对工艺参数依赖性
较强,工艺设计人员对关键生产工序和加工工艺的把控,对最终的良品率有着直
接的影响,但培养一名具有熟练操作技术和丰富工艺设计经验的技术人员需要很
长的周期和较高的费用。另外,企业的正常高效运营还需要一批具有本行业知识
背景和管理经验的管理人才与销售人才。因此,新进入的企业要想能建立起有经
验有能力的管理与技术团队,需要付出较大努力和成本。
7、影响锂电正极材料发展的因素
(1)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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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为锂电正极材料产业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
2007 年以来,我国多部委连续出台了一系列支持、鼓励、规范新能源汽车
行业发展的法规、政策,从发展规划、消费补贴、税收优惠、科研投入、政府采
购、标准制定等多个方面,构建了一整套支持新能源汽车加快发展的政策体系。
培育与发展新能源汽车行业,一方面将有效缓解环境污染问题、降低对石油等能
源的依赖,另一方面将进一步推动我国汽车产业的转型与升级,从而带动相关附
属行业的产业结构调整,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并且由于新能源汽车行业在全
球范围而言均属于较为新兴的行业,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还将提升
我国制造行业的全球竞争力,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
新能源汽车行业相关产业政策的完善,将促进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而锂
电正极材料作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核心材料,也将受益于相关产业政策,从
而拥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2)日益紧迫的环保压力促进了锂电正极材料产业的发展
随着大气污染问题对人们生活的影响日益加重,大力推广清洁能源、改善能
源结构、减少废气排放成为了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任务。一方面,锂电池作为可
循环使用的新型电池,能有效降低铅酸电池、镍铬电池的使用及废弃对环境的污
染;另一方面,节能环保的新能源汽车可有效代替传统能源汽车的使用,从而大
幅降低汽车使用对大气环境的污染。因此,在日益紧迫的环保压力下,各国将大
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及锂电池的使用与普及,从而促进锂电正极材料产业的发展。
3)原材料的资源优势为国内锂电正极材料产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持
我国拥有较为丰富铁、锂、磷、锰、镍等资源储备,随着我国矿产冶炼行业
技术的提升以及产业规模的扩大,我国资源优势逐步凸显。完善的原材料供应链
为我国锂电正极材料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支持。
(2)影响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1)原材料价格变动对锂电正极材料价格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
锂电正极材料的生产成本受制于上游原材料的价格。由于新能源汽车快速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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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展,导致动力锂电池对碳酸锂等原材料的需求大幅增加,2015 年以来,碳酸锂
的价格由 4.30 万元/吨提升至目前的 17.00 万元/吨,涨幅达 295%。原材料价格
的变动提高了锂电正极材料成本,对锂电正极材料价格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
2)产品质量良莠不齐影响锂电正极材料的推广
目前,国内规模较大的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商以半自动化、全自动化生产设备
为主,而部分规模较小的锂电正极材料生产商则以半自动生产设备、甚至手工制
作为主。同时,锂电正极材料的行业标准还存在不完善的情形,从而使得市场上
的锂电正极材料在产品一致性、循环性能、充放电性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对
消费者的使用体验、消费信心影响较大,不利于锂电正极材料的快速推广。
(二)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
1、标的公司竞争优势
升华科技的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研发优势
升华科技设有研发中心及技术部门等研发部门,主要从事对现有的产品进行
改性并对工艺流程进行改进研发等工作。相关研发部门与升华科技生产部门相互
配合,可随时监控升华科技产品的性能动向,并可对新配方、新工艺进行验证与
改进,能有效满足客户对产品的需求。
同时,升华科技和中南大学合作建立了锂离子动力电池正极材料湖南省工程
研究中心,该工程研究中心主要是进行一些比较前端的材料的研究与开发的工
作,并计划通过开展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和国际合作,提供自
主创新能力。完善的研发体系保证了升华科技产品性能的领先性。
(2)技术、工艺优势
升华科技成立于 2008 年 6 月,经过多年的技术研发,升华科技目前已经拥
有了 2 项专利技术以及 6 项非专利技术,在锂电正极材料生产,特别是磷酸铁锂
正极材料生产方面具有较为领先的生产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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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同时,随着公司规模化生产工艺及流程的改进,公司在生产环节积累了升华
科技独有的特殊工艺技术,能在保证正极产品质量、性能、产量、一致性的基础
之上,有效降低公司生产成本,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完善的生产技术与公司特有
的生产工艺,保证了升华科技在锂电正极材料领域的竞争优势。
(3)产品优势
升华科技所生产的磷酸铁锂以及三元材料,主要用作动力锂电池的正极材
料,是动力锂电池最核心的材料,直接决定着动力锂电池的性能。升华科技通过
多年的技术创新与产品研发,所产正极材料与同类产品相比具有以下优势:
1)批量化生产产品性能稳定、一致性高
升华科技锂电正极材料产品采用液相球磨、一次性高温烧结、粉碎工序、筛
选混合包装等生产工艺,利用自动化生产设备,在公司制定的标准化生产管理流
程体系下进行批量化生产。随着公司生产流程的完善与生产工艺的改进,升华科
技不同批次所产产品均能保持较好的性能稳定性与一致性。
2)产品综合性能高、适用领域广泛
升华科技所产磷酸铁锂产品在能量密度、电压平台、热稳定性、循环性能、
一致性等方面均表现优异,产品综合性能高,能较好的保持各性能属性的均衡,
且不存在明显的短板,能有效满足各类型动力锂电池、储能电池对正极材料的需
求,适用领域广泛。
(4)客户优势
目前,升华科技与沃特玛、光宇电源以及中航锂电等大型锂离子电池生产企
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其中,沃特玛是国内最早成功研发磷酸铁锂新能源汽
车动力电池、汽车启动电源、储能系统解决方案,并率先实现规模化生产和批量
应用的企业之一,在新能源客车动力电池市场的占有率较高;光宇电源为光宇国
际集团科技(01043.HK)的全资子公司,是专业从事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
电源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中航锂电是中航工业集团公
司及所属单位共同投资组建,成飞集成控股的专业从事锂离子动力电池、电池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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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理系统研发及生产的高科技新能源公司。上述三家公司在我国动力锂电池领域均
保持了较高的市场占有率。良好稳定的客户关系有助于升华科技维护锂电正极材
料的市场份额。同时,与大型锂电生产企业建立的合作关系可间接证明升华科技
产品的市场认可度,有利于升华科技相关产品的市场开拓。
2、标的公司主要竞争对手和行业地位
(1)主要竞争对手
升华科技在锂电正极材料行业的主要竞争对手如下:
公司名称 简介
台湾立凯电能科技股 台湾立凯是一家专业的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与电动巴士的生产商,拥
份有限公司 有多项磷酸铁锂的国际性专利技术
北大先行于 1999 年由东圣投资和北京大学合作创建成立,是从事
北大先行科技产业有
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和电动汽车及储能电池组的研发、生产、销售
限公司
和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
美国 Valence 是最早将磷酸盐锂离子技术工业化的企业,解决了锂
电池的倍率放电及低温性能等问题。美国 Valence 在中国设立了威
美国 Valence
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威泰能源(苏州)有限公司等子公司从
事磷酸铁锂的生产
烟台卓能电池材料股 卓能材料(834314)是一家专业从事磷酸铁锂电池材料的开发、生
份有限公司 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2014 年度营业收入为 3,474.66 万元
杉杉能源(835930)主营业务为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
湖南杉杉能源科技股
与销售,包括钴酸锂、镍钴锰三元正极材料、锰酸锂正极材料以及
份有限公司
其他如 NCA、LFP 等产品,2014 年度营业收入为 146,935.92 万元
当升科技(300073)主营业务属于新能源材料领域,主要从事钴酸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
锂、多元材料及锰酸锂等小型锂电、动力锂电正极材料的研发、生
份有限公司
产和销售业务,是国内领先的锂电正极材料专业供应商
国轩高科(002074)是国内最早从事新能源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 (组)自主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之一。国轩高科产品包括锂离
司 子动力电池组产品、锂离子单体电池(电芯)、磷酸铁锂正极材料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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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行业地位
2014 年、2015 年,升华科技磷酸铁锂产量分别为 1,025.00 吨及 3,389.00 吨,
占我国磷酸铁锂总产量的比例约为 8.91%及 10.46%2,在我国磷酸铁锂正极材料
市场拥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升华科技成立于 2008 年,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努力,升华科技在磷酸铁锂正
极材料生产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先后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湖南省新材料
企业。未来,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高速发展以及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产业
化项目的陆续投产(详见本报告书“第五节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情况”之“三、
募集配套资金情况”之“四、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投向”之“3、锂电池正极
材料磷酸铁锂产业化项目”),升华科技在我国磷酸铁锂行业的市场占有率及行业
地位还将稳步提升。
(三)财务状况分析
下述升华科技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分析中,涉及的财务数据均取自经审计的
升华科技务报表及附注。
1、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升华科技的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资金 2,175.13 3.64% 9,114.26 19.40% 664.46 3.81%
应收票据 10,648.70 17.81% 10,781.23 22.95% 179.76 1.03%
应收账款 26,958.23 45.09% 12,895.90 27.45% 8,199.73 47.06%
预付款项 579.01 0.97% 1,273.22 2.71% 2,624.41 15.06%
其他应收款 50.79 0.08% 13.01 0.03% 598.60 3.44%
存货 4,042.78 6.76% 2,142.95 4.56% 981.70 5.63%
其他流动资产 0.91 0.00% - - - -
2
根据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统计的我国磷酸铁锂 2014 年、2015 年总产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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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流动资产合计 44,455.55 74.36% 36,220.57 77.09% 13,248.66 76.04%
固定资产 8,956.28 14.98% 9,049.84 19.26% 2,329.26 13.37%
在建工程 3,105.03 5.19% - - 305.82 1.76%
无形资产 1,402.61 2.35% 1,387.54 2.95% 1,414.95 8.12%
长期待摊费用 43.10 0.07% 54.28 0.12% 11.50 0.07%
递延所得税资产 333.80 0.56% 216.67 0.46% 113.45 0.65%
其他非流动资产 1,490.31 2.49% 56.68 0.12%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15,331.14 25.64% 10,765.02 22.91% 4,174.97 23.96%
资产总计 59,786.69 100.00% 46,985.59 100.00% 17,423.63 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资产总额快速增长,分别为 17,423.64 万元、46,985.59
万元和 59,786.69 万元,资产结构中流动资产占比较高。流动资产以货币资金、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和存货为主;非流动资产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为主。
(1)货币资金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库存现金 3.01 0.04 23.82
银行存款 1,055.60 6,272.26 39.50
其他货币资金 1,116.52 2,841.96 601.14
合计 2,175.13 9,114.26 664.46
报告各期末,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664.46 万元、9,114.26 万元和 2,175.13 万
元,其中其他货币资金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2015 年末货币资金大幅增长,主要系 2015 年 11 月引入外部投资者,公司
一次性收到 1.24 亿元现金。
(2)应收票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 5,348.70 9,281.23 17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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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商业承兑汇票 5,300.00 1,500.00 -
合计 10,648.70 10,781.23 179.76
报告期内,随着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大,标的公司应收票据规模也大幅提升,
报告期各期末分别为 179.76 万元、10,781.23 万元和 10,648.70 万元。其中,报告
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承兑汇票 4,644.22 3,654.48 -
升华科技报告期各期末应收票据情况如下所示:
2016 年 6 月 30 日
占应收票据余额
序号 客户名称 金额(万元)
的比例
1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 7,220.00 67.80%
2 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 2,086.91 19.60%
3 杭州南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751.79 7.06%
4 河南新太行电源有限公司 350.00 3.29%
5 哈尔滨光宇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40.00 2.25%
合 计 10,648.70 100.00%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占应收票据余额
序号 客户名称 金额(万元)
的比例
1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 8,379.48 77.72%
2 哈尔滨光宇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950.00 8.81%
3 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 951.75 8.83%
4 河南新太行电源有限公司 500.00 4.64%
合 计 10,781.23 100.00%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占应收票据余额
序号 客户名称 金额(万元)
的比例
1 哈尔滨光宇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150.00 83.44%
2 河南环宇赛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8.76 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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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3 河南新太行电源有限公司 10.00 10.44%
4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 1.00 0.56%
合 计 179.76 100.00%
升华科技的上下游均为工业企业,承兑汇票在业内的使用较为普遍、且流动
性较强。来自下游客户的应收票据,通常可以再度背书给上游供应商以支付货款。
报告期内升华科技并未改变与客户的结算方式,主要客户的结算方式如下:
客 户 信用期及支付方法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 90 天付银行承兑汇票
哈尔滨光宇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90 天付银行承兑汇票
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 60 天付银行承兑汇票
杭州南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60 天付银行存款
河南新太行电源有限公司 45 天付银行承兑汇票
2015 年应收票据余额大幅增长,主要原因包括:
①随着销售规模快速增长,尤其是公司在 2015 年第四季度新的产能配置完
成、产量迅速释放,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按客户结算政策结算后产生较大的应收
票据。
②2014 年升华科技应收票据收到后直接背书给供应商,期末余额较小。2015
年为了提高资金利用率,升华科技以应收票据质押作为保证金开具银行承兑汇
票,2015 年末质押的应收票据达 3,654.48 万元,相比 2014 年票据周转效率有所
下降,余额增长较大。
2016 年 6 月末应收票据余额较 2015 年末保持稳定。
(3)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比例 增长率 金额/比例 增长率 金额/比例
应收账款 26,958.23 109.04% 12,895.90 57.27% 8,19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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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 100.61% 107.72% 48.43% -51.15% 99.14%
占流动资产的比例 60.64% 70.32% 35.60% -42.47% 61.89%
占总资产的比例 45.09% 64.29% 27.45% -41.68% 47.06%
1)应收账款余额增减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8,199.73 万元、12,895.90 万元和
26,958.23 万元,持续大幅增加主要系升华科技业务规模快速扩大所致。应收账
款占流动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呈先降后升趋势,主要系 2015 年度升华科技通过
吸收外部股东增资、增加固定资产投资等方式扩大资产规模;2016 年 6 月末应
收账款随销售规模增长而大幅增加。
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1-6 月应收账款占销售收入比重分别为 99.14%、
48.43%和 100.61%,占比较高,主要原因如下:
①升华科技 2015 年末、2016 年 6 月末应收账款大幅增长,主要系随着公司
产能快速扩张,销售规模扩大,尤其是 2015 年第四季度至 2016 年上半年尤为明
显,而主要客户的信用期大多在 60-90 天,直接导致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
升华科技 2015 年、2016 年 1-6 月分季度销售收入及产量分布情况:
营业收入 产量
年度 季度
万元 占比 吨 占比
一季度 3,587.12 13.47% 454.88 12.28%
二季度 5,651.30 21.22% 771.47 20.82%
2015 年 三季度 7,694.49 28.90% 1,109.49 29.94%
四季度 9,693.37 36.41% 1,369.46 36.96%
合计 26,626.27 100.00% 3,705.30 100.00%
一季度 12,556.34 46.86% 1,532.06 49.38%
2016 年 二季度 14,237.24 53.14% 1,570.32 50.62%
合计 26,793.58 100.00% 3,102.38 100.00%
③升华科技 2015 年应收账款周转率及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同行业可
比上市公司/挂牌公司基本保持一致,不存在显著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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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公司 应收账款周转率 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
卓能材料 2.65 43.84%
杉杉能源 2.99 35.59%
当升科技 3.24 37.44%
国轩高科 2.61 51.08%
平均值 2.87 41.98%
升华科技 2.30 48.43%
④报告期内升华科技对主要客户的信用期保持稳定,不存在明显放宽信用期
销售的情形;但整个行业及各主要企业均处于扩产周期,资金需求较大,存在部
分延期的情形。
升华科技制定了较为谨慎的收入确认政策:“产品发出,财务部收到客户签
收的收货单后,确认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确认销
售收入”;
对于已发出、客户尚未验收的商品,升华科技以发出商品进行核算。2015
年末、2016 年 6 月末升华科技确认发出商品 359.28 万元、63.20 万元,不存在提
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升华科技的收入确认符合会计准则要求。
综上所述,升华科技 2015 年、2016 年 1-6 月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快速增长,
与行业所处发展阶段、同行业可比企业发展趋势相符,不存在人为修改信用期以
突击增加销售或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收入确认符合会计准则要求。
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分析
升华科技采用惯常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算方法,对于期末余额 100 万元以
上的应收账款进行单独测试,存在明显减值迹象的予以单独计提;其他单项不重
大但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收账款也予以单独计提;经单项测试不存
在明显减值迹象及不满足单项认定标准的其他应收账款,则统一按信用风险组合
计提。其中账龄分析法下的账龄阶段划分及其坏账比例,标的公司制定了较为谨
慎的政策,并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基本一致,与富临精工也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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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账龄分析法坏账计提比例
账 龄
卓能材料 杉杉能源 当升科技 国轩高科 升华科技 富临精工
1 年以内 5% 5% 5% 5% 5% 5%
1-2 年 10% 10% 10% 10% 10% 10%
2-3 年 20% 30% 30% 30% 30% 30%
3-4 年 30% 50% 50% 50% 50% 50%
4-5 年 50% 50% 70% 80% 80% 80%
5 年以上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升华科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4,302.90 712.06 16.55%
账龄分析法组合 24,657.99 1,290.60 5.2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138.95 138.95 100.00%
合计 29,099.84 2,141.61 7.36%
其中,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客户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坏账比例 账龄
哈尔滨光宇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3,989.82 398.98 10.00% 1 年以内
保定麦卡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75.38 175.38 100.00% 3-4 年
2-3 年 112.50 万;
东莞市天裕辰电池有限公司 137.70 137.70 100.00%
3-4 年 25.20 万元
合计 4,302.90 712.06 16.55%
其中,光宇电源系公司主要客户之一,因对其的应收账款超出合同约定的信
用期,予以单项认定并按 10%计提坏账准备。作为光宇国际集团科技有限公司
(01043.HK)的全资子公司,光宇电源是专业从事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电
源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经营正常,出现暂时性付
款延迟主要系新能源汽车行业及其本企业快速扩展的情况下,下游资金紧张传递
至上游,标的公司基于其良好的历史交易记录和信用状况,在不修改合同信用期
的情况下适时给予适当的延期,符合一般经济规律。目前的坏账准备已充分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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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该等应收账款的风险,与资产实际状况相符。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升华科技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账龄 应收账款 占比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余额
1 年以内 28,366.64 97.48% 1,617.82 26,748.82
1-2 年 79.40 0.27% 7.94 71.46
2-3 年 406.85 1.40% 270.88 135.97
3-4 年 207.14 0.71% 205.16 1.98
4-5 年 - - - -
5 年以上 39.81 0.14% 39.81 -
合计 29,099.84 100.00% 2,141.61 26,958.23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升华科技应收账款主要为 1 年以内,回收可能性较
高,应收账款余额中欠款前五名单位金额总计为 28,292.06 万元,占应收账款总
额比例为 97.22%,主要为长期合作客户,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期末余额
单位名称 占应收账款 账龄
应收账款 坏账准备
总额的比例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 21,449.50 73.71% 1,072.48 1 年以内
哈尔滨光宇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3,989.82 13.71% 398.98 1 年以内
河南太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77.56 3.70% 53.88 1 年以内
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 1,061.40 3.65% 53.07 1 年以内
杭州南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713.78 2.45% 35.69 1 年以内
合 计 28,292.06 97.22% 1,614.1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与主要客户的结算方式及信用期,详见本节“二、交易标
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三)财务状况分析”之“1、资产结构
分析”之“(2)应收票据”之说明。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主要客户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1-1-1-350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16/6/30 期后回款情况
单位名称
应收账款余额 期后回款金额 回款比例
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 21,449.50 5,000.00 23.31%
哈尔滨光宇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3,989.82 290.00 7.27%
河南太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77.56 50.00 4.64%
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 1,061.40 1,058.09 99.69%
杭州南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713.78 520.00 72.85%
目前,新能源汽车产业处于快速扩张阶段,整体运营资金相对紧张;升华科
技主要客户均为业内知名企业,资金实力雄厚,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较小。
(4)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预付款项分别为 2,624.41 万元、1,273.22 万元和 579.01 万元,
主要是预付原材料采购款项。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标的公司预付款项前五名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预付对象 期末余额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醴陵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166.29 28.72%
北京智锂新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08.12 18.67%
湖南省电力公司株州电业局 100.63 17.38%
南京品宁偶联剂有限公司 82.25 14.21%
深圳市鹏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9.40 1.62%
合 计 466.69 80.60%
(5)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 981.70 万元、2,142.95 万元和 4,042.78
万元,占总资产比分别为 5.63%、4.56%和 6.76%,存货余额随公司产销规模扩
张而增加,但占总资产比例总体稳定。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存货不存在减值迹象,均未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构成情
况如下所示:
1-1-1-351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原材料 1,496.48 593.56 165.96
库存商品 1,599.12 657.71 327.20
发出商品 63.20 359.28 107.23
半成品 756.68 414.50 337.56
周转材料 127.32 117.90 43.76
账面余额合计 4,042.78 2,142.95 981.71
存货跌价准备 - - -
账面价值合计 4,042.78 2,142.95 981.71
占总资产比例 6.76% 4.56% 5.63%
(6)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报告期内
固定资产持续增长,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 6 月末分别为 2,329.26 万元、
9,049.84 万元和 8,956.28 万元,主要系 2015 年湖南生产基地新的生产线投产、
新增机器设备到位,在建工程转固所致。2016 年 6 月末在建工程 3,105.03 万元,
系子公司江西升华正在购建的新的生产线。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盈利情况良好,各项非流动资产使用状态正常,不存在长
期闲置,经测试不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未计提减值准备。
2、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升华科技的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短期借款 2,200.00 7.63% 1,510.00 6.88% 800.00 7.01%
应付票据 4,733.97 16.42% 6,937.82 31.62% 810.64 7.10%
应付账款 4,473.45 15.52% 4,568.77 20.82% 717.33 6.28%
1-1-1-352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应付职工薪酬 97.79 0.34% 101.08 0.46% 35.50 0.31%
应交税费 1,457.26 5.05% 1,143.59 5.21% 352.13 3.08%
应付利息 3.46 0.01% 67.02 0.31% 69.68 0.61%
其他应付款 14,804.06 51.35%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6,500.00 29.62% - -
流动负债合计 27,769.99 96.32% 20,828.29 94.92% 2,785.27 24.39%
长期借款 - - - - 7,500.00 65.67%
递延收益 1,059.73 3.68% 1,115.26 5.08% 1,134.96 9.94%
非流动负债合计 1,059.73 3.68% 1,115.26 5.08% 8,634.96 75.61%
负债合计 28,829.72 100.00% 21,943.55 100.00% 11,420.23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11,420.23 万元、21,943.55 万元和
28,829.72 万元,2015 年末负责总额增长较快,主要系随着经营规模的扩大,应
付账款及应付票据大幅增长所致;2016 年 6 月末其他应付款余额较大,主要系
收到来自富临精工本次交易的定金 1 亿元。
3、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升华科技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 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比率(倍) 1.60 1.74 4.76
速动比率(倍) 1.43 1.57 3.46
资产负债率(合并) 48.22% 46.70% 65.54%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7,640.81 8,874.39 2,802.04
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款项)÷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合并负债总额÷合并资产总额)×100%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合并利润总额+财务费用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2015 年末较 2014 年末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快速下降,标的公司短期偿债能
力有所下降,主要原因如下:(1)报告期内经营规模扩张较快,应收、应付账款
1-1-1-353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票据)快速增加;(2)2013 年 5 月,标的公司取得 36 个月的 6,500 万元中国
清洁发展机制基金贷款,已于 2016 年 5 月到期,使得 2015 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快速增加,导致流动负债提升较快。
但标的公司完成增资后资产负债率进一步下降、产销规模增长使得息税折旧
摊销前利润大幅增长,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
2016 年 6 月末流动比率及速动比率较 2015 年末总体保持稳定、略有下降,
资产负债率略有上升,主要系标的公司收到来自富临精工的本次交易的定金 1
亿元,流动负债余额增幅较大。
4、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升华科技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应收账款周转率 1.24 2.30 0.99
存货周转率 5.48 9.86 5.42
注: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期末应收账款)÷2]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
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0.99、2.30 及 1.24,2014 年应收账款周
转水平偏低主要系公司于 2014 年第四季度扩充产能、收入开始快速增长,使得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所致;2015 年应收账款周转速度明显加快,主要系公司
销售规模快速扩张的情况下仍保持很高的客户集中度,主要客户应收账款控制在
合理水平;2016 年 1-6 月虽然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大,但营业收入亦快速增长,
主要客户应收账款总体均在信用期内,周转率较 2015 年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5.42、9.88 及 5.48,存货周转水平良好,且随
着产销规模扩大周转速度进一步提升。
(四)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升华科技利润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1-1-1-354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一、营业收入 26,795.52 26,626.27 8,270.75
二、营业总成本 20,002.68 19,078.50 6,434.85
其中:营业成本 16,942.28 15,407.48 4,630.98
营业税金及附加 203.40 170.02 57.18
销售费用 395.29 689.81 180.56
管理费用 1,437.04 1,563.44 755.33
财务费用 239.19 639.85 485.62
资产减值损失 785.48 607.90 325.18
投资收益 - - 1.73
三、营业利润 6,792.84 7,547.78 1,837.64
加:营业外收入 159.07 116.10 171.96
减:营业外支出 24.36 11.12 1.26
四、利润总额 6,927.55 7,652.75 2,008.34
减:所得税费用 1,012.62 973.62 253.56
五、净利润 5,914.93 6,679.13 1,754.7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914.93 6,679.13 1,754.78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5,914.93 6,679.13 1,754.7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
5,914.93 6,679.13 1,754.78
益总额
1、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分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产品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磷酸铁锂 25,540.69 95.32 23,446.31 88.06 7,599.45 91.88
三元材料 1,252.89 4.68 3,175.91 11.93 669.25 8.09
其他业务收入 1.94 0.01 4.05 0.02 2.05 0.02
合计 26,795.52 100.64 26,626.27 100.00 8,270.75 100.00
1-1-1-355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从事磷酸铁锂及三元材料等动力电池正极材料的研
发、生产及销售工作,两大产品构成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
(1)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带动动力电池正极材料的需求大幅提升
新能源汽车作为我国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正处于高速发展的时期,
动力电池是新能源汽车的核心部件,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而升华科技主
营的正极材料是动力电池最重要的组件。
2007 年以来,我国多部委连续出台了一系列支持、鼓励、规范新能源汽车
行业发展的法规、政策,从发展规划、消费补贴、税收优惠、科研投入、政府采
购、标准制定等多个方面,构建了一整套支持新能源汽车加快发展的政策体系。
2014 年,中国已超过日本成为全球范围内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新能源汽车市场。
随着国家新能源汽车项目支持和政策引导与落实,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从原材料
供应、动力电池、整车控制器等关键零部件研发生产,到整车设计制造,以及充
电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等完整的产业链。预计 2016 年新能源汽车产业将持续保
持高速增长,动力电池也将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推广而呈现爆发之势。
2007 年以来,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相关政策的逐步落实,我国新能源
汽车产销量均大幅增长,2015 年产量达 37.90 万辆,同比增长 351.73%,占全球
新能源汽车总产量的比重由 2014 年的 24.01%增长至 54.77%,我国成为了全球
最大的新能源汽车产销国。
1-1-1-356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数据来源:工信部、中国电池网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 年)》,
到 2020 年,我国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生产能力达 200 万辆、累计
产销量超过 500 万辆。因此可以合理预期,未来 5 年(2016-2020 年),我国新能
源汽车产量依然将保持快速增长,从而将带动动力锂电池以及动力电池正极材料
的需求量快速增长。
数据来源:九州证券、《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 年)》
(2)产能提升构成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基础
升华科技报告期内新增 15 条生产线,产能规模快速提升;同时,在行业快
速发展的背景下,新增产能顺利消化且仍不足以满足市场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磷酸铁锂的产能及产能利用率、产销率情况如下:
产品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年产能(吨) 3,168.00 3,420.00 1,275.00
磷酸铁锂 产能利用率 94.67% 99.09% 80.39%
产销率 96.17% 97.15% 108.39%
在下游行业对锂电池正极材料保持旺盛需求、整体呈现供不应求的背景下,
公司的产能可迅速转换为产量,并实现销售,构成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
基础。
1-1-1-357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3)与业内知名企业的持续稳定合作
公司主要客户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客户简称 基本情况
国内最早成功研发磷酸铁锂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汽车启动电源、储能
1 沃特玛 系统解决方案,并率先实现规模化生产和批量应用的企业之一,在新能
源客车动力电池市场的占有率较高
光宇国际集团科技(01043.HK)的全资子公司,是专业从事镍氢电池、
2 光宇电源
锂离子电池、电源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
中航工业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共同投资组建,成飞集成控股的专业从事
3 中航锂电
锂离子动力电池、电池管理系统研发及生产的高科技新能源公司
南都电源(SZ.300068)全资子公司,主营锂离子电池和阀控密封电池,
4 南都科技
主要应用于通信行业、电动汽车、储能行业及数字移动设备等
升华科技主要客户均为动力锂电池行业具备先发优势的优质企业,具备较强
的持续经营能力。
升华科技在与上述客户签订了框架协议,保证新增产能的顺利消化。
升华科技与主要客户签订的框架协议及正在执行的订单情况详见本报告书
“第六节 交易标的评估情况”之“二、收益法评估说明”之“(四)收益法具体
评估过程”之说明。
升华科技已签订框架协议的订货量、正在执行的销售订单已超过现有产能,
呈现供不应求的状态。
(4)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持续增长
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动力电池的产量急剧上升,从而带动了产
业链各环节价格的提升。
报告期内,升华科技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持续增长,情况如下
不含税销售均价
产品 单位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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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磷酸铁锂 万元/吨 8.86 7.12 6.84
三元材料 万元/吨 12.67 10.66 9.70
销售价格的提升,构成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重要原因之一。
综上,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动力电池正极材料的需求迅速提
升,在行业整体呈现供不应求的背景下,升华科技的产能提升构成营业收入大幅
增长的主要原因,与主要客户的持续稳定合作保证了较高的产销率,同时销售价
格的持续增长也助推了销售收入的增加,标的公司的营业收入大幅增长具备合理
性。
2、毛利率分析
(1)毛利率整体情况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26,795.52 26,626.27 8,270.75
营业成本 16,942.28 15,407.48 4,630.98
综合毛利率 36.77% 42.13% 44.01%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产品为磷酸铁锂和三元材料,收入及毛利率情况如
下: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产品
收入 毛利率 收入 毛利率 收入 毛利率
磷酸铁锂 25,540.69 37.45% 23,446.31 45.29% 7,599.45 46.25%
三元材料 1,252.89 22.90% 3,175.91 18.75% 669.25 18.88%
合计 26,793.58 36.77% 26,622.22 42.13% 8,268.70 44.03%
标的公司主导产品定价时,以保持单位产品毛利额稳定为基本原则,报告期
内每吨磷酸铁锂的毛利额稳定在 3.1 万元至 3.3 万元,但由于产品售价持续增长,
使得毛利率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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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报告期内磷酸铁锂每吨毛利额情况如下: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销售数量(吨) 2,884.02 3,292.49 1,111.00
毛利额(万元) 9,564.41 10,619.29 3,514.37
每吨毛利额(万元/吨) 3.32 3.23 3.16
(2)分产品/业务类型毛利分析
报告期内,各产品/业务类型毛利及对总体毛利的贡献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毛利额 占比 毛利额 占比 毛利额 占比
磷酸铁锂 9,564.41 97.07 10,619.29 94.66 3,514.37 96.55
三元材料 286.89 2.91 595.45 5.31 126.34 3.47
其它业务 1.94 0.02 4.05 0.04 -0.93 -0.03
合计 9,853.24 100.00 11,218.79 100.00 3,639.78 100.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毛利总额快速上升,不同产品对总体毛利额增长贡献不
同:
1)磷酸铁锂毛利额贡献最高
磷酸铁锂 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 1-6 月毛利占比分别达到 96.55%、
94.66%及 97.07%,构成毛利额主要贡献产品。2015 年磷酸铁锂毛利额较 2014
年增长 202.17%,2016 年 1-6 月较 2015 年的年化增长率达 80.13%,主要系 2015
年以来,标的公司共新投产了 10 条磷酸铁锂生产线,2015 年度磷酸铁锂产销量
均大幅提升所致,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 1-6 月的产量分别为 1,275 吨、3,420
吨和 2,999 吨。
2)三元材料毛利额增幅较大
报告期内三元材料毛利占比分别仅为 3.47%、5.31%及 2.91%, 2015 年毛利
额较 2014 年快速增长,增幅达 371.31%,主要系标的公司于 2015 年 7 月新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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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一条月产 50 吨的三元材料生产线所致;2016 年总体较为平稳。
3)其他业务占比极低
其他业务主要为原材料废弃包装物的销售,对毛利额的贡献较低。
(3)同期同行业上市/挂牌公司毛利率情况及变化趋势
公司 股票代码 主要产品 2015 年 2014 年
卓能材料 834314 磷酸铁锂 33.14% 37.03%
杉杉能源 835930 钴酸锂、三元材料、锰酸锂 12.92% 10.65%
当升科技 300073 三元材料、钴酸锂、 锰酸锂 4.69% 2.24%
国轩高科 002074 磷酸铁锂动力电池 48.70% 51.07%
磷酸铁锂 45.29% 46.25%
升华科技
三元材料 18.75% 18.88%
标的公司毛利率水平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差异原因主要包括:
①产品结构差异
虽然同为锂电池正极材料生产企业,不同细分领域或材料构成存在差异的,
毛利率水平差异较大。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正极材料类别包括磷酸铁锂和三元材料,目前,市场
上三元材料毛利率约为 10%-15%、磷酸铁锂约为 30%-40%。
升华科技主营产品包括磷酸铁锂和三元材料,以磷酸铁锂为主,2014 年、
2015 年磷酸铁锂的销售收入占升华科技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达 91.91%、
88.07%。升华科技 2014 年、2015 年磷酸铁锂的毛利率分别为 46.25%、45.29%,
而三元材料分别仅为 18.88%、18.75%,因此综合毛利率较高。
上述同行业公司中,杉杉能源和当升科技均以三元材料为主,毛利率较低;
卓能材料和国轩高科均以磷酸铁锂为主,毛利率较高。
②规模效应和成本优势
升华科技在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正极材料行业的市场占有率较高,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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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年、2015 年磷酸铁锂产量分别为 1,025.00 吨、3,389.00 吨,占我国磷酸铁锂总产
量的 8.91%、10.46%,具备一定的规模效应。卓能材料 2015 年度营业收入不足
1 亿元,其毛利率低于标的公司,而国轩高科超过 20 亿元,其毛利率高于标的
公司,规模效应对毛利率的影响较为明显。
其次,在行业处于快速增长的阶段,升华科技拥有相对充足的产能及供应能
力,在销售过程中拥有更多的主动权和较强的议价能力。
第三,升华科技在正极材料方面具备丰富的生产技术经验,在磷酸铁锂生产
的工艺上多次进行技术改进,成本的控制能力优于同行业公司。
3、期间费用分析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销售费用 395.29 689.81 180.56
管理费用 1,437.04 1,563.44 755.33
财务费用 239.19 639.85 485.62
期间费用总额 2,071.51 2,893.10 1,421.50
销售费用/营业收入 1.48% 2.59% 2.18%
管理费用/营业收入 5.36% 5.87% 9.13%
财务费用/营业收入 0.89% 2.40% 5.87%
期间费用总额/营业收入 7.73% 10.87% 17.19%
标的公司各项期间费用均随产销规模增长而增加,但总体费用增幅低于收入
增幅,期间费用率有所下降。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升华科技销售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广告宣传费 11.40 228.81 45.60
物料消耗 233.36 182.82 4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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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交通运输费 102.85 186.00 36.70
展览费 1.97 46.76 -
职工薪酬 9.63 15.49 16.49
业务招待费 1.24 15.36 4.04
差旅费 5.89 13.82 21.31
其他 28.96 0.76 6.91
合 计 395.29 689.81 180.56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销售费用随销售规模增长而增加。因客户集中度较高,
销售实行扁平化集中管理,销售费用主要系直接受销售规模影响的物料消耗和交
通运输费,2015 年金额较大主要系增加了对广告宣传和展览的投入。
与同行业上市/挂牌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卓能材料 2.65% 2.93%
杉杉能源 2.03% 2.45%
当升科技 1.76% 1.50%
国轩高科 7.66% 5.90%
平均值 3.52% 3.19%
升华科技 2.59% 2.18%
对比可见,标的公司销售费用率略低于同行业上市/挂牌公司,剔除因重大
资产重组而导致合并范围变化的国轩高科后,则基本相当。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升华科技管理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研究开发费 1,032.75 1,012.08 430.51
职工薪酬 74.22 123.75 76.98
折旧及摊销 47.72 94.67 88.76
税费 55.29 51.44 4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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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中介机构费 24.70 71.50 8.54
维修保险费 49.48 59.75 22.48
业务招待费 11.16 28.52 12.72
交通差旅费 14.11 23.46 22.38
办公水电费 55.40 31.05 11.32
环保排污费 41.40 13.41 3.05
其他 30.80 53.81 31.10
合 计 1,437.04 1,563.44 755.33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管理费用随产销规模扩张而大幅增长,主要系研究开发
费持续提升。此外标的公司于 2015 年完成股改,中介机构费用有所增加。
锂电池正极材料作为技术密集型行业,研究开发能力构成企业核心竞争力的
基础。标的公司素来重视对研究开发的投入,并逐渐形成和建立在产品性能和客
户质量等方面的优势。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研究开发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
下: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研究开发费 1,032.75 1,012.08 430.51
营业收入 26,795.52 26,626.27 8,270.75
占比 3.85% 3.80% 5.21%
2015 年、2016 年 1-6 月标的公司研发投入成倍增长,但由于销售规模增幅
更大,占比较 2014 年有所降低。
研究开发费占营业收入比与同行业上市/挂牌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卓能材料 5.95% 6.89%
杉杉能源 3.52% 3.34%
当升科技 3.82% 3.35%
国轩高科 4.93% 4.46%
平均值 4.55% 4.51%
升华科技 3.80% 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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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对比可见,同行业各公司研发投入水平基本相当。
标的公司管理费用率与与同行业上市/挂牌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2015 年 2014 年
卓能材料 13.62% 14.56%
杉杉能源 4.97% 3.67%
当升科技 7.26% 7.33%
国轩高科 9.91% 9.18%
平均值 8.94% 8.69%
升华科技 5.87% 9.13%
对比可见,剔除规模明显小于其他各公司的卓能材料后,标的公司管理费用
率与同行业上市/挂牌公司基本相当。
(3)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升华科技管理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利息支出 267.25 645.59 494.27
减:利息收入 31.79 12.69 12.71
手续费及其他 3.73 6.95 4.05
合 计 239.19 639.85 485.62
标的公司财务费用以银行借款利息支出为主,2015 年银行借款随总体资产
规模稳步增长,利息支出亦相应增加;2016 年标的公司收到来自富临精工就本
次交易支付的定金 1 亿元,偿还银行借款后使得利息支出下降。
4、非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内,升华科技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
159.07 116.10 170.87
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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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政府补助除外)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5.0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4.36 -11.12 -0.18
非经常性损益税前合计金额 134.71 119.98 170.70
减:所得税影响额 20.21 18.00 25.60
合计 114.50 101.98 145.09
标的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主,总体金额较小。
5、升华科技业绩承诺的可实现性分析
本次重组中,升华科技承诺 2016 年至 2018 年实现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15,200
万元、20,000 万元、26,100 万元,上述盈利承诺具备可实现性。
(1)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正极材料行业保持快速发展
升华科技的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的生产,因此升华科技及
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与锂电池及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状况密切相关。
2007 年以来,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相关政策的逐步落实,我国新能源
汽车产销量均大幅增长,2015 年产量达 37.90 万辆,同比增长 351.73%,占全球
新能源汽车总产量的比重由 2014 年的 24.01%增长至 54.77%,我国成为了全球
最大的新能源汽车产销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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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数据来源:工信部、中国电池网
另外,根据国务院印发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
年)》,到 2020 年,我国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生产能力达 200 万辆、
累计产销量超过 500 万辆。因此可以合理预期,未来 5 年(2016-2020 年),我国
新能源汽车产量依然将保持快速增长,从而将带动动力锂电池以及动力电池正极
材料的需求量快速增长。
数据来源:九州证券、《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 年)》
综上,未来几年,新能源汽车行业将保持持续快速的增长趋势,从而带动新
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正极材料产业快速发展,为升华科技的快速发展以及盈利水平
的持续快速增长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正极材料行业发展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九节 管理层
讨论与分析”之“二、交易标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一)行业
特点”。
(2)升华科技产品竞争优势明显,市场影响力逐步提升
升华科技磷酸铁锂相关产品凭借其性能稳定、一致性高、综合性能高、适用
领域广泛等优势,始终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2014 年度、2015 年度以及 2016
年 1-6 月,升华科技磷酸铁锂的产销率分别达 108.39%、97.15%以及 96.17%,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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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销率保持在较高水平,产品竞争优势明显。
2014 年、2015 年,升华科技磷酸铁锂产量分别为 1,025.00 吨及 3,389.00 吨,
在我国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市场拥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数据来源: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信息部《动力锂离子电池行业研究年度报告(2015)》
目前,升华科技的主要客户沃特玛、中航锂电、南都科技以及光宇电源均为
我国知名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实力雄厚,行业影响力较高;通过与
前述客户的持续战略合作,升华科技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正极材料的行业影响
力也逐步提升。
综上,升华科技优质的产品质量、稳定的优质客户群体、逐步提升的行业影
响力,为升华科技承诺业绩的实现提供合理保障。
(3)升华科技根据市场情况稳步提升产能
升华科技产能的扩产是实现业绩承诺的重要基础与保障,升华科技根据市场
需求情况逐步扩张产能:通过江西生产基地建设,计划利用三年时间将磷酸铁锂
生产能力从 2015 年的 6,100 吨/年逐步提升至 16,100 吨/年。
①湖南醴陵(即母公司所在地)生产基地已于 2015 年 12 月全部投产,未来
几年,磷酸铁锂及三元材料的产能约分别为 6100 吨/年以及 600 吨/年。
②江西宜春生产线目前已开工建设,设计磷酸铁锂产能为 1 万吨/年,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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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一批年产 4000 吨/年磷酸铁锂的生产线将于 2016 年 7 月投产,9 月正式生产,
全部生产线预计于 2017 年全部投产,产能将逐年释放。
综上,在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磷酸铁锂供不应求的背景下,升华科技
将逐步提升产能,为承诺业绩的实现提供重要基础与保障。
(4)升华科技正在执行的订单情况
截止 2016 年 6 月末,升华科技已签订的框架协议及正在执行的订单情况,
详见本报告书“第六节 交易标的评估情况”之“二、收益法评估说明”之“(四)
收益法具体评估过程”之说明。
升华科技已签订框架协议、正在执行的销售订单的订货量已超过升华科技现
有产能,呈现供不应求的情况。随着本次募投项目“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产
业化项目”(即江西生产线)的投产,公司产能逐步释放,现有订单和合同逐步
执行,将有力保证升华科技承诺业绩的实现。
(5)2016 年 1-6 月的实际经营、建设情况
①母公司
1、母公司
2016 年 1-6 月,升华科技母公司产品销售量、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实
现情况如下:
2016 年 1-6 月 实现数占
序号 项目 单位 2016 年预测数
实现数 预测数比例
1 产品销量
(1) 磷酸铁锂 吨 6,000.00 2,884.02 48.07%
(2) 三元材料 吨 400.00 98.90 24.72%
2 营业收入 万元 59,184.78 26,795.52 45.27%
3 利润总额 万元 15,100.87 6,932.45 45.91%
4 净利润 12,953.47 5,919.83 45.70%
2016 年 1-6 月,销售量方面,母公司的磷酸铁锂实际销售 2,884.02 吨,占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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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年预测销售量的 48.07%,;经营业绩方面,母公司营业收入完成了全年预测量的
45.27%,净利润完成了全年预测量的 45.70%。考虑到春节期间工人轮休,未满
负荷生产,母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在生产、销售、业绩等重要方面与全年预测的
进展情况基本一致。
②子公司江西升华
子公司江西升华第一批四条生产线目前正在进行设备联调,预期 2016 年 9
月可如期投产,投产后 4 条生产线年产能达 4,000 吨,2016 年第四季度完成预测
的 1,200 吨以上磷酸铁锂,预计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综上所述,升华科技业绩承诺是基于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和未来市场发展情况
作出的审慎判断,升华科技对实现业绩承诺在生产、市场、项目建设、管理等方
面进行了充分的准备,业绩承诺具备可实现性。
6、原材料价格上涨对升华科技盈利能力的影响
(1)2016 年 1-6 月,升华科技主要产品盈利情况
2016 年 1-6 月,升华科技主要产品磷酸铁锂的平均销售价格和销售成本及其
主要材料碳酸锂的采购价格,以及单位产品毛利额、毛利率情况及如下所示:
序号 项目 单位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主要 平均销售单价 万元/吨 8.86 7.12 6.84
产品 平均单吨成本 万元/吨 5.54 3.90 3.68
1
磷酸 单位产品毛利额 万元/吨 3.32 3.23 3.16
铁锂 毛利率 37.45% 45.29% 46.25%
2 主要材料碳酸锂采购价格 万元/吨 13.09 4.95 3.38
3 产品销售总收入 万元 26,793.58 26,622.22 8,268.70
4 产品销售总成本 万元 16,942.27 15,407.48 4,627.99
5 毛利率 36.77% 42.13% 44.03%
标的公司采用锁定毛利额的定价政策,上表可见,报告期内每吨磷酸铁锂的
毛利额非常稳定,体现了标的公司稳定的盈利能力,以及应对原材料价格上涨的
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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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升华科技原材料价格上涨风险的转移情况
目前国内新能源汽车行业处于快速增长阶段,上下游各环节的产品价格可能
出现周期波动。为了有效控制风险,升华科技在主要原材料采购及主导产品的销
售过程中,以主导产品单位毛利额持续稳定为基本原则,上下游联动调整,降低
利润波动。
1)原材料价格上涨对升华科技毛利率及毛利额的影响情况
公司的主要产品(磷酸铁锂)的销售价格及和主要原材料(碳酸锂)的采购
单价,在 2016 年 1-6 月均呈现较大幅度的增长,较 2015 年度分别增长了 24.36%
和 164.44%,碳酸锂的价格上涨幅度超过了产品销售单价的上涨幅度,造成升华
科技的综合毛利率从 42.13%下降到了 36.77%。
2)应对原材料价格上涨的措施
升华科技在对主导产品进行定价时,以保持单位产品毛利额稳定为主要原
则,以控制经营风险。
公司应对原材料上涨的风险主要采用与下游客户协商进行价格调整的方法。
公司于 2016 年 2 月与主要客户均达成价格调整的意向和协议,主要包括:
①升华科技在主料碳酸锂价格基础上,实行产品销售单价与碳酸锂价格联
动;
②当主要原材料——碳酸锂价格波动较大时,视客户类型不同,碳酸锂市场
采购价格每上下浮动 4,000 元/吨至 4,500 元/吨时,升华科技磷酸铁锂销售价格上
下浮动 1,000 元/吨;
根据公司的工艺情况,每吨磷酸铁锂产品需要消耗 0.23 吨碳酸锂,当原材
料碳酸锂价格上下浮动 4,000 元/吨至 4,500 元/吨时,磷酸铁锂成本上下浮动 920
元/吨至 1,035 元/吨。公司与客户达成的产品价格调整机制(上下浮动 1,000 元/
吨),基本能将原材料价格上涨风险进行转移。
2016 年 2 月开始,升华科技对主要客户的新增订单逐步开始执行新的价格,
公司产品销售单价和主材料碳酸锂的价格基本上处于同步上涨状态,单位产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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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毛利额稳定在 3.3 万元左右。
综上,升华科技原材料上涨风险基本实现了向下游的转移,原材料价格上涨
并未对升华科技的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评估师对升华科技产品及原材料价格波动因素的考虑
虽然升华科技在与客户订立的销售合同附加了产品价格与原材料价格联动
调整的条款,但在对未来盈利情况进行预测时,考虑到整个锂电池市场的快速发
展,会造成市场竞争加剧,升华科技成本率会有所上升,毛利率和净利率会有所
下降。因此未来预测从谨慎原则出发,预测未来年度产品单价逐步降低,单位产
品生产成本逐步升高,主要产品各年毛利率预测结果如下所示:
历史数据 预测数据
项目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稳定期
磷酸铁锂毛利率 46.25% 45.29% 36.80% 36.37% 36.22% 36.11% 35.76% 35.76%
综合毛利率率 44.01% 42.13% 34.99% 34.74% 34.71% 34.71% 34.38% 34.38%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当期每股
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的分析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分析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备考审计报告,本次交易模拟实施前
后,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分析如下:
1、资产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变动 变动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比例 比例
货币资金 30,764.14 32,939.26 7.07% 27,606.02 36,720.28 33.02%
应收票据 29,749.54 40,398.25 35.79% 19,995.86 30,777.09 53.92%
应收账款 22,192.58 49,150.81 121.47% 18,612.85 31,508.75 6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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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预付款项 1,668.71 3,447.72 106.61% 1,805.00 3,078.22 70.54%
其他应收款 9,983.43 534.22 -94.65% 237.49 250.50 5.48%
存货 14,143.83 18,186.61 28.58% 14,314.01 16,456.96 14.97%
其他流动资产 116.64 117.55 0.78% 13,063.98 13,063.98 0.00%
流动资产合计 108,618.87 144,774.42 33.29% 95,635.20 131,855.77 37.87%
固定资产 32,835.07 41,791.35 27.28% 28,935.91 37,985.75 31.28%
在建工程 28.55 3,133.58 10875% - - -
无形资产 2,366.96 3,769.57 59.26% 2,353.66 3,741.19 58.95%
商誉 - 184,957.96 - - 184,957.96 -
长期待摊费用 68.23 111.34 63.18% 91.28 145.56 59.47%
递延所得税资产 969.37 1,303.17 34.43% 921.27 1,137.95 23.52%
其他非流动资产 4,771.68 5,061.99 6.08% 5,465.55 5,522.24 1.04%
非流动资产合计 41,039.86 240,128.97 485.11% 37,767.67 233,490.65 518.23%
资产总计 149,658.73 384,903.39 157.19% 133,402.87 365,346.42 173.87%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 2015 年末资产总计由交易前的 133,402.87 万元增加
至交易后的 365,346.42 万元,2016 年 6 月末由交易前的 149,658.73 万元增加至
交易后的 384,903.39 万元,除标的公司自身的各项资产外(2015 年末无应抵销
的内部往来,2016 年 6 月末抵销由上市公司支付给标的公司的本次交易定金 1
亿元),主要系因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过程中,合并对价大于标的公司可辨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商誉 184,957.96 万元。
2、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变动 变动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比例 比例
短期借款 2,600.00 4,800.00 84.62% 3,600.00 5,110.00 41.94%
应付票据 9,998.51 14,732.48 47.35% 8,148.00 15,085.82 85.15%
应付账款 24,950.81 29,424.26 17.93% 21,280.38 25,849.15 21.47%
预收款项 914.70 914.70 0.00% 1,458.81 1,458.81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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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应付职工薪酬 2,557.78 2,655.57 3.82% 2,644.81 2,745.90 3.82%
应交税费 1,617.25 3,074.51 90.11% 1,054.84 2,198.43 108.41%
应付利息 - 3.46 - - 67.02 -
其他应付款 9,431.41 77,021.97 716.65% 1,209.70 63,996.20 5190.25%
一年内到期的
- - - - 6,500.00 -
非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52,070.46 132,626.95 154.71% 39,396.54 123,011.33 212.24%
预计负债 1,384.67 1,384.67 0.00% 1,096.87 1,096.87 0.00%
递延收益 2,028.00 3,087.73 52.25% 1,996.00 3,111.26 55.87%
非流动负债合计 3,412.67 4,472.40 31.05% 3,092.87 4,208.14 36.06%
负债合计 55,483.13 137,099.35 147.10% 42,489.41 127,219.46 199.41%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 2015 年末负债总额从交易前的 42,489.41 万元增至交
易后的 127,219.46 万元,2016 年 6 月末由交易前的 55,483.13 万元增加至交易后
的 137,099.35 万元,除标的公司自身的各项负债外(2015 年末无应抵销的内部
往来,2016 年 6 月末抵销由上市公司支付给标的公司的本次交易定金 1 亿元),
主要系应付股权收购款中的现金部分 55,241.18 万元。
3、财务安全性分析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变动 变动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比例 比例
资产负债率(%) 37.07 35.62 -3.92% 31.85 34.82 9.33%
流动比率(倍) 2.09 1.09 -47.67% 2.43 1.07 -55.84%
速动比率(倍) 1.78 0.93 -47.84% 2.02 0.81 -59.96%
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预付款项-存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不含理
财产品))÷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合并负债总额÷合并资产总额)×100%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率继续维持在较低水平,一方面系富临精工
系于 2015 年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权益资本较为充足;另一方面通过本次交
易增加负债的同时也增加了股东权益。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明显下降,主要系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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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考报表中将应付股权转让款的现金部分计入其他应付款,使得流动负债大幅增加
所致;但交易方案计划募集配套资金,若成功实施,则因该等因素导致的流动比
率和速动比率大幅下降将不会发生。随着交易后业务逐步整合,公司盈利能力将
进一步提升,偿债能力亦将得到保障。
上市公司近两年一期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678.19 7,469.60 11,311.4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88.72 -23,866.26 -6,118.9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42.24 34,093.39 -1,010.29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81.06 156.24 130.1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928.29 17,852.96 4,312.45
上市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正,且最近一年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取得大额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现金流量充足。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和
标的公司均可充分利用上市公司平台实施股权和债权融资,以保障业务快速增长
下的资金需求。
综上,本次交易前后均保持良好的偿债能力,上市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
额持续为正,融资渠道丰富,公司总体财务安全性较高。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经营成果分析
1、利润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项目 变动 变动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比例 比例
营业收入 55,000.12 81,795.63 48.72% 85,940.78 112,567.06 30.98%
营业成本 35,939.97 52,882.24 47.14% 56,075.89 71,483.37 27.48%
销售费用 1,477.84 1,873.13 26.75% 2,340.94 3,030.75 29.47%
管理费用 3,836.47 5,273.51 37.46% 7,672.76 9,236.20 20.38%
财务费用 -306.70 -67.51 -77.99% -583.23 56.62 -10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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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营业利润 13,050.44 20,343.29 55.88% 19,786.11 27,333.88 38.15%
利润总额 13,144.05 20,571.60 56.51% 20,235.02 27,887.78 37.82%
净利润 11,182.15 17,597.08 57.37% 17,370.65 24,049.78 38.45%
归属于母公司
11,182.15 17,597.08 57.37% 17,370.60 24,049.73 38.45%
所有者的净利润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营业收入有所提升,2015 年营业收入从交易前的
85,940.78 万元增长至交易后的 112,567.06 万元,增幅 30.98%,2016 年 1-6 月从
交易前的 55,000.12 万元增长至交易后的 81,795.63 万元,增幅 48.72%;营业利
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分别实现超过 37%、55%
的增长。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销售规模、盈利能力都将有一定程度的
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增强。
2、盈利能力分析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盈利指标变化情况如下: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项 目 变动 变动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比例 比例
综合毛利率(%) 34.65 35.35 2.00% 34.75 36.50 5.03%
销售净利率(%) 20.33 21.51 5.82% 20.21 21.36 5.70%
净资产收益率(%) 11.87 7.10 -40.19% 19.11 10.10 47.1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1 0.39 24.33% 0.4825 0.5278 9.38%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综合毛利率、销售净利率、基本每股收益均有所上升,
净资产收益率下降主要系以股份为支付对价使得公司净资产大幅增长所致。总体
而言,公司盈利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因此,本次交易将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
盈利能力,有利于保护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影响的分析
1、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驱动因素及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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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1)丰富产品结构,提升盈利能力
富临精工主要从事汽车发动机精密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以液压
挺柱、机械挺柱、液压张紧器、摇臂、可变气门系统等为主,并构成目前收入和
利润的主要来源;升华科技在动力电池正极材料方面拥有研发能力和产品性能优
势,并具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本次交易完成后,富临精工的业务
范围将得到拓展,产品类型将得到丰富,持续经营能力将得到提升。
(2)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相互促进,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纳入上市公司的发展战略,上市公司将拥有更
丰富的产品线,增强公司在汽车发动机精密零部件尤其是新能源汽车配件行业的
核心竞争力,实现快速发展。同时,通过本次交易,升华科技将成为上市公司全
资子公司,借助资本市场平台,规范公司治理,提升管理水平;且升华科技可借
助资本市场进一步夯实资本实力,增强研发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以及借助上市
公司的品牌效应进一步提高其产品知名度。升华科技的快速发展,则将直接提升
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2、上市公司未来经营中的优势和劣势
(1)未来经营中的优势
本次交易是传统的汽车零部件上市公司与新兴的新能源动力电池正极材料
技术密集型企业的强强联手,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形成传统汽车精密零部件业
务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正极材料业务齐发展的良好局面,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
主营业务规模和竞争力,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具体情况详见上文“本次交易
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驱动因素及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的相关内容。
(2)未来经营中的劣势
上市公司现有的汽车发动机精密零部件业务和升华科技的新能源汽车动力
电池正极材料业务,虽然同属汽车大行业,但现阶段在业务上并无明显的协同效
应,本次交易后仍各自独立经营,在业务上暂未体现出一定的整合优势或协同效
应。但不排除未来随着上市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进一步拓展布局,或可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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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协同发展。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影响的分析
1、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的整合计划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升华科技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虽然上市公司现
有汽车发动机精密零部件业务和标的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在业务
方面并不存在明显的协同效应,但上市公司将提供一切可能的必要手段全力支持
标的公司,标的公司借助上市公司良好的资源平台能得到更好发展。
交易完成后升华科技的资产、业务、人员及机构仍将保持相对独立和稳定。
为了确保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对升华科技实现有效的管理,也便于给标的公
司提供足够的支持,主要的整合措施体现在以下方面:
(1)企业文化整合计划
本次交易完成后,富临精工将加强与升华科技之间的人员交流、学习,组织
升华科技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等到富临精工参观、学习、交流、培训,使其尽
快融入富临精工的企业文化,不断优化企业的管理体系、提升管理效率。同时上
市公司将进一步提升企业文化,、进一步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2)管理团队整合计划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按照有利于升华科技发展的需要协助标的公司
搭建管理团队,帮助升华科技构建符合上市公司规范和市场发展要求的内部管理
体系,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协同管理、共同发展。同时
保持升华科技现有管理团队、核心技术人员的基本稳定,并利用上市公司人力资
源平台帮助引进高水平的锂电池正极材料人才。
(3)财务整合计划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监督标的公司聘请财务负责人,加强对升华科
技财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协助其建立符合上市公司要求的完善的财务核算
和内部控制制度。子公司应当按照公司要求及时报送财务报表和提供会计资料,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对子公司的审计监督。同时,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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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也将适时加强对升华科技的资金支持,促进整体业务规模的扩张。
(4)业务整合计划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实现进军新能源汽车领域的重要战略布局。上
市公司将充分利用自身的平台优势、资金优势、品牌优势、渠道优势及精益生产、
规范化管理运营经验,来支持升华科技相关产品的市场知名度提升与企业形象塑
造,抓住新能源汽车行业快速发展的市场契机,巩固升华科技在动力电池正极材
料市场的领先优势。同时,上市公司将协助升华科技与中南大学加快建设大型锂
离子动力电池正极材料湖南省工程中心,在省级工程中心运行良好后,升级建设
国家工程中心。
此外,上市公司多样的融资渠道将协助升华科技加快产品研发及业务扩张的
步伐,同时进一步完善生产工艺,提高生产效率,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上市公司将保持升华科技的独立运营,在保持其现有管理团队稳定的
前提下,给予管理层充分发展空间,共同实现上市公司股东价值最大化。
(5)资产整合计划
公司本次收购资产为升华科技 100%股权。收购完成后,升华科技仍将保持
资产的独立性,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 但未来重要资产的购买和处置、对外投资、
对外担保等事项须报请上市公司批准。上市公司遵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和制度履行相应程序。
(6)机构整合计划
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对于全资
子公司的管理要求并结合升华科技的经营特点,对其组织架构、内部管理制度进
行适当的完善,使升华科技在执行有效内部管控的同时,也能充分满足监管部门
对上市公司的要求。升华科技日常运作、经营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对子公司管理的相关制度、升华科技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
规定执行。
2、交易当年和未来两年拟执行的发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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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07 年以来,我国多部委连续出台了一系列支持、鼓励、规范新能源汽车
行业发展的法规、政策,从发展规划、消费补贴、税收优惠、科研投入、政府采
购、标准制定等多个方面,构建了一整套支持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的政策体系。
随着相关政策的出台与落实,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呈现快速发展的趋势,相关产
业的未来发展发展前景将更加广阔。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产品结构进一步
丰富,实现跨领域延伸。以此为基础,交易当年和未来两年公司仍将以内生式发
展和外延式并购相结合的模式进一步整合资源,不断完善公司在汽车发动机精密
零部件领域及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布局,实现各业务领域的协同发展。公司近期发
展计划主要如下:
(1)推动双主业齐发展,丰富业务结构
自 IPO 以来,上市公司展现良好发展势头,并逐步在产品结构上推陈出新,
保持较高盈利水平的同时实现快速增长。与此同时,近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进
入爆发式增长阶段,动力电池也将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进入高速增长期,
积极发展锂离子电池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市场发展的趋势。本次交易完成后,
上市公司在产品将由汽车发动机精密零部件的生产拓展至新能源汽车行业,双主
业齐发展的良好局面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稳健性,增强核心竞
争力,更好的回报投资者。
(2)加大研发力度,提升产品竞争力
上市公司近年的快速发展主要受益于产品结构的创新,而标的公司本身正是
因其优秀的研发能力博得上市公司的青睐。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加大技
术开发和创新力度,形成科研引领、上下联动、协同推进、共同发展的科研机制,
促进各项目标完成。结合公司现有的技术资源,不断开发新产品,丰富公司的产
品系列,提升产品竞争力,进一步巩固公司产品线优势。
(3)加强内部管控,规范公司运作
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经营管理所面对的风险挑战也越来越大。按
照公司内部制定的规章制度,遵循内部控制的合法、有效、制衡和成本效益的原
则,继续梳理、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内控原则得到高效的执行。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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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对公司全员的法律、法规培训,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特别是董事会成员、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关键部门负责人的风险防控意识。完善内部管控评价机制,及时发现
内部管控过程中的缺陷、不足,及时整改,确保内控目标的实现。
(4)适时进入其他新能源汽车领域
上市公司将利用本次投资升华科技的经验,充分依托资本市场有利平台,积
极寻求新能源汽车等方面的投资机会,为上市公司培育相关资源,在时机、条件
和对象成熟的前提下适度兼并,形成产业链的横向和纵向延生,构建富临精工汽
车产业的发展格局。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的
分析
1、本次交易对每股收益的摊薄影响
本次交易不存在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况,具体分析参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
提示”之“八、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之“(九)本次重组摊
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其相关填补措施”。
2、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的影响
若公司能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形式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
来资本性支出不构成重大影响。若公司不能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形式募集配套
资金,公司将通过银行借款、发行债券等多种形式满足未来的资本性支出需求。
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从融资效率、融资成本、资本结构、资金
的运用周期等方面综合分析,采取多元化的融资方式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推动
公司长远发展,实现公司整体发展目标。
3、本次交易职工安置方案及执行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升华科技将继续独立运作。本次交易不涉及职工
安置问题。
4、本次交易成本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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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次交易成本主要包括股权过户所涉及的税费以及中介机构费用等,对公司
的现金流和净利润均不构成重大影响。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费用在募集资金中扣
除,不会对公司净利润产生影响。
(六)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和业务管理模式,以及业务
转型升级可能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本次交易后,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及和业务管理模式
(1)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及目标
上市公司现有汽车发动机精密零部件业务持续稳定增长,但从长远发展来
看,新能源汽车是未来汽车行业的发展方向,为了使公司在未来保持竞争优势,
应对汽车行业转型的挑战,在结合国家政策、市场需求及公司自身经营管理经验
并经审慎研究后,公司制定了经营发展的战略目标,即:持续夯实汽车发动机精
密零部件业务,打造战略产品和核心产品,持续提升公司在汽车发动机精密零部
件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同时,借助资本市场平台,抓住外延式发展的契机,大力
拓展节能新能源汽车产业作为公司的第二主业,积极推进公司战略转型。
本次交易完成后,升华科技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公司,公司将获得新能源
汽车行业在动力电池正极材料领域的优质资产、先进技术和成熟的运营管理团
队,是公司在新能源汽车行业布局的重要举措,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和规划。
(2)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业务管理模式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变更为“发动机精密零部件+新能源汽车动力电
池正极材料”的双主业发展模式。鉴于两类业务在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
异性,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对升华科技业务管理模式初步确定如下:
1)对标的公司人员的管理模式
公司将在保持升华科技现有管理团队稳定的前提下,给予管理层充分发展空
间,并在良好沟通和协商的基础上向升华科技输入具有丰富公司治理经验的管理
人员,探讨并协助升华科技进一步完善产业发展规划和布局,同时确保升华科技
满足上市公司的管理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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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对标的公司管理制度的完善
上市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对于全资子公司的管理要求
并结合升华科技的经营特点,对其组织架构、内部管理制度进行适当的完善,使
升华科技在执行有效内部管控的同时,也能充分满足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要
求。
本次收购完成后,升华科技日常运作、经营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对子公司管理的相关制度、升华科技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的
规定执行。
3)对标的公司业务的管理模式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保持升华科技运营独立性,以充分发挥原有管
理团队在原业务领域的管理经营特长,提升经营业绩,实现上市公司股东利益最
大化。上市公司将充分利用平台优势、资金优势、品牌优势以及规范化管理经验、
国外先进技术的对接等方面全力支持升华科技的业务发展,将升华科技打造成为
国内领先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正极材料供应商。
2、业务转型升级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升华科技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的资产
规模、业务范围及盈利能力都将进一步得到扩大。但由于升华科技所处行业与上
市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领域有所不同,企业组织文化、财务管理制度、人员管理
机构等方面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公司需要从战略上对业务的发展进行有效规划,
从制度上对公司的管理进行全面规范,从而确保标的公司业务保持良性发展,上
市公司经营持续规范运转。以下为本次交易的整合风险及上市公司制定的管理控
制措施:
(1)业务整合风险及应对措施
上市公司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正极材料行业的认识及管理经验尚不成熟,
对公司的管理水平提升的要求较高。如果公司管理制度不完善,管理体系不能正
常运作、效率低下,或者与升华科技管理协作缺乏配合,均可能对公司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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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和提高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应对措施:
①根据《购买资产协议》及核心人员出具的承诺,作为升华科技的核心人员,
彭澎、彭澍、刘智敏已经向上市公司承诺:自其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对价股份全
部解锁完毕之日起在升华科技持续任职不得少于 2 年(不足一年的应任职满一
年)。同时,为保证升华科技持续发展和竞争优势,交易对方应尽力促使升华科
技的核心管理人员自交割日起 3 年内,在目标公司持续任职;
②为保持升华科技经营的稳定性,本次交易完成后,升华科技的业务经营仍
由彭澎、彭澍和原管理团队负责,升华科技的管理层直接对上市公司董事会负责。
上市公司有权向升华科技委派财务负责人 1 名,副总经理 1 名;
③本次收购完成后,升华科技日常运作及正常经营将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对子公司管理的相关制度、升华科技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
会和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④积极采取相关措施保持升华科技原核心团队的稳定,赋予升华科技原管理
团队充分的经营自主权,以确保其管理机制的高效运行,保障升华科技业务的进
一步发展;
⑤加强自身高管团队建设,公司的高管团队将会积极学习新能源汽车动力电
池正极材料行业相关营销、管理知识,提升在新能源汽车动气电池正极材料相关
业务方面的管理与运营水平;
⑥广泛吸纳优秀的新能源汽车动气电池正极材料相关专业人才加入公司的
管理团队,学习消化先进的管理运营理念,不断扩充公司的人才队伍,努力提升
公司在新业务领域的管理水平。
(2)规范运作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次重组前,升华科技为非上市公司,且规模较大。通过本次重组,升华科
技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能否满足证券市场法规要求规范运作,尚存
在一定风险。升华科技成立于 2008 年 6 月,于 2015 年 10 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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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其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较为健全。
①本次重组完成前,将由独立财务顾问协助标的公司,对内控体系进行全面
梳理完善,并建立与证券市场法规有关的管理制度体系,完成证券市场法规辅导
和宣贯,有效防范规范运作风险。
②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将开展对升华科技的内审工
作,确保对升华科技日常经营管理的知情权,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并防范财务风
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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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标的公司财务报表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5682 号审计报告,升
华科技最近两年合并财务报表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1,751,256.65 91,142,584.30 6,644,588.20
应收票据 106,487,025.00 107,812,292.00 1,797,600.00
应收账款 269,582,311.52 128,959,037.27 81,997,280.73
预付款项 5,790,061.80 12,732,165.73 26,244,123.93
其他应收款 507,874.22 130,132.37 5,986,009.78
存货 40,427,825.47 21,429,502.97 9,817,034.91
其他流动资产 9,141.45 - -
流动资产合计 444,555,496.11 362,205,714.64 132,486,637.55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89,562,807.29 90,498,419.41 23,292,573.90
在建工程 31,050,312.11 - 3,058,170.47
无形资产 14,026,119.57 13,875,361.57 14,149,451.58
长期待摊费用 431,041.65 542,827.47 114,958.33
递延所得税资产 3,338,004.87 2,166,705.24 1,134,519.89
其他非流动资产 14,903,122.48 566,842.66 -
非流动资产合计 153,311,407.97 107,650,156.35 41,749,674.17
资产总计 597,866,904.08 469,855,870.99 174,236,311.72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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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2,000,000.00 15,100,000.00 8,000,000.00
应付票据 47,339,700.00 69,378,245.85 8,106,350.00
应付账款 44,734,531.71 45,687,721.19 7,173,279.74
应付职工薪酬 977,908.95 1,010,836.39 354,994.35
应交税费 14,572,606.06 11,435,911.72 3,521,276.27
应付利息 34,558.34 670,152.43 696,761.00
其他应付款 148,040,627.33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5,000,000.00 -
流动负债合计 277,699,932.39 208,282,867.58 27,852,661.3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 - 75,000,000.00
递延收益 10,597,286.52 11,152,647.35 11,349,619.01
非流动负债合计 10,597,286.52 11,152,647.35 86,349,619.01
负债合计 288,297,218.91 219,435,514.93 114,202,280.37
所有者权益:
股本 75,000,000.00 75,000,000.00 22,220,000.00
资本公积 125,735,260.39 125,735,260.39 18,203,123.00
盈余公积 4,969,872.90 4,969,872.90 3,187,228.82
未分配利润 103,864,551.88 44,715,222.77 16,423,679.5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09,569,685.17 250,420,356.06 60,034,031.35
少数股东权益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309,569,685.17 250,420,356.06 60,034,031.3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97,866,904.08 469,855,870.99 174,236,311.72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267,955,176.03 266,262,744.65 82,707,498.21
其中:营业收入 267,955,176.03 266,262,744.65 82,707,498.21
二、营业总成本 200,026,735.79 190,784,983.69 64,348,34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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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其中:营业成本 169,422,767.45 154,074,828.38 46,309,766.44
营业税金及附加 2,033,975.80 1,700,166.42 571,770.68
销售费用 3,952,891.54 6,898,060.16 1,805,579.89
管理费用 14,370,369.97 15,634,423.45 7,553,280.80
财务费用 2,391,883.04 6,398,518.87 4,856,171.28
资产减值损失 7,854,847.99 6,078,986.41 3,251,774.62
加: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17,258.23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67,928,440.24 75,477,760.96 18,376,412.73
加:营业外收入 1,590,720.83 1,160,971.66 1,719,556.4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利得 - - -
减:营业外支出 243,640.49 111,200.00 12,600.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 -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69,275,520.58 76,527,532.62 20,083,369.19
减:所得税费用 10,126,191.47 9,736,207.91 2,535,612.2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9,149,329.11 66,791,324.71 17,547,756.9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9,149,329.11 66,791,324.71 17,547,756.95
少数股东损益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59,149,329.11 66,791,324.71 17,547,756.9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59,149,329.11 66,791,324.71 17,547,756.9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1,634,628.16 139,832,449.37 49,558,038.4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1,353,274.57 6,376,948.28 54,244,187.8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2,987,902.73 146,209,397.65 103,802,226.2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47,071,599.87 100,225,799.72 27,284,572.4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7,694,290.35 7,814,790.52 3,640,79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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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支付的各项税费 28,415,505.47 21,871,157.66 5,905,310.1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680,170.33 41,089,490.09 61,777,997.0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6,861,566.02 171,001,237.99 98,608,672.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73,663.29 -24,791,840.34 5,193,554.1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15,77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17,258.2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15,787,258.2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49,855,184.05 15,615,816.27 17,295,485.89
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15,27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9,855,184.05 15,615,816.27 32,565,485.8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855,184.05 -15,615,816.27 -16,778,227.6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23,595,000.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70,000,000.00 25,400,000.00 36,7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0,000,000.00 148,995,000.00 36,7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5,100,000.00 43,300,000.00 23,7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308,098.01 3,197,499.66 4,453,357.6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8,408,098.01 46,497,499.66 28,153,357.6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91,901.99 102,497,500.34 8,546,642.3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2,136,945.35 62,089,843.73 -3,038,031.0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2,723,001.93 633,158.20 3,671,189.2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586,056.58 62,723,001.93 633,158.20
二、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备考财务报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2015 年度和 2016 年 1-6 月的备考合并利润表以及备考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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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并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备考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5678 号审计报告)。
(一)备考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和方法
1、备考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备考财务报表系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重组管理办法》、《格式准则第 26 号》的披露
规定编制的备考财务报表。
2、备考财务报表的假设前提和编制方法
(1)假设本次交易方案能够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的批复及核准。
(2)假设收购已于报告期期初(即 2015 年 1 月 1 日)完成,备考财务报表
基于自报告期期初富临精工即持有升华科技 100%股权的假设进行编制。
(3)本次收购升华科技 100%股权而产生的费用及税金支出等影响未在备考
财务报表中反映。
(4)由于本次交易案尚待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最终经批准的本次重组方案,
包括拟收购资产的评估值及其计税基础,以及发行费用等都可能与备考财务报表
中所采用的上述假设存在差异,则相关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都将在本次重组
完成后实际入账时作出相应调整。另外考虑到备考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和特殊目
的,故未编制备考现金流量表和备考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备考母公司财务报表及
附注。
(5)备考财务报表以业经立信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富临精工 2015 年度审计报
告和 2016 年 1-6 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及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升
华科技 2015 年度和 2016 年 1-6 月审计报告为基础,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采用备考审计报告中所述的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财务报表
编制方法进行了相关调整和重新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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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3、合并成本的确定及商誉的处理
(1)合并成本的确定
本次拟收购升华科技 100%股权,构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次交易各
方参考评估值确认的标的资产价格为人民币 210,000.00 万元,备考财务报表以此
作为合并成本。
(2)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的处理
鉴于在编制备考财务报表时,评估机构尚未完成对升华科技成本分摊目的的
专项评估,公司未确认合并日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因此,在编制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时,假设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升华科技账面净资产作为其可
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
(3)商誉的处理
备考报表中因本次收购产生的商誉,以合并成本与升华科技经审计确认的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可辨认净资产的差额确认。
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仅供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重大资产
重组事宜。
(二)上市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备考审计报告,富临精工最近一年的备考财务
报表如下:
1、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29,392,643.42 367,202,750.06
应收票据 403,982,456.70 307,770,894.35
应收账款 491,508,086.72 315,087,525.09
预付款项 34,477,160.26 30,782,16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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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其他应收款 5,342,222.19 2,505,043.01
存货 181,866,092.51 164,569,585.19
其他流动资产 1,175,540.65 130,639,759.38
流动资产合计 1,447,744,202.45 1,318,557,721.64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417,913,547.28 379,857,477.37
在建工程 31,335,762.27
无形资产 37,695,709.62 37,411,915.64
商誉 1,849,579,643.94 1,849,579,643.94
长期待摊费用 1,113,384.91 1,455,618.49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031,720.35 11,379,451.62
其他非流动资产 50,619,890.97 55,222,376.31
非流动资产合计 2,401,289,659.34 2,334,906,483.37
资产总计 3,849,033,861.79 3,653,464,205.01
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8,000,000.00 51,100,000.00
应付票据 147,324,835.08 150,858,245.85
应付账款 294,242,601.29 258,491,537.01
预收款项 9,147,035.63 14,588,079.77
应付职工薪酬 26,555,706.77 27,458,985.15
应交税费 30,745,072.96 21,984,273.92
应付利息 34,558.34 670,152.43
其他应付款 770,219,701.58 639,961,981.7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5,000,000.00
流动负债合计 1,326,269,511.65 1,230,113,255.85
非流动负债:
预计负债 13,846,668.41 10,968,7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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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递延收益 30,877,286.52 31,112,647.35
非流动负债合计 44,723,954.93 42,081,370.37
负债合计 1,370,993,466.58 1,272,194,626.22
股东(所有者)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2,478,040,395.21 2,381,269,578.79
少数股东权益 -
股东权益合计 2,478,040,395.21 2,381,269,578.79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3,849,033,861.79 3,653,464,205.01
2、备考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一、营业总收入 817,956,336.68 1,125,670,591.58
二、营业总成本 528,822,419.29 856,259,100.05
其中:营业成本 6,067,265.60 714,833,746.42
营业税金及附加 18,731,329.63 7,600,100.83
销售费用 52,735,063.92 30,307,490.69
管理费用 -675,069.77 92,361,993.27
财务费用 9,924,851.58 566,185.54
资产减值损失 528,822,419.29 10,589,583.30
加: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082,397.28 3,927,332.24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03,432,873.71 273,338,823.77
加:营业外收入 4,020,329.57 5,790,237.9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1,881.19 50,967.04
减:营业外支出 1,737,195.53 251,292.4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026,021.31 140,092.44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205,716,007.75 278,877,769.30
列)
减:所得税费用 29,745,191.33 38,379,923.6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75,970,816.42 240,497,845.61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75,970,816.42 240,497,28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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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少数股东损益 - 564.76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175,970,816.42 240,497,845.61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
175,970,816.42 240,497,280.85
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56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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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标的公司的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
1、升华科技的关联自然人
序号 关联方姓名 关联关系
1 彭澎 股东、董事长
2 彭澍 股东、副董事长、总经理、董事长弟弟
3 彭正国 股东、董事、董事长父亲
4 彭云华 股东、董事长母亲
5 刘智敏 股东、董事
6 邓甸山 董事
7 钟国奇 董事
8 肖舒枚 监事会主席、财务经理
9 苏刚 监事
10 周晓军 监事
11 李连珍 (职工代表)监事
12 邹建云 (职工代表)监事
13 陈海林 副总经理
14 李璐 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
15 黄陶苏 彭澍之妻
其他关联自然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
密切的亲属,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 18 周
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2、升华科技的关联法人
序号 关联方名称 报告期内关联关系 目前状态
1 西藏融睿 股东 股东
2 升华投资 彭澎和彭澍共同控制的 彭澎和彭澍共同控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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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企业、股东 企业、股东
3 新华联 股东 股东
4 国泰君安格隆 股东 股东
5 高新投资 股东 股东
6 达晨创丰 股东 股东
股东关系密切家庭成员 股东关系密切家庭成员
7 醴陵市升华实业有限公司
直接控股公司 直接控股公司
其中,醴陵市升华实业有限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醴陵市升华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600 万元
成立日期 1999 年 12 月 27 日
住所 醴陵市泗汾镇陈家垅村樟树组
法定代表人 黄陶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28171700683X2
陶瓷、化工颜料(不含金水)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经营范围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醴陵市升华实业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序号 股东 与升华科技关联关系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黄陶苏 副董事长、总经理彭澍的妻子 291.00 48.50
2 蒋益青 董事长彭澎的丈夫 291.00 48.50
3 彭云华 彭澎、彭澍的母亲 18.00 3.00
合计 600.00 100
醴陵市升华实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陶瓷及化工颜料的制造、销售,与升华科
技不存在同业竞争,报告期内亦不存在关联交易。
(二)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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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关联方应收应付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6.30 2015.12.31 2015.12.31
关联方
名称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彭澎 0.05 - - - 528.60 26.43
彭澍 30.05 1.50 - - 5.65 0.28
其他应
彭正国 - - - - 0.40 0.02
收款
黄陶苏 - - - - 0.61 0.03
升华投资 0.20 0.02 0.20 0.01 - -
其他应
刘智敏 2.00 - - - - -
付款
上述关联往来系股东支取的备用金或暂借款,占用时间较短。
除上述关联担保和以前年度的关联往来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关联交易。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之间的同
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前,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不存在经营与升华
科技相同或类似业务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升华科技 100%股权。本次交易前后,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就本次交易,本公司控股股东富临集团、实际控制人安治富先生出具了《关
于避免与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本人将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与富临精工(包括富临精工控制的
企业,下同)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以避免与富临精工的生产经营构成可能的直接
的或间接的业务竞争;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其
他企业(不包括富临精工控制的企业,下同)不从事或参与与富临精工的生产经
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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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本人及本人拥有控制权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或参与任何
可能与富临精工的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活动,则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书面通知富
临精工,如在书面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富临精工书面作出愿意利用该商
业机会的肯定答复,则尽力将该商业机会优先提供给富临精工。
3、如违反以上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
由此给富临精工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同时,交易对方彭澎、彭澍等 2 名自然人股东分别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
争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除持有升华科技的股权外,本人未以直接或间
接的方式从事与升华科技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2.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将不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
独经营、担任职务、提供服务等)从事与富临精工(包括升华科技及富临精工控
制的其他企业,下同)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以避免与富临精工的生产经营构成可
能的直接的或间接的业务竞争;保证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拥有控
制权的企业不从事或参与与富临精工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的业务。
3.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本人或本人拥有控制权的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
事或参与任何可能与富临精工的生产经营构成竞争的业务,则立即将上述商业机
会书面通知富临精工,如在书面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富临精工书面作出
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则应将该商业机会提供给富临精工。
4.如违反以上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
此给富临精工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并按本人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总对价
的 25%向富临精工支付违约金。”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之间的关
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原标的资产的关联方(除上市公司外)将成为上市公司的
关联方,标的公司与其他关联方(除上市公司外)发生的关联交易将构成本次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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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组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新增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前,标的资产与关联方不存在经常
性关联交易,仅包括一笔偶发性关联交易,即升华投资和彭澎等五名关联自然人
为升华科技提供借款担保。本次交易完成后,上述关联交易将构成上市公司的新
增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取得升华科技的控制权,未来因本次交易而可
能新增的关联交易是否进行及交易价格、规模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管
理办法进行规范和确定,上市公司仍将保持充分的经营独立性。
就本次交易,本公司控股股东富临集团、实际控制人安治富先生出具了《关
于规范与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本人将依法行使有关权利和履行有关义务,充分尊重富临精工的独立
法人地位,保障富临精工独立经营、自主决策。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以及
富临精工的章程规定,促使经四川富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的富临精工董事依
法履行其应尽的忠诚义务和勤勉义务。
2、保证本人以及本人拥有控制权的企业(不包括富临精工控制的企业,以
下统称“本人的关联企业”)今后原则上不与富临精工(包括富临精工控制的企
业,下同)发生关联交易。
3、如果富临精工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人或本人的关联企业发生不
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富临精工
的章程和富临精工的有关规定履行有关程序,与富临精工依法签订协议,及时依
法进行信息披露;保证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且本人及本人的关联企业将不
会要求或接受富临精工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
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富临精工及富临精工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本人及本人的关联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富临精工签订的各种关
联交易协议。本人及本人的关联企业将不会向富临精工谋求任何超出该等协议规
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5、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富临精工造成损失,本人将向富临精工作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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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同时,交易对方彭澎、彭澍等 2 名自然人分别出具了《关于规范与绵阳富临
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升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具体
内容如下:
“1.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以及本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企业或经济
组织(以下统称“本人的关联企业”)原则上不与富临精工(包括升华科技及富
临精工控制的其他企业,下同)发生关联交易,对于富临精工能够通过市场与独
立第三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将由富临精工与独立第三方进行。
2.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果富临精工在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人或本人的关联
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富临精工章程及有关规定履行有关程序,并与富临精工依法签订书面协议;
保证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且本人及本人的关联企业将不会要求或接受富临
精工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证不通过关联交
易损害富临精工的合法权益。本人及本人的关联企业将严格履行其与富临精工签
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不会向富临精工谋求任何超出该等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
或收益。
3.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及本人的关联企业将严格避免向富临精工拆借、
占用富临精工资金或采取由富临精工代垫款、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富临精工资
金。
4.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富临精工造成损失,本人将向富临精工作出赔偿。”
(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为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后,公司将继续采取以下措施来规
范和减少关联交易:
1、对确属必要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
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进行决策,以确保关联
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从而保护公司和股东的
利益。
2、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确保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
批准程序的合规性,最大程度的保护其他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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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节 风险因素
一、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富临精工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等,
上述审批事项能否顺利完成以及完成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审批风险
(二)交易终止风险
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公司与交易对方在协商确定本次交易
的过程中,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和避免内幕信息的传播。
但仍不排除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关于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可能,
本次交易存在因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暂停、终止或
取消的风险。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生效条件是本次交易获得公司董
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在交易推进过程中,市场环境可
能会发生变化,从而影响本次交易的条件。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交易可能终止的
风险。
(三)标的资产估值风险
本次交易中评估机构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对升华科技全部权益进行评估,并
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升华科技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定价依据。标的公司于评
估基准日,收益法评估后的净资产价值为 211,000.00 万元,标的公司于评估基准
日经审计账面净资产(母公司)为 25,043.40 万元,评估增值额为 185,956.60 万
元,增值幅度较大。
虽然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严格按照资产评估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勤勉、尽
职的义务,但由于收益法系对未来的预测,并基于一系列假设,如未来出现预期
之外的重大变化,可能导致资产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形,提请投资者注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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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次标的资产交易定价较账面净资产增值较大及盈利预测不能实现的风险。
(四)交易完成后业务整合及业务转型升级的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升华科技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从上市公司经营和资
源配置等角度出发,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双方的业务分工、管理团队、资金
运用及管理部门等进行优化整合,以提高本次收购的绩效。公司和升华科技在企
业文化、管理制度、业务开拓及销售网络布局等方面存在诸多不同,管理层在人
员构成、知识构成、专业能力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本次交易后的整合能否顺利
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将从汽车
发动机精密零部件业务转型为汽车发动机精密零部件及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正
极材料业务并存,上市公司所面临的市场环境将更加复杂。如果整合无法达到预
期效果或业务转型升级过程中市场环境发生较大的变化,将会影响公司和升华科
技的经营与发展,损害股东的利益。
(五)业绩承诺不能达标的风险
本次拟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承诺在 2016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三年
业绩承诺期间,目标公司每年度实现的经审计并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的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 1.52 亿元、2.0 亿元和 2.61 亿元,三年承诺期累计实现的
扣非净利润不低于 6.13 亿元。
该盈利承诺系基于升华科技目前的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前景做出的综合判
断,最终能否实现将取决于行业发展趋势的变化和升华科技管理团队的经营管理
能力,升华科技存在承诺期内实际净利润达不到承诺金额的风险。
(六)业绩补偿承诺实施的违约风险
尽管公司与业绩承诺主体签订了《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约定的业绩补偿
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但由于市场波动、公司经营及业务整合等风险导
致升华科技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承诺净利润数时,盈利预测补偿责任主体如果无
法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则存在业绩补偿承诺实施的违约风险。
(七)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减值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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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次交易公司收购升华科技 100%股权,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
据企业会计准则,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
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 184,957.96 万元商誉
(该商誉金额为备考审计报告中模拟的金额,商誉的具体金额待本次收购完成
后,根据经评估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最终确认),该等商誉需要在
未来每个会计年度末进行减值测试。
本次交易最终价格与交易标的账面净资产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本次交易交
割完成后,公司将会确认较大的商誉,若标的公司未来经营中不能较好地实现收
益,那么收购标的资产所形成的商誉将会有减值风险,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
不利影响。
(八)募集配套资金失败风险
本次交易中公司需要通过现金支付的总额为 55,241.18 万元,全部来自募集
的配套资金。如果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失败,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等自
筹方式支付全部现金对价。
综合考虑本次交易现金对价的支付安排,以及公司现有货币资金余额、银行
融资能力、未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能力等因素,即便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失败的特殊情形下,公司的现金支付能力也足以保障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支付需
求。但以自有资金或通过银行贷款等自筹方式支付全部现金对价将降低公司的现
金储备和投资能力;同时,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部分资金将导致公司财务费
用增加,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九)交易对方在盈利承诺期限届满前抛售部分比例股票的风险
根据双方签署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约定,彭澎、彭澍、刘智敏及升华
投资等 4 名业绩承诺主体承诺的标的资产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实现的经
审计并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1.52 亿元、2 亿元和
2.61 亿元,三年承诺期累计实现的扣非净利润不低于 6.13 亿元;同时承诺在本
次交易中取得的全部股份,在本次交易结束 12 个月后分三期解除锁定,股份解
除锁定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五节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情况”之“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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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次发行的具体方案”之“(四)股份锁定期安排”。
虽然上述约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但存在
交易对方在盈利承诺期限届满前抛售部分比例股票的风险。
二、标的公司经营相关的风险
(一)主要产品较为集中的风险
升华科技主要从事动力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主要产品为
磷酸铁锂及三元材料。2014 年、2015 年及 2016 年 1-6 月,升华科技磷酸铁锂系
列产品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7,599.45 万元、23,446.31 万元以及 25,540.69 万元,占
升华科技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1.91%、 88.07%以及 95.32%,公司产品
结构集中度较高。随着本次募投项目“升华科技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产业化
项目”的投产,升华科技磷酸铁锂的生产能力还将进一步提高。
如果未来磷酸铁锂系列产品在行业政策、市场、技术和销售等方面出现不利
情况,将对升华科技的整体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二)技术替代风险
磷酸铁锂由于其电容量高、循环性能好、放电性能稳定、安全性能高等诸多
优势,目前已经被广泛的用作动力电池正极材料。升华科技磷酸铁锂的生产技术
水平在国内居于领先地位,且相关产品的性能稳定、一致性好。
但是,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速度的加快,相关产品的技术更迭速度也在
进一步提高。一方面,三元材料如果通过技术手段克服其不稳定的缺陷,提升产
品使用的安全性,将会对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产生较大的冲击;另一方面,磷酸铁
锂正极材料产品的能量密度也在不断提高改善中。升华科技如果不能顺应市场变
化,不断更新生产技术,开发性能更好、安全性能更高的正极材料,将影响到公
司经营情况和持续发展能力。
(三)国家产业政策风险
升华科技生产的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制造,国家关于新能
源汽车的行业政策与升华科技的未来发展密切相关。2007 年以来,我国多部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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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连续出台了一系列支持、鼓励、规范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的法规、政策,从发展
规划、消费补贴、税收优惠、科研投入、政府采购、标准制定等多个方面,构建
了一整套支持新能源汽车加快发展的政策体系,为升华科技动力电池正极材料业
务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未来,国家宏观政策尤其是新能源汽车行业政策一旦发生重大变化将对升华
科技的生产经营产生较大影响。
(四)市场竞争风险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正极材料行业的市场集中度相对较高,2014 年、2015
年,升华科技磷酸铁锂产量分别为 1,025.00 吨及 3,389.00 吨,占我国磷酸铁锂总
产量的比例约为 8.91%及 10.46%,在我国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市场拥有较高的市
场占有率。随着本次募投项目“升华科技锂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产业化项目”
的投产,升华科技磷酸铁锂的生产能力还将进一步提升,升华科技在磷酸铁锂领
域的市场地位将更加巩固。
但随着升华科技主要竞争对手磷酸铁锂生产线的陆续投产,我国磷酸铁锂产
能将大幅增长,加大磷酸铁锂市场的竞争程度,可能导致磷酸铁锂产品价格的下
降及毛利率的下滑,对升华科技未来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五)主要客户集中的风险
升华科技产品主要客户包括沃特玛、光宇电源、中航锂电以及南都科技,这
些客户已成为公司稳定的客户群。报告期内,升华科技向前五名客户销售金额分
别为 8,069.34 万元、26,188.07 万元以及 26,750.50 万元,占升华科技同期销售总
额的比重分别为 97.56%、98.35%以及 99.83%。升华科技客户相对比较集中,如
果公司在产品质量控制、及时供应等方面无法满足主要客户的要求,将可能影响
客户订单情况,并进一步影响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成长性。
(六)原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
升华科技磷酸铁锂产品所使用的最主要原材料为碳酸锂,最近两年一期,碳
酸锂占公司原材料成本的比例均超过 25%。2015 年下半年以来,随着新能源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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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车行业的快速发展,碳酸锂的采购价格也呈现持续上涨趋势,导致升华科技碳酸
锂的采购均价从 2014 年的 3.38 万元/吨,上涨至 2015 年的 4.95 万元/吨,涨幅达
46.45%;2016 年 1-6 月进一步上涨至 13.09 万元/吨,涨幅达 164.44%。
虽然,升华科技在产品销售中主要采用成本加成的定价方式,具有一定的价
格转移能力,但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持续大幅上涨,将会给公司的生产成本和经
营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
(七)应收账款增长较快的风险
升华科技 2014 年末、2015 年末及 2016 年 6 月末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
为 8,199.73 万元、12,895.90 万元以及 26,958.23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61.89%、35.60%以及 60.64%,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99.14%、48.43%以及
100.61%。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和新客户的拓展,应收账款余额将会继续增
加。
虽然公司主要客户为行业内知名度较高、信誉良好、资金雄厚、支付能力较
强的公司,但如果未来公司主要客户经营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导致应收账款不能
按合同规定及时收回或发生坏账,将可能出现资金周转困难而影响公司发展以及
应收账款发生坏账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的情况。
(八)税收优惠政策调整的风险
升华科技于 2013 年 11 月由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家
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执行所得税率为 15%,有
效期三年。如果未来升华科技不能继续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从而不能享受
15%的优惠税率,将对税后利润产生一定影响。此外,如果未来国家主管税务机
关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作出不利调整,也可能对升华科技的经营业绩
和利润水平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九)资产被抵押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存在部分房屋和土地使用权被抵押用于银行
借款担保的事实。如标的公司不能按相关借款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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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述房屋和土地使用权存在被行使抵押权的风险。为此,标的公司将按照相关借
款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偿还借款,避免房屋和土地使用权被行使抵押权的情况
出现;如需继续抵押用于银行借款担保,则将严格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
内部审议程序。
三、股市波动风险
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公司的盈利水平和
发展前景,也受到市场供求关系、国家相关政策、利率、投资者心理预期等诸多
因素的影响。本次交易需要有关部门审批且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方能完成,在此
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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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
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
情形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
情形,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上
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上市公司不存在因本次交易导致资金、
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
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备考审计报告,本次交易前后富临精工负债结
构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资产总额 149,658.73 384,903.39 133,402.87 365,346.42
负债总额 55,483.13 137,099.35 42,489.41 127,219.46
其中:流动负债 52,070.46 132,626.95 39,396.54 123,011.33
非流动负债 3,412.67 4,472.40 3,092.87 4,208.14
流动负债/负债总额(%) 93.85 96.74 92.72 96.69
资产负债率(%) 37.07 35.62 31.85 34.82
流动比率(倍) 2.09 1.09 2.43 1.07
速动比率(倍) 1.78 0.93 2.02 0.81
注:备考重组后数据未考虑本次配套融资的影响。
由上表可知,在不考虑配套融资情况下,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负
债率为 34.82%和 35.62%,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为 1.07、0.81 和 1.09、0.93;
主要系本次交易需支付现金对价达 55,241.18 万元,降低了公司的偿债能力。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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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果配套融资顺利完成,相关现金支付对价将利用配套募集资金支付,不会对公司
的偿债能力产生不不利影响。
三、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发生的资产交易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发生资产交易情况如下:
(一)购买子公司襄阳富临精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少数股权
2015 年 5 月 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自有资金拟收购子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600 万元,收购襄
阳富临精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湖北长鑫源汽车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 40%的
股权。截止报告期末收购已完成,襄阳精工已成为富临精工的全资子公司。
(二)子公司襄阳富临精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减资
2015 年 8 月 1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全资子公司襄阳富临精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减资的议案》,为了避免资金闲置,
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资金整体周转效率,根据其实际生产投资情况,拟将襄阳精
工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5,000 万元减至 2,000 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减资已完成。
(三)出资设立成都富临精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拟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成都富临精工汽车零部件
有限公司。该公司已于 2015 年 12 月 23 日设立,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成都富临精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500 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富临精工出资 100%。
主营业务 研发、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机电产品。
富临精工最近 12 个月发生的资产交易涉及的上述公司与本次交易标的公司
不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且不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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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
律法规要求,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本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结构发生重大调整,也不会涉及重大经营决策规划与程序、
信息披露制度等治理机制方面的调整。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在保持现有制度
的基础上,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规
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
国证监会的要求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以保证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的运作更加符合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情况。
五、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
(一)利润分配政策
富临精工《公司章程》(2015 年 5 月修订)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约定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
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实际经营情况和的可持续发展。
2、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
式分配利润,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
配。
3、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
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原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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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
提议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4、现金分红的比例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
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
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
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5、股票股利的分配
董事会认为公司进行股票股利分配不会造成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不合
理的前提下,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配之余,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6、利润分配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1)公司每年的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
资金需求提出和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股东
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核并出
具书面意见。
(2)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
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
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
1-1-1-411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董事会审议。
(3)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
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
问题。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
会上的投票权。
(4)在当年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董事会未提出以现金方式进行利
润分配预案的,应当说明原因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
意见。同时在召开股东大会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
股东大会表决。
(5)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
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并对年度内盈利但未提出利润分配预案的,就相关利
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执行情况发表专项说明和意见。
(6)股东大会应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相关规定对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
配预案进行表决。
7、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
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
的议案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并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
大会批准,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公司应当提供网
络投票、远程视频会议或其他方式以方便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8、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当扣减
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二)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继续执行公司章程约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社
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维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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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
案》,议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应综合分析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
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
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
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
定性。
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维
护股东权益为宗旨,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
相关规定。
三、2015-2017 年度的具体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现金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
利润。现金方式优先于股票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
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
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二)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
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无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项
目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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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包括以下情形:第一、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
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50%;第二、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
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三)现金分红的比例
原则上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
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
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四)利润分配期间间隔
利润分配期间间隔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
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
现金分配。
(五)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公
司可以发放股票股利;每次分配股票股利时,每 10 股股票分得的股票股利不少
于 1 股。
(六)利润分配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1)具体分配方案应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
序要求等事宜拟定,需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
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
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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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对董事会制定或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并经过
半数监事通过,在公告董事会决议时应同时披露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4)在公司当年度盈利且提取法定公积金及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仍有剩余
时,董事会应当作出现金分红预案。在符合前项规定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董
事会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等需要,未作出现金分红预案
的,董事会应当做出详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此外,
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计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
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董事会拟定,独
立董事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独立意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董事会审
议通过后 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通过方可实施。
(八)利润分配时间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两个月内完成实施。
四、《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生效机制
本规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三)最近三年及一期现金分红的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累计实施的现金分红金额为 171,450,000.00 元,累计
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金额为 515,771,945.43 元,累计实
施的现金分红金额占比为 33.24%。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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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分红年度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79,200,000.00 36,000,000.00 56,250,000.00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
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 111,821,487.31 173,705,956.14 136,776,477.71 93,468,024.27
东的净利润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
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70.83% 20.72% 41.13% -
利润的比率
六、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上市公司自 2016 年 2 月 29 日停牌后,立即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自查
工作,并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本次自查期间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六个月至本报告书披露之前一日
止。本次自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现任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中介机构
及其他知悉本次交易的法人和自然人;以及前述自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包括配偶、父母及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
根据各方的自查报告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
查询记录,上述自查主体中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监事王大平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监事王大平先生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存
在买卖富临精工股票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交易日期 交易方向 买卖股数(股)
2015/9/28 买入 9,100
2015/10/19 卖出 9,100
王大平 2015/10/20 买入 8,800
2015/10/27 卖出 8,800
2015/10/28 买入 8,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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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2015/10/29 卖出 8,600
2015/11/2 买入 8,800
2015/11/3 卖出 8,800
2015/11/6 买入 8,300
2015/11/10 卖出 8,300
截至上述买卖股票的交易日期,富临精工尚未筹划本次交易事宜,王大平先
生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
王大平先生就上述股票交易行为出具了《关于买卖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情况的陈述和承诺》,作出声明及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未将富临精工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透露给本人直系亲属,亦未
透露任何涉及富临精工的内幕信息。
2、截至上述买卖的交易日期,富临精工尚未筹划本次交易。
3、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存在任何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
谋取非法利益的情形。
4、本人保证上述陈述和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的情形,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安信乾盛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原认购方安信乾盛富临众成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管
理人安信乾盛自查期间存在卖出富临精工股票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 交易日期 交易方向 买卖股数(股)
安信乾盛-招商银行- 2015/12/10 买入 600
上海珠池资产管理
2016/01/27 卖出 600
有限公司
针对上述股票买卖情况,安信乾盛出具《安信乾盛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
司关于买卖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情况的陈述和承诺》说明如下:
“经查,本公司及相关项目人员知晓富临精工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时间为
2016 年 5 月 6 日。本公司未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讨论与拟定,并
不知晓任何关于上市公司此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上述资管计划的买卖行为,是基
于量化投资策略的选择而进行的自主决策行为,本次买卖行为完全由量化程序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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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出的信号进行买卖操作。本公司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本公司保证上述陈述和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的情形,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公司股票连续停牌前股价未发生异动说明
富临精工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
公司字[2007]128 号)对股票停牌前股票价格波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结果如下:
公司因本次交易事项于 2016 年 2 月 29 日上午开市起开始连续停牌,2016
年 1 月 25 日-2016 年 2 月 26 日为公司股票连续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上述期间
富临精工、创业板指数、汽车零部件指数的涨跌幅情况如下表所示:
创业板指数 汽车零部件指数
项目 富临精工
(399006) (881126)
涨跌幅 7.26% -5.32% -4.37%
涨跌幅偏离值 - 12.58% 11.63%
由上表可见,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即计算富临精工与创业板指数涨幅偏离
值),富临精工前20个交易日的累计涨跌幅为12.58%,低于累计涨跌幅20%的标
准;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即计算富临精工与汽车零部件指数涨跌幅偏离
值),富临精工前20个交易日的累计涨跌幅为11.63%,低于累计涨跌幅20%的标
准。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股价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20个交
易日内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未达到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相关标准。
八、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之情形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查询记录以及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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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交易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函,富临精工、交易对方及上述主体的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机构,富临精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服务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
及其经办人员不存在曾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
立案侦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曾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
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本
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
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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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十四节 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关于本次交易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
摘要等本次交易相关材料后,经审慎分析,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方之一安治富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存
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方案以及签订的相关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且具备可操作性。
3、本次交易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增
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本次交易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
4、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审
计和评估,交易价格在评估结果的基础上,由相关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的定价
原则合理。
(1)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本次交易涉及的评估机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与公司、本次交易
的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除业务关系外,不存在影响其为公司提供服务的其他利益
关系,具有独立性。
(2)关于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本次交易相关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能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规定进行、遵
循了市场的通用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3)评估方法和评估目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交易标的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评估机构采用了
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分别对标的资产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
估,并最终选择了收益法的评估值作为本次评估结果。本次资产评估工作根据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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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和国家其它有关部门的法规、规定,本着独立、公正、科
学和客观的原则,并经履行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标的资产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
了评估,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一致。
(4)关于资产定价原则的公允性
本次交易的最终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
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为本次交易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具有独立性,我们对为本次交易提
供服务的各证券服务机构的独立性均无异议。
6、本次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了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7、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不存在利
用关联关系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8、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作为富临精工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指引(试行)》等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的要求,通过尽职调查和对本报告书和信息披露文件的
审慎核查,并与富临精工及其他中介机构经过充分沟通后,认为:
1、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股票仍具备上市的条件;
3、本次交易价格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并经交
易各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平、合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股
份发行定价符合《创业板发行管理暂行办法》、《重组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涉及资产评估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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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假设前提合理,方法选择适当,结论公允、合理,有效地保证了交易价格的公平
性;
4、在相关各方充分履行其承诺和义务的情况下,本次交易不会损害非关联
股东的利益;
5、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将得到明显的改善,盈利能力得
以显著提升,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6、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7、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各项合同及程序合理合法,在交易各方履行本次交易
的相关协议的情况下,不存在上市公司交付资产后不能及时获得相应对价情形。
三、律师意见
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
见为:
在取得本法律意见书“四、本次交易的批准和授权”之“(二) 本次交易
尚需获得的批准和授权”所述的全部批准和授权后,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实质
性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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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十五节 本次交易有关中介机构情况
一、独立财务顾问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
法定代表人:赵玉华
电话:028-85958793
传真:028-85958791
财务顾问主办人:杨晓、刘强
财务顾问协办人:何搏、张仕源、李鹏
二、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6 号 SK 大厦 36/37 层
负责人:张学兵
电话:010-59572288
传真:010-65681838
经办律师:桑士东、都伟
三、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负责人:朱建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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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联系电话:021- 63391166
传真:021-63392558
经办会计师:顾雪峰、凌敏
四、资产评估机构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3 层
电话:010-68090001
传真:010-68090099
经办评估师:管伯渊、张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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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十六节 上市公司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二、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三、法律顾问声明
四、审计机构声明
五、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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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保证《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本
次交易相关文件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曹 勇 谭建伟 黎昌军
彭建生 王志红 刘 宏
罗太平 车 云 曾东建
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16 年 9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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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保证《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本
次交易相关文件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名:
赖同斌 王 艳 张金伟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谭建伟 阳 宇 黎昌军
王 军 彭建生 杜俊波
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16 年 9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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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本公司及项目相关人员同意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在《绵阳富临精
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及其摘要中援引本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专业核查意见,并对
所援引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援引的上述内
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薛 军
财务顾问主办人:
杨 晓 刘 强
财务顾问协办人:
何 搏 张仕源 李 鹏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 9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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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法律顾问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在《绵阳富临精工机械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及其摘要中援引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之结论性意见,并对所援引内容进行了审
阅,确认《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援引的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负责人:
张学兵
经办律师:
桑士东 都 伟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盖章)
2016 年 9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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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同意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在《绵阳富临精
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及其摘要中援引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阅报告之结论性意见,并对所
援引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援引的上述内容
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负责人:
朱建弟
签字注册会计师:
顾雪峰 凌 敏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6 年 9 月 1 日
1-1-1-430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评估机构声明
本公司及经办评估师同意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在《绵阳富临精工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
告书》及其摘要中援引本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之结论性意见,并对所援引内容进
行了审阅,确认《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援引的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单位负责人:
赵 强
签字注册评估师:
管伯渊 张全勇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盖章)
2016 年 9 月 1 日
1-1-1-431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关于本次交易的富临精工董事会决议;
2、关于本次交易的富临精工独立董事意见;
3、富临精工与彭澎等 11 名升华科技全体股东签署的《购买资产协议》、《购
买资产补充协议》;
4、富临精工与彭澎、彭澍、刘智敏及升华投资等 4 名升华科技股东签署的
《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
5、富临精工与配套融资认购方安治富等 3 名投资人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
6、标的公司审计报告;
7、富临精工备考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8、标的公司评估报告和评估说明;
9、法律意见书;
10、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备查方式
投资者可于下列地点查阅上述备查文件:
1、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板桥街 268 号
电话:0816-6800655
传真:0816-6800655
联系人:房正
2、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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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
电话:028-85958793
传真:028-85958791
联系人:何搏
3、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
时报》
4、指定信息披露网址:www.cninf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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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本页无正文,为《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之签章页)
绵阳富临精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16 年 9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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