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丰原药业 股票代码:000153 公告编号:2016—067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1日召开了第
七届五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现将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
2016 年 4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四
川省宜宾普什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有的成都普什制药有限公司(下
称“标的公司”)85%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议案,并于 2016 年 4 月 8 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以下简称“重组预案”)等相关公告。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 2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根据函件要求,公司、中介机构等相关各方对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回
复,对重组预案进行了修订,并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修订后
的重组预案及相关公告。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
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复牌。
公司董事会分别于 2016 年 5 月 7 日、2016 年 6 月 4 日、2016 年 7 月 4 日及
2016 年 8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二、公司在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自本次重组预案披露后,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 组
织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资产重组工作。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 律
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开展对标的公司的具体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并对
重组后续推进方案进行了充分沟通和审慎论证,同时认真按照有关要求,在资产
重组事项进行期间每 30 日披露一次资产重组进展公告,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
务。
三、相关信息披露及风险提示
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开展过程中,公司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履行了
信息披露义务,公告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
相关文件,并且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关于
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及相关进展公告中充分披露了本次资产重组存在的
风险及不确定性。
四、终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原因
由于标的公司产品在各省市招标工作进展较慢低于预期,标的公司的经营状
况短期内不能达到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目的。经公司与相关各方沟通
和协调,基于在新环境、新政策下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事项将面临的重大不确定性,
为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利益,本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公司承诺
本公司承诺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事项
2016 年 4 月 6 日公司与四川省宜宾普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 《委托经营管
理合同》之补充协议二(详见巨潮资讯网 2016 年 4 月 8 日公司公告)继续履行。
公司董事会对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
意。
特此公告。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