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代码:2016-072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9月19日(星期一)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9 月 18 日—9 月 19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1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18 日下午 3:00 至 2016 年 9 月 19 日下午 3: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
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16 年 9 月 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江苏镇江新区通港路1号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选举王茂和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王刚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2.1 选举芈永梅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2.2 选举邹雪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3.1 选举练敏女士为公司监事
3.2 选举孙学林先生为公司监事
4、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第 1-3 项议案均采取累积投票制。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监事
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但不得
超过其拥有董事、监事选票数相应的最高限额,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
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实行分开投票。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
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
案 1-3 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
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以外的其他
股东。
议案 1、2、4、5 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3、6
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16 年 9
月 2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9月12日(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30时-5:00时)。
2、登记地点: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通讯地址:江苏省镇江新区
通港路1号),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
委托书(附件2)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
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6年9
月12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5)邮编:212132 传真号码:0511-88901188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1-88901009 联系人:李雪芳 王静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九月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77
2.投票简称:大港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议案编码
总议案 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100
1 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1 选举王茂和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01
1.2 选举王刚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02
2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2.1 选举芈永梅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2.01
2.2 选举邹雪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2.02
3 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
3.1 选举练敏女士为公司监事 3.01
3.2 选举孙学林先生为公司监事 3.02
4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0
5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00
6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00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 1-3,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
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
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
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 1,有 2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2 位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 2,有 2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2 位独立董事
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如议案 3,有 2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2 位股东
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对于议案 4-6,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
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 年 9 月 1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18 日下午 3:00,结束
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19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苏大港股份有限
公司201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
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表决意见
序号 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
1.1 选举王茂和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王刚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2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
2.1 选举芈永梅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2.2 选举邹雪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3 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
3.1 选举练敏女士为公司监事
3.2 选举孙学林先生为公司监事
同意 反对 弃权
4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注:1、委托人应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用画“√”的方式明确表示意见;
2、议案实行累积投票的,请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填写票数(如直接打“√”,代表
将拥有的投票权均分给打“√”的候选人);
3、选举非独立董事的投票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选举独立董事的投票
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选举监事的投票权数=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
4、如委托人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或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