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钢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9-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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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60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1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刘本忠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刘本忠先生于2016年9月1日通过

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2,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

本次股份变动前,刘本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3,172,601股,占公司总股本

2,206,771,772股的5.13%。本次减持完成后,刘本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变更为

89,172,6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4%。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具体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股) (万股) (%)

刘本忠 大宗交易 2016年9月1日 15.10 2,400 1.09

合 计 2,400 1.09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比

(万股) 比例(%) (万股) 例(%)

合计持有股数 11,317.2601 5.13 8,917.2601 4.04

刘本忠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317.2601 5.13 8,917.2601 4.0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以上数据百分比尾数汇总差异因四舍五入原因导致。

1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刘本忠先生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

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等的规

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2、刘本忠先生于2015年2月16日受让了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的80,837,572股股份。2015年3月19日,完成了股权转让登记手续,同时

承诺在股权转让登记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会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或证券交易系

统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015年10月16日,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转赠后,刘本忠先生共持有公司113,172,601股股份。本次刘本忠先生通过深交所

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后,仍持有公司89,172,601股股份,其中7,000万股股

份进行了质押。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刘本忠先生所作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本次减持未违

反上述承诺。

3、刘本忠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后不再是持有

公司5%以上股东。

三、备查文件

1、刘本忠先生《股份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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