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濮阳惠成
股票代码:300481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余汉丰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下村镇政府4楼408室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6年9月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
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
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
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公司拥有
权益的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新余汉丰投资有限公司
濮阳惠成、上市公司 指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 15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汉丰投资 指 新余汉丰投资有限公司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新余汉丰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下村镇政府4楼408室
法定代表人:詹春涛
出资额:壹仟万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798957441T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企业法人
主要经营范围:企业投资,投资管理(不含金融、证券、期货、保险业
务),项目投资策划,企业管理,会务会展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07年03月13日至2027年03月1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詹春涛 900 90%
曾慧芳 100 10%
合计 1000 100%
信息披露义务人出资额最大股东,名称:詹春涛,持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
出资比例为90%。
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詹春涛,职务:执行董事,性别:
女,国籍:中国,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未在上市公司任职。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在最近五年内均没有收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形。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获取部分投资收益。
二、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六个月将根据市场情况可能
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前持有上市公司的情况
本次股份减持前,新余汉丰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濮阳惠成 1360 万股,占
濮阳惠成总股本的 8.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1、新余汉丰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濮阳惠成
无限售流通股 560.1 万股,上述股份占濮阳惠成总股本的 3.500625%。减持具体
情况如下:
减持平均价格或
减持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减持日期 减持方式 价格区间(元/
(万股) 比例
股)
2016 年 8 月 30
大宗交易 560.1 34.50 3.500625%
日
合计 560.1 34.50 3.500625%
2、本次权益变动前,新余汉丰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濮阳惠成1360万股,
占濮阳惠成总股本的8.5%。
本次权益变动后,新余汉丰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濮阳惠成799.9万股,占
濮阳惠成总股本的4.999375%。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权利限制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濮阳惠成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
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6年7月18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其持有的濮阳惠成股份
150万股,减持股份占减持当时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9375%;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16年7月22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其持有的濮阳惠成股份120万股,减持股份占
减持当时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75%;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6年7月25日通过大宗
交易减持其持有的濮阳惠成股份180万股,减持股份占减持当时上市公司总股本
的1.125%;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6年8月9日通过集合竞价减持其持有的濮阳惠
成股份15.34万股,减持股份占减持当时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09588%;信息披露
义务人于2016年8月10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其持有的濮阳惠成股份150万股,减
持股份占减持当时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9375%。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6年8月10
日通过集合竞价减持其持有的濮阳惠成股份82.39万股,减持股份占减持当时上
市公司总股本的0.51494%。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6年8月11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
其持有的濮阳惠成股份102.27万股,减持股份占减持当时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0.63919%。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6年8月30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其持有的濮阳惠
成股份560.1万股,减持股份占减持当时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500625%。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
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
信息披露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余汉丰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新余汉丰投资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2、经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附件
基本情况
濮阳惠成电子材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濮阳市胜利路西段
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濮阳惠成 股票代码 300481
新余汉丰投资有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江西省
限公司 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 增 加 □ 减 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化 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是 否 为 上 市 公 司 是 □ 否√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
院裁定 □ 继承□ 赠与 □ 其他(集中竞
价)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直接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持有濮阳惠成 1360 万股,占濮阳惠成总股本
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的 8.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濮阳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
惠 成 799.9 万 股 , 占 濮 阳 惠 成 总 股 本 的
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4.999375%。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
是 √ 否□
增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 √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
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
是 □ 否□
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
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 是 □ 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16 年 9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