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9 证券简称:大地传媒 公告编号:2016-025 号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河南新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提供授信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没有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8月31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
合同》(编号:兴银豫保证字第2016098号),为该行对河南新华物资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河南新华物资集团”)的壹亿伍仟万元授信额度提供最高本金限
额为壹亿伍仟万元的信用担保,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16年8月31日至2017年1月11
日止。
一、本次担保履行程序概述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新华物资集团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2014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六届八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河南新华物资集团有限公
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告具体内容详见 2014 年 12 月 26 日刊登
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为河南新华物资集团有
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全文(公告编号:2014-069)。
2015 年 1 月 12 日,公司 2015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对全资子公
司河南新华物资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河南省国光印刷物资有限公司等单位提供
总计不超过 4 亿元人民币的银行信用担保,担保期限为 24 个月。
二、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3.保证最高本金限额:15,000 万元人民币
4.担保主合同授信额度:15,000 万元人民币
5.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6.保证额度有效期:2016 年 8 月 31 日至 2017 年 1 月 11 日
7.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三、反担保情况
河南新华物资集团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日常生产经
营活动的必要融资。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是为了保证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此项
担保风险基本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无反担保情况。
四、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本次担保业务发生之前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 24,142 万元,无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额度为 15,00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45%。
五、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9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