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03 证券简称:盛洋科技 公告编号:2016-051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31 日收到上
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事项
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990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的内容
如下:
你公司 2016 年 8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称拟与
桐乡九州量子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州量子”) 展开关于量子通信产
业的相关合作。公司对本次合作协议的关键信息披露不够充分,请就以下事项作
进一步解释和补充。
一、公告披露,依托九州量子在量子通信上的研发成果、技术和盛洋科技已
有的卫星通信接收方面的产业化经验, 公司拟与九州量子共同研发量子卫星通
信接收方面的设备和相关产品、进行相关核心量子通信产品的产业化生产、拓展
量子通信有关的军事应用领域、研发制造军用产品。请补充披露:
1、九州量子的核心研发团队情况、所掌握的主要量子通信技术、所生产的
主要量子通信产品。其中,何种技术和产品拟纳入本次合作范围,请详细说明其
产业化应用情况。
2、详细描述公司公告披露的“已有的卫星通信接收方面的产业化经验”,并
说明卫星通信业务与公司主业的关联度,以及公司目前在量子通信方面的人才、
技术、资金等相关必要储备。
3、公司和九州量子是否具备拓展军用量子通信领域的相关资质、经验和业
务优势。
二、公告披露,公司拟与九州量子共同设立一支 10 亿元的量子通信产业基
金。请按照相关公告格式指引的要求,补充披露该产业基金的预计成立时间、双
方份额、相关决策和分配机制、需要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等及其存在的相关风险
事项。
三、请公司审慎评估该框架性协议在执行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包括但不限于:
开展后续实质性合作可能存在的障碍、进入新业务领域可能存在的风险、新技术
和新产品开发和产业化应用的可行性等。公司应就上述风险事项向投资者进行充
分揭示。
公司将根据《问询函》的要求,积极准备答复工作,尽快就上述事项予以回
复并履行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
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盛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9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