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集: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权委托管理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9-01 14:5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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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ST 新集 编号:2016-043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权委托管理协议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 8 月 16 日收到

公司控股股东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国投公司)通知获悉,国投

公司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集团)签订《国投新

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无偿划转协议》(以下简称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国投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公司 785,292,157 股(占公司总股本 30.31%)A

股股份(以下简称划转股份)无偿划转给中煤集团。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中煤集团持有公司 785,292,157 股股份,成

为公司控股股东,国投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本次无偿划转前后,

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以上事项详见公司 2016 年 8 月 17 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无偿划

转暨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临 2016-042)。

2016年8月31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国投公司通知获悉,2016年8月

30日国投公司与中煤集团签订《股权委托管理协议》。作为实施上述无

偿划转的过渡性安排,约定自2016年9与1日零时起至划转股份完成中登

1

公司过户登记日止,国投公司将其拥有本公司的除表决权、处分权及剩

余财产分配权之外的股东权利委托给中煤集团行使和享有。

一、股权委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1、委托方: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2、受托方: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3、托管标的:国投公司持有的公司785,292,157股(占公司总股本

30.31%)股份。

4、托管期限:自2016年9与1日零时起至划转股份完成中登公司过户

登记之日止。

5、托管事项:托管期限内,委托方将其拥有本公司的除表决权、处分

权及剩余财产分配权之外的股东权利委托受托方行使和享有。

二、其他说明

鉴于有关部门审批的前置要求,本次股份无偿划转事项能否顺利完

成尚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公司将密

切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六年九月一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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