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ST 新集 编号:2016-043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权委托管理协议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 8 月 16 日收到
公司控股股东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国投公司)通知获悉,国投
公司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集团)签订《国投新
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无偿划转协议》(以下简称股份无偿划转协议),
国投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公司 785,292,157 股(占公司总股本 30.31%)A
股股份(以下简称划转股份)无偿划转给中煤集团。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中煤集团持有公司 785,292,157 股股份,成
为公司控股股东,国投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本次无偿划转前后,
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以上事项详见公司 2016 年 8 月 17 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无偿划
转暨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临 2016-042)。
2016年8月31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国投公司通知获悉,2016年8月
30日国投公司与中煤集团签订《股权委托管理协议》。作为实施上述无
偿划转的过渡性安排,约定自2016年9与1日零时起至划转股份完成中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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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过户登记日止,国投公司将其拥有本公司的除表决权、处分权及剩
余财产分配权之外的股东权利委托给中煤集团行使和享有。
一、股权委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1、委托方: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2、受托方: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3、托管标的:国投公司持有的公司785,292,157股(占公司总股本
30.31%)股份。
4、托管期限:自2016年9与1日零时起至划转股份完成中登公司过户
登记之日止。
5、托管事项:托管期限内,委托方将其拥有本公司的除表决权、处分
权及剩余财产分配权之外的股东权利委托受托方行使和享有。
二、其他说明
鉴于有关部门审批的前置要求,本次股份无偿划转事项能否顺利完
成尚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公司将密
切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投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六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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