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奇制药: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制度

来源:上交所 2016-08-31 14:52:3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制度

(2016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明确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指引》”)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

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自行审慎判断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的

应披露信息,并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对于不符合暂缓、豁免披露条件的信息,应当及时披露。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可以暂缓披露的信息”是指存在不确定性、属于临时

性商业秘密等情形,及时披露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误导投资者的拟披露信息。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可以豁免披露的信息”指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

情形,按《股票上市规则》披露或者履行相关义务可能导致其违反国家有关保密

的法律法规或损害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信息。

第六条 本制度中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国家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

及部门规章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

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制度所称的“国家秘密”,是指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规定的,

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

悉,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信息。

第七条 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相关信息尚未泄露;

(二)有关内幕人士已书面承诺保密;

(三)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

第八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

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

第九条 特定信息申请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相关业务部门应填写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登记审批表(详见附件),并及时提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公司董事会秘书对相关信息是否符合暂缓或豁免披露的条件进行审核。如相关信

息不符合暂缓或豁免披露条件的,应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第十条 公司决定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应当由公司董事会

秘书负责登记,并经公司董事长审批后,由董事会办公室妥善归档保管。董事会

秘书登记的事项一般包括:

(一)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事项内容;

(二)暂缓或豁免披露的原因和依据;

(三)暂缓披露的期限;

(四)暂缓或豁免事项的知情人名单;

(五)相关内幕人士的书面保密承诺;

(六)暂缓或豁免事项的内部审批流程等(详见附件登记审批表)。

第十一条 已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及时核

实相关情况并对外披露:

(一)已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被泄露或者出现市场传闻;

(二)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发生异常波动;

(三)暂缓、豁免披露的原因已经消除或者期限届满的,公司应当及时公告

相关信息,并披露此前该信息暂缓、豁免披露的事由及公司内部登记审核等情况。

第十二条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其他事宜,须符合《股票上市规

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改、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批准通过后施行。

附件:

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登记审批表

申请人 申请部门

申请时间

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事

项内容

暂缓或豁免披露的原

因和依据

暂缓披露的期限

是否已填报暂缓或豁 □ 是

免事项的知情人名单 □ 否

相关内幕知情人是否 □ 是

书面保密承诺 □ 否

申请部门负责人意见

董事会秘书审核意见

董事长审批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神奇制药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