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16-048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 8 月 15 日以通讯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星期四)在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冠雄先生主
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4 人,
为董事范小平先生、宋琪女士、高明涛先生和独立董事徐滨先生;其余董事亲自出席现场会
议。
本次会议经过适当的通知程序,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
司《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全体与会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书面
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投票表决,逐项审议了本次董事会的全部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半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
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16-050)及《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公 告 》 ( 2016-049 ) 刊 登 于 2016 年 8 月 27 日 的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2016-051)全文及《独立董事对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 2016 年 8 月 27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16 年 9 月 12 日(周一)下午 15:00 在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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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会议室(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容里建丰路 7 号)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9 月 5 日(周一)。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6-052)刊登于 2016 年 8
月 27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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