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元股份: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意见

来源:证券时报 媒体 2016-08-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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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

专项意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07 号”文核准,山东丰元

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丰元股份”)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

2,422.90 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

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2,422.90 万股,本次发行全

部为新股,无老股转让。其中网下配售 242.25 万股,网上定价发行 2,180.65

万股,发行价格为 5.80 元/股。公司本次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4,052.82

万元,扣除公司需承担的发行费用 3,220.46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0,832.36

万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6 年 7 月 1 日对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大信验字[2016]

第 3-00033 号”的《验资报告》。

2016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 2016 年 8 月 25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共计 11,025.86 万元。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有关法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人”)作为

丰元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人,对公司拟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其中:自有资金 其中:募集资金

号 (万元) (万元) (万元)

1 年产 7.5 万吨工业草酸新建项目 16,459.18 5,626.82 10,832.36

2 年产 2.5 万吨精制草酸新建项目 7,895.93 7,895.93 0.00

3 草酸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052.00 3,052.00 0.00

合 计 27,407.11 16,574.75 10,832.36

二、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为使公司的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实施了部分募投项目。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丰元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

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

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16]第 3-000196 号),截至 2016 年 8 月

25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 11,025.86 万

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1 年产7.5万吨工业草酸新建项目 10,832.36 11,025.86

合 计 10,832.36 11,025.86

三、该事项的审批情况

丰元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 10,832.36 万元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0,832.36 万元,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此均发

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上述预先投入资金事项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四、保荐机构核查情况及意见

保荐机构取得了会计师的专项审核报告、董事会会议纪要及决议文件、监事

会和独立董事意见,核查了重要的前期自筹资金投入证明文件等材料。经核查,

中泰证券认为,丰元股份本次以募集资金 10,832.36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10,832.36 万元事项,已经其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上述预先投入资金事项经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中泰证券同意丰元股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陈春芳 刘胜民

保荐人(签章):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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