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电器 公告编号:临 2016-012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八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 8 人。会议的
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关于增加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15 年度股东大会已于 2016
年 6 月 17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委托理财的议案》,请详见同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2015 年度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临 2016-007)。
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为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增加现金资产
收益,公司拟将以自有闲置资金委托理财额度上限提高至不超过人民币 48 亿元,
用以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
等金融机构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投资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委托理
财额度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且该额度在有效
期内可以滚动使用,但其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 137 亿元。额度内委托理财产
品的信息,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八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请详见同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股
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八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
特此公告。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