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上半年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北信源(300352)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荣健 联系电话:021-35082081
保荐代表人姓名:赵冬冬 联系电话:021-3508275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2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无,计划 2016 年下半年进行现场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交易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5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2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北信源软
1
件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北信源软
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跟踪报告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曰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3.“三会”运作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6.关联交易 无
7.对外担保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 无
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 发行人及聘请的中介机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构积极配合保荐工作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无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
承诺方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的原因及解
决措施
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至 36 个月届满之日和 严格履行
马永清 本人在《业绩补偿协议》中利润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 中,无违反 不适用
日中的较晚日之前,不转让本人持有的本次发行取得 承诺的情形
2
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但按照《业绩补偿协议》进行
回购的股份除外;上述锁定期满后,如本人在中软华
泰或者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
任职期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上市公司股份不超过本
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至 36 个月届满之日和
本人在《业绩补偿协议》中利润补偿义务履行完毕之
日中的较晚日之前,不转让本人持有的本次发行取得
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但按照《业绩补偿协议》进行
回购的股份除外;鉴于本人与中软华泰另一股东马永
严格履行
清系一致行动人,共同控制中软华泰,在马永清于中
田秋桂 中,无违反 不适用
软华泰或者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的情形
期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上市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
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同时,在陈青松(系本
人之子)于中软华泰或者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上市公司股份
亦不超过本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严格履行
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
王俊锋 中,无违反 不适用
所持有的本次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
承诺的情形
林皓、杨杰、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 严格履行
高曦、杨维、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中,无违反 不适用
马承栋 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承诺的情形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
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王晓
娜女士任职期间,其每年转让的股份公司股份不超过
其所持有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王晓
娜女士离职后半年内,其不转让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 严格履行
王晓峰 公司股份;如王晓娜女士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 中,无违反 不适用
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王晓娜女士申报离职之 承诺的情形
日起十八个月内其不转让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
股份;如王晓娜女士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王晓娜女
士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其不转让直接或者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 严格履行
哈连琴 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 中,无违反 不适用
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承诺的情形
自 2016 年 5 月 26 日起 6 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
高曦、杨杰、 严格履行
股票,包括承诺期间通过二级市场或中国证监会和深
胡建斌、杨 中,无违反 不适用
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允许方式增持的本公司股份,若违
维 承诺的情形
反上述承诺,减持股份所得全部归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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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
无
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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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北信源软件股份有限公
司 2016 年上半年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徐荣健 赵冬冬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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