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 安彩高科 编号:临 2016—051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16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采用现场结
合传真方式举行,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 2016 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
意见如下:
(1)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
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 2016 年半年度的经营管
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16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
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2016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为规范管理公司募集资金,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公司编制了 2016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
容详见单独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进一步加强
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保护
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司资本市场形象,特制定了公司《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单独文件)。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关于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披露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单独文件)。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