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以下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公司能严格遵循《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严格履行对外担保的审议程序,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报
告期内公司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担保情况
是否
是否
担保额度相关 实际发生日期 实际担 为关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 担保类型 担保期 履行
公告披露日期 (协议签署日) 保金额 联方
完毕
担保
2015 年 9 月 1
宁波广博进出 2015 年 04 月 2015 年 09 月 01
6,000 0 连带责任保证 日至 2017 年 4 否 否
口有限公司 10 日 日
月 20 日
2016 年 2 月 2
宁波广博纸制 2015 年 04 月 2016 年 02 月 02
2,640 2,292.78 连带责任保证 日至 2018 年 2 否 否
品有限公司 10 日 日
月2日
宁波全球淘电 2016 年 4 月 20
2016 年 03 月 2016 年 04 月 20
子商务有限公 4,400 2,000 连带责任保证 日至 2018 年 4 否 否
29 日 日
司 月 20 日
2、报告期内公司仅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了担保,期末
实际担保发生额为4,292.7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65%,期末实际担保余额为3,847.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2.37%。担保债务无逾期情况。
3、截止2016年6月30日,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
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报告期内公司不存
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对外担保完全按
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其他制度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
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并充分揭示了对外担保存在的
风险;无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
任。
二、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
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
往来能够严格遵守证监发[2003]56 号文的规定,与关联方之间无非
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独立董事:施光耀 邓建新 尹中立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