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
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会[2005]120 号《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我们作为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的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1)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2)报告期公司没有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对报告期末的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主要是日常经营往来产生,相关事
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我们将继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为控股
股东、其他关联方以及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况,督促公司进一步防范和控制
对外担保的风险,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独立董事:张俊瑞
杨秀云
廖良汉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