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452 股票简称:长高集团 公告编号:2016-067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房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长高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高房地产”)拟与公司关联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向其出售长高房地产开发的长高圆梦佳苑二期的商品房,具体情况如下:
1、长高房地产拟与陈婧丹女士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将长高圆梦佳苑二
期建筑面积为156.50平方米的商品房,及地下车位一个以总价人民币920,888元销售
给陈婧丹女士。
2、长高房地产拟与沈春蓉女士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将长高圆梦佳苑二期
建筑面积为156.50平方米的商品房,及地下车位两个以总价人民币889,290元销售给
沈春蓉女士。
3、长高房地产拟与肖世威先生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将长高圆梦佳苑二期
建筑面积为156.50平方米的商品房,及地下车位一个以总价人民币781,903元销售给
肖世威先生。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陈婧丹女士、沈春蓉女士和肖世威先生均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
联交易。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的此项关联交易金
额未达到了3,000万元也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以上,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也无需经其他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陈婧丹女士:为公司监事陈志刚先生的女儿。
沈春蓉女士:为公司监事文伟先生的妻子。
肖世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三、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的标的均为长高房地产开发的长高圆梦佳苑二期商品房和车位,三
人合计购买的商品房总面积 469.5 平方米,车位数 4 个,销售总金额 2,592,081 元。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必要性说明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房属于公司日常的产品销售行为,基于市场原则定价,
价格公允。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该关联交易金额占公
司营业总收入的比例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小,也不会对公司的
独立性产生影响。
四、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南长高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房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长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公司关联人出售商品房的关
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为长高圆梦佳苑二期
对外公开销售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2、该等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截至本次关联交易止,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未进行过其他关联交易,
过去 12 个月内(包含本次关联交易)公司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的此项关联交易金额为
人民币 2,592,081 元。
特此公告。
湖南长高高压开关集团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