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天地A:关于向孙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2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023 证券简称:深天地 A 公告编号:2016—068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孙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经纬公

司”、“该公司”)为公司之控股孙公司,“天地经纬公司”因项目开

发需要,向公司申请人民币叁仟柒佰万元整(37,000,000.00 元)的

借款额度。为支持其发展,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

自有资金向“天地经纬公司”提供该笔借款额度。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孙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借款事项概述

1、借款金额及期限

公司向“天地经纬公司”提供人民币叁仟柒佰万元整

(37,000,000.00 元)的借款额度,在借款期限内,“天地经纬公司”

1

可一次性提款,也可分次提款。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即“天地经

纬公司”对公司的借款在授信期限内已经提前清偿的,就已清偿的部

分,“天地经纬公司”可以在授信额度使用期内再次使用。

授信额度期限为两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单笔借款的借款

期限可少于两年,最长不得超过授信额度到期日后半年。

2、资金主要用途

本次向“天地经纬公司”提供借款的主要用途是该公司“天地

国际公馆”东区项目开发建设资金的需要。

3、利息的收取

“天地经纬公司”按照公司实际在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向公司支

付利息,利息每月结算一次,到期归还本金。

4、本公司向“天地经纬公司”提供借款之事宜已经公司总经理

办公会审议通过。

二、“天地经纬公司”基本情况

“天地经纬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10 月 29 日,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 10,000 万元,控股股东为深圳市天地恒大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法定代表人:张德鹏。其中: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天地恒

大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 6,500 万元,占该公司股份比例为

65%;江苏福如东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如东海公司”)

出资 3,500 万元,占该公司股份比例为 35%。“天地经纬公司”主要

经营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屋租赁、装饰工程施工、物业管理。该公

司开发的“天地国际公馆”房地产项目总开发面积 103,275 平方米,

2

分西区、东区两期分别开发。

为保证“天地国际公馆”房地产项目的顺利开发,公司在 2014

年 和 2015 年 期 间 累 计 向 其 提 供 借 款 人 民 币 肆 仟 伍 佰 万 元 整

(45,000,000.00),其中:2014 年度向其提供借款人民币贰仟伍佰万

元整(25,000,000.00),期限 2 年(从资金到位时间起算),按照银

行同期实际贷款利率向“天地经纬公司”收取资金使用费,每月结算

一次,到期归还本金。2015 年度向其提供借款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20,000,000.00),期限 2 年,按照银行同期实际贷款利率向“天地

经纬公司”收取资金使用费,每月结算一次,到期归还本金。截止目

前该两笔借款余额总计为人民币贰仟贰佰万元整(22,000,000.00)

(该两笔借款分别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4 年 8 月 15 日、2014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

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天地经纬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36,569 万元,负债总额为 27,471 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 9,098 万元;

营业收入 4,596 万元,净利润-711 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及风险控制情况

“天地经纬公司”开发的连云港东海“天地国际公馆”项目西区

已全部竣工验收并销售 87.16%,东区部分拟于 2016 年 9 月开工建设,

鉴于该项目东区开发资金的需要,公司拟向该公司提供人民币 3,700

万元的借款额度,该公司另一股东福如东海公司按持股比例向其提供

3

人民币 2,000 万元的借款额度。

公司为天地经纬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向“天地经纬公司”提

供借款风险可控。

四、累计对外提供借款数量、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及逾期借款的数量

截止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借款数量为人民币 4,50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72%,该借款余额为人民币 2,200

万元。

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借款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

细的了解,基于独立的立场及判断,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

态度,经讨论后我们就《公司向孙公司连云港天地经纬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向下属企业提供

财务资助,有利于其迅速开展业务,保证项目开发的顺利进行,为

公司带来经济效益;

2、此次被资助对象为公司列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孙公司,

公司为其实际控制人,风险可控;

4

3、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5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深天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