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修订稿)
上市公司名称: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绿景控股
股票代码:00050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余斌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阳街 103 号 1403 房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阳街 103 号 1403 房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二○一六年八月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声 明
一、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
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
“《15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及《15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
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尚须经绿景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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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修订说明
与2015年9月9日上市公司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相比,本次修订情
况如下:
1、2016年8月24日,因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修订,上市公司与信息披露义务
人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2、根据修订后的预案及上述变动,更新了“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的相关
内容。
3、在“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中新增“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其他情况说明”
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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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持股目的........................................................................................................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9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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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自然人余斌
上市公司、公司、绿景控股 指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686,956,841
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
股A股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余斌关于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简式权益变动
本报告书 指
报告书(修订稿)
元 指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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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余斌
曾用名:无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阳街 103 号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阳街 103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拥有香港永久居民的权利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它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它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
交易所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香港联交所 0059.HK 天誉置业 直接持有天誉置业 141,504,000 直接和间接合
股;间接持有 1,445,664,407 股, 计持股 71.61%
合计持有 1,587,168,407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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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对绿景控股未来业务发展充满信心,因此拟以现金认购绿景
控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绿景控股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绿景控股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并将遵守短线交易、内幕交易和高管持股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的义
务,增持绿景控股股份时,不利用增持操纵股价。根据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
照《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因权益变动产生的信息披露义务。如届时相关法律法规
发生变化,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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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决定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广州市天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间接
持有上市公司 22.65%的股权。
2015 年 9 月 1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绿景控股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
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此次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
行对象之一,拟以现金认购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中 73,461,892 股 A 股股票。
2016 年 8 月 24 日,因绿景控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减少,经双方
友好协商,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绿景控股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
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拟以现金认购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中
62,785,818 股 A 股股票。
二、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上市公司 2015 年 9 月 1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确定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
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 10.89 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
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
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以现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62,785,818 股 A 股股票,
认购金额为 683,737,558.02 元。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可撤销地同意,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且
收到上市公司和本次非公开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出的《缴款通知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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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价款共计 683,737,558.02 元以现金
方式一次性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所专门开立的账户,待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完毕并且扣除相关费用后再行划入上市公司的募集资金
专项存储账户。
本次非公开发行已经上市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和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取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与中国证监会核准。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62,785,818 股,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41,864,466 股,合计占上市公司发行后股
本总额的 12.00%。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有锁定期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的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
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广州市天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 41,864,466 股,已全部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
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 2015 年 10 月 29 日,购回交易日为 2016
年 10 月 29 日,质押期间上述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及一期未与上市公司发生过交易。如信息披露义务
人未来与上市公司发生交易,则其将会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
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法规条例及上市公司《公司章
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其他情况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的资金来源于信息披露义务人
自有或自筹资金。
信息披露义务人现任上市公司董事长,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
定的情形;最近 3 年没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已履行上市公司必要的
批准程序;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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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没有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票的
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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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
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
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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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余斌的身份证复印件;
2、余斌与上市公司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附
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备置于绿景控股董事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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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名:
余斌
签署日期:2016 年 8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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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中路
上市公司名称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8 号海航大厦 35 楼
股票简称 绿景控股 股票代码 000502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余斌 阳街 103 号 1403 房
名称 注册地 备注:为自然人住址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 减少 □不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数量变化 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未持有上市公司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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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通过广州市天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间接持有 41,864,466 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 22.65%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
变动数量: 直接方式增加 62,785,818 股
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 本次发行完成后直接持股 7.20%,间接持股 4.80%,合计持股
12.00%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是 ■ 否 □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 否 ■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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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不适用■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 不适用■
的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 ■ 否 □
是否需取得批
尚须经绿景控股股东大会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准
信息披露义务人:
余斌
签署日期:2016 年 8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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