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5 200505 证券简称:*ST 珠江 *ST 珠江 B 公告编号:2016-066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股份事项
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接到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万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万发”)转
来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市万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协议转让所持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
[2016]965 号),同意北京万发将所持公司 11,247.9478 万股股份转让给北京粮
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粮集团”)。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京粮集团将持有公司 11,247.9478 万股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 26.36%,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仍为公
司实际控制人;北京万发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截至目前,本次股份转让尚未完成过户手续,公司将根据股权转让事项的进
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大公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
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