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7 证券简称:荃银高科 公告编号:2016-062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16 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
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等相
关规定,现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16 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公司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
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2016 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2016 年上半年公司共计批准 2 项对外担保,且均为对控股子公
司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为安徽荃银种业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
额度 4,500 万元,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期限 1 年,自签订担保合同
之日起计算。
2、为安徽省皖农种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
保。担保额度 2,300 万元,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期限半年,自签订
担保合同之日起计算。
上述担保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
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担保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证监
发[2005]120 号文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
规定,风险可控。
二、关于 2016 年上半年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16 年上半年未发生关联交易。
三、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
见。
经核查,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
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情
形。
独立董事:李燕 徐淑萍 鲁炜 高用明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