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16-034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四
次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16 年 8 月 26 日上
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为董事会定期会议,以现场会议与通讯审
议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杨振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本人
出席董事 9 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公司监事蒋小红、王彦武、姜
小娟,公司高管陈伯球、段维嵬列席会议。公司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方式及程序无异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
议事规则》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全体董事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 年
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拟成的《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真实准确、
客观完整地归纳和表述了公司 2016 年半年度的经营状况,予以通过。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6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半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6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公告编号:2016-035)。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届监事会
201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33)。
2、全体董事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 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放并签订相应《监管协议》,严格管理该资金的
使用,没有发生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违规的情形。会议通过该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二
届监事会 201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33)。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全体董事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分别向新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5,000 万
元、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12,000 万元,以上
授信期均为 1 年(具体起止时间与银行签订协议约定),公司无需担保或抵押,
授信保证方式为信用。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振签署相关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
授权财务总监段维嵬负责经办具体程序事务。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