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北京梅泰诺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以及
《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和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
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
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我们认为:
(一)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未发生各种违规对外担保
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违规对外担保情况;报告期内
的各项担保均已按照《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应法律程序。
(三) 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
(四) 报告期内公司未新发生担保情况。累计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 是否为
实际担保金 是否履
担保对象名称 相关公告 担保额度 期(协议签署 担保类型 担保期 关联方
额 行完毕
披露日期 日) 担保
2016 年
浙江金之路信息 连带责任
04 月 23 5,000 - 0 1年 否 否
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
日
1
北京梅泰诺通信 2016 年
2016 年 05 月 连带责任
基础设施投资有 05 月 11 1,800 1,800 5年 否 否
12 日 保证
限公司 日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
6,800 1,800
保额度合计 实际发生额合计(B2)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
18,800 5,000
司担保额度合计 担保余额合计(B4)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两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 6,80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 18,800
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2.60%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 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
0
供的债务担保金额
(五)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18,800 万元;
报告期内审批的担保额度为 6,800 万元,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 5,000 万元,占公
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2.60%。
(六) 被担保方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到目前为止没有迹象表明公司可能
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承担担保责任。
独立董事:
张龙飞 赵雪媛 陈武朝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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