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通新材: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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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四通新材

保荐代表人姓名:赵新征 联系电话:010-66290208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剑敏 联系电话:010-66290215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 是

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3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2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3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2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重大问题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不适用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6 年 8 月 19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无 不适用

执行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无 不适用

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无 不适用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

无 不适用

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无 不适用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实际控制人臧氏家族(臧立根、臧立

中、臧立国、刘霞、陈庆会、臧永兴、

臧娜、臧永建、臧亚坤、臧永和、臧永 是 不适用

奕、臧洁爱欣,下同)关于公司股份流

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2.实际控制人臧氏家族关于延长锁定期

是 不适用

限的承诺

3.公司实际控制人臧氏家族关于持股意

是 不适用

向和减持意向的承诺

4.担任公司董事长的股东臧立国、担任

公司副董事长的股东臧永兴、担任公司

董事的臧立根和臧立中关于所持或受托

是 不适用

管理公司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以及不因

职务变更、离职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的

承诺

5.北京和嘉瑞兴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股份

是 不适用

锁定的承诺

6.实际控制人臧氏家族关于稳定股价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7.四通新材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

是 不适用

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9.实际控制人臧氏家族关于股份回购及

是 不适用

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10.四通新材关于股份回购及依法承担

是 不适用

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1.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不适用

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12.四通新材关于填补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3.实际控制人臧氏家族出具的关于避

是 不适用

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4.实际控制人臧氏家族出具的关于减

是 不适用

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5.实际控制人臧氏家族关于关联方、关

是 不适用

联交易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承诺

16.四通新材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因保荐机构在推荐欣泰电气申请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

未按规定履行法定职责,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监会对保荐机构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书》,对保荐机构处以警告、没收收入

项及整改情况 和罚款,对相关人员处以罚款和吊销证

券从业资格。保荐机构已加强和改进了

保荐业务管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工

作并对承接的项目进行了整体的内部

核查,进一步排查和防范此类风险。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四通新型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 2016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赵新征 王剑敏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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