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4 证券简称:德美化工 公告编号:2016-052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谨定于 2016 年 9 月 12 日(周一)下
午 15:00,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性质为临时股东大会,是 2016 年度召开的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48)刊登于 2016 年 8 月 27 日的《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4、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6 年 9 月 12 日(周一)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1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11 日下
午 15:00,至 2016 年 9 月 12 日下午 15:00。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行使表决权。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会议人员:
1
(1)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9 月 5 日(周一), 凡 2016 年 9 月 5 日下午交易
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
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
他人代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华昌工业区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研发中心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选举叶远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
告》(2016-049)刊登于2016年8月27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
2016 年 9 月 9 日(星期五)上午 8:00-12:00,下午 13:30-17:00。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
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
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
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
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
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
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 2016 年 9
月 11 日下午 17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如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广珠公路海尾路段广东德
2
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528303,信函请注明“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54
2、投票简称:德美投票
3、投票时间: 2016 年 9 月 1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4、 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 362054 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德美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
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议案 1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00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
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能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11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12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
认证业务指引(2014 年 9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
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 或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
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数字证书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
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股东应当通过其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A 股股东应当通过 A 股股东账户投票;B 股
股东应当通过 B 股股东账户投票。股东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股
份按 A 股、B 股、优先股分类)股份数量总和。
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持有上市公司相同类别股份的,应当使用持有该上市公司相同类别
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且投票后视为该股东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股
份均已投出与上述投票相同意见的表决票。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分别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
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股东大会任一议案进行一次以上有效投票的,视为该股东出
席股东大会,按该股东所持相同类别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出席股
东大会的股东,对其他议案未进行有效投票的,视为弃权。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
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4
联系人:潘大可 梁凤妍
联系电话:0757-28397912;0757-28399088 316 811
传真:0757-28803001
邮政编码:528303
2、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5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
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投票说明:
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 、“反对” 、“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
“同意” 、“反对” 、“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1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
人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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