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 2016 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参加了 2016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本次董事会的相关议
案和 2016 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度未发生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控制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
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三、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度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以下无正文,为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 沙智慧 王荣朝 卢青
2016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