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18 证券简称:中元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1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 14 时在公司综合楼
二期二楼 1 号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于 2016 年 8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人。尹力光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副总经理
兼董事会秘书陈志兵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西平先生主
持。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此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登载于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经审核,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
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6 年半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二、《关于审议<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此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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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登
载于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募集资金
进行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合法合规,并履行了相应的
手续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武汉中元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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