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奇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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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26 证券简称:锐奇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7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 11 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通知于

2016年8月19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的形式告知全体董事。

会议于2016年8月25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亲自出席董事9名(其中:无委托出席

的董事,3名独立董事张晓荣、方少华、王政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无缺席

会议的董事。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吴明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公司《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度经营的

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201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2、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

证券代码:300126 证券简称:锐奇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7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的意见。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及独立董事意见具体

内容详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3、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本项议案。

在资金安全风险可控、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

不超过 2 亿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且公司在任一时点购买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 2 亿元。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以及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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