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钱江:关于控股股东转让公司部分股权事项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2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关于控股股东转让公司部分股权事项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13 证券简称:*ST 钱江 公告编号:2016 临-033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转让公司部分股权事项获得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3 日接到控股股东温岭钱江投资经营有限

公司转来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温岭钱江投资经营

有限公司协议转让所持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有关问题

的批复》(国资产权[2016]975 号),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

证监会令第 19 号,以下简称 19 号令)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浙

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国有股东转让所

持股份涉及的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同意温岭钱江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江投资”)

将所持股份公司 13,500 万股股份转让给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

有。

二、本次转让完成后,股份公司总股本不变,其中钱江投资

(SS)持有 5,297.1397 万股,占总股本的 11.68%。

三、每股转让价格应根据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市场上的公开交易

价格合理确定。

四、请浙江省国资委指导国有股东按照 19 号令等有关规定,维护

国有权益,及时收取股份转让收入,并严格按计划使用。

- 1 -

关于控股股东转让公司部分股权事项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

五、请相关方持本批复及全部转让价款支付凭证到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六、请浙江省国资委在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有

关情况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信息

系统中填报。

七、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8 月 24 日

- 2 -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钱江摩托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