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10 证券简称:金路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16-38 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第二十次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第二十次董事局
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23 日在金路大厦 9 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 9 名,实到 8
名,公司独立董事范自力先生因公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特书面委托公司
独立董事张宗俊先生代为表决,监事局主席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
事长、总裁刘江东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
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
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自
身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6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 2016 年 9 月 9 日,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上述第一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