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昌电力:关于投资参股设立凉山新能源运维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8-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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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505 股票简称:西昌电力 公告编号:临 2016-32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参股设立凉山新能源运维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凉山新能源运维有限责任公司

● 投资金额和比例: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

250万元,占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过去12个月未与同一关联人进行其他关联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

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参股设立凉山新能源运维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公司与凉山州国有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凉山国投公司”)、东方

电气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风电”)、西昌电力工程公司、四川国科物

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国科物联网”)共同投资组建凉山新能源运

维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凉山运维公司”),进行新能源的投资开

发建设和经营管理。凉山运维公司首期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

币250万元,占股权比例的25%,凉山国投公司出资人民币350万元,占股权比例

的35%,东方风电出资人民币200万元,占股权比例的20%,西昌电力工程公司出

资人民币150万元,占股权比例的15%,四川国科物联网出资人民币50万元,占股

权比例的5%。

因凉山国投公司持有本公司16.89%的股份,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公司与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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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国投公司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关联

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过去12个月未与同一关联人进行其他关联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与

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关系介绍

凉山国投公司持有本公司16.89%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相关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2、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凉山州国有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西昌市宁远桥街8号A1幢1层、3层

法定代表人:黄晓强

注册资本:叁拾玖亿肆仟玖佰柒拾陆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从事投融资、资产经营管理和股权运营管理(国家法律法规限制

或禁止的除外);项目开发;资产收购、资产处置、企业和资产托管(国家法律

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除外);房屋租赁;土地整治和开发利用;咨询服务、财务顾

问、企业重组兼并顾问及代理(国家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除外);矿产品、建

材经营;委托贷款(国家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除外);州政府授权的其他经营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凉山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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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凉山国投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人民币3,430,473.36

万元, 净资 产为 人民 币 1,592,890.26万 元 , 2015年 实现 营业 收 入为人 民币

157,962.76万元, 净利润为人民币17,066.98万元。

(二)其他非关联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东方电气风电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四川省德阳市珠江东路99号

法定代表人:陈军

注册资本:捌亿贰仟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5年03月27日

营业期限:2015年03月27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机组设计、生产、销售、服务及其技术引进与开发、应

用;建设及运营风力发电场;制造及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零部件;有关风机制

造、风电场建设运营方面的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风力发电机组及其零部件与相

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

2、西昌电力工程公司

类型:集体所有制

住所:西昌市龙眼井街208号

法定代表人:李德用

注册资金:贰仟肆佰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8年0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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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期限:1988年03月16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凭许可证经营)。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电力设

施承装、承试、承修二级,物业管理,园林绿化,电力系统有线、无线微波通讯

设备安装、维修(以上项目凭资质证经营);电力技术培训;仓储服务(不含危

险品);销售:五金交电、百货、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铁附件、送变电工

程设备;铁附件防腐、防护;机动车停放服务;房屋租赁;电力营销服务;通信、

计算机及网络技术服务;电力设备及辅助设备维修;电力宣传服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四川国科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发展区(物联网产业园

区内)

法定代表人:刘海涛

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仟万元

成立日期:2012年5月3日

经营期限:2012年5月3日至永久

经营范围:物联网系统技术及产品研发;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开发;基础

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其他软件服务;计算机软件销售;公共安全技术防范

系统设计、安装、维护及安全生产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安全生产防雷工

程设计、施工;机械设备、五金机电、电子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感知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凉山新能源运维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准登记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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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首期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

4、股东及出资比例

股东名称 投资总额 股权比例 出资方式

凉山州国有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350 万元 35% 货币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50 万元 25% 货币

东方电气风电有限公司 200 万元 20% 货币

西昌电力工程公司 150 万元 15% 货币

四川国科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50 万元 5% 货币

合 计 1000 万元 100%

5、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局核定为准):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投资开发、

建设、经营管理;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送变电工程及电力通信工程设计、安

装、检修、调试、咨询、劳务服务;电力设备、电器仪表、电工材料、风电、太

阳能光伏发电工程设备及配件、耗材、电力通信设备及配件的采购、销售;电力

设备、施工机具租赁;物业管理(凭资质证经营)。

四、合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凉山国投公司(甲方)、本公司(乙方)、东方风电(丙方)、西昌电力工

程公司(丁方)、四川国科物联网(戊方)拟共同签署《合资合同》,主要内容

如下:

1、合作方式:甲、乙、丙、丁、戊五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同意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名称:凉山新能源运维有限责

任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核准登记为准),在四川省凉山州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

注册。

2、合资公司筹设:合资公司首期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其中甲方出资人民

币350万元,占股权比例的35%;乙方出资人民币250万元,占股权比例的25%;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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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出资人民币200万元,占股权比例的20%;丁方出资人民币150万元,占股权比

例的15%;戊方出资人民币50万元,占股权比例的5%。

合资各方出资应于合同正式生效后在认缴日期前全部到位。后期根据项目进

展情况,各方按照股权比例增加注册资本并及时足额到位。

3、违约责任:由于一方或者多方不履行合同、章程的规定,造成公司无法

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守约方除有

权向违约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终止合同。如合资各方愿意继续经营,违

约方应当赔偿由于违约而对公司和其他股东方造成的损失。

4、合同的生效:合同经合资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后正式生效。

5、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

合资各方应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合资各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6年8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

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参股设立凉山新能源运维公司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古强、黄晓强回避表决。董事会授权经营层与合作各方

签订合作开发合资合同,具体办理合资公司设立的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公司投资参股设立凉

山运维公司,能够提升公司新能源项目运作的市场竞争力,开拓公司新的发展空

间。本次关联交易行为属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在交易过程中遵循了公平、

公正、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

回避,其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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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交易。

2016年8月23日,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参股设立

凉山新能源运维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投资参股设立

凉山运维公司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

其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六、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投资参股设立专业的新能源运维公司,将提升公司新能源项目运作的市

场竞争力,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开拓公司新的发展空间。运维公司成立后,有

利于公司建立标准化流程化电站运维管理体系,降低运维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同时有利于培养公司新能源电站运维方面的人才,积累新能源电站运维经验,提

升公司新能源电站运维专业水平与运作效率,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的综合实力。

本次投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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