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05 股票简称:西昌电力 编号:临 2016-29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15日以邮件
方式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6年8月23日在西昌市
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3人,实际参会13人,其中董事赵芳
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董事张敏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黄晓强
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董事古强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刘毅因
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董事田学农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李
辉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井润田代为行使表决权。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卿松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会议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编号:临2016-31
号)。
表决情况: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公司章程》、《公
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
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情况: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参股设立凉山新能源运维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与凉山州国有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东方电气风电有限公司、西昌
电力工程公司、四川国科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凉山新能源运维有限
责任公司(暂定名)。凉山新能源运维有限责任公司首期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
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250万元,占股权比例的25%,凉山州国有投资发展有限责任
公司出资人民币350万元,占股权比例的35%,东方电气风电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200万元,占股权比例的20%,西昌电力工程公司出资人民币150万元,占股权比
例的15%,四川国科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50万元,占股权比例的5%。
本项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调查、审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投资参股设立凉山新能源运维公司暨关联交
易的公告》(编号:临2016-32号)。
公司 2 名关联董事古强、黄晓强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2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24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