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新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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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07 证券简称:建新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7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于2016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12日以

书面及通讯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朱守琛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

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全体董事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完成了 2016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工作,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以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好

的了解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情况,公司制定了《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以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同意聘任刘强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以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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