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诚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上交所 2016-08-2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公司章程》、《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后,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公

司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6 年度

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对《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议《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认为:(1)2016 年上半年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获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存储和专项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

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情形;(2)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

基于此,我们同意通过《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

2、对《关于 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议《关于 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议案》,认为:(1)公司

董事会在审议上述预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2)公司上述议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股东要求和意

愿,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投资回报;(3)公司上述议案中的现金分红比例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基于此,我们同意通过《关于 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I~ff~Wfil~~0~~~--~~-=~--~-~

~~~~~~~-~~~~~~z~~~)

2016 if s }j 23 B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建发合诚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