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材料汇编)
2016 年 9 月 2 日
飞科电器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目录
一、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2
二、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三、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问题函 ................................................... 5
四、会议议题
1、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 6
2、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个人护理电器松江生产基地扩产项目”
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 ................................................................................... 7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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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科电器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现场召开时间:2016 年 9 月 2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2 日 9:15-15:00。
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 2588 号上海千禧海鸥大酒店海纳厅。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总裁李丐腾先生
会议议程:
一、宣传大会须知
二、宣布大会开始
三、报告并审议会议议题
1、《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2、《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个人护理电器松江生产基地扩产项目”增加实
施主体的议案》
3、《关于公司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四、股东提问,相关人员回答股东的有关问题
五、主持人宣布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六、监事宣布现场投票结果
七、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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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规范
意见》、《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
定本会议须知。
一、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
项工作。
二、本公司设立股东大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同时也必须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和扰乱会议秩序。
四、如有股东或代理人要求发言的,请在场外发言登记处登记,截止时间
到 14:15 分。登记发言的人数原则上以十人为限,超过十人时先安排持股数多的
前十位股东,发言顺序亦按持股数多的在先。
五、股东在会议发言时,应当首先报告其所持的股份份额,并出具有效证
明。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分钟。
六、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
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
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公司股东行使
表决权时,如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七、股东大会表决采用投票方式。股东以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除本须知或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票特别说
明的情况外,出席现场会议 的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每项议案下设的
“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 并以打“√”表示,未填、填错、字迹无
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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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科电器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八、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有关规定,公司不
向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发放礼品。
九、公司聘请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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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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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科电器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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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问题函
致各位股东:
欢迎出席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热切
盼望您能为公司的发展,留下宝贵的意见或建议。由于时间关系,本次股东大会
采取书面提问方式。请将您的意见或建议及您欲提出的问题,记在下面空白处,
举手示意我们的工作人员,使我们可以及时将您的问题转交相关人员,以便在集
中回答问题时,能更有针对性地解答您的问题。谢谢您的合作,并再次感谢您对
公司的关注!
您的意见、建议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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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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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科电器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议题 1
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
各位股东:
2016年上半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35,813,343.31元,加上2015年底未分
配利润532,436,416.19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未分配利润余额768,249,759.50
元。
公司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拟以2016年6月30日的总股本435,6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435,600,000元,尚余未分配利润 332,649,759.50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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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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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科电器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议题 2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个人护理电器松江生产基地
扩产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542号”《关于核准上海飞科
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股票43,6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8.03元,募集资金总额
786,10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8,381,4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727,726,6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6年4月11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112685号《验资
报告》。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项目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额(万元)
1 个人护理电器松江生产基地扩产项目 17,500.00 17,500.00
2 个人护理电器芜湖生产基地扩产项目 18,500.00 18,500.00
3 研发及管理中心项目 24,000.00 24,000.00
4 个人护理电器检测及调配中心项目 12,800.00 12,800.00
合计 72,800.00 72,80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未达到上述项目计划投入金额,
则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超出上述项目计划投入金额,则超
出部分资金将用于公司投资发展及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三、“个人护理电器松江生产基地扩产项目”实施情况
“个人护理电器松江生产基地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本公司上海飞科电
器股份有限公司。现为提高项目建设效率、后期运营效率及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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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科电器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的管理,现拟将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飞科美发器具有限公司增加为“个人护
理电器松江生产基地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
四、新增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上海飞科美发器具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 9131011755749831XR
成立时间 2010年7月6日
法定代表人 金文彩
注册资本 2,000万元
注册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中辰路501号
经营范围 电吹风及配件、烫发器及配件、理发剪及配件、家用电器
及配件、金属制品的研发、制造、加工;电吹风及配件、
烫发器及配件、理发剪及配件、家用电器及配件、金属制
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百货、文具用品、体育用
品、批发零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绿化工程,
水电安装,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变化
截至目前,上海飞科美发器具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 100%
五、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个人护理电器松江生产基地扩产项目”增加实施
主体事项,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会对该项目的实施造成不利影响。
上海飞科美发器具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内,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
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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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科电器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文件
议题 3
关于公司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
发[2015]50 号)以及《工商总局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
速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 号)等
相关文件的要求,公司已完成“三证合一”有关登记,并已取得上海市工商行政管
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
规定由上海飞科电器有限公司以整体 规定由上海飞科电器有限公司以整体
变更方式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方式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 公司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
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 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
310227001282037。 代码 91310000789541823F。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提请各位股东审议。
上海飞科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9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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