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天保基
建独立董事就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违规的情形。
独立董事:罗永泰
付旭东
李 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