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天保财务有限公司
风险评估审核报告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333 号万豪大厦 C 座十层
滨海业务部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
电话:022-66220155
新城西路 19 号鸿泰花园别墅 22 号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MOORE STEPHENS
LixinZhonglian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风险评估审核报告
立信中联专审字(2016)A-0138 号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天津天保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管理层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止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投资、稽核、信息管理
风险管理体系的制定与执行情况的认定进行审核。
建立健全并合理设计风险管理制度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保持其有效性、真
实性和完整性是财务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财务公司与财务报表有
关的风险管理体系的制定与执行情况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核过程中,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财务公司与财务报表编制
有关的风险管理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情况,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
相信,我们的审核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根据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我们未发现财务公司与财务报表编制有关的
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
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情况。
风险管理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和未被发现的
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风险管理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
风险管理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推测未来风险管理有效性具
有一定的风险。
本报告是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对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
进行的风险评估审核,仅供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上报监管机构审核使用。
未经书面许可,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天津天保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说明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宏涛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德霞
中国天津市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
天津天保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说明
一、公司基本情况
天津天保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成立于2012
年9月25日,由天津保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成立。公司于2015年12
月11日取得天津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换发的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号为91120118596145680B(原注册号为120116000129177)的《营业执
照》。本公司于2012年9月26日取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颁
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
本公司截至2016年6月30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亿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
30亿元。其中天津保税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30亿元,出资比例为
100.00%。
公司注册地: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五道35号汇津广场4号楼801/802/803/
804;法定代表人:尹宏海。公司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
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
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
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
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
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
资;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12年9月25日至2062年9月24日。
二、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根据有关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管要求,本公司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
会和高级管理层。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经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
进行了明确规定,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各负其责、规
范运作、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执行国家有关金融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公司的存、贷款利率及各项手续费率
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公司在人民银行开立人民币账户,按规定缴纳
存款准备金。公司设置了完善的组织机构,建立了存款、贷款、投资、结算、
财务、劳动和人事管理等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公司建立对各项业务的稽
核、检查制度,并设立独立于经营管理层的专职稽核部门,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公司在控制环境方面的相关制度包括:《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规则》、《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规
则》等。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公司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及各项业务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并陆续对相
关文件进行了修订和完善;针对新增的委托投资等业务,公司建立了相关的管
理办法和制度。
公司建立内部稽核部门,通过设置事中监督、事后监督岗位,对公司的业
务活动进行监督和稽核。各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和业务管理
制度,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操作流程和风
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公司为规范内部控制制度设立了相关制度,包括:《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内部控制管理办法》、《风险防范体系及防范措施》、《合规风险管理办法》、
《应急管理办法(试行)》、《稽核审计工作规定》、《事后监督管理办法》
等。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资产质
量五级分类管理办法》、《结算业务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资产
负债比例管理办法》、《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有效地控制了
业务风险。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管理办法》对资产负债的管理要求,通过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风险控制
管理、同业资金拆借管理等制度,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
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资金集中管理和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公司开设结算账户,公
司通过核心业务系统实现资金归集、下拨、结算,采取内外网物理隔离、银企
直连、CFCA证书、应用安全网关等措施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同时具有
较高的数据安全性。其内部网络如下:核心业务系统通过银行前置机、专用防
火墙、银行路由器采取专线方式连接至各家银行,结算业务部负责归集成员单
位存款,记账及时,并严格执行账务处理二级复核,保证账务处理及时、准确,
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每日终了业务核心系统将结算数据传输到财务核算系统
中,完成财务记账。
公司严格执行货币资金内部控制规范,支票、预留银行财务专用章和预留
银行名章由不同人员分管,并严格执行财务预留印鉴带出申请审批制度。
2、信贷、担保、投资等业务控制
目前公司对内部成员单位开展的业务主要有贷款、委托贷款、担保和委托
投资等业务。公司在外部市场上开展了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业务。其中,
委 托 投 资 和 固 定 收 益 类 有 价 证 券 投 资 业 务 是 公 司 于 2014 年 末 经 银 监 复
[2014]911号文件批复新增的业务范围,此批复共批复了:委托投资、承销成
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和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
资租赁业务。2015年公司开展了委托投资业务和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业
务。
2015年底,公司对各成员单位执行了授信调查、风险审查和相关审批,完
成了对各成员单位的综合授信,并按照授信执行信贷、担保业务。公司的各类
业务均按照相关的流程制度文件得到了有效执行。
公司根据各类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了《授信审查委员会工作规程》、《综
合授信管理办法》、《信贷业务审批制度》、《贷款业务管理办法》、《贷后
管理操作规程》、《贷款风险分类管理办法》、《担保业务管理办法》、《票
据贴现业务管理办法》、《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办法》、《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
法》等制度,除上述外,针对新业务,本期制定了《投融资审查委员会工作规
程》、《有价证券投资管理办法》、《承销成员单位企业债券管理办法》等制
度文件。
3、管理信息系统及风险控制
公司自开展业务以来使用九恒星公司提供的天保财务公司核心业务系统
进行经营业务管理和内部管理。通过该系统在集团企业内部的计算机管理信息
系统与商业银行之间建立一种直接的资金往来电子化操作模式。至2016年6月
30日,业务系统运作正常,无重大变更和修改。
公司制定了网络安全方案,设立了风险防范体系,通过采用银企直联、证
书认证、身份识别、角色权限设置、数据库加密等防控方式建立成员单位、财
务公司、银行间的安全应用系统体系,保证数据录入及传输的安全性。定期不
定期对业务操作模块进行测试及维护,修复可能存在的系统风险漏洞。通过防
火墙、反病毒软件、网络监控等办法实时防控业务系统操作中可能发生的病毒
及第三方侵扰。建立有效的应急预案,保证系统数据及资金的安全。
公司在管理信息系统及风险控制方面制定的相关流程和制度包括;《天津
天保财务有限公司Windows 服务器安全技术管理办法》、《天津天保财务有限
公司数据备份管理办法》、《天津天保财务有限公司系统开发与变更管理办法》、
《天津天保财务有限公司核心业务系统USBKEY管理办法》、《天津天保财务有
限公司信息科技岗位管理办法》、《天津天保财务有限公司信息系统风险管理
办法》等制度。
三、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1、经营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总资产 674,612.88 万元,存放同业款项
142,490.52 万元,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7,980.50 万元,吸收存款 330,702.30
万元,2016 年 1—6 月份实现营业收入 13,586.53 万元(为包含投资收益
2,142.91 万元、扣除利息支出 1,400.91 万元、扣除手续费支出 2.73 万元后
的净收入),2016 年 1—6 月份实现利润总额 11,858.81 万元,实现净利润
8,894.11 万元。
2、管理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
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
行为,加强内部管理,制定了《资产质量五级分类管理办法》、《不良贷款认
定管理办法》、《授权管理办法》、《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
《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办法》、《反洗钱管理办法》、《风险防范体系及防范措
施》、《合规风险管理办法》、《稽核审计工作规定》等管理办法。公司从未
发生过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
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
事项,也从未受到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和责令整
顿。
3、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
定要求:
(1)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0%:
本公司的资本充足率=38.68%,不低于10%。
(2)拆入资金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公司拆入资金余额为0,不高于资本总额。
(3)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70%:
公司投资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为23.11%,低于70%。
(4)担保余额不得高于资本总额:
公司担保余额为257,000.00万元,不高于资本总额。
(5)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得高于20%:
自有固定资产与资本总额的比例=80.89/328,835.24 =0.02%,不高于20%。
4、上市公司存贷款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股票代码 存款 贷款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000965 40,749.86
合计 40,749.86
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共吸收存款330,702.30万元,上市公司在本
公司的存款余额未超过本公司吸收存款的30%。
综上,本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建立了较
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严格按照银监会《企业集团
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营。根据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截至2016
年6月30日止,未发现本公司在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资金、信贷、投资、稽
核、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方面存在重大缺陷,不存在其他违反中国银行业
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各项监管
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天津天保财务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