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能源: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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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2 号)核准,本公司于 2014 年 6 月非公开发行股

票 106,000,000 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1.48

元,募集资金总额 1,216,88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9,927,409.10 元后的

募集资金净额 1,196,952,590.90 元,由承销商于 2014 年 6 月 17 日划入本公司

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支行开立的账户为

1102028529000219888 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以上募集资金净额到位情况已由

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审验确认,并出具了苏亚验[2014]23 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74,816.68 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

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076.11 万元;2016 年 1-6 月份实际使用募集

资金 1,995.50 万元;2016 年 1-6 月份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

净额为 325.39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76,812.18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

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401.50 万元。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45,284.57 万元(包括累

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公司

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

1

专户存储。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

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以确保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

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

2014 年 7 月,就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管理,公司及其子公

司宁波福基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福基”)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大榭支行、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营业部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东

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5 年 6 月,东华能源召开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2015 年 10 月东华能源

与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之保荐协议》,聘请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发行

人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

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

2016 年 1 月,就东华能源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管理,东华能源

及其子公司宁波福基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支行、中国

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大榭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及保荐机

构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订了《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相关各方均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执行,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的履行情况良好,不存在其他重大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2

有限公司宁波大榭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营业部分别开设了募集

资金专户,截至2016年6月30日,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

下:

开户银行 账号 余额(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

1102028529000219888 150,324.92

港保税区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

3901210038000000216 200,741,436.95

大榭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332006271018010187334 251,953,896.87

营业部

合计 452,845,658.74

三、 2016年1-6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见后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宁波丙烷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截至 2014

年 8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金额为人民币

7,058.54 万元。

公司 2013 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如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

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

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

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2014

年 10 月,公司对项目先期投入 7,058.54 万元进行了置换。

(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3

2016 年 1-6 月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6 年 1-6 月,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6 年 1-6 月,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及相关信息披露备忘录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

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23 日

4

附表 1: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总额 119,695.26 1,995.50

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76,812.18

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是否已变更项 募 集 资 金 承 调整后投资总 本 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计 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 目(含部分变 诺投资总额 额(1) 额 投入金额(2) 度(%) 使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更) (3)=(2)/(1)

补充流动资金 否 35,900.00 35,695.26 35,702.55 100.02 是 否

宁波丙烷资源综合利用项

否 84,000.00 84,000.00 1,995.50 41,109.63 48.94 否 否

目(一期)

合计 119,900.00 119,695.26 1,995.50 76,812.1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

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不适用

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不适用

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不适用

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不适用

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

不适用

式调整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宁波丙烷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截至 2014 年 8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金额为人民币 7,058.54 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

公司 2013 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如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本次募

入及置换情况

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

构发表了同意意见。2014 年 10 月,公司对项目先期投入 7,058.54 万元进行了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不适用

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

不适用

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

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

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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